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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伶又骂道,她一回想起前几天自己做的错事……一股怒气又冲上脑门去:“那……那你还跟我做不该做的事!你放开我,我要回家!”
“傻女人。”齐瀚一把将唐伶捞到怀里去,口吻温柔得像是糖:“跟你做的,都是应该做的事。”
“你这个变态。花花公子,油水嘴滑!”唐伶拼命地用手拍他,却又怕把他伤口给拍开了,这也没没什么力气,看起来实在是欲拒欢迎。
齐瀚眯眼一笑,重新用骨节分明的手指捧起了她的小脸:“瞧瞧你,哭得可真丑。”
“我又没让你看!”唐伶侧着脸,怎么也不让他看。
“你去看那个又厉害又聪明,还能跟你做不应该做事情的红小姐啊!”她的语气里满是醋意:“你放开我!”
“我才不会放开你。”齐瀚用好看的手指,轻轻擦开了她那满脸的泪水,却发现唐伶是个爱哭鬼,眼泪越擦越多,怎么也擦不干,一双眼睛红红的像是兔子一样。
明明在其他人面前那么镇静,明明在照顾自己的时候那么坚强,现在却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这么惹人爱怜。
他轻轻地吻了吻唐伶的额头说:“我找红去酒店,是为了调查圣组织的事情。”
圣组织?
这让唐伶想起了回忆:啊,没错,那时候,我是因为跟踪齐瀚进酒店,这才撞到了圣组织的人。
“那你们是去……”
“对,红一直是黑金里的人,所以她向我提供了黑金加入圣组织的情报,我呢,为了获得最新的情报,先带红一起去酒店。却被傻瓜你瞧见了。”齐瀚敲了敲她的额头。“却没想到被你撞个正着。”
唐伶仍然盯着他,怎么也不信。
她的余光瞧着照片上的女人,这个红小姐看齐瀚的眼神,分明就带着爱意!
“她明明就喜欢你。”唐伶看着他,指着照片上的女人说,“她这么看着你,明明就喜欢你!”
“那你呢?”齐瀚捉住了唐伶的手指,又轻轻地吻了一口,觉得她浑身上下都像是糖果一样俏皮:“你喜欢我吗?”
“我不喜欢你。”唐伶说。“因为你是个大骗子,你现在说的话也是在骗我。”
偌大的沼泽地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青蛙呱呱的叫着,实在没什么浪漫的气氛。一阵风吹来,带来的都是泥土气息。
“傻姑娘。”齐瀚仍然捧着唐伶的脸,想要把她每一处轮廓都记得清清楚楚,她微笑的时候好看,她生气时候。皱紧的眉毛也那么好看。
“唐伶。”他轻声说道,忽然探过去轻轻地吻在了唐伶的嘴唇上,这个吻轻得像是羽毛一样,轻轻的拂过去,根本没有一丁点存在感。
但是唐伶却尝到了一种味道,好甜,这个吻好甜,像是蜜。
唐伶的理智想要推开这总欺负自己的男人,可是身体总是诚恳地向他靠过去。
不自觉之间。她又想起了在东城区的那个夜晚……那个缠绵悱恻,让人羞红了脸的夜晚。
“讨厌,怎么跟他在一起,我脑子里总会想一些色色的事情。”唐明十分懊恼。
这懊恼的表情看在齐瀚的眼里,却又是另一种可爱,他喜欢得不得了,怎么也挪不开自己的爱意,于是又吻了上去,这个吻不一样。刚刚的吻是蜜,现在的吻却霸道,又细腻。
“流氓!”唐伶想推开他,又被他死死地禁锢在怀,她的一张脸被吻得通红:“你不是伤员吗?你满脑子都在想些什么啊?”
这句话才让齐瀚稍微停下自己的动作,面朝着她笑:“满脑子想的,都是你。”
齐瀚捉着她,靠在了这颗巨大的树旁,他看着怀里挣扎不得的女人。心里的爱意泛滥不清:“我爱你,或许你感觉不出来,但是我真的爱你。”
他的声音很轻,唐伶听着这句话,却分不清他究竟是真是假。
她闭着眼睛,想要相信他,她只觉得自己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荷尔蒙全都凝聚在自己的脑里……那天脸红心跳的事情,又不受控制。全都凝聚在了她的心口。
讨厌,明明是仇人。
讨厌,明明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为什么这股爱意就是抹不去!
不自觉之间,唐伶也拥住了他。这时唐伶忽然感觉自己流了些鼻涕。
“讨厌。”她抬起手想用袖子擦掉,男人却一副强忍笑的表情盯着她。
“怎么了?”唐伶恼羞成怒:“我流鼻涕,你就不喜欢我了啊?你这个骗子!大骗子,还说最喜欢我!”
“傻姑娘,你都在想些什么?”
“什么?”
“在想些色色的事情吧。”他眯眼贼贼一笑,手指从她的脸上划过,抹起了一溜须血迹。
奇怪,她的脸上怎么会有血?
“亲爱的。”齐瀚抱着他的珍宝,像是揉猫咪一样贼贼地笑道:“难道你是对我想入非非了么?”
“你……你你……”
“你流鼻血了。”
“我……我……”唐伶一时语塞,一张好看的脸又羞得通红,她垂着脑袋,慌乱地擦鼻血,却莫名其妙把血擦了一脸。
齐瀚看着好笑,不再捉弄她,从背包取出了毛巾,再用水浸湿帮唐伶盖在额头降温,然后拍了拍她的脑袋:“放轻松。”
唐伶声音细弱蚊蝇:“我……我才不是因为想奇怪的事情,才会流鼻血。”
瞧这女人这样子,齐瀚又笑了:“傻瓜。”
“你流鼻血,是缺乏维生素。”他笑,“不是吃了一个月饼干么?”
“那……你说我。”唐伶一时激动,“你说我想入非非……你又逗我。”
齐瀚拂开她的一缕头发:“这你也信。”
唐伶长时间没有摄取过新鲜蔬菜,缺乏维生素,所以才导致流血。本来齐瀚准备了许多干粮,但是唐伶脸色看起来很差,这沼泽地是天然的果园,齐瀚左右看了看,随后背起了包:“你先留在这儿,我到处去看看。”
“可是……”唐伶还没说完话,齐瀚便转身了。
唐伶犹豫地看看四周,声音低了下去:“可是我害怕……”
没想到这话刚一落地,齐瀚居然转回了身。不由分说,拉过唐伶的手。
“你……”唐伶抬头看着他。
“我带你先回车里去。”齐瀚说,“沼泽里的动物很危险。”
这让唐伶又起了鸡皮疙瘩:“动物,这都有什么动物?”
她吓得不行,跟着齐瀚快步找到了车,忙不迭地钻了进去。齐瀚看得好笑,拍了拍她的脸正要去找食物,唐伶马上把他的手又捉了回来,一双眼睛里晶晶发亮:“会有奇怪的大蛇吗?”
“傻姑娘。”齐瀚笑。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袋子来,在车的周边撒上了一些粉末:“这东西能暂时防住蛇。”
可唐伶还是害怕,抓住齐瀚的手怎么也不放开:“要不然……我跟你一起去吧,去采果子。”
“嗯……”齐瀚略一沉吟,微笑着看着唐伶的脸:“你觉得,我为什么不让你一起去?”
“因为……嫌弃我?”
“既然你知道。”齐瀚摸摸她的脑袋,“就乖,坐好。”
“真是的。”唐伶沮丧地垂下了头,还觉得害怕。“喂,你快点。”
沼泽地里的动物叽叽呱呱地叫着,唐伶分不清会有什么奇怪生物,她只能把车窗车门锁得死死的,害怕有毒虫之类的东西。齐瀚先前准备的防蚊虫液,唐伶几乎把全身都涂上了,虽说她心里坚强,但毕竟是城市来的娇娇女,还是受不了这些东西。
她看着那些五彩的生物。就打心里害怕。
唐伶手里还抱着齐瀚那红盒子,她开始继续看里面的东西,除了这张旧照片之外,其他都是些意义不明的纸张,齐瀚当时为了避免东西被发现,所以用了很多暗号,唐伶看了又看,只觉得前言不搭后语,实在看不出他的思路来。也就放弃了。
只能最后捏着这张5人合影,猜测着齐瀚的过去。
他被绑架,他被黑金绑架,但是黑金又为什么要培养他成杀手呢?
而且齐瀚这么厉害,为什么没有直接把黑金一锅端呢?
“奇怪。真奇怪。”唐伶翻了翻这个红色的铁盒,最后居然在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针管,这塑料针筒已经很旧了,最上面的细针也早就生锈了,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这是什么?”唐伶仔细地瞧着这细小的针筒,忽然之间灵光一闪,唐伶忽然记起刚来古尼国的那一晚,遇到格雷的那个夜晚……
那天晚上跟林允奚和格雷一起呆在小旅馆里,格雷身上忽然起了变化,脸上青筋暴露,出现了奇怪的斑点,他看起来也非常痛苦的样子……最后还是因为唐伶帮他取来了一根针管,他才恢复了过来。
仔细看这个用过的针管,跟格雷用的那一只,从剂量上倒是很像。
“难道这……真的有关联吗?”唐伶想不明白,决定等齐瀚过来后再问他。
她的目光又放在了那张照片上。
“讨厌。”她只要一看到照片里笑容妩媚的女人,就从心底里嫉妒吃醋。
“讨厌。”唐伶又骂了一声,但是在骂自己:“我怎么这么讨厌,齐瀚到底怎么样,又关我什么事?”
因为这些天里一直没有睡过好觉,之后去黑金也不一定会发生什么,所以唐伶把头一歪准备睡觉,却隐隐约约听到了树影婆娑的声音。
有人!
唐伶吓得眼睛一睁。齐瀚不是从那走的,这肯定不是齐瀚,那是谁?
会是黑金训练场的人吗?
如果有大批雇佣兵的话,唐伶这个擅闯者出现在这儿,纯粹就是找死!
她心里一清二楚,非常恐惧地往声音的方向去看,但什么也没看见。
一阵剧烈的风吹过来,风里带着的都是青草的气息,唐伶打开车窗,仔细地去看那片声音所在地。
“难道……不是人,是我的错觉吗?”她很怀疑,却不敢随便发声。
越野车就藏在这里,虽然有迷彩色做掩饰,但只要人眼睛不瞎,就能看见。
这怎么办?
她很慌张,最后一咬牙干脆从车里钻出去了,她绕道了车的尾部,手里拿着一把防身的匕首。将身子整个藏在后面。
一个人影果然出现了,这个人影看起来很精瘦,不如格雷那么高大,但是只看身材,就知道这个人跟圣组织里的那群人不一样。
这个人,不是善类。
这个男人从树影里钻了出来,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短发平头,有些矮。唐伶眼睛一眯。想仔细看这男人的细节,却看见他颈上戴着一个项链,而这项链,正是黑金的徽章。
“糟糕,是黑金的杀手!要是他把我抓走怎么办?”唐伶心中很害怕,还好她的身形很灵活,直接闪到了一边的树丛里去。
男人显然看到了越野车,他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
“糟糕!”唐伶心里很害怕:“齐瀚在就好了,讨厌。齐瀚到哪儿去了?!”
唐伶以为这平头男人看见车以后,会拿着枪直接袭击,却没想到他看看车牌号,只是淡然地说:“什么嘛,怎么又有人乱开车,把车停在了这儿。”
“啊。”唐伶想起来了,因为这车是齐瀚借着黑金的名头搞来的,让这男人以为是同伙,倒也并不奇怪。
“喂。有人吗?”男人大声地问道,“你们是从甲斐回来的吗?现在事情怎么样了?现在诺顿还在问黑金要人。”
他不耐烦地说:“这可真讨厌,手下人就只有这么多,要是老大丧心病狂把我们这些中层都派出去,那就烦人了。”
平头男人看起来十分不情愿:“谁愿意去做这种低级的事情。”
“喂!说话,没人吗?”男人语气十分不悦,“乱停车就算了,人呢!”
唐伶被吓得不轻,但是从这人的话语里,明显知道了:黑金果然跟圣组织同流合污。
为了钱,做这种丧心病狂的坏事!
而先前自己居然妄想,要这群人去保护东城区?真是作孽。
唐伶对黑金的厌恶又加深了几分,忽然这男人看见了地上的白纸,上面沾着血迹,这是唐伶擦过鼻血丢下的。
“有人。”男人眼睛一抬,已经摸出了枪。
第122章:罪恶起源()
男人对着空无一人的越野车说道:“出来。”
“砰”一声剧烈的枪响,男人直接打碎了越野车的防风玻璃:“快出来!到底是谁!”
唐伶的心吊到了嗓子眼儿里去,她蹲在草丛里,害得颤抖。
这个人跟格雷和齐瀚不一样……格雷和齐瀚都是A级别的杀手,但是性情并不暴力,忽然间唐伶又想起了红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