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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少年-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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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庆凯几乎热泪盈眶,心想小胖妞你太看得起老子了。除了玩《魔鬼野兽世界》我真的什么都不会哇!

    张明芳倒来了兴趣,掂起一块腌渍话梅放进嘴里,说:“即兴作诗?那好,小女子洗耳恭听。”

    其他两个女生接话道:“即兴诗要迎情应景,难度不小,谭庆凯同学既然是才子,我们想应该没什么问题。”

    谭庆凯满脸都是汗水,如坐针毡。

    等到大家都不太耐烦的时候,记起一部诗篇,颤抖着嗓子念道:“轻、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在、在……”

    话没说完,张明芳冷冷的打断:“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很出名,我们大家都认得,就不用背了。”

    “啊?”

    孟曼宁和王灵鹃扑哧一笑,脸色大放光彩,U看书ww。uukansu。)艳若桃李,美如春花。

    谭庆凯知道出了大丑,脸红如同火烧,低垂脑袋不敢看人。

    宋保军也没辙,限于胸中墨水太少,他也没本事救场,只好不停往嘴里送零食,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

    林梦仙立即抬头东张西望,伪装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看到,实则心里想捏死故意刁难意中人的死闺蜜。

    但是战火很快烧到宋保军头上,张明芳又笑:“这位同学,你们同为中文系两大才子,他不成你总成吧?”

    “我?”宋保军推开盘子已经空掉的水煮鱿鱼,淡淡的说:“那当然,一两首诗我还是会作的。”

    表面不动声色,同时脑海里拼命呼喊:“谁来救救我?人哪!我要不行了!”

    良久也没一个人格回应。

    宋保军暗骂不已,幸好猥琐人格已有小半融入骨髓之中,脑子疯狂运转,拼命回想以往的所学所知。

    张明芳冷着俏脸说:“仙仙,看来你相中的男生只会吹牛逗乐罢了,我们巴巴的赶来,真有些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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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伤感的小情诗() 
这就不啻于当众剥林梦仙的面皮了,要知道女生也是很讲面子的。

    四个女生都是闺蜜不假,但闺蜜之间并非不存在竞争关系。女生好面子起来,较男生更夸张百倍。比家世、比学历、比相貌、比、比男友,什么都要比上一比,有时还会撕破脸皮来比。

    林梦仙肥胖没人追,几个闺蜜家世差不多,但在这方面向来对她充满优越感。昨晚聚会一交流,林胖妞居然有男人了!在她嘴里那男人居然还才学无双,中文系世所罕见!这如何了得?

    于是大家私下一说,纷纷表示必须好好审查一番,看是不是真有那么回事。

    现在,两个骗子果然被拆穿了!我看你林胖妞怎么说?

    张明芳发现林梦仙脸色非常难看,已有些冷场,当下暗暗后悔,又笑道:“真不会那算了,我们喝酒聊天。”

    这时宋保军终于调动起全身幽能,精神达到当前最佳状态,利用猥琐人格的天赋,气质慢慢变成深沉,说:“仙仙,喝了这杯紫月亮,我倒是有些念头。”

    “呃?”林梦仙连忙坐直身子。

    宋保军摇晃着水晶酒杯里的紫色液体,双眼满是忧郁,脸色尽是沧桑,说道:“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女孩。”

    他的嗓子充满磁性又略带沙哑,几个排比句中准确的停顿、重音,语速对应意境的轻重缓急,拿捏非常巧妙。最后一句话的语调弯曲直降,令整体大有艺术感染力,深切掌握了朗诵的难点要点。

    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堆砌起来,顿时变成令人回味无穷的诗文小品。

    特别是最后一句的语法转折,感情真挚、具体,仿佛带着平淡不甘,却在不甘中隐含一种强烈的遗憾的情绪将要破字而出。

    他念得如此之美,声音藏有无限魔力,似乎酒吧的灯光也要为之暗淡,归结起来只有四个大字:“装腔作势”。

    三个闺蜜本来还在骄傲的坐着,这时竟然纷纷不雅的伸长脖子,将仅有四句的小诗放在心里细细品味,等着看笑话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一股感动。

    “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女孩”!

    太真切了,好像品尝一杯绝世美酒,那种回味无穷的情绪始终流连心间。

    张明芳当时就眨着雾气氤氲的双眼说道:“辞藻并不华丽,文字并不唯美,

    但这种淡淡的忧伤……抱歉,我实在停不下来……”

    另外两个女生则是早已瞠目结舌,久久走不出这句伤感的小情诗。

    宋保军顺势往沙发一靠,翘起二郎腿抖来抖去,叼起一支珍品金装河水烟说:“仙仙,来给大哥点支烟!”

    林梦仙将众闺蜜反应收入眼中,虚荣心得到极大程度的满足,真想扑过去送他一记香吻。闻言立即管服务生要了一只煤油打火机,非常狗腿的凑过去给点上。

    当然,后来张明芳从别人口中得知那感动了自己好几天的情诗,其实是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时,气得当场摔破一台高档,却又不是宋保军预料得到了。张明芳就读古文专业,还要天天组织社团活动,忙得不可开交,并不会对每一位民国家的作品都耳熟能详。

    不过这时几个闺蜜的态度当场就发生了明显变化。

    孟曼宁掠了掠额前发丝,笑道:“仙仙,你男朋友的同学还是挺有本事的。”

    “那当然,他都是跟我男朋友学的,勉强学了十分之一二吧。”林梦仙趁机搂住谭庆凯的瘦弱小胳膊,好比大腿和手贴在一处。

    孟曼宁翻了个白眼:瞎子都看出来了,你男朋友那绣花枕头草包,能有几分才学?这位衣冠不整人士显然才是真正的才子。

    张明芳这时看宋保军的穿着打扮也不觉得有多傻气了,反而认为有种不拘小节的洒脱,凑上前主动找话题聊天。

    中文系藏龙卧虎,人才够多啊!早知应该拉他进云墨阁才是。U看书(。uuknshu。o)

    “对了宋保军同学,你都有参加什么社团?”

    宋保军扳手指头数了数,说:“就两个,一个是魔鬼野兽世界游戏联盟,还有一个,呃……我记得当初报过名的,好像是云墨阁。”

    “你已经加入云墨阁了?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

    宋保军挠挠头:“刚上大一时我们班长让报名的,凡是报名的晚上请到饭堂去用餐,每人两份肉菜一份素菜,我就赶紧报名了,反正以后不用去参加活动,做个样子给社团老大看而已。”

    张明芳顿时满头黑线。

    宋保军较昨天相比,心境已有很大提高。经过袁霜、席采薇两场连续的感情磨难,连同猥琐人格的加速融合,愈发圆转如意,面对女孩再不像以前那般拘束,举止神态很有些挥洒自如的意味,和张明芳几个女孩交流并不落于下风。

    时间渐渐流逝,过了晚上十点钟夜生活才算拉开序幕,客人多了起来。

    一个高大魁伟的青年男子在许多随从的簇拥下走入酒吧。

    在那男子的前方,几个黑西装戴墨镜的男人抢上前去驱赶在前面挡路的客人。有个喝得醉醺醺的酒鬼看不清形势非要拦住,被一脚踹开滚出好几十米远,爬起来就呕出巨量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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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杜先生的赠送() 
那男子二十五岁左右,身高起码在一米九十以上,肩宽腰细,手长腿长,体型相当完美,要是弄到T台上去,做个超模也可完全胜任。留着个板寸头,鼻挺唇薄,浓眉大眼,棱角分明,极有立体感,英俊、帅气,微微眯起的眼睛中带着似乎看什么都满乎的感觉。

    嘴里咬一根肥大的雪茄,穿一件白色旧T恤,胸口用毛笔字写着“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馀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一串跳脱飘逸的行草书法,还有几滴墨渍,像是手写而非印制。

    下面一条牛仔短裤,露出毛茸茸的小腿,加一双木屐,走起路来踏在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哒哒直响。整体不伦不类,偏偏穿在他身上怡然自得,仿佛穿的是世界顶级名牌人没觉得半分不妥,倒与宋保军有异曲同工之妙。

    青年男子身后跟着七八名男人,有个服装光鲜的中年人紧紧凑在他身边,保持极度谦卑的姿态,脸上又是紧张又是惶恐,半躬着身子好像从没直过腰的样子。

    张明芳见到来人好大气派,待看清楚那狗腿子模样的中年人,不觉啊了一声。

    那中年人是“海上仙山”连锁酒店的总裁余升泰,社会上地位可不低。

    这几年来,总部设在茶州的海上仙山企业陆续在全国各大一线城市投资兴建连锁娱乐业酒店,少则千万,多则以亿计,资产非常庞大。

    余升泰是最大股东,掌握其中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结交各地高官权贵,将海上仙山经营得好生兴旺。他本人也凭借近二十亿的身家跻身茶州当地名流之侧,与达官贵人论交,算是一介豪雄。

    张明芳曾随同父辈出席名流酒会,见过余升泰一面,对这位大老板挥金如土的做派印象非常深刻。

    以他今日今时的身份,竟像狗腿子一般围拱青年男子的身边。

    在青年男子的另一侧同样有个和余升泰一起摇尾巴的中年人,张明芳只看得心脏都抽紧了。那是茶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市长李书敬,协助市长处理政府日常事务,并分管商务、经济合作交流、外事、旅游、口岸、侨务等工作。

    李书敬牌子已经够硬了,去哪里都应该是李书敬前呼后拥,别人抢着拍马屁才对,现在反而是他在簇拥着别人。

    换句话说,作为一位副省级城市的副市长,已经足够有资格开宗立派,

    他的一个眼神就有无数人甘附羽翼。纵算京城豪门的二三代子弟亲临,李书敬也不会自降身份去作陪。

    而那位被他们团团包围的青年男子身份到底有多高?张明芳简直不敢往下想象。

    人群威风八面地穿过舞池,径直走到林梦仙等人隔壁桌坐下,余升泰和李书敬陪坐两边,甚至不敢坐实,只虚虚的坐了半边。张明芳不由侧起耳朵,听他们低声交谈,似乎称那青年男子为“二少”。

    这二少的排场太过惊人,一时间酒吧里声音都小了许多。

    二少向余升泰吩咐几句,不一会儿,侍者们纷纷出动,为在座每一桌的客人送上四瓶价值不菲的高档红葡萄酒。

    林梦仙神经大条,问道:“这是什么?我们好像没点过。”

    侍者非常礼貌的回答:“小姐您好,这是十九桌杜先生为大家的友情赠送,希望大家玩得开心,不要有什么顾忌。”

    每瓶红酒售价都是两千八百八十八元,现场大约四十来桌顾客,一下便花了四十多万,手笔果然大得叫人咋舌。

    夜色越是浓重,来酒吧消费娱乐的客人也越来越多,气氛渐渐热烈起来,纸醉金迷的场所,人们酒酣耳热,因二少带来的压抑感早已一扫而空。

    萨克斯风乐手一个长长的滑音,响起《第六匈牙利舞曲》的旋律,鼓点和小提琴跟着响了。灯光变暗,几对青年男女携手走到舞池中央开始翩翩起舞。

    林梦仙向谭庆凯伸手,U看书(ww。ukasu.)大咧咧道:“阿凯,会跳舞不?和我跳一支。”

    “啊?我不会啊……”

    “怕什么,我教你!”林梦仙抓住谭庆凯肩膀使劲一拽,谭庆凯几乎腾云驾雾似的飞出沙发,踉踉跄跄走了几步才勉强站稳。

    两人走进舞池,林梦仙喝令谭庆凯把左手搭在自己腰间肥肉上,说:“听节奏!现在是慢三,好,别动!你右脚往前踏一步,不对不对,应该是左脚,我们再来。现在到我往前踏步了,你后退,后退啊,后退!……”

    “咔!”

    只见谭庆凯仰首向上,嘴巴张得老大,表情扭曲痛苦,做出一个标准的“无语问苍天”的姿势。

    原来是林梦仙重重踩中他的脚背。幸亏林梦仙不怎么会打扮,穿的是帆布鞋。如果高跟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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