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轸花辞-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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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日昇脸上没笑,心中却笑出了声,这段时间的笼罩在心头的阴云终于被妹妹爽朗的笑容给驱散了。

    楚云汐坐在车上一直发愣,时而懊恼,时而担忧,却又说不清为什么。她最近总是心神不宁,为一些奇怪的情绪所扰,忽而高兴忽而伤悲,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每天都仿佛被人吊在悬崖边甩来甩去,心惊肉跳。

    马车停在府门口,马夫低声通知到了。楚云汐神情倦怠地从车上下来,却见门口车马不断,一群内侍正在往府里搬东西。大约又是宫里赐的,她习以为常,也不多问,自顾自的进了门穿过院子,与上官雪萸迎面相遇。

    上官雪萸满脸喜气洋洋的笑容,穿着银红色的彩绣襦裙,藕荷色的对襟小马甲,鬓角插着一只晃眼的金凤凰,雪白的脖子露在外头,肌肤丰盈,柔不见骨。

    楚云汐因传闻流言,与她相处颇不自在。只想随意敷衍两句,打个招呼就回屋,便微笑道:“姐姐,过年好啊。”

    上官雪萸樱唇鲜红如血,笑道:“四妹一大早的去哪儿了?今年家中赏赐可比往年多呢,昨个皇上赐过宴席,你瞧,这一早太子太子妃又赐了许多好东西。太子还专门给你多送了一份,说是以往疏忽了,竟不知太子妃还有个幼妹,算是把以前积一起给你了。”

    楚云汐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也没有表示出一丝喜悦和兴奋之情,反而有些困倦地淡淡回道:“那真是要感谢太子殿下和太子妃了。”说完她还故意打了个哈欠。

    上官雪萸精神健爽,笑声高扬:“四妹口头谢恩是不够的,还是要写下来才是。太子今年想了个花样,让我们每个人写几句吉祥话送入宫里,他离得远虽听不见但看见了也是高兴的。我刚刚去四妹房里,见你不在,又怕误了宫人复命的时辰,便替四妹写了几句,正要送去,偏巧四妹回来了,那还要麻烦你速速写个帖子才是。”

    楚云汐惊奇地接过上官雪萸替她代笔的帖子,果然如她亲笔写的一般样子,她的字很是平庸并没有她的画那般令人惊艳。方方正正一笔一划的楷书还算娟秀,草行一向不好,因而她很少为自己的画题词,多是盖个印鉴就完了。

    她的字就是常用的楷体,没有特点反而更难模仿,但上官雪萸的仿字水准真是十分高超。若非她介绍,楚云汐怕是当真会怀疑自己是否曾经写过这个帖子。

    她反复看了许久,禁不住赞叹,她才女美名,名不虚传。

    上官雪萸倒谦虚紧,连忙道微薄技艺,不足挂齿。

    为了不给宫人添麻烦,两人也不便久谈,匆匆而散。楚云汐回到自己的屋里,不敢耽搁,从书桌上抽出一个空白帖子,在上面写了几段敬谢之语,待她停笔之后,将帖子拿起,吹干上面的墨迹,而后又将每个字都检视了一遍,仿佛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笔记似的。

    碧音和绿妍嘻嘻哈哈地推门进来。楚云汐将帖子递给绿妍烦她交出去。

    绿妍走后,她又抽出了好些白纸,在上面不停地写写画画。碧音蹑手蹑脚地蹭到她身边,擦擦扶手,又抹抹书架,不停磨蹭。她弄出的声响还是打扰了楚云汐的思考,她头也不抬闷声道:“碧音姐,我这儿挺干净的,不用忙了。”

    碧音双手在指缝中插来插去,犹豫了片刻,轻声道:“主子,你能不能把那块云锦送给我啊。”

    楚云汐搁笔抬头问道:“我何时有云锦了。”

    碧音上前一步,恳求道:“就是太子刚刚赐的,好主子,求你送我吧。今年太子赏给您的东西足足是那边两位小姐的三倍呢,比那好的东西比比皆是,主子你就把云锦送我吧。”

    楚云汐隐隐觉得不安,思索片刻道:“好,云锦你拿去吧。太子赏的东西我们只留跟府里两位小姐一样的,其余的你,绿妍姐、青霜挑拣过之后,拿去给府里的其他下人分分。碧音姐你机灵,懂我的意思吧。”

    碧音眼珠一转,点头道:“放心,我跟绿妍一定办好,保准堵住那般势利眼的嘴。”

    “嗯。”楚云汐重又低头执笔,忙碌起来。

    达成了自己的心愿,碧音喜不自禁地奔出门去。

第四十章 春日花朝动春心(二)() 
三月,梁间燕子呢喃,春日景色乍然而出,白昼渐长,城中百花竞放,美如锦绣。经过一夜春雨洗润,桃花如同涂了胭脂般红艳动人,翠柳伸展腰肢仿若娥眉。

    这桃红柳绿的时节最适合踏青游玩,城郊烟露池边聚集着许多绣衣罗裳的红粉丽人。一群城中世家子弟打猎归来路过池边惹得一众女子频频回眸。

    男子们骑着快马良驹,满载着丰盛的猎物威风凛凛地从池边驶过,女子们倾慕羞涩的注视更增加了他们男性的自信和魅力,他们故意目不斜视、挺直身姿,在经过女子们身边时提高嗓音,高谈阔论。虽然他们装出一副不为女色所动的正经模样,但一个个暗地里都屏息静气,将身体所有感官的能力都发挥到极致,用力地捕捉女子们每次投来的倾心笑意。

    只有远远跟在队伍后面施佳珩始终低着头,若有所思地盯着手中的缰绳,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于他而言,这种贵族公子们的打猎活动不过是极为简单的游戏,完全不能跟大漠狂沙、烽火连天的战场相提并论。在那里人每天的精神都高度集中、紧张和压力让生活变得充实和规律,而繁华的长安是消磨人意志的歌舞场。过度的喧嚣和**催生了人们更多的**,华丽和虚荣像蚕茧一样把每个人都包裹地厚厚的,久而久之,质朴纯真的心就在密不透风的**的围困下,枯萎而死。

    施佳珩不愿如此,因而总是时刻与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

    他的出现在女子间引起了一丝小小的骚动,但他浑不在意。直到一位同行的年轻公子嫉妒似得调笑他两句,他才恍然抬头对扫视了一眼池边的少女们,露出了毫无深意的礼貌笑容,

    一众贵族青年就如此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入了城门,在长安的街头招摇过市,令无数市民惊慌躲闪。

    施佳珩早早的寻了个借口离开了队伍,他没有坐在马上俯视平民来彰显优越感的习惯,他更喜欢与人平视,亲切友好。

    这几年长安商业发展迅猛,东西市的交易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商业的发展逐渐影响了城市管理,如今商铺店铺开始向街头延伸,街边已经出现了简易的摊铺。

    即便还没有形成规模,但还是引起许多市民的驻足逗留,人们在摊位上挑拣物品时的喜悦和喧闹都给这个城市增添了无穷的活力。

    他拉着火焰在人群里穿梭。偶尔也引长脖子看看人们哄抢的物品时满足的神情,他也被着热闹欢乐感染着,带动着,时不时地冲路人点头微笑。

    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碰着绊着在所难免。施佳珩被行人撞了三次,每人都会停下来对他拱手致歉,他毫无愠色,仍是报以淡淡微笑。但第四个撞了他的人,却只顾低首捂头,行色匆匆从人群中挤过,若是他也停下来,道一声得罪,他可能就大意了。但那人鬼祟的太过明显,他不由的脚步一停,目光追随者他快速移动的背影,只觉腰间一轻,伸手一摸,果然遭了窃。

    那人双手拨开人群,转入一个偏僻的小巷跑到尽头,谨慎地环视四周,眼见四下无人,对着靠墙蹲下身子,将钱袋钱尽数倒出,放在掌心里认真数了一遍,似又不信,又数了一遍,而后他郑重地从怀里又提出一块玉佩。

    那羊脂玉佩,莹莹生光,柔和白净,触手温暖,上面镌刻着精致的花纹,她越看越喜爱,像用手指细细摩挲上面纹路,又怕自己手上的黑灰玷污了玉佩的光洁。他拿出一块崭新干净的绢帕,垫在玉佩下面,双手捧着,细细的欣赏。他出神地辨认美玉上独立在腊梅枝上的鸟儿是何名字,没注意自己已然被一片巨大的阴影覆盖。

    等他慌张抬头,却见失窃之人正一脸笑容,双臂环胸地悠然靠墙注视着他,似乎他已成了瓮中之鳖,那人却是手到擒来。

    他站起身来,警惕的盯着他,把玉佩包好揣进怀里,一步步贴着墙摸索着向外移动,到他觉得自己有把握逃出他的控制范围时,突然将偷来的钱币对他泼洒而去,并冲着巷外尖叫道:“抢钱了,快抓贼!”他拔腿就跑,边跑便喊,但没想到的是施佳珩几个跃步就奔到他的面前,拦住了他的去了路。

    他伸臂一拳朝他眼睛打来,施佳珩没料到这个穿的破破烂烂个子矮小,瘦瘦精精的小乞丐居然还会拳脚功夫,便打起精神与之应战,但几招下来,他发觉小乞丐不过会写花拳绣腿,他随便几下边扣住了他的手腕,抓住了他的肩膀,将其制住,低声喝道:“钱可以给你,若你处境艰难,生活难以为继。我还可以另出些钱来,但那块玉佩你需还我。”

    他并不吭声,仍旧死命挣扎。施佳珩便顺势将他身子扳正,想用手臂抵住他的喉咙。小乞丐的衣服本来就破旧不堪,这一拉扯,竟扯破了他的衣袖,露出了一段雪白的碧藕,他登时一惊,松开手去。

    小乞丐也不管自己衣服破损,拔足要逃。施佳珩上前拦住,她便撞在了他的胸膛上,两人同时后退一步。

    施佳珩站在她对面仔细打量。她的脸上涂满了泥灰,看不清面容,但观其身形和脚的尺寸,以及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脖子上白皙的肌肤,应该是姑娘无疑。于是,他犹疑地问道:“你是个小姑娘?”

    小乞丐从容地撕下一截衣摆扎住破烂的袖子,用手臂抹抹脸上的黑泥,隐约露出了女子俏丽的五官轮廓,冷笑道:“如果我是女子你就肯放过我吗?”

    施佳珩摇头道:“原来真是个姑娘,好端端地为何要贼呢?”

    那女子瞥视了他一眼,无畏无惧地呛声道:“我说有钱人家的贵公子,阁下衣食无忧自然是不会做贼的了?可等到你没饭吃的时候,别说是个小姑娘,就算是个堂堂七尺的男子汉怕是也会学那妙手空空吧。”

    她背着手,理直气壮地批判道:“有钱人家吝啬抠门,富贵人家是为富不仁。我偷你们是劫富济贫,替天行道。”

    施佳珩爽朗大笑道:“难得见到做贼做的像你这般理直气壮地。”

    她一撩头发,义正言辞道:“难道有钱人家的钱全都是自己挣来的?还不是巧取豪夺,民脂民膏。”

    施佳珩抿唇而笑点头道:“此话也有道理。这些银子对于真正的高门富户不过是九牛一毛,算不得什么,若真能拿这些钱财去救济穷苦之人倒也不失为一桩美事,用小偷小摸去劫富济贫也无伤大雅,只是小姑娘,有钱人家必有势,你万一马失前蹄被人所捕,难免是要吃官司的。我劝你还是另找一分可靠的营生才是上上之策啊。”

    他将散落在地上的碎钱一一拾起,走到她跟前,她吓得要躲。他却拉住了她的手,将钱放在她掌心,而后又加了一锭五两的银子,真诚劝道:“小姑娘,做贼终究是不是光明正大之事,尤其你还是个女儿家,你年纪小不知厉害,若是被人拿住,可就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能开解的了的。我今日出城,钱带的不多,你拿着这些钱寻个好人家,安安心心地过日子,不要在四处流浪了。好了,现在你可以把玉佩换给我了吗?”

    她灰黑的脸上一双明亮而富有灵气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的笑容,想从中看出她常见的冷漠、虚伪和欺骗,但任凭她揉破了眼睛,也只能看到他的善意和亲切。

    她像被巫师迷住了似得,听了他的话。

    收回玉佩的失窃者反倒对小偷道了句谢谢。

    施佳珩对她抱了抱拳,转身时却被她拉住。她怔怔地凝视着他问道:“唉,你叫什么名字?”

    他依旧微笑着如实相告。

    她喃喃地重复了几遍他的名字,忽而轻笑道:“那如果有一天我走投无路去求你,你会帮我,会收留我吗?”

    施佳珩郑重点头道:“会,若有所难大可前来找我。我就住在城里,你一打听便能找到。”

    小乞丐一路紧握着手中的钱,回到家的时候,钱已经被她捂得滚烫。

    她的“家”在一处荒弃的宅院里,因为里面曾经死过人,又被人传说闹鬼,便无人敢住变成了一座鬼屋。宅院里的木制家具都已腐烂损坏。她只得拆了门板做床,把桌椅批了当柴烧,平日只凭偷来的东西勉强度日,日子过得十分艰辛。

    施佳珩给她的钱,她给拆解兑换后,仅请大夫抓药就花去了不少。不过她倒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住在她对面的一个老乞婆。因为初流落长安时老乞婆分给了她一碗救命的白粥,她便铭记于心,将她视为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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