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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猫屋才可以,因为如果我和兰在皇宫里,就要像完美夫妇一样,一直成为榜样。不能有自己的情绪,什么事情都要做得相亲相爱。
因为爱情而维持的婚姻怎么会存在啊,我们是凡人,不是不用吃东西没有排泄器官的神仙,连拌拌嘴都不行,人怎么能在皇宫里呆下去?
我们常常在猫屋里居住。
我从小就被当成帝王来培养,要有威仪之气,要有王霸之气,要懂天文地理,要熟读四书五经。
但我从小性格就比较温和软弱,我喜欢小动物,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和小动物玩上面。出于卫生以及安全考虑,我在皇宫里不能养宠物。
小时候父辈禁止我养,如今长大了没人管了,曾经养过一次。第二天,那只棕色的小猫就因为舔自己的指甲而被毒死了。
不敢养了,不能再害它们了。
但是在猫屋里就没事,我经常买一些中意的小宠物回家。兰和我意气相投,也很喜欢小动物。我们的宝贝包括小鸟、金鱼、小乌龟、小兔子,一只小狗和一只猫。
她特别喜欢那只猫,那是我混迹酒店之后带回来的黑猫。我们的秘密小家之所以叫做猫屋,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它。
那天我喝得一塌糊涂,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胡同,那只猫就突然窜出来,一直跟着我。我很高兴,对着它又搂又抱,把它带回家了。
兰听说过那些迷信的东西:西方说黑猫是巫婆变成的,是不祥之物。东方说黑猫是吉祥的灵物,它会吸收不干净的东西。
我也不是要表达什么,只是有什么就说什么。见到那只猫,兰也很高兴,我把黑猫交给她之后,我就睡着了。
我们吃饭的时候,那只猫在身边;我们逛街的时候,那只猫也跟着。无论走到哪里,它都会一直跟着,比忠诚伶俐的狗还要粘人。
后来,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皇城的杂事太多了,我心烦意乱,我在皇宫里不断忍耐,回到猫屋之后就到处找东西撒气。
我不会把自己的脾气放纵在兰的身上,我爱她,就像她爱着我。所以我的目标放到了那些无辜的小动物身上。
我把金鱼放在手心里捏死,我保证,当时我只想试试能不能抓稳它。
我没想杀死它!
小鸟也一样,我想知道如果它失去了所有的羽毛,还能不能飞起来。
小乌龟的壳被我敲碎了,小兔子的肉被我吃掉了……值得高兴的事情还是有的,我很诧异,那只小狗失去两只后腿还可以活下去。
唯一可以避免我怒火的只有那只黑猫,虽然我揍了它几次,但是它毫发无损,至少没有缺胳膊断腿吧。
对于我的暴行,兰也没有说什么,她只是再也没有和我讨论小动物了。虽然她每天都会带着剩饭剩菜去喂流浪的猫猫狗狗,但是她完全没有把它们带回家的意思。
在以前,我们喜欢把流浪的小动物带回家,帮它们洗澡。如果遇到特别喜欢我们的,我们会收养它。
小鸟没了,小乌龟没了,小兔子没了,金鱼也没了。没了后腿的小狗总是在躲着我,我在家里着急地来回踱步,总是能听到细微的拖行声音。
我在家的时候,小狗不敢吃东西,可能是我在它吃东西的时候总是拿裁纸刀捅它的身子。当我不在家时,兰会喂它吃好吃的,也许小狗不舍得离开猫屋,仅仅是留恋兰而已。
但是,兰是我的,她属于我一个人。小狗怎么可以与我分享兰的爱意?它罪应致死!我故意连续几天待在家里,小狗不敢吃兰给它的东西。
畜生就是畜生,连人类施舍的好意都不肯接受。
它饿死了,死在它的狗粮前面。
说来奇怪,为什么黑猫它不怕我呢?它将同为畜生的同伴的死相看在眼里,眼睛里流露着灵动,它肯定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是它居然不怕我,时不时还挡住我前进的路。我经常踹它,它摔倒其他地方后扭扭屁股爬起来,若无其事地走了。
我突然觉得,我很喜欢我的黑猫。无论我对它如何如何的不好,它都不会离开我,它依旧会跟在我的身边。
我倍感欣慰。
第一百二十一章 宫廷政变之真相()
那天夜里,我又喝醉了。我打开门回家,一团黑黑的东西出现在我眼前,眼睛里的绿光像女巫魔杖上的宝石。
是猫,它在等我回家。我满嘴喷着酒气,乐呵呵地想去抱它。
但是,它居然跑了!我感觉到了巨大的恐惧——它背叛了我!我最后的宠物,背叛了我!
我强行抓住了它,绿色的宝石眼睛在发光。我越看越生气,从口袋里拿出了裁纸刀。我没有认真清洗过裁纸刀,上面的缝隙里还有小狗的黑色血迹。
我拿着刀,将黑猫的左眼挖了出来!它尖叫着逃跑了,而我将刀放下,倒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当时心里想:摊成烂泥睡在沙发上,第二天会全身酸痛吧。
第二天,我发现我躺在舒服的床上,无疑,是兰干的。她将家里收拾干净,血迹、刀子和呕吐物,这些都不见了。
唯一能证明我昨天做了那样蠢事的证据,只有家里那少了一只眼睛的黑猫。
或许是因为觉得它可怜,兰愈加宠爱那只黑猫了。我看着猫,想起了死去的小狗。
趁着屋子外樱花树开花的时候,我把黑猫吊死在了树枝上。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后来的日子突然好讨厌植物,下命令将皇城里所有的植物都镀上了一层黄金。
它们会被闷死,但是它们的美丽永存。
猫屋因为黑猫死了之后,就不叫猫屋了。当我和兰开始苦思冥想给房子起新名字的时候,猫屋起火了。
整座房子陷入熊熊大火之中,房梁塌了下来,火与天与云与树与花与草全部卷入一场平民的小火灾里。我和兰当时不在猫屋,躲过了一劫。
当我回到猫屋时,我想找找黑猫的尸体。它一直被我吊在树上,我命令兰不许放它下来。
黑猫没了,当我以为它已经化为灰烬后,我在破损的墙壁上发现了它的影子。那面墙壁是唯一一面未被烧焦的墙壁,隐隐约约的黑色阴影形成了一直猫的形状。
细节、姿态都一模一样,是它,绝对是它!
它的影子在这里,那它的尸体在哪里?我偷偷召见了一名法医,询问他这件古怪的事情。
或许是墙壁里的尸体在作怪,高温下加快了尸体的腐烂速度,尸体流出的尸油渗透出来,形成了猫的形状。
你退下吧。我当时失望地跟他说。
我不知道这个猜测是从何而来,肉体塑造而成的生命怎么会钻进砖瓦建筑的死物里?
在召见法医之前,我用锄头砸碎了那面墙壁,里面什么都没有。我安慰自己,黑猫已经被晒得风干,没有任何体液的它怎么会起死回生?
我和兰的秘密家园不得不换了地方,距离猫屋不远,主要是我舍不得猫屋附近的酒吧,毕竟和老板混熟了脸,他一直说我和皇帝挺像的。
兰把猫屋的东西都留在了断瓦横垣的地下室,我们时不时会回去取东西。
我喜欢喝酒,在酒吧和老板闲聊的时候,有一只很可爱的猫窜上了吧台。它有些美丽的黑色毛发,和我之前的黑猫很相似,如果不是因为细节不同,那么我肯定认为它是我吊死的黑猫。
它停在我的鸡尾酒前边,慢慢地舔舐杯里的酒。我想向老板买下它,可是老板说猫不是店里的,他也是第一次见到。我很喜欢,我就把猫抱回家了。
我把它抱回新的家里后,我又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喝得实在太多了,以至于容易把一样东西看成一模一样的两样东西,把自己的手看成拥有十根手指头的怪东西。
我直到第二天醒酒后,才后悔将那黑猫带回家里——它竟然只有一只眼睛!它竟然仅仅有一只右眼!
我想丢了它,可是它总是会回来。不知道为什么,兰很喜欢它,每次都会给它开门,给它吃好吃的。
我警告它,我让它赶紧离开,我告诉它我很讨厌它。
它对我笑了,然后我用裁纸刀狠狠给它来了几下,把它丢掉了。
后来,我和兰因为要去猫屋的地下室取一些清洁工具,双双结伴回到了猫屋。我远远就看到那只黑猫了,我像它丢石头,把它赶走了。
我们走下地下室的阶梯,突然一声猫叫传入我的耳中。我踩中了那只黑猫,软软的,挺脆弱的生命。我随手操起一把锄头,狠狠砸下,好像它就是墙壁里的猫。
很意外,兰抱住了那只黑猫,我的锄头正好落在她的后脑勺上,鲜血飞溅。
她死了,黑猫跑了,没了踪影。
我在慌乱后冷静了下来,我现在不能详细描述当时的场景,我手忙脚乱,脑子陷入很久的空白。
我将地下室的墙壁凿开,把兰的尸体放进了里面。我从未知道自己是如此技术精湛的泥瓦匠,墙壁被我重新砌得崭新,恐怕我可以在断瓦残垣的地址上将猫屋重新建造起来。
作为皇妃的兰不见,执政大臣开始介入调查。他们查出了我和兰的两个秘密家园,他们搜寻了很久,却一无所获。
最后查的地方是猫屋下的地下室,我很紧张,却又很激动。为了以防突发以外,作为大将军的你也跟着我们进入了地下室。
搜寻无果,搜寻无果。我作为一名皇帝,突然发现了我的新天赋,那就是演戏的能力。
我有些兴奋,有些激动,所谓的完美犯罪竟然让我无意中完成。我兴致勃勃地挑衅执政大臣,说着刺耳的话,谁让他们在上朝时用怼我。
真是辛苦你们了,忙活了就几天,证明我的无辜。
要不要多检查几遍?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看看这面墙,也许里面有东西呢。
我发了疯,我绝对发了疯。我竟然拿起一根棍子敲打那面墙壁,那面砌有尸体的墙壁。一声低沉的叫喊从墙壁里传来,好像地狱里的不甘哀怨。
执政大臣围住了我,你堵住了地下室的唯一出口。他们其中一人用锄头凿开了墙壁,头发被血液粘在砖块上的兰低下了头,她的脸血肉模糊。
有一团黑影躲在兰的脑袋上,它在对我微笑。
该死,我居然把那畜生也砌进了墙!
爱德华五世,青空鸟的皇帝,如是说道。
蔷薇在他的额头上吻了很久,她不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了。而且她还是当事人,经历了宫廷政变的完美收场。
“陛下,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已经死了,他们永远地留在了我们脚下的地下室。现在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你和我。”蔷薇说:“如果大家都说对的是错的,错的是对的,那么一切都可以颠倒黑白。标准答案以大家认同的答案为准。”
“上任皇妃紫罗兰勾结敌对势力,想要篡位弑君,最后被黑猫杀死。她留下的女儿紫鸢逃跑到了城外,遇到了土匪,后被夏东良救下。所有的执政大臣都在政变事件中被杀,他们护住了皇帝,被追加了荣誉和财富,他们的后人很高兴。”蔷薇循循善诱的声音安抚着爱德华五世,安抚着他那颗加速跳动的心。
“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东西,这是宫廷政变的正确答案。”
“我们没错,我们错在了哪里?”
第一百二十二章 守式()
荆棘之塔,塔下。
“按照方位远近自动分成四队,一队绕后包围荆棘之塔背面,二队包围西面,三队包围东面,四队下马原地准备!”皇城骑士队队长罗岚勒马停步,在有条不紊地下达命令。
皇城里头流传着一个说法,除去拥有定海神针作用的大将军蔷薇以外,最靠谱的青空鸟英雄只有两人,一人是凭借个人实力扭转战局的禁卫队队长——霸龙;另一人是凭借个人实力和领导水平拯救世界的骑士队队长虎鲨——罗岚。
红色军装的骑士齐刷刷从战马上跳下,他们取下了战马背上挂着的等身方盾,面对荆棘之塔的方向排成三排。他们将荆棘之塔团团包围,从天空的视角看,荆棘之塔的周围多了三个完美的圆圈。
排成圆阵之前,他们重重拍击了披着华丽服饰战马的屁股,将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好伙伴赶到安全的地方去。
远离荆棘之塔的地方,就是安全的地方。
“守式一式,结阵!”
罗岚一声令下,他面前的骑士率先半跪下来,方盾重重砸在地面上,立在他左边的骑士面前。
罗岚说,骑士不仅仅是冲锋陷阵、保家卫国的战士,还是保护他人的高尚者。在皇家骑士队队长罗岚的身体力行之下,每当防御的时候,骑士手中的盾牌都是为旁边的队友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