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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级复兴系统-第2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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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耀抿了抿唇“您有什么计划?”

    “京城的那个剧院师父先用着,然后慢慢来,找点老朋友帮忙。”金闻声笑着说道“不用你管了,等到你有动作,知会我一声就行了。”

    “您要走?那学院那边?”王耀一怔。

    王耀的复兴学院现在规模已经有六十多个孩子了,都是从库淑兰大师村子里送来的,虎子他们过年回家后整个村子都轰动了,纷纷宁可自掏腰包也要把孩子送过来。

    所以学院的学生一下子多了起来,老师有些不够用,金闻声经常去帮忙。

    “学院那边婉柔找了几个年轻的老师,也不用我了,这不闲下来了。”金闻声笑道“你小子也太不上心了,一整个学校都让人家婉柔一个人忙活。”

    王耀抓了抓头,有些不好意思“我们经常通电话说学院的事情,她报喜不报忧啊。”

    “你算是捡了便宜,甩手掌柜的命。”金闻声笑了笑“对了,得有个根据地,你京城的那个剧院,我征用了。”

    “您随便用,对了,到了我让西西姐照看着点,她人脉您懂得,让她拉点观众。”王耀笑了笑。

    “行了,就是跟你说一声。”金闻声笑眯眯的看着王耀,深邃的眸子里带着一丝感慨“不知道是时间过得快,还是你长得快。”

    王耀愣了下,笑了笑“您也知道,吃得多,长得快。”

    “老话说过犹不及。”金闻声慈爱的笑着,轻轻拍了拍王耀的肩膀“你还是个孩子,不用长得这么快,适当的慢点,要不然,会有生长痛的。”

    王耀莫名的鼻子一酸,抿起唇笑道“唉,您放心。”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但是别被责任压垮了,否则再大的能力也不能施展,师父没什么见识,但是吃的盐比你多点,人生啊,力所能及,就是最大的胜利了。”金闻声细声说道。

    “嗯,我送您去机场。”王耀笑了笑。

    “不用了,我个那小二打车去就行了。”金闻声笑着摆摆手“你好好的。”

    王耀点点头,送金闻声出了家门。

    “三位先生保重。”金闻声对着大先生等人抱拳笑道。

    “虽然回到,我给你那几个电话,你要是有需要就打,都是自家人。”启功先生笑道“你这是二次创业啊。”

    “不服老的精神可嘉。”胡从无也笑道。

    “一切顺利吧。”大先生笑了笑。

    离别的氛围悄然而生,让王耀感到一丝怪异,平时他走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这种感觉?

    送金闻声上了车后,王耀抬头看了看正当午的太阳,笑着摇摇头,转要往家里走却被人叫住了。

    “王老板!”少女欢快的声音带着满满的元气。

    王耀笑着转身看着从街口跑来的朱晓霞“你怎么来了?”

    “金先生不是今天出门吗?我来送点那东西。”朱晓霞喘着气笑道。

    “都走了,你这时间观念也太差了。”王耀笑了笑,看着后面慢吞吞小跑而来的朱记者“朱记者也来送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朱记者喘着粗气问道。

    “昨天回来的,进屋喝口水?还是转头就走?”王耀轻笑道。

    “您这架子也忒大了,怎么还不招待客人还赶人走呢。”朱晓霞嗔恼的白了眼王耀。

    “我这不是日理万机吗,而是朱记者也忙,对了,上次安排你的作业做完了?”王耀笑着问道。

    朱晓霞脸色一僵,讪笑道“太多了,哪有那么容易。”

    “你就是偷懒吧。”王耀笑了笑,朱晓霞一直缠着王耀要拜师学戏曲,虽然形体方面没什么问题,但是毕竟她年纪有些大,打基础的黄金年龄也过去了,而王耀知道她就是三分钟热度,于是王耀建议朱晓霞跟着他学‘戏评’。

    因为朱晓霞本身就是文学系的,再加上第一次她给朱记者写的关于王耀和越剧的报道,王耀觉得她还挺有文学天赋的,于是给她安排整理基本戏曲理论专著的任务,当做拜师门槛。

    “择日不如撞日,我说今天家门口有喜鹊叫呢。”朱记者笑道“王老板,电影拍得是真好。”

    王耀微微挑眉“你们都看了?”

    “看了三遍呢,太棒了最后那段,唱尽传统文化和戏曲的悲凉和迷茫的简直。”朱晓霞竖起大拇指。

    “看再你这么会看的情况下,进屋喝口水吧。”王耀笑着打趣道,把朱家父女迎进屋。

    三位先生都有午睡的习惯,正好现在客厅没人。

    “哇,好多书啊。”进门朱晓霞惊叹道。

    “这哪里算多。”王耀笑了笑,清洗着茶具。

    看着王耀泡茶的动作,朱晓霞捧着小脸看的认真“王老板你泡茶的手好美啊。”

    王耀嘴角抽搐了一下“什么评语。”

    “很中肯啊。”在书柜前转了一圈的朱记者笑道“说真的,王老板您在镜头里,真的算是惊为天人了,我娱乐门的同事找你都找疯了,都说你肯定能大红大紫。”

    王耀笑了笑,等着水开“还挺有眼光,对了,还得谢谢你帮忙给库大师写报道,库大师托我感谢你呢。”

    “应该的,应该的,这种国家瑰宝就应该被更多的人知道。”朱记者笑道“不过你那个复兴学院真的挺不错的,要不要给你推广下?”

    “别,那个学校是给穷人家的孩子建的,而且是传统学院,我可不想被打上榨压未成年儿童的标签。”王耀摆手道“倒是另外一件事,乞丐方面的。”

    朱记者摸了摸鼻子“没什么进展。”

    关于未成年乞丐的事情,一直算是王耀的心病,再加上现在复兴学院办起来,算是成功了,而且他现在也应该有能力处理这些未成年乞丐的后事了,只差着找到根源了。

    但是这里面的水之深,王耀也是知道的,只能拜托朱记者暗访调查,一步一步来了。

    闲聊了两句,朱记者拿出录音笔“给你做个专访,再推一下,我跟茅团长打听了,你最后唱的是茅团长改编的《孔乙己》,词太好了。”

    “那词应该不是师姐写的,应该沈正钧先生写的,我师姐改编的,这出戏在前两天圈内挺火的,只是大众不太知道。”王耀点头说道。

    “那咱们就谈谈这出戏,刚好能再推一波,《大腕》和《孔乙己》这种组合确实让人反思,很有话题度。”朱记者认真的说道“说不定还能引发对于传统文化的重新认知。”

    “来吧。”王耀边倒茶边说道“您别模糊重点哦。”

    朱记者笑了笑“放心吧,我现在不走流俗的路子了,往正统媒体的道路上回归了。”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著名的小说,也是用黑色幽默的方式通过嘲讽一类人来反应整个社会的问题,这一点跟《大腕》想表现的是一样的,所以王耀选了这一段作为最后的电影收尾。

    而且词确实好,听者伤心,闻者流泪。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当初被科举或者体制考核荼毒的文人例子,也是现在很多读书人身上的毛病,不愿意屈尊向现实工作低头,又因为读书读的‘认真’了,融不进现实的‘学者圈子。’

    用高不成低不就来形容不足为过。

    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就像是一个段子中,大学生去面试,老板问他会不会打扫卫生,大学生很生气,说自己一个大学生要找的工作不是打扫卫生。

    而老板的回答是,你一个大学生连卫生都不会打扫,还怎么做别的工作?

    这个段子不是为了证明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而是告诉‘大学生们’现实的岗位,跟他们理想的肯定有分歧,所有人都是从最普通的工作一步一步做起来的,不要好高骛远。

    而喝醉酒的孔乙己有代表去读书读死了,平时生活的不得已,只有在醉酒是才能吹嘘一下自己的‘学识’。

    都是最典型从学校走入社会后,真实残酷的现实。

第二百五十七章 ‘偷’与‘窃’() 
第二百五十七章‘偷’与‘窃’

    但是《孔乙己》中除了抨击这类被科举体制荼毒的人之外,孔乙己身上更大的影子其实是人们对于‘知识和知识分子’的误解和排斥。

    有句话叫做话不投机半句多,孔乙己跟这些成年人聊不到一起,因为他们除了现实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外,没有什么别的话题,所以他去找孩子,跟孩子说话。

    并且留下了那段被嘲讽了近半个世纪的‘你知道回字的种写法吗?’

    孩子却对孔乙己的四种写法漠不关心,甚至有些不耐烦。

    最后的原文是。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子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了一口气,显出极为惋惜的样子。’

    这段描写将孔乙己是个‘书呆子’的形象转折了,他见孩子没兴趣,没有硬着头皮去写,而且叹了口气,选择了放弃。

    孩子是什么?孩子是未来。

    孔乙己是什么,孔乙己是读书人。

    读书人教孩子读书,孩子却不热心,这个是讽刺读书人,还是讽刺未来?

    如果孔乙己象征着知识,那么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只有苍凉和深深的孤独。

    孔乙己这个角色生活的落魄,经常拖欠酒钱,但是他只要有钱了就还钱,这是一个人的信誉,但是他会偷书。

    一个能偷东西的人,选择偷书而不是偷钱,这其中又意味着什么呢?

    孔乙己固然自命清高也是有些浑浑噩噩,但是真的是他的错吗?

    回字的四种写法真的没用吗?如果大多数人觉得回字的四种写法是有用的,那么孔乙己的结局还是会因为偷书被打死吗?

    虽然鲁迅先生用的是,他大约的确是死了。

    这个大约,也是耐人寻味。

    ‘凡事总需研究,才会明白,从来如此,便是对么?’这是《狂人日记》里的两句话

    孔乙己的身上有着的悲凉,是不被大众理解的,但是他一定会被个别人理解,就像他偷书,却不偷钱一样。

    偷窃本身就是错误的,但是都是偷,但是偷书感觉好像有些不一样,可能是因为,窃书,不算偷?

    偷,这个字最开始是用于不和伦理的男女苟合之事,以偷人,偷情这种用法。

    而窃这个字是私人私下隐晦和谦卑的意思,而且是针对于信息和知识这一类的用法。

    两者虽然都是通过不法手段,但是根本意义却完全不一样,孔乙己为什么用这个为自己辩解,他或许只是想告诉围观的人么‘偷’和‘窃’的区别。

    而围观的人根本不在意这些,他们只是想嘲笑和取消他这种酸腐的‘知识分子’。

    在‘偷’跟‘窃’区别的问题,孔乙己的方法在古代诸子百家时称之为‘诡辩’。

    但是诡辩就是胡说八道吗,没有任何意义的为自己开脱吗?

    西方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对于诡辩有客观解释。

    ‘一说到诡辩我们总以为这只是一种歪曲正义和真理,从一种谬妄的观点去表述事物的思想方式。但这并不是诡辩的直接的倾向。诡辩派原来的观点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合理化论辩’的观点。’

    诡辩如果正确运用,就是一种钻研真相的精神,而大多数人,并没有这种精神和思维方式,他们习惯了,以偏概全和一棍子打死人了。

    孔乙己窃书固然是错,毋庸置疑,但是‘偷’跟‘窃’之间的差距,确实正确的。

    《孔乙己》一书中‘长衫’一直是被定义成封建残留的那层迂腐的表皮,但是《大腕》最后一幕王耀用疯人院的白被单充当了那件‘长衫’,这其中的含义就是在询问。

    这件‘长衫’真的是本身就有问题吗?

    ‘百无一用是书生

    废了科举折了腰

    孜然一身何所有

    一领长衫随风飘’

    越剧《孔乙己》中长衫对于孔乙己就是全部精神的寄托和信仰,如果把这件长衫的名字换成文化,或许是另外一种风情。

    ‘短衣短,惹人笑,长衫长,更潦倒。

    金蝉脱壳离旧枝,何不脱下长衫挂林梢。

    不!不,不,不!!!

    千年浩气在,百代书香飘,只有长衫在身留风骚。’

    长衫是孔乙己最后的寄托,但是在越剧结尾,孔乙己脱下了这件视若生命的长衫送给了跟他能够谈论风月的女戏子。

    女戏子问“先生,您把这最后一件留给了我,那你还有什么呢?”

    孔乙己答“一件长衫挂残生,乘风归去一身轻松。”

    这是沈正钧先生的原稿《孔乙己》,最终孔乙己脱下了这身长衫,这是沈先生作为一个几乎跟孔乙己同一时期,时代的文人经历过时代变迁后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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