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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我和民国的她-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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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些为难:这药膏今天去药房的时候,仅仅余下一支了。给了何诗安,没想到现在林觅会开口要。

    “林小姐,我们医院总共才有五支,今天我拿的是最后一支。如果你要用,可以去找何小姐,一管药膏,她和林少爷分着用,也够的。”

    她没听完就急着摆手:“算了吧,我表哥肯定不愿意和她共用,她也不会乐意和我们分享。”

    转眼就到了病房门口,林觅先进去,却发现林一堂依然没有回来。

    “不好,”她焦急地想,“这下是瞒不住妈妈了。等着挨骂吧。”

    林太太察觉到女儿表情异样,在门边往里一瞧,脸色转阴。

    “觅觅,我今天去找大夫前是怎么叮嘱你的?一堂去哪儿了?你总是对他心不在焉,非要他出事才想起要关怀?”

    章文轩连忙劝住准备拿女儿兴师问罪的林太太:“别激动,现在我们好好找。林少爷身体还没恢复,不会走得很远的。”

    “我得马上去找。”林太太心急如焚,直奔护士值班室。她准备打电话回家,把警卫队喊来,一起出动去找侄子。

    章文轩因为还有别的事要忙,不能久留。临走前,他对林觅说:“等你们找到他了,再来办公室找我吧。林小姐,你不要再提人家不想听的任何事情,免得影响他的情绪和身体康复。我朋友那边,尽量不要再来了,好吗?”

    原以为她会情绪失控地大哭,他说话的时候还忐忑着。

    林觅远比他想的要坚韧。她不但不哭,还抿嘴微笑。

    “大夫,您的话,我都记住了。我今天清早和张老师说了心意,但他看上去并不想和我继续下去。他恐怕是不会再喜欢我了。我哪好意思去缠着他。”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是望着天空,那一抹湛蓝色在灰色的建筑物间显得难能可贵,如同一块没有边际的自由疆土,没有束缚和压抑。那是她心中憧憬的未来和爱情,远离一切有形无形的铁镣和枷锁。

    章文轩礼貌地告辞,独留她一人守在空空的病房门口。林觅感觉现在自己如同走失的孩童,在迷茫地寻找回去的路。那些快乐的日子,一去不返了么?她意识到,订婚意味着与过去告别,包括对张小法的牵挂和爱,都得一并放下。她的心,在此刻确实是陷入了彷徨。眼下她哪儿都没法去:张小法和启江陪着何诗安,而林一堂的病房需要人看着。她慢慢地走进房里,看到他的包还挂在衣帽架上,每天服用的药都还在,唯一的异常是,他的床上没有像过去那样整洁,枕头和被子显得有点乱。伸手去摸床单,早已被风吹冷,没有他的体温。出于愧疚,这个从不叠被子的女生破天荒地整理起床铺来。她有意放慢了速度,想借此消磨时间:等待的分秒实在难熬。

    就在林觅走后不久,何诗安从短暂的小睡中醒来了。她睁开眼睛看到兄弟俩都在床边,感动得忘记了疼痛。

    “启澜,哥哥,辛苦你们了。”

    张小法把桌上一杯凉好的温开水端给她,启江则扶她坐起来。两个大男生在医院待着,看到病人家属们忙来忙去,也学会了体贴周到。尽管动作都有些笨拙,却都出自真心。她知道照顾卧床的人对养尊处优的少爷们来说,挺难得。

    病房里有阳光照着,很暖和。她忽然记起早上还在篮子里放了四包巧克力,听说吃了会舒缓情绪和压力,正好大家吃了开心开心。

    “我今天还带了巧克力,”她望着启江,“哥哥,麻烦你去拿来。”

    启江感到她的篮子简直就是美食百宝箱,吃完可口的早餐后,还藏着惊喜的巧克力在后头呢。

    四包锡纸包裹的巧克力,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她拿来一包撕开,拿出两小块放到启江的手心里。然后又招呼顾家老三:“启澜,尝尝好不好吃。”

    张小法来自现代社会,觉得巧克力简直是各大超市里再常见不过的经典糖果,故没有那么多新鲜感。但是在当时,这个糖果可是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吃得到,普通人家没机会看见,更莫提品尝了。

    启江在学校里常吃巧克力补充体能,但这次的口感比他吃过的强百倍。看看那锡纸包装上的外国文字,他辨认出是美国进口的榛仁坚果巧克力,难怪比普通的好吃。他边吃边感慨:何小姐果然是为了弟弟,把能带的所有好东西都带来了。

    三人分了两大包巧克力,留了两包作为礼物送给章文轩。或许是巧克力太美味,或者是它真的有解忧作用,房里有了说笑声,打闹声:这才是青春年少的人该有样子。

第102章 拨号() 
这天早晨,林觅离开病房后,门没有关。林一堂在床上睡了不到半小时就给冷风吹醒了。他打开被子下床,茫然四顾,听着风刮过窗外干枯的藤蔓,感到一种深秋的孤独在逼近。在旁人眼里,他是个幸运儿,衔着金勺子出生,家境和前途都让同辈望尘莫及,年纪轻轻就可以迎娶自己的心上人,花前月下享受人生。然而他到了北平后,发现命运也有残酷的一面,只不过之前装得友好罢了。除了受伤差点丢了性命,还有他难以面对,但不得不认输的事实:林觅不爱他,顶多就是亲情加喜欢,她的心全部在小书生那里。

    他忽而想起,自从住院以来,都没有亲自给家里打过电话。林太太不许他把受伤的事情告诉父母,说是怕担心。林先生大部分时间都在海上,叔侄俩之间的沟通都是她代劳。然而她常常会漏掉些侄子关心的工作上的信息。想想也可以理解,毕竟女人不懂军事。林一堂产生了盲人摸象的错觉,怎么都辨不清形势。

    他有好几次和林太太说,请扶他去值班室打电话,她都不愿意。那时候他能忍,但现在却迫切想去。难不成有事瞒着么?

    林一堂对叔母的脾气是了解的,她做主的事情,别人都只有听从的份,不得反对。林先生说白了是个十足的妻管严。他完全没有私人空间,除了去各处有名的古玩街淘淘宝物,再不敢有其他的消遣。各个场合必然带上太太,还不准去看其他的女人,否则回家必然上演河东狮吼。

    启江猜得没错,林一堂的潜意识里,对这位准岳母也是怕三分敬五分。所以他只能等着母女都不在身边才敢自由活动。

    他拄着拐杖来到过道里,选了离病房较远的一处值班室,尽量地走得快几步,为打电话争取更多时间。

    值班室里空无一人,他总算是没那么紧张了,抓起听筒,拨号的时候手居然有些抖,甚至连家里的电话号码都有点不确定了。他试了三次,才拨对了,听到电话那边“嘟嘟”响,心情像投了石子的湖面,难以平静。

    接电话的是他再熟悉不过的父亲,“喂—请问是?”

    他把听筒贴近耳朵,“爸爸,是我,很抱歉现在才给您打电话”

    林一堂小心翼翼地说着话,没敢把受伤的事说出来。而林太太早已和他父母说过,因为还有些重要的事情没办完,所以推迟了回来的日子。所以他父亲并没有问起这事。

    不过,他听出父亲的语气有些伤感和惋惜。

    “爸爸,您是不是有事想说?千万不要瞒着我。”

    父亲叹了叹气,终于告诉了他一个不好的消息:“一堂,我的好儿子,我知道你为了考取本省公费留学第一名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你逾期不归,名额给了别人。我劝你继续待在军队里,以你的才华和勤奋,早晚会当上将军,不要再想着出国深造,国内也可以学到知识”

    林一堂听到这里悄然落泪。中学毕业本来可以考大学,父亲和叔叔连哄带骗把他拉到部队。为了林觅,他忍下了军队里种种看不惯的事情,从天真无邪的学生,到冷血强硬的军官,只花了三年,却让他当初的理想差点毁灭。

    甲午海战是中国海军无法忘怀的过去,是值得铭记和警醒的历史教训,但他真正穿上军装,融入部队的时候,才发现救国的理想在黑暗和腐败面前是多么苍白无力。国外的很多先进武器和理论知识,都没有人真正地想去了解和运用。绝大多数的将领,还是按照前清的那一套管理部队,包括他敬爱的叔叔也是如此。他这三年把所有的空闲时光都给了书本,常常读书到深夜,所以才能在政府举行的留学生选拔考试中一鸣惊人。人们都赞他天资过人,没有谁看到他默默的努力,除了一位异性朋友,她帮他找书,记笔记,费了很多心血。现在,留学的事不靠谱了,他觉得挺对不起她的帮忙。

    他木然地拿着听筒,父亲下面的话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只能装着听懂的样子说:“好”

    最后,父亲叮嘱了句:“家里的弟弟妹妹都拿你做榜样,身为长孙,你可要争气啊。下回再聊,保重。”

    林一堂挂了电话,毫不犹豫地继续拨号。此刻心里特别委屈和孤独,又远离故乡,无人能知晓他的难过。和所有被压力逼得几乎要崩溃的人一样,他也迫切需要找地方倾诉。在同性朋友面前,吐苦水有些拉不下面子,所以他只能选择找她。

    电话起初占线,他舍不得简单粗暴地挂断,而是耐心地等着。在短暂的等待里,眼前清晰地出现了离家北上的那天,她来车站送行的情景。

    她其实前一晚就来家里看望过他,问过他几时回。他当时也没想到会在北平待久,就随口和她说:“十天半月吧。”

    现在都从九月到了十一月底,足足两个多月,她会不会觉得自己在撒谎?

    林一堂虽然不近女色,但他对异性的吸引力不亚于一个硕大的电磁场。如果不是去了军队,而是读大学,估计每天都会有女孩子来找他。

    在茫茫人海中,他奉行“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爱情观。他的世界里容得下的,除了林觅,只有一位知己。

    原本,他和她是没有交集的。少不更事的时候,他家举行的一次宴会上,来了位身份特殊的客人。随着他到来的,还有个聪慧可爱的小女儿。当时他拉着林觅在花园里玩秋千,那个女孩儿见他俩玩得开心,就来凑热闹。

    “小哥哥,我也想打秋千,你扶我轻轻摇。”她伸出白嫩的小手去摸秋千的绳子。

    “好的,等会。”他把林觅从秋千上抱下来,“乖,觅觅,给小客人玩玩。”

    哪知道林觅人小鬼大,还没玩尽兴呢,见表哥扶着陌生的小姐姐上了秋千,肚子里装了好多闷气。

    待那位小姐姐上了秋千,林一堂还没去摇,她就抢先把绳子用了最大力气一扯

    接下来的事情,看得林一堂傻了眼:秋千上的小姑娘像个皮球一样飞了出去,落到地上,摔得很响亮。可是,她表现的很勇敢,一对膝盖出血了,居然没有哭出声,眼泪无声地滴落。

    他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对不起,是我不好,没有扶好你。”出于愧疚,林一堂在花园里随手摘了一束带露的玫瑰花,当时他只是觉得花好看,也香,并没向深处想。

第103章 旧时友() 
林一堂事后并不记得她,而她却执着地喜欢上了他,默默地关注着他的生活。男孩子似乎比女孩子要粗心得多,尤其是年少无知的时候,更不会懂得她内心的想法。

    他当时摘花只是为了哄她别哭。然而这随意摘下的玫瑰花,悄然闯入少女的心扉,让她永远记住了这位小哥哥。

    后来他上了中学,有一回去同学家踢球,发现庭院里有个女孩儿深情地盯着自己看,隐约觉得她面熟。

    “小姐,我们见过面么?”

    “一堂哥哥,我两年前在你家玩过秋千,你还给过我一束花。”

    他抱着足球看着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哦,好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忘了呢”

    那个下午,他很惊诧,那点小事早已在记忆里褪色,她却准确无误地说出了他的名字,还大方地介绍自己:“我叫黎采薇,是黎建华的妹妹。哥哥总是夸你。所以我让他喊你来家里。”

    林一堂读过诗经,喜欢里面的小雅•采薇这篇。难得听到这般诗意的名字,他破例同意了和她做朋友,唯一的异性朋友。

    当异地的秋思迎面扑来,心中的愁绪无法排遣,他拨打了黎建华家的电话。他不能确定她在不在家,万一是同学接的,也不至于难为情。

    然而让他纳闷的是,电话一直占线,等待得心烦至极。好比是内急了去厕所,却发现无一处位置是可用的。究竟有什么事情,需要煲电话粥?

    黎采薇这一天身子有些不舒服,没有起床。黎建华在客厅沙发上坐着读报。黎先生打算把手头的一批金条存银行,一大早就给业内的老朋友打电话,想挑选个最合适的

    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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