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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手中的水,已经集了一掬,盈亮的,苦涩的清泉,手一挥,一道亮丽的彩虹,雨和泪做的彩虹。
……
芍药将离,柳亦常青,心中有月,空亦长明,流水春去复有时。子规啼,杜娟娇,魂归我心,桃树来浇,料想纸钱挂处,来年,应生出红豆夭夭。
杀
别了桃园,别了小屋,别了少年,却是永别……
踏出桃园的一刻,魑魅魍魉就跪身在我的面前,低着头,都没有看我。他们是鲜少如此中规的跪的,是觉得自己没能完成我交待的事吗?我微微一笑,“起来罢。”
四人立起,魅低声的启了唇,“公子他……”
我点了点头,她没再多问,我也就没再多说。
“主子,我们要查……”
我一挥手,眼睛望向远方,天,灰蒙蒙的。“只要查查到玄乐门动手的是什么门派就行了。”
“可是……”
“月他……不想让我太牵挂于仇恨,我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清敛愁是个讨厌麻烦的人,不会去做杀了人去与世为敌的蠢事,呵呵,他栽了,被人设计了,我也是,时间巧合的却是我们刚刚离开的时候,好巧啊,巧到让我以为我们的行踪被人盯上了,巧到让我以为是有人故意下的套,巧到让我以为幕后有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在对我设计着什么,巧到让我以为有人故意针对月牙儿。这么多人,偏偏他伤得那么重。呵呵,可是,又能怎样呢?耗费心力把他找出来,我的人就可以活了,若是如此,我便把这个人世灭了也可。但是,那个人睡了,他心里念的是我,挂的也是我,他希望我能快乐的活着,不要为他的死所累,呵”,闭上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缓缓的吐出,直到五脏六腑都通透个干净,猛然睁开眼,欣喜且自豪的大声喊出,“哈哈哈哈哈,我的人,个个都不是凡品啊,啊哈哈哈哈……”
魑魅魍魉四人,一路来,暗下里看着这人的举动,觉得既新奇又荒唐,而那人的残忍和嗜杀,却是真正见识过的。直到现在,他们才真正尊敬了这个男人,情之一字,世人难过,想不通的,也就只有“执着”二字了。他,竟能看透吗?
我拍了拍魍的肩膀,“等查清了所有的门派,让我见识一下你们的身手,我不想太深入于身边的阴谋和陷阱,但是,我也看不得一些人在我眼前晃荡,我的月牙儿,有人伤了你,我便替你还回去!”
黑底金字的护腕上,一轮弯月,一个白字。
……
三日后的一个夜晚。
“你……你是谁!”,一个蓝衣人手持长剑,质问着眼前一脸带笑的人。
“放心,我可是个好人,从不杀人的。呵呵。我只想问一句,阁下是不是曾领过人去攻打过玄乐门啊,我没别的意思啊,我就是问问。”
“你,管你什么事,是又怎样。”蓝衣人自己也觉得奇怪,明明那人只是独身一个,却不想哪来的煞气和压力,迫的他和他手下的一干弟子全都拔出了剑。
“哦,谢谢了。”,音未落,一击掌,蓝衣人和他的弟子都极其的惊讶,从哪里来的那么多黑影人。
我淡淡的一说,“掌门我来,其他的,就永远做个废人吧。”永远也用不了武功,恐怕对于这群武林人士来说,就等于是废人了吧。呵呵。
“来吧,我看你年纪大了,本着尊老爱幼的情操,您老就先请吧。”
蓝衣人仍然不明白现下的情况,直至看到他的弟子们个个或受了内伤,或被挑了手脚筋,或被打到吐血。他大喝一声,挑着剑花就朝我劈来,此人功力也是不低,疾风劲力,十招之内我竟没有伤他太重。于是,月夜之下,进行了一场无声的屠戮,但是,没有人死,因为……
有时活着,更是一种痛苦。
第一次这样认真的去拼杀,我的腹部被他的剑划伤了,蓝衣人却被我断了浑身的筋脉,毁了他的感觉神经,呵呵,自此以后,他就只能躺在床上无知无觉的过下去了。
“我说过的,我从不杀人,而我留下的活人,一种与我无关,一种生不如死。因你们,去了一个人,呵呵,你们就在死后向地下的某个人忏悔吧!”
这句话,后来为江湖上的人所传,有人觉得说这话的人是个疯子,有人觉得他或许是个有情人,用情至深,方至此。因为,大大小小十五个门派掌门惨伤,其弟子终身学不了武,有名或无名的派别竟在短短的七天内被人全挑了。没人知道为何那些门派会被灭,为何只是废了武功却不杀人,但为人所知的,是被传扬开来的那人自始至终的笑,没有恨,没有怨,没有苦,没有悲,月下,那人是亡鬼,又是死神。
再次见到狼魄他们的时候,他们被我一身血和伤的样子吓傻了,我蹒跚了几步,望着窗外,又一轮弯月,两头尖尖。回头一笑,因发烧而灼热的身体,终于在我大声喊出了三声“我爱你”后,倒下了。第一次,碰了那么多的鲜血,第一次,下了决定,要真正的快乐,因为,我曾经答应了一个人啊。
等我烧退后,莫惜只说我在发烧的时候轮番叫着四个人的名字,魄,月儿,莫惜,离儿,流着泪,湿了整个枕头。
我淡淡的回道,我这辈子,不会再流泪了。
他说,就算是他死了,都不会?
我回答,不会!因为,那时我恐怕也早就归西了,我绝对要死在你们的前面。
他笑着,替我脱下汗湿的衣服,我又要了他。
结果,好的更透彻了。
身体恢复的第一天,我大清早的起了,分别奔到狼魄、君莫惜和宫离月的房里,将他们非礼了一番,然后大唱了一首“我爱你之歌”,惹得不远处的老白兴致一高,也欢快的和我一起合唱,完全将我的品味降低了。庭院里打太极时,天空好蓝,我瞥到了手中的护腕,我想,我是一辈子都不会脱下它了吧。飞月,随了它的主人,而我,却把它的主人藏在了心里。
……
我要走了,这个地方,这个国家,有太多的记忆,快乐和悲伤,我却无法去衡量。毕竟,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非常、极其、十分普通的人,所以,想要全部除却心中的阴云是不大可能的,但是,我唯一的一个优点就是,忘掉该忘的,记得该记的,仅此而已。做为保护不力的惩罚,我把两个小鬼交给了清敛愁,本来小鬼是想跟着宫离月的,但是被我一口否决了。这里的小鬼,没有激素也这么早熟,当初老子读大学的时候,什么书没有看过,怎么着,以后还想搞年下啊!君莫惜带着原足梦回无晴宫了,说什么出来的这段时间,宫里已经积了很多事情要处理。原足梦本就是愧疚和任性铸成了错,如今被莫惜三言两语那么一点拨,也跟着回去抚慰爱人那颗受伤的心了。
宫离月也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与我的同行,但是,在我的一再的死缠烂打和哭爹喊娘下,他终于答应了把元香镜留在玄乐门里。我是好人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清兄你先不要感谢我。元香镜留下的很不甘心,在我的怂恿下元香镜是以互通两教的名义留下的,而留下的唯一条件是清、元二人要洁身自好,关系纯洁一点,否则永生不得再见。元香镜自然没异议,可是另一个,就难了,美人,又是心上人,只能看不能吃,啐啐,同为男人,我很是理解。故而,我临走那天,命魑魅魍魉在玄乐门方圆十里之内的井水、河水、溪水里都撒了□。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虽然有点麻烦,但是,我的下一个目的地也算是回头路了。
兰国!
一路来,三个人,一头驴,少了一份少年的羞涩和好奇,我一时还无法适应这种残缺。吃过一些干粮,我在正午的暖阳下看着开始解冻的河流,劈开腿坐在地上,看着手上的护腕,我想,那也许是一个梦,那人也是一个梦,我自己也还在梦里,梦里,我到了这个世界,梦里,我经历了奇遇,梦里,我找到了爱人,梦里,我找到了自己。
“你在干什么?”,狼魄高大的身躯投下一片阴影。
“想事情。”
紧接着,又是一阵沉默。
狼魄坐了下来,抓起了我一只手,执着掌心贴在他的心口上,那里,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想起月牙儿,我没有悲伤,知道那个有着明亮眸子的少年已经在我的心中常驻了,时不时的,闭上眼,在脑中将与那人的过往都回忆一遍,就又是新生了。这个时候,我仿若又成了最虔诚的佛教徒,相信着转生和轮回。
“魄。”
“嗯。”
“你可知道?”
“嗯?”
“在离开你的时候,我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什么?说罢。”
“等我回来后,我不会再吝惜那三个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不能说这世上我是最爱你的那个,但是……”,默默的舔了一下他的唇,那里,因为天寒而有些干裂。“……我一定是最不会伤你的那个。保护这个人,爱这个人,哪怕我的力量是那么薄弱。”
“你不必如此,你知道的,我也……我也……一直都……”
“呵,我知道,明明是个大男人,却是个薄脸皮。但是,我却是爱透了你这点,为什么这个男人会这么可爱呢?我常常这样问我自己。”
狼魄抿紧着唇,微微的颔首,忽而眼神十分明亮的抬起,“护你一生,也……爱你一世。”
“呵呵,是吗?我的魄,你怎么可以说了我的心里话,既然你这么说,那么……”
“嗯?”
“让我做到你手软脚软,然后,在我身下娇喘,不要,不要吧。”
狼魄的脸顿时黑了起来,“碰”的一声,我的左眼在幽冥界转了一圈才回来。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果然什么都看不见了。
事实证明了,坦率和白痴只是一线之隔,阿毛是不能再接触了,笨蛋,是会传染的。
……
或许是因为这是我新世界的起点,对于兰国,我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木质的房饰,熙攘的街道,大山一样的味道。
刚进入凤绫,发觉这比以往都热闹的多,还有一些看上去不像是兰国国民的人,有高鼻子红头发的,有散发纹身的,有纠着小辫儿的,呵呵,才几个月没见,兰国民族大融合了?
走到一个茶肆,我们一行歇上了脚,我竖起耳朵,果然,人来人往,鱼龙混杂的,就是活人广播的好地方,真正的“人民”广播电台。
“哈哈,这皇子招亲就是好啊,老板,你这小小茶店最近也赚了不少了吧。”
“呵呵,托您的福。不过也是,现在那些个大国小国都赶趟儿来了,唉,想想,六皇子既是文采出众,又是个美人坯子,任谁知道了这样的人要招亲,豁着命也要来的,唉,我就是没那个身份,要不然……”
“听说,这次连康、晋两国也来人了?以前皇子招亲,他们都不曾派了过来呀,怎么独独这次……?”
“呵呵,谁知道呢,不过,听说龙子在咱们凤绫现过身,我看他们明了是来参亲的,实里……呵”
“老板果然有洞见啊!”
“哪里,哪里。”
……
这一番话让我既清楚又迷糊,脉络很清晰,但是就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哪里呢?招亲……来人……龙子……等等!
“男人可以招亲吗?”,我看向狼魄。
狼魄惊讶的看着我,语气十分的不可置信“五国间的男子可以通婚的,难道你不知?那你为何还对男子……”他脸色一变,忽的打住了,又镇定的端起了一杯茶。
哦!怪不得,我就觉着这个世界哪里不对劲,对于我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爱人们的热情举动,路人甲乙丙丁都是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原来,可以通婚啊。
我忽而转念一想,可以通婚,那不就是说也可以……
“魄,要是以后我天天晚上都和你做,你会不会怀孕啊!”声音是我自认为的低沉,沉到整个茶肆的人都十分默契的静悄悄的等待着狼魄的回答,隐着笑,又有几分羡艳。
狼魄眉头一蹙,起步走人,走前,他还不忘深情的替我拂去睫上的灰尘。
故而,我的右眼也踏上了它双胞兄弟的不归路。
跟着狼魄,我们又回到了兰府,那个管家认得狼魄,便说王爷正在会客,等会儿再把我们带去。我大笑道,会什么客,等什么等,阿伯,人生不是用来等滴,牛皮不是用来吹滴,我的时间不是用来浪费滴。说着,就大大咧咧的去了主厅。
一进大厅,除了兰樽月,还有另一人,他,是我这次的目的。
“我道是谁呢,大老远的,我就觉得怎么那人的声音如此洪亮,底气如此足满,定不是一般人啊,果然,原来是翼飞啊!哈哈……”
“啊哈哈哈哈……兰兄的马屁拍得还是那么声高音远啊,不过,多日不见,兰兄也是越发的精神爽朗,仪表堂堂了呀。”
忽而转过身子,看着那个脸色千变万化的人,惊讶,狂喜,哀怨,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