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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下来,谁发育,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补兵发育经济。
现在,盯上冷家的小势力,有十余个,他们在暗处包围了冷家的三名成员,不让他们离开。他们迟早会动手,但是每个势力都不愿意自己先出手,毕竟“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
第一个动手的势力会迎来冷家最强烈的反抗。无论冷家是要杀鸡儆猴,震慑其他蠢蠢欲动的势力;还是说冷家要展示自己的实力,让大家明白自己不是好惹的弱小者。总之,出头鸟不会有太好的下场。
车轮战是包围冷家的十余个小势力所认同的战斗方式,毕竟一拥而上会留下不好的社会影响,并且搞得场面太大,就可能出现不可控制和无法预料的事情。
但是没有人会第一个出手,车轮战的一个战是最难打的战斗。
他们没能开始来硬的,冷家在考虑能不能来软的。冷家试着沟通谈判,但是那些小势力却拒绝谈判,因为除非冷家可以无条件交出人参果。
狼头帮在对于冷家的包围圈中,站在最前头。他们是主动向前的,相比于其他主动向后退的势力,他们与冷家的距离非常近。他们的老大放出话来,只要冷家将人参果交出,那么狼头帮将会为他们处理干净今天的这些破事,保证将冷家安全地送回他们下榻的酒店。
狼头帮的三名成员分别为战狼秦天,贪狼秦明,疾风狼秦颜。他们是三名A级能力者,也是狼头帮最强的三兄弟。秦天、秦明和秦颜一母同胞,他们心意相通,在熟练的配合之下,他们三个人可以短暂地与一名S级能力者周旋。
战狼、贪狼和疾风狼是他们自己给自己起的外号,他们在往年的无人区势力战中没有取得好的名次,也没有亮眼的表现,他们只是勉勉强强得到了A级能力者的评级称号。
每个婴儿都有占据母亲的胸部的野心,每个儿童都有一个奥特曼驻扎在心里,有每个少年都有一个英雄梦常在脑中呈现,每个成年人都想飞黄腾达,一步登天。
对狼头帮来说,这或许是一个向世人证明自己的机会。他们现在仅仅是一个拥有三名A级能力者,平时靠打家劫舍、向商店收取保护费或给花店强行卖花的小势力,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势力。
但是,或者,有可能!狼头帮在击败了冷家,得到了人参果,并且成功解决今天的问题以后,会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势力。
作为老大的战狼秦天明白,如果他们打赢了冷家,得到了人参果,那么落入包围圈的势力就会是他们。如何全身而退,也是一个难题。但是秦天不想思考这种费脑的问题,他现在只想着击败冷家。
先不管东西能不能得到,打架必须要先打赢!秦天的心看得有一些开,他还不知道如何成功,如何一夜成名,一夜爆红,但是他已经决定,狼头帮要改名为“猛狼帮”。
秦天想:在无人区里混,名字一定要刚猛。特别是出名了之后,自己成为了名人之后,更要注意自己和势力的形象。
被名利充斥了头脑,战狼秦天带头又向前狠狠地踏出了一步,贪狼秦明跟上一步,而疾风狼秦颜悄悄退后,隐入了黑暗之中。
看起来狼头帮是最有可能第一个出手的势力,许多围观的势力都眼前一亮。他们可以放松一会儿,让狼头帮消磨消磨冷家的实力和士气。
如果冷家和狼头帮两败俱伤就好了,那么和自己竞争的对手中,突然就少了两个。大家都这么想。
第二百六十五章 以讹传讹()
面对狼头帮的步步紧逼,面对三名A级能力者的逼迫威胁,冷家有什么实力来承受他们的攻击呢?
冷家从来没有在无人区势力战中出现过,或者说他们曾经参加,但是并未获得名次。也就是说,换个角度思考,冷家最强的能力者最多只是个B级能力者。
而且这个B级能力者还是他们势力内自己评级的,不知道走出了他们狭小而又弱小的战斗圈之后,是不是连正常的C级能力者都打不过。
C级能力者打赢B级能力者的事情很少,但是并不是没有。毕竟奈何桥学校在前些日子,还出现了一个C级能力者险些与A级能力者打平的案例。
贪狼秦明有些忧虑,他低声对大哥说:“老大,我听说极北地带的戒律天使冷月是冷家的一员,我们这么做会不会遭到报复啊?”
战狼秦天满不在意地说:“如果冷月是冷家的一员,那么为什么冷家会没落到这个境地?皇城拍卖会如此重要,为什么戒律天使不亲自前来,而是让冷家排出了三名B级能力者?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
秦明犹犹豫豫地问:“老大,你是说,戒律天使和冷家没有关系?”
秦天笑着骂并且语气重带有不经意的嘲讽。二弟的语言质疑让他很不舒服,战斗在即,自己人却突然动摇军心,这会极大地打击士气。秦天说:“你是用屁股思考的吧,为什么今天的反应那么快?我记得你的脑子应该不是什么好东西。”
二弟很严肃,他不觉得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老大,说正事呢!你有没有考虑过,我们对冷家并不了解,哪怕戒律天使和他们的关系是谣言,是他们的纸质保护伞,是以讹传讹导致的不正确信息……可是,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他们真的有联系呢?不需要太紧密,我就怕戒律天使为冷家出头。”
秦天说:“你的分析很不错,我在这里要表扬一下你的屁股,回去之后洗干净肠子了趴在床上等我。”秦天的手在二弟的屁股上揉捏,这是他平时对小弟们的嘉奖。
秦明高兴地说:“好嘞,哥,要不要叫上老三?”
秦天耸耸肩:“随便吧,收拾你们两个不是太大的问题。说实在的,如果戒律天使和冷家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那么谣言也不会轻易凭空产生,你是这么想的吧。你认定他们有联系!”
秦明承认:“是的,老大,我是这么想的。”
秦天突然冒出了一句:“说实话,我是王巢魔王的私生子,”
对于秦天无厘头的言论,秦明下意识就否认了:“拉倒吧,我和你是从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你是魔王的私生子,那我不就是赫瓦贾·巴托了吗?这么说王巢以后岂不是我们的私有资产?”
“你不相信我是魔王的私生子?”秦天问。
“老大,你是我亲哥,你打死我也不信。”秦明回答。
是时候了,秦天自信一笑,仿佛有人落入了他的圈套。他理直气壮地说:“你不相信我是魔王的私生子,那你为什么要信戒律天使是冷家的一员呢?既然荒谬的命题A是错误的,那么荒谬的命题B为什么有可能存在呢?”
“……有道理。”秦明被说得一愣一愣的。
“况且,退一万步讲,戒律天使在极北地带,除非她能够瞬间传送过来,否则冷家的人参果,我是要定了!”
秦天做了一个手势,让隐藏在阴暗处的三弟开始准备攻击。他们狼头帮要动手了。
狼,体形矫健,四肢细长,善跑,颜面部长,吻端突出,耳较大,直立。前足五指,后足四趾,属犬科。
狼头帮三兄弟之所以在帮派名字和外号中都加入了“狼”这凶狠动物的威名,是因为他们和狼脱离不了干系。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狼”,是以快捷与驭风而行著称的青狼王。
老大秦天,不通用外号战狼,属性第十一地支戌狗,能力为青狼王之躯。
老二秦明,不通用外号贪狼,属性第十一地支戌狗,能力为青狼王之牙。
老三秦颜,不通用外号疾风狼,属性第十一地支戌狗,能力为青狼王之足。
疾风四起,青色的龙卷漩涡在四周的空气中打旋,隐隐约约的音爆声传进耳朵,老三秦颜利用风的速度,不断在半空中跳跃加速。他时而出现在冷家三人的后背,时而隐没在阴暗之中。
战狼秦天铆足干劲。沿着风的方向顺风而行。他的身体布满了一层可以充当防弹衣的厚厚皮毛,秦天凭借着自己强大的防御力,顶着冷家的手枪射击艰难却又稳当地前进。
手枪的子弹伤害到了秦天的身体,但是却只是擦破了他原本身体的一些皮肉。无人区内的能力者强者,一般是不佩戴手枪的,因为手枪的攻击性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鸡肋。
就好比现在,手枪打出的子弹可以穿破秦天长出的厚厚“狼毛”,可以伤害到他原本肌肤的一些皮肉。但也仅仅是皮外伤而已,子弹卡在战狼因为能力而长出的皮毛中,弹头却没能进入秦天的身体。
这让人想起了一个玄黄国的网络游戏,主题是打僵尸,一只母体僵尸五千血,人类的子弹打中僵尸身体时,造成的伤害为零到一百滴血。
在这个游戏中,最高伤害是爆头伤害的一百。这么说来,为了防止僵尸有恢复生命值的时间,必须要连续击打它们五十发子弹,而且是枪枪爆头。如果不能枪枪爆头的话,那么以一枪五十血来计算,必须要连续给僵尸灌上一百发子弹。
现在的秦天就好比血厚防高的母体僵尸,他用手保护着自己的脑袋,不让自己受到致命伤。黄铜弹头卡在他的胸前小腹前,让他身体变得沉重,子弹击打中肉体的冲击力让他前进的每一步都是如此艰难。
人们在猜测,用手枪连续给战狼秦天灌上一百发子弹,能不能将秦天弄趴下呢?或许可以,但是手枪毕竟是手枪,不能连续射击一百发子弹,因为它没有那么可以容纳下一百发子弹的弹夹。哪怕手枪有那么大的弹夹,连续发射也必将让手枪炸膛。
第二百六十六章 青狼王的指引()
手枪太过于鸡肋,如果有一把机关枪或者狙击枪就好了。但是,除了一些专业的定点狙击的狙击手以外,应该没有人会随身携带狙击枪。至于随身携带机关枪的人,貌似还没有这一号人的存在。
马克沁重机枪的理论射速约为每分钟六百发,枪身重量约二十七千克。如果一颗子弹是五十克,机枪需要保持五分钟的战斗输出那么,三千发子弹就是一百五十千克。
子弹加上机枪一共约有一百八十千克的重量,谁会扛着一个成年的大胖子在身上到处打架呢?威力有是有了,到这不过是短时间的爆发,并且自身的灵活性还要受到重力的限制。
手枪的威力太鸡肋,狙击枪需要专业人员寻找合适的距离射击,随身携带机枪有些不太现实。因为种种原因,枪械在无人区内不算热门,反而是一刀见血的冷兵器更收大家的欢迎。
“高手都是赤手空拳或者用冷兵器的,玩枪的都是弱鸡,都是没有战斗技巧的弱小者!”抱着这样的心态,战狼秦天一边冷笑,一边顶着子弹的射击前进。
狼在感性到危险时,全身上下的皮毛就会竖起来。现在的战狼秦天就好像一只短毛的刺猬,他身上的凸起貌似可以将所有迎面飞来的子弹一颗一颗串起来,做成金属的糖葫芦。
战狼秦天是肉盾,掩护着贪狼秦明前进。秦明龟缩在大哥的身后,他的牙齿特别的尖锐,犬齿有些不同于常人的长度,上面还有一些青色的花纹。
贪狼是主攻手,隐藏在暗处的疾风狼是刺客,他们在配合着战狼攻击。
这时候,包围冷家的势力包围圈外,聚集了一些旁观者。他们不想要参与这次的拦路抢劫行为,或许是因为不屑与强盗同流合污,或许是因为觉得参与者太多,自己已经捞不到什么油水,索性冷眼旁观。
虽然旁观者不参与,但是他们喜欢旁观,看热闹和从众行为,本来就是人类的好奇心体现,是天性使然。
洛伊儿偷偷躲在旁观者的队伍里,她本来不想掺和这种事情,因为冷家受到围剿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在洛伊儿的判断中,胜负已定。
但是白雨的背包指引着她过来了。这个背包可有一些来历,它可是平时白雨要去一些重大场合时,用来装手机、充电宝以及餐巾纸的重要物品。白雨毕竟在无人区外上学上了十余年,作为一名“小啊小二郎,被着个书包上学堂”的小二郎,出门带包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以前上学背个书包,现在在无人区里的奈何桥学校,书本不是那么多了,白雨就换了一个更大的双肩背包。
参加皇城拍卖会,这可是要出席一个重要的场合。于是白雨背着这个双肩背包从奈何桥学校来到了皇城,并且在现在的凯雷德上装进了一条青狼王毛皮制作的围巾——这玩意是陆子文送给他的。
有青狼王毛皮围巾的背包跟着白雨走过了十里桃花林,躲过了食血鬼的追杀,并且跟着白雨去了地铁列车里,与风车大战了三百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