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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校花与大长腿-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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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是一副标准的萝莉长相。小小的个头,精致的五官,梨花头,尖下巴,属于我见尤怜的那种类型。此刻,她正咬着一根玉米肠,好奇地盯着阮清恬看。

    大概过了五分钟之后,她终于按压不住内心的好奇,忍不住问:“清恬,你不打算看这些信吗?”

    阮清恬抬起头,望着她:“这些信啊,从小到大,我收过太多了,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背都能背下来了。”

    “哦。”夏天默默地咬了一口肠,一副很失望的样子,“我都从来没有收到过情书呢。”

    阮清恬笑了笑,没说什么,继续收拾自己的东西。

    夏天安分了五分钟,又忍不住了:“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好奇吗?”

    阮清恬苦笑不得,直起身子,将那些信递给她:“你要是想看,就看吧。”

    “真的吗?真的可以吗?”夏天圆溜溜的眼睛惊喜地望着阮清恬,嘴上是疑问的,但是她两眼放光的模样一点都不像是想要拒绝的样子。

    阮清恬笑着将信放在她的手中:“没关系的。你去看吧。”

    夏天兴奋地翻着手中的信,还不忘招呼小伙伴一起过来观赏:“苏媚你要不要过来一起看啊?”

    “不要,别打扰我看《白衣校花与大长腿》!”

    此时的苏媚已经换了好了睡衣,趴在床上用手机看爱奇艺。不得不说,虽然她的长相平平,但是身材确实极好的。

    她换了个姿势,躺在自己的床上,装模作样地看起来。但是眼神却时不时地往夏天那儿瞟。

    “哇哦,好多人啊,还有咱们班的秦寿呢!哈哈,这个名字真是绝了!”

    夏天一个人在床上看得不亦乐乎。这时,一个女孩儿推门走了进来,耳中塞着一副白色的耳机。她是音乐系的才女,也是苏媚的好朋友,经常会过来找苏媚。

    她冷冷的目光,轻描淡写地扫视一下其他人,便朝苏媚的床铺走去。夏天陷在成堆的情书中无法自拔,尤其是在看到本校音乐才子的笔记时,这种兴奋顿时达到了顶峰,让她不由大声喊起来:“哇噻!居然有音乐系的尤大志!”

    “什么!”

    苏媚立刻放下手机,从床上起身,想过来一探究竟。但是有人比她更快,王悦晴一把夺过夏天手中的信封,看到下面的落款,立刻黑了脸。

    她二话不说就把信扯开,拿出里面嫩黄色而且很显然是撒过香水的信纸,而那个熟悉的味道几乎让她失去理智。

第十二章、小一生病() 
王悦晴一目十行地浏览完那封信,便抓起自己的包,摔门而去。留下面面相觑的三个人。

    “她怎么了?”夏天瞪着眼睛,无法理解,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戏剧的转折。

    但是这个问题没有可以回答她。因为大家也是一头雾水。既然已经过来了,苏媚也就没打算离开,坐在夏天的床上,和她一起看剩下的情书。

    阮清恬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但是看她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似乎也不太注意到自己。

    于是,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背着包,便出门了。

    老人见到阮清恬,果然是又惊又喜。祖孙两个拉着手,说了好一会儿话。隔壁的王阿姨见阮清恬回来,特意做了几道阮清恬喜欢的菜送过来。阮清恬和奶奶吃完饭,又把家里收拾了一下,添补了一些日常用品。

    做完这一切,她刚松了一口气,桌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她不想吵醒奶奶,便拿着电话,蹑手蹑脚地跑到卧室去接。

    “喂……”

    “阮小姐吗?您母亲的事情,我已经帮你查了。国内什么线索都没查到!能够查到的、仅有一点点的线索,指向了境外。”

    阮清恬心里有些着急了。

    怎么会这样?境外就是外国吗?她爸妈怎么会和国外车上关系,在她记忆力,父亲就是一个银行的小职工啊。

    “另外,非常抱歉地通知您,如果你要继续查下去,就要再次支付费用。”

    “我上次不是付了你们三万多块吗?那是我所有的钱了!”想不到请私家侦探竟然这么贵,这段时间,为了查清父母的下落,几乎已经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

    “对不起,阮小姐,这是我们的规矩!如果您还想继续调查的话,就请续费。”

    “好吧,我考虑一下。”

    “好的,祝您生活愉快。”

    阮清恬挂了电话,拿着手机,呆呆地站在那里。

    怎么办?她到底该怎么办呢?爸爸已经死了,她不能连妈妈都失去,她一定要继续找下去,可是她要到哪里去找这么多钱呢。

    唉……

    她默默叹了一口气。

    阮清恬的卧室是从厨房隔出来,一共也就十来平米,放了床、衣柜,也就没什么多余的空间可用了。好在阮清恬很懂得空间利用,在墙上安了很多的隔板和小柜子,专门用来放她的宝贝们。

    其中最大的一个玻璃缸中放着一只绿色的蜥蜴,在缸底慢慢地爬着,似乎感觉到主人回来了,小脑袋抵着缸壁,很好奇的样子。

    而在蜥蜴上方的一个隔板上则放着一个中等大小的玻璃瓶,里面爬着一直黑色的蜘蛛。阮清恬伸手将它拿下来,握在手心里,仰面躺倒在自己的床上。

    “小一,你说我该怎么办呢?现在我只剩下你,还好有你陪着我。可惜不能把你带到学校去呢。”

    阮清恬躺在床上,突然发现瓶中的小一,似乎有些不正常。以往看见她,它都会很兴奋地爬来爬去,可是现在它居然一动不动地趴在瓶底,看上去无精打采的样子。

    “小一,你怎么了?”阮清恬关心地问。

    瓶中的小一依然没反应。

    糟了,不会是生病了吧。阮清恬饲养的这只宠物蜘蛛虽说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是也需要细致的照顾。这几天,她都在忙学校的事情,也没顾得上好好照顾它。想到这儿,阮清恬心里不禁有些愧疚。

    小一,你一定要撑住啊。阮清恬急忙抓起自己的外套,将小一抱在怀里就往外跑。

    林峰出了电梯,身上的白衬衫净白笔挺。他径直往任浩铭的办公室走去。走到门口,刚好看到蓝晨抱着好几个文件夹从里面走出来,他长得太过单薄,而文件夹堆得太高,几乎挡住了他的整张脸。

    眼看着顶上的一个文件夹就要掉下来,他连忙伸手去接,结果却使得手中所有的文件夹都摇摇欲坠。林峰连忙上去扶了他一把。

    蓝晨抬起眼睛,看到是林峰,莞尔一笑:“是你啊。”

    “怎么?你们老板又奴役你了?”林峰笑着问。

    “别提了,我想死的心都有了。”蓝晨笑着娇嗔了一句。

    林峰也笑:“没办法,谁让你摊上这么一个老板,如果实在受不了就辞职算了。像你这样优秀的助理,应该不难找到工作吧。”

    “不过,像这么出众的老板可不是随时都能找到的啊。”蓝晨说着,狡黠地眨了一下眼睛。

    蓝晨的长相在男人中绝对属于惊艳的哪一类型,小脸,高鼻梁,眼睛不是很大,但是很清澈明亮。

    而且他的眼睫毛很长,他跟人说话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往下看,更加凸显出那浓密纤长的睫毛,即便他一个男人,都难免被那两把刷子一样的睫毛刷得心痒难耐,更不用说是女人了。

    蓝晨在进公司之前,是给一个服装设计师做助理的,而且做的很出色,但是有一天,他突然就辞职了,没有知道是什么原因,也没有知道他去哪儿。只是有很多真假难辨的谣言把矛头指向了他的雇主,那个享誉国际的天才设计师。据说蓝晨和他一直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任浩铭是一个相对很传统的人,在“那方面”他绝对是正直的,但是他也没有拒绝蓝晨的加入,这让林峰多少有些意外。他曾经试探着问过任浩铭,为什么能够那么坦然地接受蓝晨。

    他记得任浩铭当时是这么和他说的:“他有一双很清澈的眼睛,那是在现在这个物欲横飞的社会中,难得一见的眼睛。光看那双眼睛,我就知道,如果我能在他最难的时候帮了他,他一定不会忘记。”

    果然,蓝晨已经在任浩铭的身边做了近五年的助理。这五年来,任浩铭给他出了不少难题,但是每一次他都毫无怨言,并且完成的非常漂亮。

    一次醉酒之后,蓝晨才告诉他,其实那次离开那个设计师之后,没有任何一家设计公司敢要他。而他除了服装设计,其他的什么都不会,再加上他自身的原因,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找到工作。

第十三章、车祸() 
他消沉了好长一段时间,甚至连想死的心都有。后来到任氏面试的时候,也是带着一种破罐破摔的心态,但是没想到任浩铭非常坦然地接纳了他,这让他很感动。

    所以,即便后来他有机会可以重返时尚圈,他也没有离开,而是选择留下来继续跟着任浩铭。后来,他又笑着说,他从来没有见过像任浩铭一样挑剔的人,如果能够完美的完成他的期待值,似乎更有成就感呢。

    林峰走进办公室的时候,任浩铭正在一份文件上签名,听到声音,头也不抬:“你来了。”

    “你怎么知道是我?”林峰笑着问。

    任浩铭合上文件,抬首,目光深沉:“除了你,谁敢不敲门就进我的办公室。”

    林峰耸耸肩,也是。不过他喜欢这种特殊待遇。

    林峰在他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坐下,环顾了一圈。他的办公室还是这样简洁,除了就基本的办公设施,就只有窗边的那个酒柜是花了心思设计的。

    “有事儿吗?”任浩铭问。

    “没什么,就是想送个小小的生日礼物给你。”

    任浩铭手中的笔顿了一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生日还有两个星期才到。”

    “没办法,想送给你的礼物提前到了,而我又实在想看到你惊喜的表情。”

    任浩铭抬头,看到林峰正一脸狡黠地望着他。突然就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果然,在林峰家里,看到那个传说中的“小小的生日礼物”的时候,感觉所有的血都往脑子里涌。

    “这就是你说的小小的生日礼物。”任浩铭指着面前一个巨大的水晶鱼缸,咬牙切齿地对林峰说道。

    林峰忍着笑:“怎么了,这个礼物难道你不喜欢吗?是我千里迢迢从佛罗伦萨带回来的呢。”

    “你就不能送到家里吗?”任浩铭冷着脸,声音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虽然这个鱼缸不论是从材质,还是造型,更不用那用纯黄金镶边的奢华设计,不难得知林峰所送的这个鱼缸必然是价值不菲。

    但是你见过有人把一个一米多长的水晶鱼缸称为小礼物的吗?而且里面还有十多条活蹦乱跳的鹦鹉鱼。

    这鱼叫血鹦鹉,是红魔鬼和紫红火口的杂交品种。它颜色艳丽,身形凶残,成群结队地游在水中的时候,感觉就像是一团在水中浮动的血水。

    “你不是最喜欢鹦鹉鱼的吗?我还记得你讲过那个关于鹦鹉鱼的故事。说是如果鹦鹉鱼一旦不幸碰上了针钩,它的同伴会赶来帮忙。如果有的被渔网围住了别的伙伴就会用牙齿咬住其尾巴,拼命从缝隙中把它拉出来。因而,一般渔民很难抓获这种鱼。”

    “这么说来,我还得谢谢你。”任浩铭斜睨着他,那目光像是要将他生吞活剥似的。

    话虽这么说的,但是林峰可丝毫不觉得他是真心。但他还是大大咧咧地揽过任浩铭的肩膀:“大家这么多年的兄弟,不必这么见外啦。”

    “礼物我收下了,不过暂时先放在你这儿好了。”任浩铭在沙发上坐下,漫不经心地道。

    “那可不行,你知道我最怕鱼了,尤其是鹦鹉鱼,睁着两只大眼睛,却不知道它们在想什么,每次想到这一点,就让我浑身不舒服。而且你不知道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嘛,也就是说不管你对它们有多好,它们只要多吐两个泡泡就能把你忘得一干二净,真是没良心的家伙呢。真不知道你为什么喜欢这种东西。不过话说出来,从某种层面来说,它们和你倒挺像的,一样的没良心。”林峰坐到他旁边,翘着二郎腿,一只手横在沙发扶手上,笑嘻嘻地道。

    “行了,废话少说,还是想想这鱼缸的事儿吧。”眼看着两人的话题越扯越远,任浩铭赶紧说回正题。

    林峰两只手交叠枕在脑后,慢悠悠地道:“反正呢,生日礼物我已经送到了,至于怎么消受,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啦。”

    “那我也不能徒手搬回去吧。”任浩铭没好气地道。

    林峰不以为意地耸耸肩。

    任浩铭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得瞪着他。林峰被他看得毛骨悚然,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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