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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能给多少?”沈欢微笑着问道。
李约瑟掏出支票本,签下了八百万的支票,递给沈欢,傲然道:“这是表示我的诚意。八百万只是第一期,如果同意将技术和我们共同开发,那么后续资金不封顶。”
沈欢低头看了看支票,然后忽然抬头问道:“彭森先生也是商业间谍?”
彭森脸色一僵,商业间谍?他根本就是米国那个最神秘部门的外围雇员。
李约瑟点点头:“对,我们都是。不过,现在来说,我们应该算是伙伴,而且我可以为您提供很多选择。”
“好!”沈欢一拍桌子,站起身,“你们等我一小时。”
说完,沈欢开门出去了。
李约瑟和彭森对视一眼,微微点头,这种结果最好。如果“魏伟”一根筋不肯配合,虽然他们想想办法也有可能搞到材料,可始终不如主要研究者肯合作的好。
至于许诺给魏伟的那一切……只要拿到了资料,后续魏伟的命运还不是被他们捏在手里!
两人举杯轻轻碰了一下,开始矜持得庆祝胜利,直到他们的包间门被一群便衣警察撞开……
第三百三十四章 要上门()
酒吧发生的事情就像是一颗小小的石子扔进申江,没有溅起一丝浪花。在东海这种城市,刺探、背叛、阴谋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上演,比小说或者电影电视精彩百倍。
“人心,从来都是最险恶的东西。”坐在苏黛儿的对面,沈欢如实说道。
苏黛儿的眼神有些奇怪,似乎是解脱又似乎是惋惜。
沈欢今天来到她办公室的第一句话就镇住了她。
“彭森是间谍。”
沈欢很淡定,说这件事的时候就像是说路上遇到乞丐随手给了一元钱一般随意。
不过落在苏黛儿耳中,她半天没有缓过神。
接到了魏伟的报告,说是彭森已经两天没有出现,而且手机也打不通。本来苏黛儿还在担心这位少时玩伴出了什么意外。
果然很意外……
“你早就知道了?”苏黛儿拿着一支中性笔毫无目的的在面前的笔记本上来回划着,黑色的笔油落在纸上,线条揉成了一团乱麻。
沈欢摇摇头。
“只是怀疑,不过碰巧他想从魏伟身上打开突破口,我们只好将计就计。”聪明的沈大少将事情的因果对调了一下
。不过他心里是没有任何内疚的,彭森那个家伙一定会暴露,只是迟早问题。
苏黛儿沉默了,半晌之后,她苦笑:“终究是回不去了。”
沈欢望着苏黛儿的眼睛,心里跟明镜儿似的。
包括苏黛儿自己也和清楚,为什么自己会对彭森那么信任。第一层关系是两家算是世交,虽然远隔重洋,但是故人之情总是有的。第二层则是不能说出口的原因。
不论男人女人,总是对真心追求过自己的异性存有一份信任。
即便两人无法在一起,日后再相见,万一有了某种交集,也会快速建立信任。像苏黛儿之于彭森,像沈欢之于爱丽丝。
即便与爱情无关,这种信任也是无法磨灭的。
所以,这种关系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往往就是凄惨至极的结果。前一阵子,东海商圈里还有一位上层人物让初恋情人狠狠摆了一道,差点倾家荡产。
这种我是君如知己,君视我如仇寇的极端例子毕竟还少。
可惜,苏黛儿遇到了。
“黛儿,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你也不要太自责,没出什么大事。”沈欢耸了耸肩,无所谓得说道。
这件事他最后根本没出手,因为不值得。这样的商业间谍案交给警方就可以了,而且苏家的技术是军方重点关注的,相信彭森不死也要脱层皮,至于那个李约瑟背后是什么势力已经不重要。
就算是米国的中情局这种存在也无所谓,在华夏的土地上,还能容他们撒野不成?
苏黛儿依旧沉默,半天之后,她有些迟疑得说道:“把技术转了吧。”
“什么?”
苏黛儿深深吸了一口气:“技术,转让吧,你看转给谁比较好?”
沈欢看着苏黛儿的眼睛,似乎在确定她是不是一时冲动。他知道,苏家在这项技术上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甚至往深里一层,这项技术可以时候是苏宏伟留给女儿的一项遗产,一项维系父女情感的存在。
魏伟的确居功至伟,但是苏家在这项技术上也确实呕心沥血。
“你想好了?”沈欢没有多说什么。
苏黛儿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接掌苏氏已经有了一段日子,办事果决,雷厉风行,与大家闺秀的形象其实反差蛮大。
“想好了。”苏黛儿点点头,“不过价格我不会让步。”
沈欢张了张嘴,把话咽了回去。苏黛儿已经猜到沈欢的选择。
军方!只能是军方!
这项技术卖给国家,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沈欢站起身:“我去联络,不会让苏氏吃亏。”走到门口,沈欢回身,认真朝苏黛儿说道:“黛儿,谢谢你。”
沈欢离去之后很久,苏黛儿才又在办公桌后抬起头,然后,脑袋朝前方缓缓倒下去,额头敲在桌面
。
“啊!”一声轻叹。
一双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迷惑和无奈。
……
事情轻松愉快的结局,这种事情对沈欢而言没有什么难度。在东海厮混许久,他也慢慢在反思自己的一些做法。
如果有些事情可以直接通过正规渠道解决,自己干嘛非要出手?
但是有一件事,他必须出手,或者说,出头。
花玲珑的父亲要见他!
和沈欢说这件事的时候,花玲珑满脸无奈,整件事情的发生其实早就埋下了伏笔。
沈欢和花玲珑有了关系之后,为了应对自己男人的不时之需,花老师特意为沈欢准备了一些内衣和外套,放在自己衣柜的最角落。
好巧不巧的是,前一阵子,花玲珑的父亲来看望自己的女儿,热心的老头儿帮助女儿收拾家,里里外外……
于是,就发现了崭新的男士内外衣。
花玲珑看到之后急中生智,说是为父亲准备的,可惜老头儿不好骗。
明摆着的,老头只有一米六五左右,而沈欢身高接近一百八十公分,外套都不是一个尺码,更何况,年轻人钟爱的品牌内裤出现让花玲珑彻底没话说。
在父亲的追问下,花玲珑只能坦白。
女儿一连串经历让花老头儿心惊胆战,顺带着对英雄救美的沈欢充满了好奇。
按照老头的话说:“我姑娘把身子都给了这小子,见一面能死啊?”
当花玲珑将父亲的原话复述给沈欢的时候,沈欢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气鼓鼓的老头儿的形象。
微微有些脸红,沈欢便答应了要求。自己都把花玲珑吃干抹净了,难道还能不认账?
“我爸不是老古董,就算和你那个……了,也不是一定就要嫁给你。”花玲珑知道沈欢顾忌什么,出声安慰道。
沈欢恨不得赏自己一个耳光,面对如此知情懂事的花玲珑,他就像是一个负心汉。
“不管怎么说,我都应该去看看他老人家。”
“是两位老人家……”花玲珑轻轻提醒道。
“他们喜欢什么?我得准备一下。”沈欢上门,怎么能空手。
花玲珑想了想,觉得像是女婿头一次上门的感觉,有些羞赧,红着脸道:“我爸妈都是大学教授,现在退休了,在山上种了一片竹林……”
沈欢用力记下一些细节,然后亲了花玲珑一下,厚着脸皮说道:“娘子且看相公如何降服……哦不,如何说服岳父大人。”
“去死啦!哪个是你娘子,谁是你岳父?“
第三百三十五章 花老头儿()
丑媳妇见公婆和毛脚女婿上门感觉上大抵一样,不过仔细想来还是有不同之处。
媳妇和婆婆一见面,便胜却仇敌无数。两个女人抢一个男人的注意力,惨烈程度可想而知。
而老丈人看女婿,也会有郁闷。大概就像是自己养了多年的一盆珍贵的花,被人连花带盆一起端走
。不过好歹还有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来支撑,所以也不会如何难过。
车子开出东海,一路西进,大概开了四十分钟,来到一座名为“蒙山”的脚下。沈欢将车停在一处农家乐的停车场,从后备箱中拎出一个重装登山包挂在肩膀上,拉着花玲珑的手沿着石板路上山。
“这里真舒服。”沈欢嗅着山间清新的气味,伸手拍拍路边的竹子。
“老两口就是因为这里环境好,才搬过来的。”花玲珑眉眼都在笑,今天沈欢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沈欢游目四顾,山脚下人为开发的地块还是很多,据说是当地有意发展休闲旅游特意进行了规划。
走到半山腰,沈欢看到七八名工人在平行于石板路的林中开辟了另外一条碎石路,看样子工程不小。
东海的竹子不比川蜀的竹子,植株稍微矮些,细些,叶子却是极为茂盛。冬季自然不落,等到来年春天,嫩叶冒出,老叶飘零,又是另一番景色。
沈欢和花玲珑肩并肩低声说笑着朝山腰的一处林间空地走去。说是空地,其实占地不小,大概两三个篮球场大小。空地上有一座院子,青灰色的砖墙和屋顶隐藏在竹林中,一眼望去颇有些前路已尽却忽然柳暗花明的感觉。
砖墙外围靠近地面的部位由于常年潮湿雨水的侵袭,墙面有些剥落,青苔零零落落寄生其上,黑黑的,让人忍不出想去擦。
院门是一扇对开的木门,门的本来颜色已经看不清楚,年代应该不近。
沈欢和花玲珑对视一眼,主动上前轻轻叩木门上的虎头铜环。
“进来!”传出一道淡定的声音。
花玲珑点点头,朝门努努嘴,示意沈欢先进。
沈欢皱着眉头,撇撇嘴。
花玲珑笑着做了一个口型,沈欢认得她说的是“第一印象”,随即笑笑,推门而入。
院子里摆着一些毛竹做的椅子,一些成品,两把半成品,都是缺了四条腿外侧捆扎固定的那关键一道。
院子中心生着一堆火,一个瘦小的老头儿坐在火堆旁,手里不停转着一根品相不错的毛竹。冬季的空气潮冷,生火的料也许有些受潮,轻烟伴随着火苗一同出现。老头皱着眉头,微微偏着头,依旧沉浸在转竹子的自我陶醉中。
似乎刚才那一声不是他喊的。
沈欢仔细看去,在竹子的中段和两头,圆筒状的竹坯其实只剩下大概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已经被削去,被削去部分的两端是圆滑的弧形。
沈欢放下背包,认真观察着老者的动作。他一定是花玲珑的父亲,一位离休的大学教授,和他打交道可不是那么简单。
文化人儿啊,总归是有一些怪癖的。
花玲珑其实也很少到父母的山上小院,此时此刻看着父亲的工作也是有滋有味,自然也不会出言打断。
过了两分钟,老头儿似乎觉得火候够了,将放在火上不停翻烤的竹子拿到一边,用一块布子快速得在竹坯表面擦了一阵子,将火焰带来的黑色通通抹去
。
然后他干净利索得将竹子的豁口对准半成品竹椅的前面两条腿,卡了上去,然后将被火烤软的毛竹两头一弯,两个豁口又严丝合缝得扣住了后面两条腿。
干完这一串活儿之后,老头长出一口气,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腰腿,然后前前后后得将自己的作品看了一遍,确定没有大毛病之后,才微笑着将竹椅放在一旁。
然后他扭头打量了一下自家闺女和沈欢,指了指竹椅,对沈欢说:“坐!”
沈欢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刚刚完成的那一把上,小腿肚子还能感受到一股尚未退去的热力。
“叔叔,我叫沈欢。”沈欢朝花玲珑笑笑,开门见山自我介绍。
“这次给您带了一点东西,不知道您喜不喜欢。”说着沈欢就打开背包向往外掏东西。
这次给老头琢磨礼物可是真费脑筋,听说他和老伴在山间隐居,于是沈欢托朋友搞来了一套紫砂壶,送给花玲珑的父母倒也贴切。
壶,沈欢拿了出来,捧在手上,迎着透入林中的阳光,壶体表面更是绽放出亮眼的光泽。
花玲珑全程参谋,这个时候也出声帮助男友道:“爸,这是正德朝的,养壶养得很好。”
这不用她说,花老头儿也看出来了。那光泽不就是茶油渗入紫砂壶壁,天长日久积累出的。
接过沈欢的壶,老头儿好好把玩了几下,有送回他的手中。
沈欢微微一愣,和花玲珑面面相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