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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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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些人来滁州仅仅是因为看圣火吗?”百里长歌又问。

    “非也。”大叔摇摇头,“用圣火点燃孔明灯,你所写的愿望就会成真。”

    “有这么神?”看见大叔那一脸的骄傲自豪,百里长歌很配合地送上一对星星眼。

    “不知道。”大叔继续摇头,有些可惜地说:“但放那个孔明灯太贵了,我们普通人家根本出不起这个价。”

    “还要出钱?”

    “那是自然。”大叔道:“一百两银子放一个。我虽然每隔三年都会带着妻儿老小去观看圣火,但孔明灯是万万放不起的。”

    “哦……”百里长歌点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难怪近几日来的都是些锦衣华服的有钱人。

    “小医官,看不出来你还能跟这么一位大叔插科打诨呢!”行宫门前,沈千碧一脸怪异地看着她,那眼神,比当初元光浩听她揭秘的时候还要新奇。

    斜她一眼,百里长歌道:“沈都尉想法挺先进的。”

    沈千碧尴尬地撇开头,又问她,“那你们刚才在说什么?”

    “那位大叔告诉我,滁州刺史将于明晚开圣火迎接晋王。”百里长歌看了看静谧矗立,高耸入云的青莲山,道:“应该就在青莲山脚下。”

    “这么说来我们有机会看到传说中的满族圣火了?”沈千碧向她看来,脸上并没有任何欣喜的表情。

    “那是你们有钱人的事,似乎与我无关。”百里长歌耸耸肩,表示自己很穷。

    “哎呀,阿瑾,你不要这样说嘛!”魏俞突然从后面走来,一手搭在她肩膀上,挑眉道:“既然这个圣火是为王爷准备的,那么刺史大人少不得要送我们几个孔明灯,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放啊!”

    “这种骗人的东西你也信?”百里长歌不动声色地拉开他的爪子。

    “我才管它真不真呢,反正好不容易来一趟滁州,要是没放孔明灯就回去,那岂不是一辈子的遗憾?”魏俞一脸的无所谓,随后拉着百里长歌的胳膊央求道:“阿瑾,你就陪人家一次嘛,我在晋王府做了这么多年的宦官,这还是头一次离府这么远,也是头一次来滁州,你忍心让我一个小宦官的愿望落空吗?”

    百里长歌抽了抽嘴角,觉得魏俞这死皮赖脸的本事肯定是跟着嘟嘟那个小祖宗学来的。

    “那你就是答应了?”魏俞见她没再反对,立即笑开了花。

    沈千碧站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

    百里长歌进了行宫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挂在床头那件还有些潮湿的雪白披风,顿时皱了皱眉,暗自恼怒这里的天气不好,洗个衣服两三天都不会干。

    她索性将披风取下来,拉个凳子坐在火盆边烘烤。

    烤了一会儿她又犹豫了,叶痕有洁癖,她这样一烤,上面全是烟火味,他指不定得用多嫌弃的眼神看她。

    正愣神间,门口进来一个身影,径直在她对面坐下了。

    “明晚的圣火晚会,你听说了吗?”叶痕的声音一如往常的清润平静。

    “听说了。”百里长歌垂下眼,尽量不与他对视,捧着披风的手指却紧了紧。

    “其实这是个集资的好机会。”叶痕仿佛没看到她的情绪,继续说道:“破例开圣火的消息一传出来,近几日来滁州的人很多。”

    “看出来了。”百里长歌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将烘烤过的披风递给他,“这个还给你,我已经洗干净了,也烘烤干了,到现在还暖和着呢。”

    “这个,你留着自己穿吧!”叶痕站起身,离开之前又回头提醒她,“天气寒冷,多穿件衣服。”

    “叶痕——”在他出门之际,她突然开口叫住他。

    叶痕脚步一顿,连整个人都在听到她声音的那一瞬间僵了僵。

    叶痕……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称呼他,比之前的“王爷”生分了不止一个倍。

    缓缓回身,他敛去眸中一切情绪,淡淡开口:“有事?”

    “那天在平城驿站的事,我们都各自忘了吧!”百里长歌声音有些压抑,有些暗沉,道:“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们现在只是合作关系,即便你对我有什么误会,等回了帝京,大家再不相见便也就淡了算了。”

    突然听到这样的话,叶痕猝不及防,腹中气血翻涌,月白锦袖中,修长的手指握紧又松开,握紧再松开。

    闭了闭眼睛,他投给她一个警告的眼神,“别忘了,你现在是晋王府登记在册的末等医官,除非我亲自去户部注销,否则你这一辈子都是晋王府的人。”

第六十二章 琴师() 
叶痕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百里长歌呆呆地坐在火盆前,双手紧紧攥着那件松软的狐皮披风,火红的光映照在她涂抹蜡黄的面容上,她神情有些无措,有些茫然,更甚至……有些恼怒。

    她恼他明明已经心有所属还来招惹她,搅得她心绪不宁。

    更恼他没来由的霸道占有欲。

    总之现在一想起他,她就满肚子的无名火。

    “阿瑾,刺史大人已经带着人在青莲山脚下布置宴会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魏俞兴高采烈地从外面进来,脸上堆着笑,他今日一件灰鼠袄子,穿得很厚实,显然是有备而来。

    百里长歌烦闷地摇摇头,“不去!”

    去那种无聊的场合,她还不如留在行宫烤着火炉睡觉。

    “真的不去吗?”魏俞有些小失望,又道:“听说待会儿刺史大人在他府上设宴,王爷过去定然是要带着你的。”

    “青莲山远不远?”百里长歌突然站起身,一副很想去的样子。

    魏俞错愕了片刻,喃喃道:“也不算远,雇一辆马车大概半个时辰能到。”

    “天色不早了,你还愣着做什么?”百里长歌将披风放在床头衣柜里,率先出了门,见魏俞迟迟没有跟上来,她转过头,神情颇有些无奈。

    “不是啦阿瑾。”魏俞听到她的声音,立即关上门走出来,挠着脑袋不解道:“我一直很奇怪,王爷为什么对你那么好?”

    “有么?”百里长歌神色一动,疑惑地看向他。

    “有啊有啊。”魏俞赶紧点头,“王爷的衣服从来不让别人穿的,那件披风他那天也是头一次穿,没想到这么大方送你了。”随后又嘟着嘴埋怨道:“早知道那天我也少穿点,说不定王爷也会赐我一件。”

    斜他一眼,百里长歌很无所谓地道:“就是因为被我穿过了所以他才不要了,你若是喜欢,只管拿去呗,反正我又用不上。”

    “那怎么可以?”魏俞赶紧道:“我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王爷赏赐的东西,你断然没有转手送人的道理,否则就是大不敬之罪,虽然你长得没有我好看,但我还是不希望看见你被王爷责罚的。”

    “……”

    二人说话间,已经彻底出了行宫。

    魏俞雇了一辆马车,拉了百里长歌上去坐着,顺手将帘子放下来,才笑嘻嘻地问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提前去看宴会的场景布置吗?”

    “不知道。”百里长歌摇头。

    “其实我是第一次来啦!”魏俞的小脸上浮现几分尴尬,声音也放轻了几分,道:“我只是想提前熟悉一下环境,免得明天在人前出丑。”

    他说话的时候,双手绞在一起,显示出几分紧张,十九岁的少年,白皙的皮肤,清秀的面容,还保留着孩童对于未知的新鲜事物那份纯真,百里长歌看了他一眼,弯唇道:“我看你很紧张的样子,你是不是有什么很重要的愿望要寄托在孔明灯上?”

    “啊?”魏俞回过神来,干笑道:“我从小就没有爹娘,是叔叔把我带进宫看着我长大的,虽然我现在被分配到了晋王府,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叔叔,但我还是希望他能福寿安康,这样,我爹娘的在天之灵也会欣慰的。”

    “那你可有想过为自己祈福?”百里长歌自然知晓魏俞口中的“叔叔”就是皇帝身边的近侍太监魏海,她突然问了一句。

    “我啊……”魏俞很幸福地说道:“王爷性格温和,从不随意打骂下人,我在晋王府生活得很好,衣食无忧,叔叔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我自然要为他祈福啦!”

    百里长歌看着他憧憬的样子,笑了笑没说话。

    小半个时辰,马车终于到了青莲山脚。

    祭坛四周已经围了不少百姓,脸上都挂着期盼的神情。

    看来滁州这种盛大的圣火宴会毒害了不少有钱人。

    这是百里长歌的第一个想法。

    跟着魏俞挤进人群,远远便看见玉石雕砌的栅栏围了十丈长宽,围栏内,便是魏俞口中的祭坛,绿松石打造的底座,四周雕刻了古老的浮雕,隔得太远,百里长歌看不见浮雕的具体图案。

    底座四面设台阶,此时正用红毯铺下,台阶两边的扶栏顶端都雕刻了一模一样的小古兽。

    底座最中央,放着一只巨大的青铜鼎,外壁饰空心连珠纹,鼎身因为铜锈而泛着一层绿色,在这皑皑雪山下,显得更加庄重神圣,让人远远观之便心生敬畏。

    百里长歌随意看了一眼便退出了人群。

    魏俞见她似乎有心事,便也跟着出来,“阿瑾,你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

    “没有啊。”百里长歌轻声回答。

    “要不然这样吧,我待会儿请你去吃饭。”魏俞笑嘻嘻道:“就当是答谢你陪我来这边吹了一趟冷风。”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百里长歌点点头,反正她现在也不想回去见到叶痕,更何况难得出来一次,自然要好好逛一逛。

    二人不多时便离开了青莲山脚来到闹市区。

    魏俞选了一家面馆进去叫了两碗牛肉面。

    面馆小厮的速度很快,不多时便端了两碗面出来。

    魏俞吃了一口,立即眉开眼笑地夸赞道:“阿瑾,你快尝尝,味道不错啊!”

    百里长歌坐着没动,神色静静。

    魏俞又叫了一遍她才反应过来。

    “我就说你有心事的嘛!”魏俞眨眨眼看着她,“是不是看上哪家小姑娘了,不如我替你去跟王爷说说,让他成全你。”

    “净胡说!”百里长歌低嗤一声,随后用筷子指了指面馆斜对面,道:“我刚才听到那里有琴声传出来,也不知是什么人弹奏的,真好听。”

    “是吗?”魏俞闻言立即侧耳倾听,但什么也没听到,他蹙眉道:“阿瑾你是不是出现幻听了,那边明明什么都没有啊!”

    “公子说的可是对面琴行?”刚才端面的小厮听到二人的谈话,立即凑过来笑眯眯地看着百里长歌。

    “是啊。”百里长歌道:“没想到此地还有如此擅长音律之人。”

    “那个人啊,是我们滁州出了名的琴师,叫秦黛,不仅人长得跟天仙儿似的,弹琴方面也是一绝呢,只可惜……”

    百里长歌盯着琴行那个方向,突然见到里面走出来一个身姿曼妙的少女,难怪小厮会说她美得跟天仙似的,那女子仅仅露了一个侧脸,就让百里长歌惊愕了片刻。

    女子肩上背着一把琴,将琴行的大门锁了以后直接拐进了巷子。

    “只可惜什么?”百里长歌收回视线,问那小厮。

    “只可惜鲜花被摘咯!”小厮唉声叹气,一脸遗憾,“人家后天就要成亲了。”

    ------题外话------

    吼吼吼,第二个案子正式开启。

第六十三章 孔明灯(一)() 
“成亲?”魏俞刚才显然也见到了那女子的容貌,立即问道:“哪个男子这么有福气,竟能娶得这么个天仙般的人?”

    “那男的呀,叫潘杨。”小厮一看就很有八卦因子,此时店内没几个人,也不忙,他索性挨近百里长歌坐下来,压低声音神秘地道:“是青莲学院的学生,具体长得怎么样,我倒是没见过,不过听说这两人是自小就指腹为婚的。”

    听到“指腹为婚”,百里长歌突然想起来自己与广陵侯府世子裴烬的那一段荒唐婚约,再联想到刚才那女子临别时看着琴行依依不舍的样子,她不由得皱了皱眉,“这么说来秦黛并不愿意嫁给潘杨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小厮摇摇头,继续唉声叹气,“秦姑娘在的时候我们每天都能听到她在琴行里弹出来的琴音,那叫一个美妙啊,让我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听上三天三夜我也愿意,如今人家要嫁人了,自然不能再抛头露面开琴行了,我们以后的日子可难熬咯。”

    跟魏俞对视一眼,百里长歌表示很无语。

    吃完面,天色已经沉暗下来,魏俞再次雇了一辆马车,二人这才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回到行宫。

    叶痕果然去了刺史府,没在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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