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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的复仇-第4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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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一定有他的意图,但没有人知道他的意图是什么。也许他带人来到这里是因为他是被一个大萧条所盖起来的,也许就像秃顶一样,白衣突然不想再把他们带上马路。

    切疤人当然不能猜出白衣的意思,他只是感叹道:“白衣确实是一件白衣服,我确信,还不得不屈服。但是我还是有点好奇,皇家牧师是认真的得到人?

    说完,他望向不远处的一张桌子。

    秃顶也回头看了一眼那边的靖国神社,慢慢的笑了起来:“我也有些怀疑,如果那个王子真的要抓住白姓的话,怎么会发出这么几个小蚂蚁出来?鼻子不够精神,力量不够快,连爪子都没有,靠他们抓住姓氏,除非有人姓白给他们杀。

    在他们看来,衙门里的一群穷人真的没有什么。但是这是那么没有技巧的人,手里拿着橡木王子的黑旗,难道不是一件怪事吗?

    刀疤男人不禁感到奇怪,也觉得好笑,于是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这是把白姓绑在这几个人手里,估计看不到现场。国旗跟踪不是假的。“

    秃子点点头,微笑着说:“所以皇太子是认真的,但是为什么很少有人选旗子,这是不可思议的。”

    疤痕男子盯着黑旗远端的一面,眼中忽然闪过一道诡异的光芒,只听他陈胜道:“听说王子共有两面旗帜。

    秃头的一块牛肉丢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说:“是的,一面黑旗,一面白旗。”

    疤痕男人喝了一口,米瑞说:“如果只是黑旗,说明王子活着,不要死。

    秃子点了点头,邪恶的笑了两声,说:“如果是白旗,那么人民的旗子就不会因为自己的能力而成为这几个人,根本就拿不到那边的白旗。

    疤人笑道:“据说在这个舞台上还没有看到那个王子那个白旗杀那边的。

    秃顶的玻璃杯,一饮而尽,慢吞吞地说道:“也许没有人愿意看到那面旗帜。

    要杀死白旗卷土重来,竞技场肯定有些血腥。

    现在这个竞技场一直乱七八糟的混乱,所以很少有人希望白旗真的出现在舞台上。

    “这也表明,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让王子认为这是该死的人。”疤痕男人回头一看,拿着一杯继续喝酒,“虽然王子没有下令杀人,但纳兰州的大富翁绝食了。

    另外一个月前的除夕夜,同样是搬到了帝都的du都那里,还有一个地方是被偷的白色的夜晚的衣服。这个地方是第一个富人家:纳兰功夫。

    众所周知,所有的邱多乔宫都是一座大铁墙的房子,整个宫殿里的王明兵都在黑暗和影子后卫的巡逻。任何试图进入的人都像进入王宫一样危险,同样困难。

    然而,那拉提瓦政府比橡树宫殿的国王更加危险和困难。这不是因为那朗的卫兵比那些在橡木宫殿里的卫士更加谨慎,而是因为那拉提昂政府有两扇门。

    闯入那拉提瓦政府的大门并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而隔壁就是死亡。因为这门是一个叫“七仙阵”的战场,九死一生的死亡阵。

    那些想活下去的人,都不愿意进门,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进去就不会活下来,而是白进死人,还从内心偷东西,活着就跑出来。

    一夜之间,两个最难进入的地方已经被打破成白色。

    从issued发出三个命令也是一夜之间。

    其中两个是由橡木王子发出的,一个是对法院的逮捕令,另一个是对入侵的江湖的黑旗追踪令。还有一个命令就是发财富的纳兰,是一个江湖杀人的命令。

    奥兰克王子和纳兰富豪们,如果从正确的角度来谈论,当然是橡树王子更强大,如果从钱里谈起,当然纳兰族的富翁也更加丰富。

    qu湾万王的逮捕令和赏金悬赏是1200银币,纳兰富翁上的奖励是千上万金币。单从赏金来看,纳兰的富翁想要失去生命的决心是很大的。

    秃头吞下了牛肉,拉了一只鸡腿咀嚼和咀嚼。“那个大富翁想死而没有生活是没有错的。”

    一千二金,能铸成一个金娃娃。但是没有那么多的江湖人愿意为一个金娃娃而努力工作,因为他们不是看不到钱的人。

    许多江湖鄙视一千二百金币,而且更鄙视一万二千银币,但两项命令会让世界武侠人物有所回应,原因只有两点。

    首先是橡木王子的身份,其次是大财主被盗。

    栎王作为琼国四大王子,当然比别人更为高贵,虽然离开了江湖离庙,但是武术却从来没有离开过法庭的要人。栎王子手中黑白两旗的顺序,可以称呼许多江湖。

    纳兰德的伟人,虽然有钱,却不过是一个商人,即使他是富有的,也是一个凡人。那么,他为什么得到这么多的江湖去接受命令呢?是因为他有钱吗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府中之所以设立自己的“七感阵”,是因为他的房子放着同一个婴儿,世上有一个百年大的婴儿被窥视。

    对于这样的宝贝来说,即使有钱不富,也自然会有很多人找衣服。

    “不知道白cro江湖怎么了,是什么意思?”疤痕男子突然感到一句话。

    “也许他太无聊了。”秃头回到懒惰。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真的是一个坏人,或者他怎么会挑起这两个最不愉快的人呢?

    秃头想了一下,也非常认同地说:“要说的是,如果大脑有什么问题,怎么会引起这无尽的诅咒?

    “只有这样,在那边,一个人住,一个人死了,两个兵力同时发一个箭,不知道这个白人的名字最终会落在手上。突然问光头男人:“那你呢,你想死还是活着?”

    这句话的意思似乎是问他是为王子还是为富人代理。

    秃顶听到这句话的意思,于是他笑了笑,放下了鸡,看了一下杯子,还是喝了更多的痛苦的碗,于是我拿了一碗自己倒了一碗酒,“咕噜”灌了两口后,:“虽然我想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但是我真的很想死在我心里。”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原来是在那个王子服从的,就是要俘虏白色采this这个人,但秃头我真的想直接拿走白色的生命。

    刀疤男人不禁想知道,这秃头还有白雪松的个人恩怨吗?而且还有那种在彼此的生命之前必须带走的怨恨,才能发泄自己的心灵。

    然后,只听秃子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根据你,你比我还多?

    疤痕的男人本来不明白秃头为什么这么问,只见秃顶的手摸了摸自己的头,我的心突然意识到,也不会害羞地回答:“你的头是光的,我的头不是光的,所以我头发比你多。“

    秃顶,叹了一口气:“是的,我没有头发,但是我以前有头发,看起来很漂亮,但也比你的头发漂亮。但是你想不到,我的头发其实是偷了”

    疤痕的男人不禁笑了起来,拍拍桌子哈哈说:“你死要告诉我,是白姓偷了你的头发?

    秃顶难看的点了点头,气愤地说:“没有什么不对,那就是我的名字是白色的,偷了我的头发,这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耻辱,我从来不会忘记这个复仇。如果你不杀了他,真是冤枉在我心中“。

    刀疤人可以理解秃头的仇恨,但不能理解白痴的做法,所以他更好奇,笑了起来:“他为什么偷你的头发?你的头发是否很有价值?

    秃头的牙齿粗糙。他的头发虽然不值钱,但无论如何,他的宝贝。由父母的身体头发,多高的教堂仍然在头发上切断了真相?

    越是秃头越是生气,忍不住就跳起来说:“就算你想打破头也不要想,那个混蛋偷了我的头发,其实是因为他要我做个和尚。

    突然间,男人笑着笑着,一边秃头一边坐下,更奇怪地问道:“他为什么要你做和尚?

    秃头和锉刀气愤地说:“即使你想打破头,你也想不起来,那个混蛋要我做和尚,其实是因为我没有邀请他喝酒,所以他不想让我喝酒。

    伤痕累累的男人拿起他的秃头坐下,皱着??眉问道:“是不是有名的酒?

    秃头叹了口气,气愤地捶着桌子说:“没有名字,但是我父亲的手用手酿成的,只有一个祭坛。我知道他会来我家偷酒,趁他不来,第一个祭坛所有的酒已经消耗完了,没有下降。

    伤痕累累的家伙惊呆了,然后开始笑了起来,有些怒气冲冲,有些感慨一番:“所以他没有偷酒,而是你的头发被偷了,但是我现在对他的情绪有了一些了解。他把葡萄酒视为生命,你给了他的生命喝,也难怪他会剃你的头发。

    秃头刀知道迟钝是诚实的,所以他只能微笑着说:“我知道,我把装满毒药的罐子,毒死他,总是让他变成一个百倍的祸害。

    疤痕男人微笑着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只要你给他喝酒,即使毒酒,他恐怕也会喝一样的。

    秃子也这么认为,所以他只能感叹,也无可奈何,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秃头,叹了口气:“江湖谁叫我'尚邪',其实谁也不知道,原来我叫”谢桑“,谢天谢地,桑full满满沧桑。

    为什么“谢桑”一词,都得用“谢天谢地,渡过沧桑”这个词来说明呢?

    疤痕男人一个裸露的解释,忍不住笑了,“我听你这么说,我知道你一定是非常讨厌白色。

    秃顶无奈之道:“姓白的刚刚剃光了我的头发,没有把我的头切断我的睡眠,我不应该感恩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姓氏被剃光后,从未长大所以我现在连一个女孩都不结婚了,但现在我不能和尚了,是不是充满了沧桑?

    疤痕男人看上去非常同情秃头。

第三百零八章() 
    那一边,几个衙差还在怨声不断,七嘴八舌的念念叨叨,骂骂咧咧,实在是吵人心烦。

    酒肉上桌,张青终于忍不住拍案而起,大声道:“都给老子闭嘴!先喝饱睡足,一切再待商议。”

    他虽然不喜欢有人跌声抱怨,却可以理解大家的心情。

    他们原是迁竹国皇城的人,那里四季如春,常年温和,一年当中的季节变化并不明显,几乎从未有过霜寒烈炎的天气。

    此时来到迁竹国与南夏国的交界,天气的变化越来越明显,他们根本就吃不消这初春的寒凉。

    迁竹国的民俗文化与南夏国有着很大的不同,就连迁竹国的风也与南夏国的风大不相同。迁竹国的风温和柔顺,犹如青丝拂面,温润如玉。而这里的风却是肆虐暴烈,打到脸上,犹如被鞭子抽了一鞭,疼得让人想要流泪。

    如果可以选择,他们绝不愿意来到这个地方追踪犯人。

    天气恶劣,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的心情好起来,他们的心情都是一样的。

    更何况,年节未过,他们就被派出来,时下还是正月里,若是往年,他们都还在家中和家人团聚,现在却被派到千里之外的异乡办差,心里多少会觉得不舒服。

    两杯酒下腹,眉毛生的很粗的大汉路一平忍不住大声咒骂了起来:“真他娘的受不了,这见鬼的天气冻得人手都哆嗦了,喝两口酒都觉得胃难受。这差事,真不是人干的!”

    人也是要分高等和低等,高等的人当然是坐在家里享受安宁和舒适,低等的人就该出门奔波劳累。人从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分出了高低,注定了贵贱,这种不平等是命中注定的。

    越是感觉到了不公,心里就越是难平。

    听路一平这样一骂,同行的人也都开始纷纷抱怨起来,其中瘦骨颀长的田秀书更是用力的将手里的杯子敲破了底,冷冷的摇头叹道:“书生空有三斗书,贼上梁,令下诏,千里迢迢,唯有风果腹。”

    田秀书不说话还好,这一说,倒是把张青的火气全部点燃。只见张青面色顿时暗了下来,拍着桌子斥声道:“不想吃的,就给老子出去喂马。”

    天这么冷,谁愿意出门去喂马?

    张青的声骂立马就起上作用,所有人都不敢再多言,纷纷埋头吃肉喝酒。

    田秀书本是个读书人,虽然入衙门谋了一个衙差的职务,骨子里还是有着书生的高傲。

    幼年时,他的家境穷苦潦倒,甚至比别的家里还要穷,简直毫无地位可言,他受尽了被瞧不起的对待和看不起的目光。因此他奋发读书,想着长大之后能考个功名,就能让自己活上好的日子。

    像他这样的下层百姓想要挤进上层社会,唯一的办法就是多读书,一旦他的才学被人赏识,入了官场,就意味着飞黄腾达。

    可是长大之后,他却发现他的书越是读得多,他便越是无法适应上层社会的阿谀奉承,从而只得放弃读书谋取功名走上官僚这条路。

    但是为了谋生,他有不得不在县衙谋职,虽然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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