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哪怕是草原上追踪的高手,只要半天没追到对方,确定对方已经距离自己超过两千里左右,也是会放弃的。因为那基本不可能了。
秦若往前奔驰两天之后,找到一片平缓的山林地带,带着队伍,钻入了山林,找到一处人迹罕至,却也条件不错的山谷,驻扎下来,他必须让队伍好好的休整一下。不然这么下去早晚要出问题的。
到了这里,大家确定安全了,也不可能有敌人,彻底的放松下来。
当然,即便是放松,秦若的队伍,也依然时刻保证侦查的哨兵不会懈怠,周围也散布了不少的警戒法阵,足以保护他们的安全,或者至少保证他们有足够的预警时间,才会安心的休息。
这就是精锐和一般部队的区别。
用某个人类高级将领的话说,精锐的军队,即便是放松睡觉的时候,也是睁着一只眼的。
盛一个人看守着周围的黑魔骑在这里放松,嘴里叼着一根草,这是他跟大领主学的。大领主没事时候,就喜欢这么叼着一根草,躺在草地上,微微眯着眼睛放松。
这让他感觉很酷……于是他学习了。实际上,整个护卫队,都是这个德行……
不过他最忌这几天有点苦恼。
他已经彻底的相信,大领主一定能带着所有人安全的回家。
可是到了回家可以实现的时候,他又犹豫了……
回家,还是留下来给大领主效力?
自己家里,已经没有成年的男人了,虽然最大的大侄子,大概明年就能成年了。可是毕竟还是刚成年,还是太年轻了。家里还是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的。
但是……大领主的恩情,自己怎么报答?
本来,如果作为一个恶魔,他会毫无犹豫的选择为领主效力。但这一路上,耳濡目染之下,尤其是秦若偶尔有了空闲,就会给大家讲授一些知识,传授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家庭,比如兄弟,比如战友之类的概念。
这些概念多了,让盛知道,一个优秀的黑魔骑士,不是为了自己的荣耀,至少也是为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朋友,自己的战斗在战斗。
可是他自己,却惦记着家庭,这并不能全心全意的为领主效力。这不好。
但是盛却又无论如何都难以割舍自己回家的愿望!
他只是一个底层的羊头怪,而且,在之前的经历中,被人脸上砍了好几刀,身上也挨了好几刀,虽然最后幸存下来,也算是走过鬼门关的,他对家庭的渴望,尤其是接受了秦若的知识之后,对亲情的渴望,更加的炽烈。
这也让他苦恼不已。
抱着脑袋,坐在草地上,盛感觉头疼无比。
镇领主走了过来,抓着几个果子,看到盛抱着脑袋埋在膝盖上,用脚尖踢了踢他:“怎么了?你的伤发作了?”
盛听到镇领主的声音,连忙抬起头,摇摇头:“没有,我的伤,已经被大领主彻底治好了。”
镇领主丢给他一个果子:“那是怎么了?还在纠结回家和为领主效力的问题?”
盛小心的看他一眼:“领主大人,您会不会认为我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镇领主微微一笑:“如果是几年前,我肯定会这么认为。但是大领主曾经说过,一个眷恋家庭的人,并不是缺陷,而是一种美德。只有眷恋家庭,重视家庭的人,才会知道今天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么珍贵。才会知道自己该用生命去守护。你到了回家之后,看过以后再说吧。虽然黑魔骑士的选拔很困难。但是我看得出来,大领主对你还是很满意的。找个机会,问问大领主,可以把你招进来的。”
接着他笑了笑:“相信我,回家看过之后,你的担心会完全消失,也会全心全意的来守护大领主的。这是我们所有全部黑魔骑士的誓言。”
盛低了头:“其实,我真的很想跟着大领主,守护大领主,用我的生命。但是我有点迷茫,大领主说过,要让领民富裕起来,才会强盛。我就想,那如果我努力的工作,让家庭繁荣起来,富裕起来,带着周围的人也富裕起来,是不是会帮到大领主更多?毕竟守护大领主,我的天赋不是很高,我的战力差不多的,更高的多得是。比如你们,你们可以比我更好的守护大领主。而我,可以作别的事情,为大领主做事。说不定可以做的更多。这才是我最难以决定的地方。”
镇领主愕然的看着盛:“你看来比我强,你居然都能想到这么多道理了!嗯,我也觉的有道理,但是我觉的,目前来看,还是守护大领主更重要。因为狐头怪比你更适合带领大家富裕起来。你能想到这些,很难得,大领主的身边,也需要一个能想到更多事情的人。毕竟大领主很忙,而我们这些黑魔骑士,说的而直白些,用麟领主的话说,都是直肠子,没脑子的。别的不说,只是大领主的日常生活,你看,现在都是大领主自己再弄。这可是……一个大领主,哪能自己动手做那些琐事呢?”
盛眼睛亮了起来:“对,做富裕领民的事情,我不如狐头怪。做护卫的事情,我不如你们。可是我可以照顾大领主的生活。至少不让那些琐碎的事情,耽误大领主的时间。”
……
秦若很纳闷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很是紧张的盛:“怎么了?有事找我?”
也幸亏是秦若,如果换做其他的大领主,一个底层的连黑魔骑士都不是的人,要想见到大领主,可就太难了。
盛看着秦若,低声道:“大领主,我这几天考虑很多。但是我最后还是决定,我要留下来,希望大领主能够收留我,我愿意做一个黑魔骑士。”
秦若笑了笑,看着盛,让他坐下,丢给他一个果子:“怎么考虑的?”
第1652章 海盗领()
盛把自己和镇领主的交谈说了一遍,然后小心的看着秦若:“大领主身边,一直没有贴身的警卫,也没有人为大领主去做那些琐事。比如铠甲清洗什么的,都是自己做的。这不合适,我能做,我也合适做这个。”
秦若笑了起来,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去找雷,让他给你制作黑魔骑士的名牌。你这个贴身的警卫,我要了。我也确实需要个人帮助我做些清洗铠甲之类的事情。如果你愿意做,那是最好了。这些混蛋,他们都知道我要亲自做,却没人来给我做。”
盛大喜,连忙恭敬的告辞,然后飞速去找雷去了。
消息传开,所有的黑魔骑士都懊恼无比……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不敢想……
因为,贴身警卫,虽然不是一个专有的职务,也不是领主的地位,但是却绝对是大领主最贴心的人。谁不愿意做大领主最贴心的人呢?
只是他们的习惯是……一般的大领主的贴身警卫,都是女性!
因为大领主,在这个世界中,即便是出战的时候,都是可以随身带着女性的,至于干什么,大家不用想,也都知道。
不过没人猜测大领主有特殊的癖好,比如喜好同性之类的……因为黑魔骑士,尤其是这些黑魔骑士,都是知道秦若真正身份的,自然知道秦若喜欢的是人类的女性,而不是恶魔的女性。毕竟恶魔的女性再怎么在他们眼中漂亮,也未必就是大领主喜欢的。
因为一个羊头怪认为一个很美丽的女性羊头怪,牛头怪却可能觉的很丑陋……同是恶魔之间的审美都有这么大的差距,何况是人类和恶魔之间?
而且,大领主真的很好看,这是看过秦若真面目的大家的共识。大领主皮肤光滑洁净,精干无比,也没有粗糙的体毛,好像是精致的雕塑一样。
这让恶魔们很是羡慕……
这样的大领主,岂能要那些体毛粗重的恶魔女性?
但是一个贴身警卫,帮助到大领主处理一些日常的琐事,比如擦洗铠甲战刀,服侍照料黑魔骑之类的事情,总得有人干吧?
黑魔骑士们不是没想过,但是没人想到过可以毛遂自荐……所以,盛鼓足了勇气,做了第一个,却就成功了,顿时让其他的恶魔们后悔不已。
秦若知道后,只是微微一笑,毕竟他们还是对上层的领主,有着天然的骨子里的畏惧。
这都需要时间去改变……
在这里,秦若呆了足够十天,虽然没有其他的消遣,但是秦若每天给大家讲述一些故事,却也让大家很满足的放松。而且,秦若的故事总是蕴含着一些道理的,让这些恶魔喜欢听的同时,还能学到一些知识,甚至引发一些简单的思考,这让恶魔们的放松很有效。
过了十天,大家完全恢复了体力和精神上的状态,秦若才再次带着大家上路。
一路往西,再往西六千多里,就到达海边。
奔驰不过是半个白天,秦若就感觉到了海风的味道:“大家休息一下,吃点东西,下午,我们就可以到海边了。”
秦若挥挥手,让队伍停了下来。
队伍一路上,遇到了一些游牧人,自然的补给不缺。
这里是属于另一个王者领的领地,自然的和东部的王者领之间,就没多少联系。
这也是恶魔而世界的特色:你在这个王者领,哪怕是犯罪被通缉,只要不是谋杀领主之类的绝对不允许的事情,那么,只要你能逃到另外的王者领,基本就安全了。甚至因为不同的王者领之间的差别,甚至会护着你。
当然,你别作死到跑到互相联盟的王者领去……
中午休息一下,再次出发,往西不过是两个多小时,奔驰七百多里,他们看到了大海。
秦若还没什么,他不是没看过大海,领教过大海的辽阔的。
可是他的属下,除了雷几个少数见过的大海的,其他人都是目瞪口呆……对他们来说,这太不可思议了。
这也正常,对于一个底层领民,除了可能被征召出战,会远行之外,一般的领民,可能一辈子都没出过自己的镇领地。
一个普通领民,进一次小城主的城,都是一个村子里好久的谈资了。
“这么多水……要是搬到草原上,那得长多高的草啊。”铜忍不住的惊叹。
周围几个人笑了起来,雷拍拍他的头:“小家伙,这海水,可不能喝。”
铜很纳闷……不过他很快明白了,因为他尝了一口:又苦又涩又腥……
“噗”的一口吐出来,铜苦着脸:“这么多水,却不能喝,真可惜。”
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
盛牵着秦若的黑魔骑,跟着秦若往前走。
秦若一边走,一边舒展这身体,看到大海,总是会让人心情舒畅一些的。
“走,咱们往南走一段,按照我们的路线,往南不出两百里,应该就可以看到海港城市了。”秦若说道。
他们没着急,到了这里,总算是彻底放松了,这里不会有敌人,只要他们不露了财富,没有人会对他们下手。
走了一段,骑上黑魔骑往前小跑了一段,天黑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座海港城市,尤其是那海港城市码头中巨大的海船,让一群从来没见过大海的旱鸭子,更是惊叹了许久
找到一个客栈住下,让雷出去打听海船的消息,秦若就在街上闲逛,这一次,他终于有了个跟班帮他拿东西了至少……秦若很是感叹,恶魔的脑子真是一根筋啊。
盛脸上刀伤交错,很吓人,即便是恶魔都感觉吓人。但是此刻,他的脸上满布温暖的笑容,即便是丑陋,也没有人觉的他可怕。
秦若转了一圈,发现这里和人类世界的海港也没什么不同,尤其是类似那些落后地区的海港。
但是风土人情大大不同,不过秦若也不太在乎,在这里久了,对恶魔的习俗他还是了解不少的。
到了晚上天黑透了,雷回来了,带回来一个明显在常年在海上跑的老年鲨头怪,鲨头怪见到秦若,立刻拜倒在地上。
秦若摆摆手让他起来:“你就是船主?”
那鲨头怪连忙点头:“是的,我是这一代最好的船主。我拥有一条大船,能够运载三百人和一百匹黑魔骑。如果大人只有不到一百人,那么两百黑魔骑也是带的走的。不过,多运载一百黑魔骑,价格要高一点,因为黑魔骑需要的空间大,补给也贵。”
秦若点点头:“钱不是问题,我问你,越过这万里海域,需要多久?”
那鲨头怪几乎没想,立刻回答道:“如果是逆风的时节,无法到达。顺风的时节,只需要七天半的时间。说是万里,实际上因为要绕过海盗领,还要绕过几条暗流区域,要航行两万多里。还要经过一段无风峡谷地段,需要慢慢的飘过去。所以需要七天半。如果是半风的时候,就需要半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