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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二哈抬起头,冲金不换发出了似是抗议般的犬吠。
“得,得,哥俩,哥俩行了吧?”金不换略显无奈的耸耸肩,看来他拿这条二哈也有些没辙。二哈则是像是能听懂他的话一般,又老老实实的趴伏在了地上,慵懒的闭上了双目。
金不换走到我书桌的对面,拉了把椅子坐了下来:“写完了?写完了就走吧,大少,大伙儿都在医院里等着呢。”语气之中有一种说不出的阴阳怪气,显然还在计较先前二哈对他的态度。
我点点头,将手稿推到金不换面前。这一下,他也来了兴趣,兴奋的一把抓了过去,嘴里还嘟囔着:“小子,你可答应了,这次给金爷我一个大大的主角。”
金不换一只手翻看起手稿,一只手掏出一根烟来点上抽了起来。他看的极其的认真,对于他这种性格的活跃分子来说,此时的这份认真,多少有些让人刮目相看。
我没有言语,只是手掌继续抚摸着,爬付在我腿边的二哈那雪白色的皮毛,温暖的触感伴随着柔软顺滑的手感让我的心无比的平静。
片刻之后,金不换皱起了眉头,表情也变得有些难看:“我靠!又是男二,感觉还没大兄弟抢戏,说不准还是男三!他妈的,金爷我次次都被你小子忽悠!”他抱怨着抬起头,看向我,眉头拧巴到了一起:“还有,这大过年的,小子,你笑笑能死啊?”话一出口,他似乎又反应过来什么,不停的啐了几口:“呸,呸,呸,过年不提死!好的不灵坏的灵,槽!错了错了,是坏的不灵好的灵!”
见我依旧没什么反应,金不换也自觉无趣,放弃了再瞎扯,将手稿递回给我的同时,伸出大拇指:“行,小子,你赢了!走起吧。”
我再次点点头,将手稿接回,放回到桌上,缓缓站起身来。
腿边原本爬着的二哈,耳朵竖起,摇晃着这尾巴,一溜烟的又化作了一道白影,先冲出了房门。
“我靠!二哈果然是个急性子!”金不换碎碎念般的自言自语。
我闷着头,绕过桌子,也向着屋外走去。可出乎意料的是,刚走到金不换身旁,我却瞥见他的眼珠儿滴溜溜的转了两圈,脸上突然浮现出了一个诡异的坏笑。
下一秒!我还未反应过来,他已经一把抓起桌子上放着的笔,在那手稿的底端唰唰唰,迅速的写了一排歪歪扭扭的大字。
我扭头看向桌面上的手稿,金不换却是恰到好处的挪动了身体,挡住了我的视线。接着,直接一只手搭到了我的肩膀,揽着我就向外走去,嘴里嘟囔着:“既然是贺岁篇吗,怎么也要有点贺岁篇的样子,对吧,小子。放心吧,金爷我是绝对不会害你的。”
我没有去看他到底写了什么,只是默默的走出房门,一阵冷冽的寒风袭面而来,吹散我雪白的发丝,却再也不能在我心间掀起丝毫的波澜。
不知从何时起,我对于情绪的控制能力,已经到达了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高度,很难有任何事情,会让我再产生情绪上的丝毫波动。
我仰头望向漆黑的夜空,一颗颗璀璨的星辰如宝石般镶嵌在无边无尽的黑色幕布之上,散发出点点星光,似梦似幻……
遥首远望,天际远处,有七颗明亮的星,有序的排列成勺子形状,倒垂于夜空。在这七颗星的对面,那本该散发着永恒光亮的北极星,今夜却失去了它那本该具有的光辉。
一束烟花冲天而起,直冲天际,在天空中爆裂出绚丽璀璨的烟火,我的心中划过了一丝许久都未曾出现过的伤感,却又如那美妙绝伦的烟火,转瞬即逝,消失不见。
我身上背负的东西太多,而这些东西是曾经那个自以为是,总喜欢耍小聪明的孙逸所不能背负,也不敢背负的。
我是谁?我不知道,也不再需要知道。我只知道在摆在自己面前的,是一条荆棘遍地,举步维艰的迷途,在这迷途之中,只要稍有差池,便有可能体无完肤,尸骨无存……
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制定规则的人,准守规则的人以及打破规则的人,而扮演制定规则的人,往往就是那个曾经扮演过打破规则的人。
战争的号角在无形中已经吹起,这是一场没有硝烟,却注定尸横遍野的征战,我已不再有退路。也许在许久以前,我便早已就没有了退路……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现代诗人臧克家在短诗《有的人》开篇中写得那句经典诗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而我呢?我是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
一顶棒球帽被扣到了我的头上,金不换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走吧,小子,二哈都着急了,这要是敲钟之前还没到,许丫头铁定该生气了。”
“呜呜……旺旺!”庭院门口,雪白如狼的哈士奇,摇晃着尾巴,发出了焦急的呜咽。
我点点头,接过金不换递给我的墨镜,缓缓带上,迈开步伐,与他一同向外走去,消失在漆黑的夜幕之中……
辞旧迎新的钟声缓缓响起,嘹亮而悠远,敲响了热闹新年的起始。
璀璨缤纷的烟火漫天飞舞,似梦又似幻,点亮了繁华都市的夜空。
空荡荡的房间之内,桌子上的手机缓缓震动了几下。接着,一首忧伤的英文歌曲播放响起,回荡在屋子之内。
noone…knows…what…it';s…like。
to…be…the…bad…man。
to…be…the…sad…man。
behind…blue…eyes。
noone…knows…what…it';s…like。
to…be…hated。
to…be…fated。
to…telling…only…lies。
but…my…dreams。
they…aren';t…as…empty。
as…my…sce…seems…to…be。
i…have…hours。
only…lonely。
my…love…is…vengeance。
that';s…never…free。
……
手机旁边,一篇刚写好的手稿,安安静静的摆放在桌面上。这份手稿字体整洁,排序工整,却唯有在手稿的最后一行,不和谐的歪歪扭扭的写着一行潦草的大字:
“祝各位读者朋友,新春快乐,心想事成,感谢各位的支持……主角金不换”……
第七十一章 选点打门()
“日字型?有什么不对吗?”别说是古墓的格局,就算是简单的建筑知识,说实话,我也是个半吊子。不过既然连马五这种有名气的掌眼,都会感觉到不妥,那其中必定有些原因。
金不换对我这个盗墓门外汉,也有些无语,嘬了嘬牙花子:“啧啧,小子,你看,金爷我说的没错吧?要先不给你普及知识,估计这故事讲下来,都他妈成问答会了。得得,就再给你小子长点知识,秦墓的格局,耳室与主室的布局,多成田字型或日字型结构。君王诸侯,以田字型大墓下葬,而其他朝臣则多以日字型小墓下葬。”
“还不懂?”见我没言语,金不换想了一下:“找个例子,你就懂了,恩……对!日字型的古墓,小子你也见过,咱们进的那个蒙古墓,在底层下面的那个秦墓,就是典型的日字型古墓。耳室在外,主室在内,形成一个日字型格局,懂了吧?所以,这张墓图之中所描述的秦武王墓的格局,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日字型墓穴,难免就有点让这姓马的疑虑了。”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金不换想说的意思是,身为君王,却以臣子的墓型下葬,这确实容易让人觉得不妥,产生怀疑。
金不换顿了顿,又继续说道:“不过呢,这些东西都是从书本上搬下来的理论,金爷我最烦的,就是那些个读死书,死读书的人。从古至今,有多少达官显贵,都偷偷摸摸的效仿君王,修建大型古墓下葬,埋了也就埋了,谁还能真的抛开墓去看你到底是怎么葬的?这个秦武王,本来就是个短命鬼,也没做几天君王就死翘翘了,草草建个墓葬了,想想其实也算正常,对吧?”
我皱了皱眉,并没有回答金不换的话。若说朝臣偷偷效仿君王建陵,那自然是抱着活着做不了皇帝,死了至少也要赶超皇帝一把的心态。会有此种心理倒也正常,可以理解,但若非要说,君王也会效仿朝臣?草草下葬?似乎无论怎么说,也说不通吧。
金不换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浪费时间:“哎,管它呢,反正最后也没讨论出个所以然,结果还是定在次日出发。于是,第二天,大家准备了需要的工具,便向着草头岭出发了。唉……”金不换说到这儿,重重的叹了口气,又扭过头来:“小子,给金爷我点根儿烟……”
我楞了一下,也没多想,从兜里掏出烟来,点了一根儿,递给金不换:“要不?我来开会儿?”
金不换摇摇头,一只手接过烟,狠狠吸了一口,又目视前方,口中继续讲述:“草头岭这块地儿,倒是不大,正好处于两座山脉相交汇的正中间。听姓马的说,这种风水格局也是上等风水格局中的一种,叫什么“双龙戏珠”。至于珠不珠的,金爷我是没看见,就看见了一地的杂草,别说人了,连个鸟儿都没见半只,分明就是一块荒地。
不过呢,这种鸟不拉屎的地儿,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干起活来,倒是方便了许多,不需要费劲“做掩”又不用害怕雷子。”说着,他扭头又问我:“小子,“做掩”知道啥意思吗?”
我又木讷的摇摇头,心里这个骂啊,他妈的小爷我又不是盗墓贼,去哪知道你们这么多的行话。
见我摇头,金不换倒是又来劲儿了:“注意听啊!小子,知识又来了!一个伟大的学者,就是在这种闲聊中,慢慢积累知识,成就一番伟业的。”
“卧槽!你他妈怎么那么多废话,你要说就快说,不说就继续往下说。”我实在有点忍无可忍,这家伙闲磕怎么就这么多。
“好吧,好吧,长话短说,所谓的“做掩”,就是倒斗儿打盗洞的时候,为了防止被外人看到,引起怀疑,所以必须寻找一些比较有利的掩体,将盗洞隐藏起来。比如帐篷啊,山庙啊,无人居住的房屋啊,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掩体,在这些掩体内打盗洞,自然就不会被外人发现。以前,还听说过一些道儿上的前辈,为了倒一个斗儿,不惜高价买下了附近村内的一间大屋子用来“做掩”,为的就是不让村里人产生怀疑。”
“行了,继续吧。”我苦笑着点点头,也懒得再纠结,干脆就如金不换所说,当个知识听听也就罢了。
“老胡这货,确实是个“切地”的高手,观察了一会儿墓图,不消片刻,便选定了一个位置。按照他的说法,差不多半天时间,这盗洞就可以从选定的位置打到那墓穴的正门。接下来,大家便搭起了帐篷,在帐篷内老胡开了头,我们便轮番开始打起了盗洞。”
卧槽!帐篷?!我点上一根烟,一言不发的听着金不换的叙述,可此时的心情,实在是难以平静,一颗心七上八下的跳来跳去,难道?接下来得发展也会与口袋内这份简报一模一样吗!?
金不换当然无法得知我内心的焦虑,自顾自的抽了口烟:“一般的墓室呢,建筑材料大都以异常坚硬的花岗岩为主。想要搞开坚硬的花岗岩,单纯的指着用洛阳铲来挖,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最普遍的打盗洞方法,都是将盗洞直接打到墓室正门,然后想办法破门进入。当然,要是用炸药直接炸到主墓室,那就更牛逼了。只是炸药现在还真不太好搞,而且要计量不准,很容易就直接炸毁墓室。而且除非是在极其偏远的地方,否则炸药的爆破声,很容易引来雷子,总的来说,打盗洞还是要比炸药安全可靠一些。
打盗洞最难的,便是这“切地”,而“切地”又细分为了选点和打门。选点,指的就是挑选打盗洞的位置,设计好如何能够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将盗洞的路线,直通到墓穴正门。
打门,指的则是在接近墓穴正门时,如何准确的判断出,门的大小与盗洞的大小是否吻合。盗洞太小,门打不开,而盗洞太大,又浪费太多时间,所以呢,这些都是技术活儿。”金不换在“技术活”三个字上,故意加重了语气,我也不晓得他到底是想表达什么意思,也懒得接茬。
金不换见我只是斜着眼儿看着他,也不说话,自觉无趣,便又继续讲述:“老胡既然选了点,那接下来的活儿就简单多了,只要是有把子力气的就能干。大家轮番上阵,土石横飞,差不多半天功夫,就挖到了大概距离墓室三米左右的距离。这时候,便又需要老胡出马,上阵打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