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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女配想翻身-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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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让李夫人去残害他的生母,沈东篱放下了这个想法。

    年轻人的事情,若是能不动她们便不动罢。沈东篱害怕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估算从城郊出发来到这小院约莫要半个时辰,沈东篱将桌上的茶具收起。“梅梅你可有什么极为擅长的法术?”

    “勾引女修?”小土狗端坐,睁大了黑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

    沈东篱细细想来,这的确是一项神技。

    譬如像她这样的女修对于柴犬,完全无法拒绝。梅读舒歪着脑袋,两只肉肉的爪子在胸前比了个心,沈东篱感受到了梅读舒巨大的威胁。估计梅读舒这一世注定要被万千女修宠爱,真是可怕。

    “那现在带我去鄞城占卜术士们聚集的地方罢。”沈东篱摸了摸梅读舒的狗头,真舒服,可惜毛发有些粗糙,应该是饮食上没有注意。而且这**凡胎寿命不过十几年,得想个法子让他跨入修行一途。“顺便再去一趟鄞城的药材交易处。”

    沈二的情况有些严重,也有些特殊。小遥峰走出来的修士总是与普通的修士有些许的不同之处。几千载的隔阂使得小遥峰独立于当今的几大门派而存在,道传也自然是不尽相同。

    沈东篱从母亲的来信中得知了明珠的现状,与书中所描述的别无二致。看来在山门范围之内尚未出现变数,这也是沈东篱不敢轻易前往山门的原因。

    而如今她尚未前往山门,敌在明我在暗,更有利于局面的掌控。沈明珠一如书中所言顺风顺水,偶尔有小挫折也不过是为了其获得更大的机缘,头顶气运滔天势不可挡。此时若在山门势必要分出心思与其抗衡斗争,以沈东篱目前的修为而言,无异于以卵击石。

    如何借势消磨沈明珠的气运,打击她的党羽,折损她的信心,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而眼下,鄞城即将有一场盛大的拍卖会。

    拍卖会,拍卖会,拆散一对是一对。沈东篱轻轻的抚摸着梅梅的脑袋,似乎格外温柔。

第十一章 拍卖会上拍卖仙() 
与别的凡人聚居城市相比,鄞城修仙的氛围更浓厚一些。据梅梅所说,这里的凡人信奉命格,天理,占卜,这样的氛围造就了鄞城的药城地位。

    鄞城周边诸多城皆建于赤鳞平原,因为富含矿物铁以致土壤呈红色而得名,鄞城地处赤鳞平原与分阳岭山地交界之处,土地资源匮乏,水资源稀缺,故而城中从事农业者甚少,九成定居者皆从事商贾。

    建城之初,随着赤鳞平原上其余诸城的铸铁业的发展,人口得以增加,患病者数量也逐年增加,鄞城的早期先民发现了可以从分阳岭以东的昆仑山脉,以北的无涯山脉上获得到稀缺的珍贵灵植,从而制成灵药贩卖给赤鳞诸城。数百年来从中获利者不计其数。

    有获利之处便有风险,漫长的运输之路上险象环生。无论是风雪、冰雹,还是时疫、毒瘴,随时都有可能夺取运药者的性命。所以每逢出行,商贩皆要去卜者处算上一卦,进奉些卜金,好提早知晓路上的风险。若是卦象显示大凶,甚至会导致全城的运药停上些时日。

    可以说,鄞城中的占卜与药业相辅相成,彼此伴生。

    因为前段时间的大雪,鄞城进入了休眠期,而这雪季刚刚过去,城主便迫不及待的号召天下灵药,共襄盛会。

    拍卖会上往往会出现鄞城珍藏的珍贵灵药,以及各方修士收集的天材地宝。当然了,修士与凡人的需求大相径庭,故而拍卖会分明场与暗场,明场面向普罗大众,暗场则多面向修士。沈东篱现在正在逛着的,便是开幕会当日的明场。会期只有十天,想买什么自然是要趁早。

    会场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鄞城方方正正,城的正中是广场,方方正正,地面铺设用的是上好的汉白玉,排水道做的极好,前几日刮风下雨丝毫没有造成积水。最为重要的是,从今日开始,在鄞城可以使用灵石。要是再让沈东篱去典当首饰,只怕回家要遭到沈大管家的严刑拷打。

    沈东篱给梅读舒使了个眼色:“梅梅,你看看周围的女修士,可有一个你看得上眼的?”冷霜将梅读舒抱了起来,瘦小的梅梅在冷霜的怀里竟然有些羞涩。

    “都没有我冷霜小宝贝好看哩。”梅读舒习惯性的摇起了尾巴,两只宽阔的耳朵立了起来,眼神清澈的看着冷霜,仿佛很认真地在等冷霜回话。

    沈东篱瞥了眼色性不改的梅读舒,看在他是一只柴犬的份上,嘴甜的柴犬真可怕。

    “仔仔细细的用你可爱美丽的大眼睛去勾搭在场你觉得好看的女修士,”沈东篱补充道,“但凡是带着男伴不依不饶想要买你的女修士,都有可能是潜在的重要角色。”

    梅梅好奇地歪着脑袋问道:“我魅力十足明朗可爱的主人你是怎么知道的呀?”

    沈东篱忍住了想摸狗头的双手:“人傻就要多读书,不懂套路就会被套路。”沈东篱取出一只秀气的项圈,毫不费力的给梅梅套上。“若有人想要逗弄你,你就向我们跑,这个项圈会告诉你我们在何处。”

    “如果你擅自逃跑的话,”沈东篱挂上了标准的圣洁微笑,“你大可试上一试。”

    可怜的小土狗感受到了黄泉地狱般的寒意,冷得它直哆嗦:“梅梅才不会离开漂亮主人哩。”话音未落,已经没了狗影。

    沈东篱看着梅梅走远的方向喃喃自语道:“只可惜屁股不够翘,否则真是天下女修无敌手。”

    越是靠近山门,沈东篱越是觉得可用之人稀少。看来鄞城之后得加快脚步,她可不指望区区一个陈腾一只土狗能够将沈明珠拉下马。而她一旦进入山门,则意味着时时刻刻需要堤防着沈明珠,而她还没有找到能够解决魔功与正道相容的功法,沈东篱无数次告诉自己,不能着急。

    像她这样不为天道所喜爱的炮灰女主,连活着都很费力。这样的逆天而行,更要时刻紧惕,万分当心。

    若是可以,沈东篱自然是愿意如同往昔一般过得轻松快活,自在逍遥。

    “小姐,这灵草我看可以。”冷霜指着一株灵草说道。沈东篱放下心思,转眼望去,这不就是普通的冰露而已?

    “姑娘好眼色,这冰露乃是前些天老朽从另一位姑娘手上取得,那姑娘让老朽帮了点小忙,便给了我这上好的冰露。听说这冰露乃是用天山圣水悉心浇灌而成。。。。。。”

    “尽吹牛,霜儿我们走。”沈东篱头也不回便作势要走。

    摆摊老头倒是急上了,若不是他没有灵石去那暗场何苦在这明场与这些凡人周旋,他若再不凑些灵石,只怕是暗场的好物都被人淘个精光。“姑娘姑娘,且慢,十一枚下品灵石你拿走便是,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这价格倒是一般冰露的价格,可以。沈东篱不耐的转身:“这才是正经卖东西的样子,现在有些修士就知道编故事骗人!”沈东篱表现得就像一个无知被骗受伤害的少女。

    “十枚下品灵石,我还要捎上一件不值钱的小物件。”沈东篱坚持道。

    老道着急回本,连声说道:“可以可以。”连忙送上一枚玉盒,要将冰露包起来。“慢着,我才不要这俗气的玉器,你给我用水晶包装起来。”沈东篱表现得越是任性,老道越是俯首帖耳,真是奇了怪了。

    沈东篱故作无意的在老道摊头上梭巡上几眼,挑挑拣拣好不快活,最后将手放在一枚精美的镯子上,似是犹豫了片刻,最终挑上了一枚金质的书签。

    “这叶子形状甚是好看,我要了。”老道看了眼,的确不是什么值钱的物件,他还以为这小姑娘会挑上那看似古朴无华的储物镯子。看来,这小姑娘与这镯子无缘。

    沈东篱将书签收入囊中,转手将水晶盒交给了冷霜,冷霜转手化出一寒冰玉盒,将水晶盒至于其中,这冰露的确有些不同,若是刚刚用普通玉盒放置,只怕已经是药效全失。

    她虽然无半点修为,却是有一双破妄之眼。镯子虽好,只怕是她刚一沾手,便有可能沦为被夺舍的对象。

    论心计,现在的正道人士,真是比她们魔修还要厉害三分。

第十二章 风流子弟曾少年() 
沈东篱只觉得好笑,纵使她天赋异禀,那污糟老道就算夺了舍要这不能修行的躯体又有何用。更何况论元神,她自认为这世上少有能胜过她去。

    若是那老道是沈明珠安排的,沈明珠必是知道此刻自己需要冰露,即意味着,沈明珠在时刻关注着自己。沈东篱内心做了一番计较,若是她与沈明珠性别合适,说不定倒成了一对相爱相杀的怨偶,想想颇为有趣。

    沈东篱摩挲着手中的金叶子,感受到了脉脉温情,当年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也有这么个小物件。整日介的跟宗门中的小姑娘们厮混,手中持上一本话本子能看个天昏地暗,偶尔也相互吐槽无良作者,让白莲花女主一帆风顺全世界都爱,也曾把酒言欢骂上天道几天几夜。她也曾年少风流,逍遥倜傥。

    尔后宗门中老祖无意杀了陆小琴的同门师弟,很自然,陆小琴越阶干掉了老祖,又灭了她满门。

    炮灰的命运总是如此,被天道眷顾的人动不动就能灭她满门。

    沈东篱将金叶子夹进了书里,她手中的传奇故事,可不仅仅是好看而已。

    “冰露,三秦叶,浮蝶粉,四七茎。”冷霜对照着自家小姐开的药方,一点点的在摊头上寻找,她下山之前沈母吩咐过她,从此她生是大小姐的妖精,死是大小姐的死妖精。就算是日后沈夫人与小姐有冲突,她也要坚定的站在小姐这边。

    冷霜将买来的草药一一清点放进自己的灵药小包,一盒一盒排列整齐,打上印记。一转眼大小姐已经这么大了,冷霜有种莫名的欣慰。

    “买完了吗?”沈东篱感应不到梅梅的所在,料想应当是去了暗场,毕竟明场上再多的凡人女子也比不上炼气女修的袅娜多姿,肤如凝脂。沈东篱倒是觉得凡人间的熟//妇十分有魅力,举手投足皆有风韵。

    沈东篱想考验考验冷霜,便问道:“冷霜你可知道,这暗场会在何处呢?”

    冷霜不知,摇头道:“料想并不在别处,可我感察四方并不曾发现有何蹊跷之处。”

    沈东篱笑道:“祭出法器与我一同上天看一看。”天为阳,地为阴,明场设于地上,方便普罗大众,这暗场自然设在天上,没有一些本事的修士也无法久留,方便集市管理。省的有些油子混子穷酸修士碍着贵人们。

    冷霜听命祭出法器,沈东篱安安稳稳的在器中坐定,冷霜的法器实在是精妙。这是在她筑基那年,沈管家给她亲手炼制的。彼时冷霜还是一只可爱的萝莉精灵,深受沈管家喜爱。尔后小遥峰的第二只萝莉,便是沈东篱。

    一叶轻舟倏忽而起,扶摇直上万里高空。穿越重重叠叠的云海,日光最闪耀之处,便是那暗场。

    这云海也有其玄妙之处,鄞城为了让会场更加新奇有趣,从浮云殿借来了许多祥云灵宠。若是对云朵稍加注意,不难发现有些可爱的小灵宠在行人之间穿梭。

    祥云灵宠素来受女修的宠爱,试问哪个小女孩不想要睡在软绵绵的云朵上,一睁眼就能看到整个星空呢?

    沈东篱试图感应梅梅的位置,凭一只乡野土狗能够到达这万里之上?想必是事情已经有了进展。

    这暗场有数十个明场的大小,茫茫云海中想要找一条土狗而不惊动其他修士,想来有些困难。沈东篱放下心思徜徉在摊点之中,试图翻找些无用之物。“冷霜你若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小玩意儿,尽管买下。”

    她们想买的东西已经尽数收入囊中,现在所做不过是消遣。

    “小姐我看这木莲乖巧可爱。”冷霜右手持一柄木刻莲花,左手结印,颇有些慈航普渡的风范。

    冷霜性子看似清冷,实则也像个小姑娘一样活泼可爱。平日在沈府中规矩太多,沈母也不喜欢热闹,刚刚脱离幼年期的冷霜也只得人如其名。

    现在相处下来,才知道冷霜也会因为买上一两件小玩意儿而欢悦。

    “买。”沈东篱给了冷霜半袋灵石。怀念她的金木耳钉,藏着长生界半个界的灵石。她这一死,往事如烟,也不知道那些灵石落入了谁之手。

    “汪汪汪!”空中传来悠扬的狗叫,冷霜面色一凝,小声道:“来了。”

    不远处有一道黄色的闪电,咔嚓一声击在云层之中。小土狗抱着一团棉花在空中疯狂向沈东篱跑来。

    惹了一个雷灵根……

    还偷了浮云殿的祥云……

    沈东篱隐隐觉得很有可能是沈明珠。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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