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成长,我才发现,这世界是如此的复杂,不是我想生活的世界,是一个不能逗留太久的世界,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回到小时候,回到那些看星星、没有太多烦恼、没有恨的童年时代。就那样子,静静地生活着,可以永远不长大。
可是,那是不可能的,成长注定是一个过程,一场穿越年轮,被岁月的轮齿卷得一身是血的疼痛的过程,而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的人,都不可改变这一个法则,都不可能不成长。我亦无法逃避!
其实,我也不是怕面对成长,只是,有时,感觉,生命中多了一些恨与牵挂,活得有些累。突然,想到一首歌,《我是一只小小鸟》,歌里唱着:我是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飞也飞不高。。。。。。
想想现在的自己,就是一只在树枝上停停、飞飞,可就是飞不高的小鸟。
可是,我不想做一个平凡的人,我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我坚信,我的未来不是梦,我一定可以出人头地的,一定可以让外公外婆过一个舒适的晚年,一定可以让家人过上好的生活,不用再担惊受怕。
有时,我还是会想到小莺,其实,我从来就没有把她忘记,只是,生活里多了好多不得不面对的事情,再次想想,以前,傻傻地跟在她后面默默不语的情景,想她在走廊里看着我的情景,想小时候,跟她牵着手唱着儿歌去上学的情景,想她背靠在门边看着我、低下头的情景。。。。。。。
就如一些梦境吧,在脑子里挥之不去,想要忘记,却一再想起。我知道,此生,不可能再见到她,不可能与她在一起,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那一个缘分。
就让这一件事,这一场梦,成为一种纪念,一种回忆,一场游戏。
小莺,我祝福你,祝愿你天天快乐,一生平安,一世幸福!
我想,我快上高三了,我还有好多的事情要做,我有好多的责任要去负责,我只能慢慢地将你忘记了。尽管我真的不愿意就这样子。
就让一切在时光中被证明吧!
我的心里有一些仇恨,我会想起黄修文的笑容,想起舅妈诡异的表情,想起所有我憎恨的人的面孔。我真的好讨厌他们,好恨他们,我想过要报复,想过要让他们怎样怎样,可是,有时,我也会心软,更愿意做一个可以包容恨的人,只要某个人,对我有哪怕一点点的恩情,或有某些让我肯定的东西,我都可以不去追究。
我很想做一个阳光的少年,一个内心没有阴影、没有报复心里的少年,一个快乐的少年,一个单纯的少年!
有太多的未知,或困难,或沼泽,或死亡,或毁灭,就让暴风雨来临吧,我要迎接所有的挑战。
>曹钊良日记/02/07/25/我要做一个快乐的少年!
一个礼拜后,曹钊良要回到学校里补习了,那一天,他父亲带他去车站坐车,他将背包提在手中,因为,太重了,他背起来,就觉得肩膀很疼痛。
他父亲骂他说:“有你这么提书包的吗?难怪书包那么容易坏。”看着父亲,他一脸的不悦之色,曹钊良心里悲伤着,心想,为什么你这也要骂我,我这书包用了几年了,上高一的时候,我就开始用这一个你外出带的背包了,补了好多次了,还用着,我这样子有什么错吗?我提在手上,只是因为,我背不动它,里面装得太多了,如果是弟弟,你一定不会这样子,从来,我都是你的累赘,只有,弟弟,他才是你的希望,你的骄傲!
回到学校,曹钊良又搬进了内宿,他离开了他外婆的家,那天,他的舅妈站得远远的,不知在说什么,他外婆叫他过去跟她道别一下,曹钊良说,不了,我赶时间!他外婆知道他讨厌她们。
走的时候,曹钊良只斜眼看了一眼他的舅妈,没有说什么就走了,心里想着,我会记得在这里生活过的那些日子里的所有事情的,包括你对我的冷漠与无情。
正文 第三十三章:奔跑·恍眼隔世(3)
一进学校,他的第一件事就是,跟隆世、倪雪、小莲、黄亮、绍荣等人联系,让他们知道他的消息。
开学那天,林阿雪显得很高兴,好久都没有来学校了,在家里,很无聊,总找不到什么事情做,天天不是看电视就是听歌发呆,想念钊良的时候,都不能找到他,打电话到他家,都找不到人,只听到嘟嘟的声音。久久的等待等不到接电话的人。
见到曹钊良是在中午的时候,那个时候,曹钊良刚整理完宿舍,到教室里看看,就见到了阿雪,林阿雪问他:“班长,你假期里去哪里了,怎么打电话到你家里,都没有人接啊?”
“我去了别的地方,不好意思。”
“做什么呢?”
“我家人在那里做生意,我去帮忙。”
“哦,你变黑些了,一定经常晒太阳吧,看起来,跟以前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我还真有些不习惯啊!”说完,林阿雪笑着,看曹钊良的脸变黑了,有些好笑的感觉。
“哇,你们两个人在约会啊?”此时,谢美瑜也进来,看到他们,说。
“哪有啊,你乱说!”林阿雪说。“你怎么这个时候才来啊?肯定是自己约会去了,还说我。”
“家里有事,耽搁了,死丫头,来学校也不去我家坐客,跑来跟班长见面,真是重色轻友!”
“哎呀,美瑜!”
“明天文理分科,你们俩是读文还是读理呢?”曹钊良问。
“理科!”她们两个人都说。
“呵,那我们以后可不在同一个班了,我想了想,还是读文科吧!”
“为什么,班长,你的理科成绩也不是很差啊?”
“不是这个原因,只是,觉得,我比较适合读文科吧,我已经决定了。”
其实,在半个月前,当曹钊良在他父亲那一个地方,天天都在做理科题,可是,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化学成绩真的很差,一大堆的练习卷,他会做的没有几题,有一张卷子,他会做的,甚至不到三分之一。那一个时候,他一下子,就心软了,整个人没有什么力气,一气之下,他把那些卷子全都撕毁,在门外的一棵大树下,把那些撕碎的卷子往空中扔去,那些碎纸片纷纷落下来,落在他身上,针织厂里的几个女工看到了,还以为,他头脑里有问题。也是那一天,他下定决心,读文科算了。
“其实,读什么都可以的,关键是自己要喜欢。”
谢美瑜把一堆书籍与笔记本交给林阿雪,叫她帮忙着整理一下,她本人有事要去街上一下。曹钊良与林阿雪继续一边说话,一边看书,无意中,林阿雪看到了谢美瑜的日记。
<<<<<<<<<<<<谢美瑜日记<一、站在阳台上,我伸出手,'奇‘书‘网‘整。理提。供'想去拥抱阳光,朝阳初升,竟是如此美丽,忘记了这是第几天沉默着,独自沐浴阳光,有时,在阳光下站久了,被照射久了,视线会恍惚起来,我可以看到好多的幻觉,幻觉里都是他的影子。多美啊,多毒啊,这幻觉,使我意犹未尽的想念他。
只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喜欢着他,我也不会让他知道,因为,我最好的朋友也喜欢他,没有想到,在小说里看到的事情,可以在自己身上碰到,天啊,一个是我喜欢的人,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怎么可以破坏他们呢?
二再过几天,就要开学了,我要进入高三的生活了,可以再见到他,可以再见到阿雪,想想,已经是最后一年了,在学校里,可以与他们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很好,我不想失去阿雪这一朋友,她对我很好,我们亲如姐妹,我知道,她也喜欢钊良,甚至,她比任何人都还喜欢,她可以不顾自己的学业,全力地去爱他,这是我做不到的,我还有一些事要做,我不能放下学习。
原来,成长有这么多的烦恼,我多希望可以不长大,就如彼得潘一样,可是,那又怎么可能呢?生活里注定的一切,都是无可逃避的。
昨晚,梦见班长,还有,阿雪,梦见他们俩人,在一起,穿着婚纱,我在一边看着他们,感觉,他们都很幸福的样子,心里有些疼,也有些高兴,其实,看他们都幸福与快乐着,就可以了,一切都可以了。
我不想再这么纠缠下去,就让我勇敢地面对这一切,快乐地长大吧!
>>>>>>谢美瑜日记>>看到这里,林阿雪不敢再看下去,她好意外,没有想到,美瑜与自己有着同样的心思,其实,通过平常的一些事情,也可以看出一些的,只是,不太明显,有些模糊。她又望了一眼曹钊良,心想,钊良,其实,你不用那么自卑的,在你背后,有很多关心着你的。你又何必那么执着、那么自卑呢?
文理分科后,曹钊良真的选择了文科,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理科,他们的班主任依然是陈阳老师,曹钊良觉得与陈阳老师真的很有缘分。陈阳老师还是提名他当了班长,他推也推不掉,有天,有个流氓,看他走进来,就说他,你这个班长还不退啊,要一直当下去啊。曹钊良看了他一眼,说,就是要当下去,你又能怎样?让曹钊良有些不开心的就是,班里多了几个他以前就一直很讨厌的流氓。
内宿里,就如高一的时候一样,还是有些乱,还是可以看到一些他不想看到的事情,比如,有人一下课就看什么色情书,有人嘴里怪腔怪调的,拿着一把扫把,大声地乱唱着,我干你娘啊我干你娘啊!有人三天两头偷东西,有人打架。
曹钊良的宿舍在301,他与他的舍友还是蛮好的,就是,他的生活还是有些困难,高三了,他还没有还钱,学校没有向他要,他把省下来的那一些钱藏着,很希望,学校不要再找他要了。有时候,他家人没有给他寄生活费,他也不想打电话要,从那些钱里拿出来用,慢慢地,向家里人要钱,成为他一件很难堪的事,每一个学期,学校都要收取四、五十块的补习费,这些,他都是靠自己省吃俭用积累下来的,并没有向家人要,一开学,他就要考虑这件事。他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不用过这样子困难的生活。
而这一年,令他更为为难的是,他渐渐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些不适,腰部有些疼痛的感觉,就如他以前得过肾结石一样的感觉,他害怕,会不会又是那一个病,就算是,他也没有办法,没有钱治病。
正文 第三十四章:奔跑·恍眼隔世(4)
半个月后,许多原(1)班的同学都想着聚一下,有几个人就趁萧南过生日的那天,组织了起来,曹钊良也去了。
那天,是星期五,曹钊良与黄朝阳等人在宿舍里聊天,突然,王趁从门外进来,说:“你们怎么还在这里啊?”
几个人便一起去了。
在席上,一些花生、薯条、烟、酒等摆在桌子上,另外一小桌给女生坐,林阿雪、谢美瑜等人都来。
全部坐定后,王趁说,同学们,我们先跟班长干一杯!
说完,同学们都站了起来,将自己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这是曹钊良第一次喝酒。然后,他们又一杯一杯地干了起来,能喝酒的人,打通关,一个个地敬过去,许久,曹钊良都不知喝了多少杯了,只觉得,头开始痛了,眼睛开始有些模糊了,走路开始有些不那么稳了,脸红得可怕,他环视四周,见醉倒了一大片,还醒着的都在抽烟,他也要了一根抽,坐在小木椅子上,背靠着门,边发呆边抽烟,他用手摸着那门,想起很久以前,小莺也是那样子背靠着门,望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去的。
过一会儿,杨天尚对曹钊良说:“班长,上个礼拜天,你去哪里了,那天不是说好一起去玩的吗?”
他想了想,说:“忘了,就去上网了。”
“真是的,阿雪可等你一块去溜冰呢!没有良心的家伙。”
此时,曹钊良坐在走廊上,厅内,黄朝阳等人忙着照像,杨天尚喊了一声:“钊良,进来了,合影!”
张利出来把他拉进去,醉意中的曹钊良被拉进来了,坐在沙发上,杨天尚说:“班长,你得拉着阿雪的手啊,美瑜,你把阿雪拉到钊良旁边坐下。阿雪,你靠近班长一点哦!”
“啊——美瑜,我——我——!”
此时,林阿雪有些紧张,有些脸红,她看着美瑜,不知要怎么办。美瑜把她一步步往中间拉去,再把她按下去,让她坐在曹钊良身边。
“喂,班长啊,你得牵着阿雪的手啊,班长跟班嫂得牵着手坐在中间,照起来才有意思,大家围着他们坐好了!”
“牵手,不——不要了吧!”曹钊良轻声地说。林阿雪更是很不好意思,可是,被人按着,无法起来。
张利喊了一句:“牵手!”杨天尚紧跟着喊:“牵手!”然后,大家都喊了起来。
“牵手!”
“牵手!”
“牵手!”
。。。。。。
众人附合着,欢笑一片,曹钊良大声地说了一句:“都疯了!”此时,他也不敢看阿雪,心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