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西游记里没有妖怪-第6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黄风岭居住的那段时间里,江流儿可不是白住的,他干了不少事情。

    为此,那段时期,梅尔也是对他佩服不已,称呼他有“老鼠一样的脑子”。

    老鼠脑子称不上,只是江流儿用了“梦境世界”里的知识,改良出来的产物罢了。

    鼠目里光,鼠目寸光,鼠目丈光,由此亦被他们两个并称为“鼠目三光”。

    当然,由于灵石材料的特殊性,和鼠目寸光一样,鼠目里光也是可以调整望远距离的。

    一百米,两百米,最多可以调整到十公里左右的距离,就清晰度而言,十公里外的事物也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当然这并不是天文望远镜,只是个普通的望远镜,毕竟构架是简易型的,最多就只能看这么远。

    或许还是比不上大多数神仙妖怪的神通,毕竟这个世界是千奇百怪的。

    这里的神仙妖怪们,只要随便使一个千里眼之术,便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不过,终究是聊胜于无,江流儿相信,这个世界有很多东西可以替代法术。

    修仙、修妖并不是万能的,能代替人力带来方便的东西,并不只有法术。

    就这一点而言,江流儿和梅尔也是一样的。

    这些话说得有点多了,和此时的主题扯不上。

    江流儿本来是追着妖力暴走的小白,来到这个地方。

    在他刚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小白骑在沙莎背上,而沙莎也马上变回了原形。

    ——当然,这段时间江流儿放下了望远镜,因为他觉得不应该去偷窥人家的裸体。

    虽然青春女孩子的裸体,对一般男性而言非常有吸引力,活这么大江流儿也从没有和女孩子交往过,但偷窥这种事情很不光彩,尤其是对认识的女性而言,更是一种不尊重的行为,非常可耻。

    虽然有点猝不及防,还是不小心看到了一点。

    哦,又扯远了,说回正事。

    本来江流儿以为两人肯定会起冲突,就沙莎的性子而言,她绝对会和小白打起来。

    甚至他还从鼠目里光里,看到了沙莎已经张开的嘴巴,里面五六排牙齿发着森森光芒。

    似乎下一刻,她就要暴起,将面前的小白一口咬碎,生吃活剥。

    紧箍咒的作用只是限制,就像吸毒者,毒瘾上来了还会自残。

    不能肯定沙莎会不会硬顶着紧箍咒,去伤害人和吃人。

    不过正当江流儿想要动手,上前去阻止这场可能会发生的冲突之时——

    沙莎居然和小白聊了起来。

    是的,西行路上,从不开口说话的沙莎——

    她头一次和别人聊了起来。

    闲谈中,江流儿甚至还可以看到,她嘴角露出来的,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沙莎从来没有这么笑过,哪怕这只是非常细微的一丝笑容。

    细微到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在她那张一贯古板的脸上,看起来还有些违和。

    不可思议,非常不可思议。

    江流儿低垂着脑袋,陷入了沉思。

    良久,摇了摇头。(。)

第123章 你懂不懂,懂不懂,懂不懂啊!() 
第二天,当众人发现敖蕾的时候,她正在自己的房间里呼呼大睡。

    为此,灵秀很不放心,在她身边陪了半天,才总算是将她盼醒了过来。

    一问昨天喝了师父血后的情况,小白只是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表示没有记忆。

    “你真的不记得昨天晚上的事情了吗?”保险起见,灵秀再一次确认道。

    敖蕾只是摇头,一副傻乎乎的模样:“不记得了,只是感觉脑袋很晕,很痛。”

    “哦,那就好。”

    灵秀,还有一旁的朱青青,果断松了口气。

    昨天晚上的小白,又热情又奔放,简直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脸长开了变得更漂亮了不说,身材也变得非常性感,又有****又有屁股,还会撩男人撩女人,行动举止也充满了女人味道,身上散发出来的雌性荷尔蒙——这个词是师父提过的,让人不由自主就想靠近。

    妥妥妖艳贱货,让人嫉妒到死!

    还是现在的小白好,软软绵绵,呆呆萌萌,任由师姐们捏圆搓扁。

    “既然醒了,那我们就收拾一下,准备赶路出发吧。”旁边传来了江流儿声音,他仔细盯着小白此时的模样,再三确认没事后,便是点点头说道,“在这里待上的时间已经足够长了,不要再给人家添麻烦了。”

    嗯,这不是瞎说,这几天功夫,他们真的给镇元子添了不少麻烦。

    一来就把人家的房子毁了个七七八八,然后昨天好不容易修建好,又被小白炸了一次。

    还有那人参果树,虽然起因并不是他们,但恐怕也和他们一行脱不了干系。

    最重要的,江流儿把镇元大仙的徒弟们打成了重伤,虽然后来他们表示不计较,但是明显就见得他怕了,特别是之前和他对峙的那个青年男子,见了他马上就低着脑袋绕着道走,一副大气不敢喘的模样。

    可能在他们心里也是和自家师父想法比较接近——

    成王败寇,物竞天择,大自然的世界只有强者才能活下来。

    这个是镇元子作为太古生物的三观,他是古细菌化形,是在灵气的逼压下活下来的。

    然后估计他的徒弟们,在他多年来的耳濡目染下,也逐渐养成了这种类似的思想观念。

    给人家一下子添了这么多麻烦,老实说江流儿心中也过意不去。

    所以江流儿决定,就等小白醒来后,便即日出发,不再打扰大仙办事。

    毕竟人家细菌有正职工作,背负着维护生物界生态平衡的责任,也很忙的。

    “可是师父,那个打翻人参果树的犯人还没找到啊!”见师父要走,灵秀想了想,觉得有些不甘心,“我都说了明确不是我打翻的,可是我看得出来,那些个小道士一个都不信!我最恨别人冤枉我,这口气必须得出!”

    “唉,我说母猴子,你懂不懂人情事故啊?”一旁的朱青青叹了口气,接道,“这事儿你别管人家心里怎么想的,他们嘴上已经表示不计较了,那咱们也就退一步算了吧。你现在再苦苦相逼,一定要去证明自己清白什么的,这不是给人下不了台吗?”

    “呃”

    朱青青一番话说得有道理,灵秀话语一滞,觉得心里莫名堵得慌。

    “可是我还是觉得不爽快,咱们真就这么算了?”

    她还是不甘心,很不甘心。

    齐天大圣,她什么时候这么窝囊过了?

    泥巴就这么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不行,她不能这么认!

    大闹天宫的时候,她一根棍子从东天门捅到南天门,从来没有这么受过气过!

    人活得,就得是一个畅快淋漓!

    这么想着,灵秀下意识从耳朵里掏出了金箍棒。

    “然后你就再被关一次两界山?”朱青青盯着她手里的金箍棒,叹了口气,“孙悟空,孙灵秀,这么多年下来了,你也是时候该成熟点了吧?现在的你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你还有师父,还有小白,还有沙莎,还有嗯,还有我。在外面和人打交道就是这样的,你堵不住人家的嘴,更堵不了人家的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摆出一张笑脸,和人家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而不是像个愣头青似的拿根棍子到处捅。这点你懂不懂,懂不懂,懂不懂啊?!”

    “”

    三个“懂不懂”,让灵秀不说话了。

    她将掏出来的金箍棒,又默默地塞了回去。

    一旁的江流儿亦是默然,过了片刻,他说道:“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别再去难为人家了收拾一下,吃过午饭,咱们就和镇元大仙道个别。”

    “好。”灵秀低着脑袋,似乎没有精神。

    这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到了正午。

    “你们这就要走了?”

    听闻江流儿要离开的消息,镇元子看起来很吃惊。

    “不再多住一阵子?我马上就要培育出新一代人参果树的品种了。”他一副极尽挽留的模样,提到了自己作品,又一副自豪的神情,“这几天的研究里,我发现你的血液里存在着相当饱满的能量,比起普通仙人的血更有营养价值,如果以你的血液作为人参果树的养料的话,至少可以提高现有的果树产量一百倍!”

    他越说越兴奋:“你知道外界都是怎么评价我的人参果树的?他们都说这是天地十大灵根,吃一颗果子可以活一万多年,其实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是的,镇元子又在跟外人炫耀他的作品成果了。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就像个小孩子似的,反反复复都要说个起劲。

    通过他的不断重复介绍,江流儿也算知道了这人参果真实的一面,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首先,的确不似外界一般所言,人参果是用人肉培育的,这属于无稽之谈。

    根据镇元子的叙述,这人参果其实是一种人工培育菌种,是一种真菌复合物。

    果树的主要养料,是江流儿那天看到的血细胞,那个血细胞,是镇元子提取了部分神仙的血液样本,经过一系列加工,然后研制出来的产物,相当于梦境世界中的“化肥”,用于加快培育人参果的进程的。(。)

第124章 人参果,不可能让人活那么久() 
“江流儿,你知道人为什么只能活一百多岁吗?”

    谈到了人参果,镇元子话锋一转,又谈起人的寿命问题。

    这已经是他“老掉牙”的话题了,他一天到晚就喜欢说这些。

    江流儿想了想,干脆就满足了镇元子这份和其他人“分享知识”的愿望吧——因为他也是这样的,喜欢把自己的东西和徒弟们讲,于是便回答道:“从细胞学的角度来说,人之所以只能活一百多岁,主要是由于细胞的寿命问题。人体细胞大概四十万亿到六十万亿个,这些细胞其实都是由一个最初的细胞分裂出来的,那就是受精卵”

    “对的,对的!”

    还没等江流儿说完,镇元子马上就拼命点头,迫不及待把话接了下去。

    “受精卵在母体中逐渐长大,成长为幼体,形成了人体各部分的雏形。”

    “曾经我做了个实验,截取了南瞻部洲中,某个幼体各个部位的一个细胞,研究这些细胞的成长与分裂。经过一段时间的定期观察,我发现普通人的人体细胞,大多数只能分裂五十次,它们每分裂一次,细胞染色体中的端粒就会减少一些——端粒是细胞最重要的部分,代表了细胞的寿命。”

    “五十次之后,端粒消耗殆尽,它们便再也不会分裂,这个时候就会走向正常死亡。”

    “人是由细胞组成的多细胞生物,端粒长度代表了细胞的寿命,也代表了人的寿命。”

    “经过我的观察,我发现人体细胞每隔两到三年就会更新替代一次,也就是分裂一次,大概分裂五十多次后,这些细胞们就会一个个老化、死亡。当细胞们全部都死掉的时候,也就代表了人生命走到了尽头。”

    “这么算下来的,人的一生大概能活120多年,自然寿命取决于幼体细胞端粒的长度。”

    “你说神不神奇?人体寿命的真相居然是这样的”

    镇元子兴奋地滔滔不绝地不断诉说着他的“大发现”。

    江流儿非常能理解他的心情,因为迄今为止,都是他一个人在“孤军奋战”的。

    没有助手,没有朋友,研究出一份劳动成果的喜悦,没有人能够分享。

    镇元子其实是孤独的,可能比所有人,所有智慧生物都要孤独。

    因为他活了亿万年。

    关于他提出来的人体寿命问题,实际上梦境世界中也有类似的结论。

    他说的这种,在梦境世界被称为“细胞代数学说”,也叫细胞分裂次数学说——

    人体自然寿命由这个人的初始细胞端粒(dna重复序列)决定。

    这个世界是千奇百怪的,别说妖怪、动物、神仙了,就算是普通人,不同人种的寿命也不一样。

    举个例子,这个世界是由四个大洲组成的,分别是东南西北四大洲。

    每个洲的人寿命就都不一样,前文说过,西牛贺洲,人均五百岁,他们活得很长。

    经过镇元子的研究,发现西牛贺洲的人种,细胞端粒就比南瞻部洲的人要长三到四倍,所以他们能活五百多岁,而南瞻部洲的人就只能活一两百岁。

    “喂,老头,你不是在讲人参果嘛?”这个时候,旁边的灵秀早就不耐烦了,“有话快说,别废话了,真是的,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有这么啰嗦的”

    “二师姐,大师姐好像一直都对镇元大仙有成见啊?”

    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