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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罗拨打电话:“怎么样?指纹能提吗?……我不是催,我就问问……行,你忙你忙……”
苏诚道:“三大神偷应该都具备外国人的特貌特征,在利剑行动后,除了吊死鬼还有自己团队,A市犯罪者暂时还无法复苏。即使幕后人对他们提供一定支援,缺乏本地支援的他们行动还是会有困难。我看,发张天龙协查令吧。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从尸体或者活人上我们可以推测出三大神偷是否得手。重要还是指纹。”
苏诚很少会婆妈的短时间多次提起一件事,这表明苏诚非常看重指纹,左罗道:“方凌,物证组的老大,是当时你警察学校的讲师,对吧?”
方凌苦笑:“我去蹲。”
左罗点头:“你要说明本案重要性,该加班就加班,人一天不睡觉没事的。”
方凌点头:“是,那我先去了。”拉开车门,上自己的车。
左罗:“白雪,你去申请协查令,宋凯,做一份协查令,白雪申请一批准,马上发下去。说不准快一点的话,还能救张天龙一命。”
苏诚拉开车门:“方凌,我和你去。”
……
千万人口找一个人,那是大海捞针,这时候就要发动群众战争。A市不需要,并且反对戴袖章吃饱撑着,专门大厅别人隐私的老太婆。那怎么发动战争呢?第一个肯定是派出所,派出所管辖小区全面张贴协查通知。第二个是媒体,通过媒体,通讯营运商,进行铺天盖地的宣传,张天龙小命还达不到这要求,所以这条张天龙无福享受。第三点,快递小哥,伴随网络购物,美食外卖的影响,在小区时常可见快递小哥,老外住小区通常来说是不正常的,明显的外表会让快递小哥有所印象。更方便的是,快递公司可以群发微信询问快递小哥。第四点,金融体系调查,张天龙信用卡,储蓄卡的消费记录,问讯可以兑换外币的银行。第五点,片警和街道办的走访。
这些是比较有效的排查手段,但是因为张天龙警报等级不高,所以力度和项目上都有削减。特别是第二项,是警方杀手锏,非危急情况不使用。
苏诚不喜欢这种办案方式,太繁琐,因为一旦协查令下去,警方要面临无数的警报,要进行一一排查。苏诚现在最关系是那枚透明胶的指纹。
这枚指纹是苏诚认为本案中最大疑点,以魔鬼的专业,不可能留下指纹。即使是非专业人氏,用胶带缠绕时候,难以将指纹留在中央,并且只有那一枚。案犯故布疑阵?不,警方资源是无限的,这个疑阵只取到排查花费的人力和物力,对于警方资源来说沧海一粟。
但是取这个指纹并不容易,苏诚和方凌蹲点物证组,目前通过扫描已经有残缺的指纹出现,但是只有四个比较点。四个比较点的意思是,如果能抓到嫌犯,能对比对是否为嫌犯指纹。无法通过数据进行筛选。
物证组老大和苏诚聊过后,怀疑这枚指纹是故意留在现场的,很可能不是生物指纹,而是倒模指纹,一旦撕开就会破坏结构。既然是故意的,为什么不印清晰呢?
苏诚反而认为这种行为在思维逻辑上是正确的,为什么正确的,苏诚回答不知道。左罗熟悉苏诚这口吻,如果是他,他能听出苏诚已经有怀疑方向,有重大突破,但是在事态未明之前他不想过早下结论。
第三百六十八章 史密斯()
经过物证组一夜的努力,剥丝抽茧慢慢的揭开胶布,步步为营一点点的收录展开后指纹的数据,中途部分区域被破坏,但是最终还是还原了75%的指纹。一切证明物证组老大和苏诚的猜测不太对,这不是汗液指纹,是油脂指纹,同时也是倒模指纹,倒模用的料子是油脂,猪肉油脂。有人弄了一个倒模指纹,然后印在猪肉上,然后转印在胶布上。
物证组同时还发现,袭击女子的应该是两个人,因为女子被捆绑在水管上左右手,他们的卷法不一样,虽然不能肯定,但很大机率是两个人。
但但是,最最大发现是,这枚指纹找到主人了,一位叫史密斯的爱尔兰人,男性,三十四岁,二十天前入境,独自一人,入境原因是旅游,居住在四星级虾米宾馆,预计逗留三十天。
别看了,抓人哪。
问,一个老外在缺乏支援情况下,能逃过警方抓捕吗?答案是能,条件是必须具备谍中谍的身手和装备,本地警方必须缺乏追击科技,追击能力,警力不足,群众庇护,警察愚笨。
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领事馆。领事馆是很操蛋的一个地方,他属于领事国家的土地,A市比较特殊,仍旧具备有司法权,但是除非你要对其提出指控,否则你不能强行将人从领事馆中带走。
宾馆服务员开门,左罗和方凌突入房间,客房空无一人,床铺上放了一个行李箱,里面被翻的乱七八糟。左罗左右看,道:“跑了,刚跑。”拿起对讲机:“白雪,宋凯,注意可疑人员。”
说话间,消防警报响起,这边住的多是老外,大家抬头看警报一眼,开始有条不紊的离开酒店。一个戴了眼镜,斯斯文文的老外,带了一个小包,挤过人群,并不乘坐门口的出租车,而是走了半条街后,上了一辆出租车,用手机地图告诉司机,前往爱尔兰领事馆。
左罗这边和技术科联系,技术科调取酒店外围监控,花费了十多分钟发现了老外踪迹,追踪后,发现其上了一辆出租车。技术科和出租车公司联系,对方要求有搜查令,技术科告诉出租车公司,现在没有搜查令,但是很急,到时候给他补上,磨蹭了好一会,通过局长走后门,终于拿到出租车的定位信息。
一看位置左罗就急了,出租车快到爱尔兰领事馆。
爱尔兰领事馆和美国领事馆不一样,人很稀少,领事馆这东西吧……身边朋友最多吐槽是态度,基本上领事还有国外工作人员态度都不错,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代表是国家形象。唯独是中方工作人员,比如保安,安检处,咨询处等等,颇有古代狗腿嘴脸。有一位朋友的朋友恰巧是在领事馆做咨询工作,他说不是这样的,每天回答同样问题不下一百次,很烦的,心情不好也情有可原。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边就不议论了。
出租车停了下来,史密斯给了一百块不用找,下车,翻出护照举起:“我是爱尔兰人,我遇见麻烦了。”
在武警身边拿了手机打电话的苏诚一笑:“你确实有麻烦了。”
史密斯一愣,准备强冲,但武警只负责外围治安,并不负责内部治安,他们不属于领事馆雇佣人员,身体一堵拦住了史密斯,侧面蓝河特警从苏诚身边转角鱼贯而出。苏诚见史密斯还要挣扎,道:“不要反抗,警方现在要抓捕你,你就算进到领事馆,也属于拒捕,我们有权把你抓出来。”说刚说完,蓝河特警就把史密斯摁在地上。
其实这两名守门武警也是蓝河特警,但是最好不要暴露,多站一会,会有武警来换岗。
许璇带的队,从对面的汽车出来,走到苏诚身边,看史密斯被塞上车:“你应该和左罗说一声。”
苏诚摇头:“我没和左罗说的原因是,我想看看死老外的警觉性,果不其然,左罗他们一到酒店,他就跑了。虽然我们拿到了指纹,就算是我都不肯定这指纹代表的含义,所以,我故意让白雪接近目标酒店时候误触警笛,就是要看史密斯的反应能力。”
“你不怕他跑了?”
“一个老外能跑哪去?”苏诚诡异有一笑:“而且说实话我希望他跑掉。”
许璇叹口气,在苏诚耳边道:“你再这么和我说话说一半,我就私报公仇。”
苏诚微笑看许璇:“因为他跑掉有可能能钓出一条大鱼。不过看情况,这条大鱼是没机会抓了……痛……不要打脸……”
……
史密斯坐在审讯位上,见到左罗和苏诚进来,第一句话就是:“我要见律师。”
苏诚道:“已经通知你们领事馆,他们会帮你请律师。我们还是说正题……我很惊讶你这么年轻。”
史密斯问:“你们因为什么罪名逮捕我?”
“不是逮捕,是暂时扣留,是否要发刑事拘留,还要看具体情况。”左罗道:“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魔鬼?我记得按照卷宗记载,魔鬼最少四五十岁。”
史密斯回答:“我不认识什么魔鬼,是圣经里的魔鬼?”
苏诚道:“史密斯先生,我相信你对自己的评价很高,难道这两个小时你没问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会被捕?我相信你猜到答案,但是我不会告诉你猜测是对的,还是错的。”
左罗接电话,然后挂电话对苏诚点下头,左罗道:“史密斯先生,现在正式对你提出指控,你因为涉嫌杀人罪被暂时扣押,马上会送来刑事拘留通知书。”逮捕令是检察院发的,警方在刑事拘留期间收集足够多的案件证据后,申请逮捕令,将资料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苏诚对左罗道:“这案件没必要审了。”
“怎么,你又想干嘛?”左罗转头看史密斯道:“我们知道你是魔鬼,虽然我们无法证明你是魔鬼,但是我们有充足证据证明你杀害了XXX。为什么我们能说这么坚决,他不告诉你,我告诉你,你的同伙出卖了你。对你我们已经不需要浪费审讯时间,你的同伴把你罪证都邮寄给了我们。现在就看你愿意不愿意复仇,把你同伙,也就是罗宾汉咬出来。”
“XXX!”史密斯狠狠骂了句脏话。
苏诚道:“你本应该很清楚,好人坏人都想弄死你,你竟然敢和有侠盗美称的罗宾汉合作……”
“侠盗?”史密斯笑了:“那是传说而已,至于这位罗宾汉不比我高尚多少,反倒红魔是最正直的,他只不过想独吞好处罢了。”
左罗道:“和聪明人说话比较轻松,你应该知道目前状况,这边有摄像头,我如果有诱供,或者欺骗你的言语和行为,你可以在法庭上翻供。在你愿意相信我的基础上,我告诉你几个事实,杀人罪,是一等一的重罪,A市有死刑,我不能保证法官的量刑。但是我知道法官会参考以下几点,你是否帮助警方,是否……”
苏诚不耐烦道:“张天龙的下落,米拉的东西,罗宾汉的资料。可能是你免除死亡的唯一机会。”
左罗忙道:“他言辞不对,我们不知道法官会怎么判,只提供给你法律上写明的参考意见。”
史密斯没有马上回答,想了好一会道:“我想还是先等等我的律师吧。”
……
律师是爱尔兰领事馆出面委托的律师,到了Z部门,了解了基本情况,然后和史密斯私聊时候,告诉史密斯:“最好的办法是认罪。”
因为左罗很大方将自己掌握的证据展示给了史密斯的律师,律师看见了视频,视频中某凶手戴着粗糙的硅皮面具,将死者捆绑在洗手间水管上。从角度看,拍摄的人是捆死者另外一只手的人,摄像机在其胸部,衣领,纽扣之类的。
虽然面部有硅皮面具遮挡,但是这硅皮面具非常廉价,视频的清晰度很高,在有必要情况下,警方会进行颅骨识别,抛开这一点,视频很专注的拍摄了完事之后,某凶手将手套拉下一截,某凶手手臂上一个三角图像纹身,这纹身和史密斯完全一致。
连同视频一同邮寄来的还有一双橡胶手套,手套外采集到DNA,手套内采集到指纹属于史密斯,十有八九是史密斯作案时候戴的手套,如果能证明手套外部有死者DNA,那就是铁证。
简单而言,史密斯被人卖了,卖的非常非常的彻底。
……
史密斯在一个中午思考之后,主动要求见警察,宋凯和方凌见了史密斯,但史密斯坚持要和左罗谈,见时机差不多,苏诚和左罗就出现了。
史密斯是不是杀人狂魔魔鬼?反正史密斯肯定是不会承认自己是,有人找到他,让他去偷米拉的东西,报酬是两百万欧元外加一件礼品,史密斯很模糊的表明礼品是一个女人,和他有恩仇的一个女人,具体是谁,什么关系,史密斯不说。
雇主只提供了极少的后勤协助,多是外围后勤协助。雇主提供的情报不多,基本和警方差不多,史密斯不仅要偷东西这么简单,他还要找到东西的下落,这对一个老外来说,是相当难的。
雇主联系了史密斯,说罗宾汉想和他见面,双方约定,到了地点后,用社交软件找到附近的对方,然后开始字面交流。罗宾汉告诉史密斯,自己有重要线索,可以找到米拉的东西,但是需要他的帮助。
两人就分赃情况互相联系,最后联系到了雇主,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