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简介:我不过随手捡了个背包结果就被人拉去鬼屋寻宝遇上怪事无数我不过是个住院病人怎么就突然被人当成了是驱鬼大师咋办我这菜鸟在寻宝人的世界里还能不能活阴宅古堡小镇坟茔徘徊于魑魅魍魉和无尽宝藏之间我没有想到在不知不觉之间寻宝师的命运已经向我进行召唤然而口而相传于所有寻宝人之间的一句话却永不能遗忘所谓珍贵的宝物不一定是金银珠宝珍品古玩也可能是一些别的的东西对本作有兴趣者可加QQ群490716287
68816
第1章 出逃()
讲故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自己。我叫胡寻,是一个住院病人,苏醒于某年夏末的一个清晨。
我醒来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满头银发的奶奶。她坐在我的床边,身侧放着一把纯色的雨伞。看见我睁开眼睛,奶奶抬手擦干眼角的泪水,然后笑着看着我,仿佛我已经沉睡了很多个冬夏。
跟医院里的看护人员一打听,我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昏迷整整7年了!7年前,我和家人曾遭遇过一次严重的意外。那次意外使得我的头部受伤,失去了几乎所有的记忆,同时也把我变成了一个植物人,直到今天才成功被唤醒。
有人说,有过‘濒死’经历的人,因为灵魂曾跨越过阴阳,所以能看见很多不干净的东西。我也不例外。
自我醒后,就经常能听见一些别人都听不到的奇怪的声音,偶尔也会看到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这个后遗症让我茫然,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烦恼。因为很少有人相信我的话!自苏醒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我每天都会进行各种身体检查和复建运动。我曾和医院里的人提起过这件事,然而所有医生护士都一致认为,这些都是我的幻觉,是因为我长期昏迷和头部受创导致的妄想。
最过分的是,这帮家伙因此还特意给我安排了心理咨询。咨询结果认为,因为我昏迷的时候十七八岁,心智还没完全成熟,才会有这种奇怪的胡思乱想!所以我必须长期住院,绝对不能离开医院半步,否则会闹大笑话。
然而,就在医生给出这个判断后不到的第二天,我就找到机会逃出了这家医院。
那天我正在病房里无聊地看着家人带来给我消遣的各种书。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有各种精深的书籍报纸,然而我却完全无法产生兴趣。倒是对动漫画册看得津津有味。
正在我看着画册彩页广告中价格奇高的超人模型出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模型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一阵喧哗。我推开门,发现一群医护人员推着一床担架冲进急救室。
“咕噜”一下,当担架跑过我的房门前的时候,担架上掉下一个黑色帆布包,应该是那个要急救的人的东西。然而大家都急着往前跑,没人发现这个包。
我跑下楼,拾起那背包。一开始的想法很单纯,准备追上去把东西还上。但下一秒我发现背包里漏出一件衣服的一角。
那是一件黑色的男装。我身手进去摸,发现包里似乎还有一条牛仔裤和一件风衣。
在那一瞬间,一个念头产生了:靠着这些东西,我能溜出这个医院。
自从清醒后,我一直呆在医院里进行各种繁复的检查和复健。整天呆在一个房间里实在让人憋死,我曾经三番四次请求主治医师让我离开医院。然而不管我怎么求,医生都没有同意。几次三番后,偷偷溜出医院的想法便在我内心萌生。然而这却是行不通的,虽然没有专人盯着我,但是只要我身上穿着病服,就肯定不能大摇大摆走出这个医院。
趁机偷溜出去的想法像梦魇一样迷了我的心智。我偷偷缩进一个厕所,摸出那包里的衣裤鞋袜穿上,又发现包底还压着一副便鞋。简直就像为我量身定做一样。我穿戴整齐,又缕缕我的头发,发现自己简直变成另外一个人。这身男装全身都是黑色的,背后居然还绣着一条精致的青龙纹样,穿起来非常温文儒雅,看得出原主是个相当有品位的人。一时间我也来不及细细欣赏,心想机不可失,便赶紧背起背包从医院大门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这件事无论何时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那个时候,我所做的事情完全是出于任性,我并不知道这个选择会像冥冥中注定的一样,把自己拖进寻宝的深渊。
在路上我边走边打开背包查看里面的东西。感觉这就像一个驴友的背包,不仅有衣物,还带有地图册瑞士军刀绳索等很多工具。我里面摸出一本朴素的牛皮纸旅行笔记,笔记的封面和封底一模一样,都是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打开一看,笔记已经写满了,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地写着许多字,好像都是记录发生的琐碎事情,让我无心细看。随手翻到最后一页,想知道这个人今天去了哪里。却发现最后一页只是竖着写了一句话:
“那个地方无论如何也不能去。”
我对这句话感觉有些奇怪,心想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研究一下。发现前面有个小餐厅,便摸出物主的钱包准备过去买杯茶坐下来看看。摸钱包的时候却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钱包里的钱多得有点过分,而且还有不少银行卡。我又摸了摸背包的里层,从里面摸出几本存折。打开一本来看,发现每一行的数字都不菲。
这家伙感情是带着全副家当来旅行的?
我忍不住翻了翻物主的钱包夹层,想了解一些物主的相关信息,但发现在钱包本应放照片的位置里没有物主的照片,只看到上面塞了一张纸,写着两句话:
“看见她耍帅,我知道我喜欢她。看见她的温柔,更让我心动。”
我心里一阵好笑,心想这个人真可怜,是不是连暗恋的姑娘的照片都拿不到,只能写一句话来概括一下对方的形象。突然转念又一想,这不是某洗发水的广告词么?下一句应该怎么接来着?
正当我脑中灵光一现,终于想到了那句广告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肩膀上有人拍了一下。我心里猛地一惊想完了,还没走几步就被医院的人发现了,然而一回头却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
这个人约莫五十岁年纪,西装革服,身材高瘦却很精悍,正用一种幽幽的眼神盯着我。我完全不认识这个人,只是感觉这个人的眼神有那么一点,嗯,悲伤。心里有些泛嘀咕,心想我身上这行头全都是从别人那儿“借”来的,该不会这么快就被物主的熟人发现吧。正想着万一别人说出什么我对不上号的话怎么办,谁知道对方却没头没脑地吐了一句。
“我想我爱上一个人了。”
靠!我心里一阵哆嗦,这中年西装男该不会对我一见钟情了吧。谁知道对方似乎没理我,继续道“看见她耍帅,我知道我喜欢她。看见她的温柔,更让我心动。”
晕,这世界上这么多人喜欢用洗发水的广告来抒情?我正想着,随口就吐出脑子里一直盘旋着的那句广告词——“飘柔就是这样自信。”
这句话一说完我发现那人眼睛突然发出一种阴森凌厉的光,只见他猛地握住我的手,力气大的吓人,他道“果然是你。大家已经等了你很久了。我们要去那个地方很远,得早点出发。来,我们快走!”
此时,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可是已经被对方拖着,动弹不得。
起点中文网。qidian。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手机用户请到qidian。阅读。<;/a>;
第2章 “完备”的队伍()
此时正是夏末时分,由于气候异常的原因,今年的夏天也分外地清凉。迎着风在路上奔跑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情。更不要说我是偷偷从医院溜出来的,穿的衣服本来就不够多,一只手还被人拽着。
“我不是您要找的人,您认错人了。”我一路辩解。
谁知道不管我说什么,中年西装男子都只回答一句。“不要再装了,别人都等你呢。”
自从我回答了那句“飘柔就是这样自信”后,马上便知道自己闯祸了。看来这衣服的物主本不是个普通人物,他今天原定是要和别人接头的,早已约定了穿衣打扮,而我则是随口答中了对方的黑话切口,此刻估计想甩手说认错人了也难。
他们彼此并不是非常熟悉,目的是要一起去某个地方。然而那“某个地方”,在物主的旅行笔记里面的形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去的。”
脑中正想着怎么在途中找个理由甩开这家伙,谁知道我的脑瓜崩儿还没来得及启动,走在前面的那人就猛地喊了一句“到了!”
远处可以看到一个长得狐狸般长脸的中年男人正坐在树下边喝茶边下棋,和他对弈的是一个胖乎乎的长得肉丸一样的人,另外旁边一个光头小伙正在仔细地擦拭着手上一把太极刀。
这树下的情景在夏末的下午看上去分外和谐和普通,根本就不会有多少人注意。甚至不远处另一棵树下还有一个黑围巾蒙脸的高瘦年轻人正在拿着手机发着短信,看都没看这边。
“猫叔,我找到简先生了。”中年西装男冷冷地把我推向前。
“确定是这个人么?”那个被叫做猫叔的人长着一双猫眼睛,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我怎么觉得这小子一脸怂样?本来早就该集合了,他怎么一直不出现?”
我不是什么简先生。我正想开口,后面的西装男却用手指狠狠地戳了戳我的后背,******绝对是往死里戳的,我一吃痛这句话就没说出来。
“绝对是他没错。”西装男冷冷地说道,“今天一早都没接到他的联系电话,我猜他估计是出了意外就特意跑去医院找。没想到在医院门口就遇到他了。”
“简先生”的确是出了意外,我心里一阵嘀咕,开始后悔不该偷拿别人的衣服。但脊背还疼着,又看着那光头摩擦着的明晃晃的刀,我怎么都说不出事情的真相。只是一阵低头道“今早不舒服,去医院开了点药。”
“没事没事,总之人能来就好。”那个在一边下棋的肉丸看着我,眯眼笑着打圆场。“不过我们刚才一直以为你要跑路了呢。”
“如果真是见危险就溜的胆小鬼,我们这行当要此人何用?”另外一边坐着的光头闷哼一声,刀“哐当”一声狠狠入鞘,吓得我脖子发凉。
“好吧,没跑就好了。”那个叫猫叔的看西装男如此肯定,也就不再纠结,向我伸出手开口道,“这次旅行为了保险,小简是必不可少的。初次见面,这次的坑是我挖的,道上的人习惯都叫我老猫,年轻人一般叫我一声‘猫叔’以为敬。”
猫叔说完,旁边的那肉丸和光头都简单做了下自我介绍。从他们的对话里我隐约了解了一下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口中所说的挖坑寻宝,事实上就是去一些普通人不敢去的古宅老庙寻觅些遗留下来的珠宝古玩,更有甚者会跑去挖别人的祖坟,其实都是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当然做这一行也不轻松,因为没有人知道藏宝处会遇到什么,蛇蝎毒虫必不可少,尸体异变后的僵尸也是潜在威胁,当然最可怕的是可能会遇上阿飘(黑话,代指鬼)。所以可以说,寻宝人都是那种能在悬崖边上唱歌弹吉他的玩命角色。
一般这种活动都会有一个坑主,他会去联系这次寻宝所需要的人手,宝物的出手,获益的分成全由他来组织。比如这次寻宝的坑主就是那个猫叔。肉丸家里是祖传十八代的工匠,对机关巧术了解甚多,入宅开锁取宝对他而言如探囊取物。而光头则是个彪悍的退伍军人,万一在寻宝路上遇到什么危险,他也能护着我们。
而那个带我来的西装男人则据说是个古董商人,由他进入坑里辨别那些东西值得带出来。
这么看来这个队伍组成还是挺完备的。我唯一纳闷的是那个“小简”的技能是什么呢?我实在想不出这个队伍里还缺什么,可猫叔还强调一下他是“必不可少”的?不过我总不能开口问自己的技能是什么吧,这问题只好硬生生地吞下肚去。
大家简单都介绍完毕,队伍就准备浩浩荡荡去干不见得光的生意了。其实人的本性都是很贱的,我也不例外,一听说有宝,又加上心里好奇,竟就那么鬼使神差地跟了过去。话说我原本一直以为这个队伍就我们五个人,谁知道刚一提脚,就听见猫叔回头叫了一声。
“喂,你,是时候走了。”
然后我有些惊讶地看见那个一直在玩手机的黑围巾默默地低头跟了过来。和别人相比这位看上去最是消瘦,而且带的东西奇少,甚至连个包都没有。全身所有的东西,似乎除了那台手机以外就只有手上一直握着的一根黑色的长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