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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斋志异-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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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忽然对她有些感兴趣了起来。就算是来找我,也不必非要晚上来,白天来不是更安全些吗?

    “前几天我感冒了,怕传染给世宁哥你,所以一直不敢来找你……”女孩有几分怯怯地说,“其实是我有些话,一直想要跟世宁哥你说一说……”

    “什么事?”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拿出了酒吧的钥匙,“要么,到里面来说吧,里面有空调。”

    到了这个时节,就算是夜晚,气温依然丝毫降不下去,加上夜间湿气重,反而显得更为憋闷。合欢穿着薄薄的雪纺印花裙子,看上去十分甜美曼妙,可就算是服装十分轻薄,她的额角依然是渗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水。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站在这里说话呢?

    没想到白合欢摇了摇头,迟疑了一下,才张口问道:“如果世宁哥不介意的话,可不可以跟我去一个地方呢?”

    我有些惊讶,这个女孩子似乎并没有她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柔弱和胆怯,相反,她很有勇气。她现在的模样,就是一个对自己的信念坚定不移的人才会具有的表现。

    我重新把钥匙放回口袋里,点了点头,说好。

    我与她肩并肩,慢慢地走在空无一人的城市的街道上。城市一反常态的安宁,灯红酒绿全都不见了,甚至居民的家中夜间也不敢亮灯,生怕引起什么躲在暗处的东西的窥伺,成为下一个牺牲品。所以,除了街上的路灯之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仿佛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

    没有什么需要赶时间的,所以我们走得很慢,一路上,谁也没吭声,就这样融进了夜色的宁谧和沉默。(。)】,、、,

第一四四章 告白() 
我们就这样走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走到了城市边缘的一个郊野公园里。

    这个郊野公园,说起来也算是城市的骄傲。在城市规模还小的时候,这里并不属于市区的范围,是一片野生的阔叶树林,面积大约有几百平方米。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的面积不断扩张,越来越多的树木被砍伐,山体被推平,全部都变成了高层建筑群落。

    同时,城市的空气也就变得越来越差了。

    但是,我们所在的这座城市还好。市郊的土地也算得上是寸土寸金了,但当时的规划者竟然没有推平这大面积的树林,而是把它们留在了建筑的包围之中,变成了城市中的一座自然森林公园。

    这个决策,在经过了一些年的发展之后,被确认是极其具有前瞻性的。因为随着工厂污染、汽车尾气的增多,空气质量不断降低,当人们的财富不停地积累,而自由呼吸反倒成为一种奢侈的时候,这一带由于树木对空气的净化作用,成本地房价最高的地方,甚至远远超出了市中心。的有钱人,都以在这片大绿地附近置有房产为傲。

    不过这个地方,我只是听说过,知道它的存在。来到这个城市半年了,我还没有什么机会到这边来过。

    平时这边就比较安静,因为地处城市边缘,房价又高,人口密度比较低。而现在这种时候,连城市中心都没有人出门了,就更不要说郊野公园这种僻静的地方。

    公园是开放式的,没有围栏,也不闭锁。白合欢带着我,从树林的一角走进去。夏季的树木郁郁葱葱,各树种特有的清新气息交杂在一起,令人心旷神怡。

    树林里有人工修葺的小路,鹅卵石子铺制的,硌着凉鞋薄薄的鞋底,很舒服。原本树林里有悬挂的路灯,但是现在都没有亮,天上是半月,月光还算明亮,透过树木的枝叶斑驳地洒落进来。

    大约走了十几分钟,我们在树林间一个小小的池塘边上停了下来。

    没想到密集的树木中间,还能有这样一片小小的水塘。水塘不是人工修的,没有雕琢的痕迹,是没有装饰的野生味道,所以水源没准是来自于地下。看得出,这附近一定是人迹罕至,因为到了这一带,连路都没有了,我们都是踏着草慢慢地前进。

    “为什么……”我终于有些耐不住,想要问问她,为什么要带我到这里来。可是就在我们的脚踏入荒草的那一刻,我忽然呆住了。

    我们的脚步扰动了这里的平静,一瞬间,眼前忽然展开了一大片灿烂的星河。淡黄色的光星星点点飘起在周围,虽然没有温度,却让人感觉十分温馨。原来,这是被我们的步履惊扰,从荒草之间飞出的一大群萤火虫。

    没想到,在城市里竟然能看到这样的景象,真是既神奇,又让人感动。

    “真美!”隔了好一阵子,我才恋恋不舍地开口打破了这难得的平静。我已经不再有什么问题了——眼前这一幕是如此美好,希望把美好的事物共享的心情,我能够真真切切地体会得到。

    但是,有些出乎意料的,白合欢并没有回应我的感叹。她用那种与生俱来的柔柔细细的声线小声说:“世宁哥,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那个梦很可怕,醒来之后,我怕得要命。可是,梦里的一切又那么真,就好像是真的发生过一样。世宁哥,在那个梦里……有你呢!”

    “我?”我吃了一惊,但同时,又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强烈的担忧。她的话引起了我不好的预感——一个梦?她不会是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留下了记忆吧?

    对于一个普通的人类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我梦见有什么东西在追我,我拼命地跑,可是怎么也迈不开步子。我不敢回头看,觉得身后的,是什么很可怕的东西,就像是传说里的妖魔鬼怪那样。可是后来,世宁哥你出现了,救了我,那些妖怪看到你,不知怎么都消失了。”

    合欢深吸了一口气,像是鼓起了勇气似的说:“其实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梦,被妖怪追,被坏人追,这样的梦我从小时候就做过。可是这一次不一样……第二天,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地板上,我家里的门不知被什么劈坏了,而外面,变成了……那样……”

    我呆住了,这可不仅仅是一个梦那么简单呢,这确实是某种记忆在她的意识深处保留了下来,虽然已经被强行转化成了“梦”的形式。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大抵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的资质异于常人,是像我以及我们家族中的那些捉妖师那样特殊的存在,二就是她的心中怀着某种强烈的执念,努力地暗示着自己,发生过的一切,全部都不可以忘掉。

    我与她也算是熟悉了,可从来没在她的身上感受到过什么与众不同的特质,所以,还是第二种情形的可能性更大。

    应该怎样对她解释这一切呢?她应该会有所察觉的吧,毕竟她的真实记忆留在梦境里了,而第二天全世界不可解释的异状,一定会引发不一样的联想。

    白合欢向我转过身来,却并没有向我询问我觉得她应该询问的问题。

    “世宁哥,”她微低着头叫着我的名字,“就是想跟你说一声谢谢。谢谢你救了我,每一次都是这样。现在大家都很害怕,可是我却不知怎的一点都不害怕,大概就是觉得,只要世宁哥你在,一切就都会没事的。我觉得这世界不会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所以昨天,我一个人来了这里,结果,一切都很安宁,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一时不知该如何把话接下去才好,这个姑娘居然在别人都成了惊弓之鸟的时候,一个人跑到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来,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白合欢接着说:“所以今天我想来试试,如果世宁哥肯跟我来,那么,我的感觉就是正确的吧。世宁哥的心里,也并不害怕那些呢!”

    我有些无语,感觉这个看上去颇柔弱内向的姑娘性格中竟有些出人意料的冒失。我想了想,才说:“人各有命,看得开些是好事,但是平时也要小心些,没有必要为一些无谓的事情冒险。”

    合欢忽然提高了一点声音,说:“这不是无谓的事情,今天我找你来,就是想对你说……”

    她的声音忽然小了下去,光线很暗,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到点点萤火环绕着我们飞舞,不像是在人间。

    “我喜欢你……”她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轻轻地说道。(。)【,、、,

第一四五章 腐草为萤() 
我一下子就呆住了,愣了数秒,便不自觉的面红耳赤。

    拜托,虽然她心里的想法我是知道的,可是这样直接地表达出来,还是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她是我们酒吧的常客,我也曾经担心过,如果她始终没办法自然地消解这种情绪,有一天把它说出来,我该如何回答呢?

    一个这么好的女孩,也漂亮,鼓起勇气这样地坦露心扉,人都不可能不为之所动。不是不喜欢她,相反,我觉得她很好,难得的好,只是,那感觉不一样。

    “合欢……我……”我半天才平复下来,小心地选择着措辞,生怕自己说得不恰当会伤害到她。没想到我话还没说完,她的情绪倒是先恢复了正常,不再是先前那羞涩难为情的样子。

    “别这样世宁哥,你想说什么我知道的,没关系!”她爽快地说,“就是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我们一直认为生活就是平淡的日常,一天天地过,终有一天要变,死去。可是从那天晚上起,我忽然有些担心,其实人生下来不容易,活着也不容易,说不定哪一天睡下,就再也看不到明天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没能鼓起勇气对世宁哥你说过的话,会成为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也说不定。所以,我只是想对你说出来,并不需要你的回答,也希望这不会给你带来困扰,希望一切都可以像从前一样。”

    我惊讶地望着她,却发现她看上去好像一下子变得轻松了,笑容也更加甜美起来。

    “对……对不起!”我说。

    “哪里会对不起嘛!”白合欢笑着说,“世宁哥你不知道,你肯跟我来这里,我不知有多高兴呢!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地方,有空的时候总会在夏天的晚上一个人来,在这里坐上一阵子。这个时候的萤火虫很漂亮不是吗?”

    “嗯,是很漂亮,真的很漂亮,像在童话里一样。”我说。

    这不是我文艺,我真的就是这样想的。

    大暑时节,萤火虫开始地出现。古书中说,“腐草为萤”,就是因为萤火虫往往产卵在腐草之中,古人只是观察到了现象,便一直认为萤火虫是靡草萎死之后化成的,是草的精魂。

    从小学习科学知识的我会认为,古人真是浪漫,虽然他们的想法是不对的。可是今天的我却感觉,没准是古人,才准确地看到了事物之间内在的关联,那种建立于自然之力上面的生生不息。

    “合欢,”我十分诚恳地对她说,“谢谢你,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你。你……要怎么说呢……真的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之一,可是……”

    女孩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我不得不硬着头皮把话说下去。

    “可是我的心里面已经有一个人了,……虽然只是单恋而已……”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苦笑起来。我这样子,恐怕是连单恋都算不上的吧。

    白合欢望着我,忽然微笑了。

    “这样的心情,我明白的。”她笑着说,“没关系的,这只是我自己的选择而已,世宁哥根本不需要因为我的事情而感到困扰,我也不希望这样。”

    我不由得感动,并有着深切的同感。

    她说的并不是冠冕堂皇的漂亮话,而是一种真实的感受,因为我自己也是这样想的。

    我的心里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如此地牵挂着丽卿了,为她的喜悦而高兴,为她的悲伤而焦虑。可是我们不是同样的人,不,这还不是最的,就算我心甘情愿地为她奉献出自己的一生,也注定无法在她的心中留下的痕迹,因为她的心已经被别人填满了。

    那一位,是她永远都不可能忘怀的。她已经了三千年,我相信,之后无论会是多么久,她都会一直等下去,哪怕是他再也不会回来。

    这样一想我自己的处境,就不由得和白合欢同命相怜起来。

    一个女孩子的心事,我却无法回应,本来应该是我来安慰她才对,没想到却变成了她反过来安慰我,与我聊起天来。

    “世宁哥,我的家在乡下,一个很贫困的地方。”她坦然地说,“一直到我小学毕业之前,村里都没有电。所以,每到夜晚,除了屋里会点起煤油灯,到处都是一片漆黑。那个时候,我最喜欢躺在谷垛上看星星,到了这个季节,就会到处都是萤火虫。”

    “我从小就很喜欢萤火虫,觉得它们真是神奇——明明只是小小的虫子,为什么却能像星星一样发光呢?后来读了很多书,古人说萤火虫是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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