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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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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是女孩子,又被人欺负了,还没个告状的地方。春露想起小时候被人牙子倒卖,遇到一个肥头大耳的买家,来来回回打量她们,不时碰碰这里碰碰那里,虽然少爷很俊俏,可是庄姑娘不喜欢他,被他骚扰的时候心情大约跟那时的她差不多吧。

    庄良珍并不知春露此刻的百感交集,她用专门为女孩子做的裁纸刀,一点一点的修着风筝的尾巴,纤细的小指微翘,澄心纸发出清脆的沙沙声,在静谧的晨间有种怪异的安宁。

    午时还没到,秋水拎着一只珐琅攒盒而来,含笑道:“这是皇后娘娘赏的,正宗的宫廷一品御点,少爷只吃了一口便让打包送来。”

    庄良珍以为耳朵听岔了,余尘行会这么好?

    果然,他没这么好,攒盒的小格子里压着张字条:天下没有免费的点心,送白点归来之日,我要你配合卫所彻查私贩战马的案子。

    尽管他装的很不在意,心里早不知盘算了多少遍,毕竟他身上也有一半良氏的血啊,流淌这样血的人,皆天性凉薄,精明狡诈。

    庄良珍捏起糕点,轻咬一口,很好吃,是她从未吃过的美味,看向立在一旁的秋水:“替我向余公子说声谢谢,请他放心,我从不欠人情。”

    秋水含笑退下,不久之后立在长公主府余尘行的书房,一板一眼儿的回禀:“姑娘吃了红枣和柑橘味的,吃的很香,也做好了两只大风筝,大概用过午膳便要去河边玩耍。”

    余尘行心不在焉的嗯了声,凝神看着手里的公文。

    ……

    河边零零散散分布了不少人,都以家庭为组,少则三五人,多则一二十口,有来踏秋登高的,也有放风筝的。

    唯有两个小丫头,身边既无长辈也无兄长,只有两个仆妇跟前跟后,却玩的不亦乐乎。

    “姑娘你看,就属咱俩的风筝飞的高!”春露没想到庄姑娘的手这样巧,虽然她俩扎的大蜻蜓粗粗笨笨,还废了好几日功夫,却结实的不得了,鼓了风就飞老高,这还是自她被爹娘卖了之后第一次放风筝。

    是呀,很高。庄良珍仰脸盯着云朵稀疏的的碧空,蔚蓝色的,很动人。

    她心情渐渐明朗,摸了摸红毛的耳朵,任由它驮着自己溜达。

    “姑娘,你唱的什么歌呀,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春露抹了把汗。

    唱白点喜欢的。

    她哼的越轻,白点就越高兴,撒开四蹄一忽儿跑到左一忽儿跑到右,若是忽略个头,跟撒欢的狮子犬没甚区别。

    河岸不远处的青石路上正缓缓驶过一辆黄梨木镶猩红锦帘的马车。

    邬清月恨恨的放下帘子:“贱婢,自娱自乐也能这么开心!”

    迎双小心翼翼为她修指甲:“她高兴不了几日的。良二夫人不是不管她,也不是不知道她跑到京都来撒野,只不过眼下没时间收拾她罢了。再说谢氏姐妹也来了,您让她们着急去,看她们撕扯,多有意思。”

    邬清月眯着眼睛笑:“还是你最懂我心。”

    夜幕降临,鲁公府因为三少爷的事,取消了今年的重阳家宴,但除了安静,府内一切运转如常。

    族内的兄弟原是有心为良骁的调任热闹一番,现在肯定是不成了,最后便聚在贤宁长公主府喝茶。为了表示对已故三少爷的尊敬,大家只品茶,无乐曲亦不会有美姬在侧,就是单纯的聊天,但每个人身畔都跪坐一名手艺精巧的烹茶侍女。

    良骁与余尘行并排而坐,这两人在圈子里都属于人缘好那一类,但好的类型又各不相同。

    一个令人心安,一个引人放纵,这样南辕北辙的两个凑一起,倒也谈笑风生。

    余尘行低笑道:“表哥,你该不是想把那小玩意儿一直放我那里吧?我就那座宅子还拿得出手,现在为了你,连个风流快活的地方都没有。”

    “没有吗?那我帮你找一个。”良骁道。

    余尘行立刻摆手:“那哪成儿,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其实我就是好奇你想干啥?就这样干放着?”

    “对女人要有耐心。”

    “那也得是女人啊,你内个……牙很尖。”余尘行不正经的笑了笑。

    “不必揣着明白装糊涂。”良骁托起茶碗,“你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余尘行笑意僵住,眼底骤然掠过一丝厉色。

    良骁微笑道:“她能与马沟通,但并不是控制马,而马也像人一样,性格千差万别,甚至极其危险,别让她牵涉太深。”

    他是指私贩战马的案子。

    “这么说,我还不敢用咯。”余尘行挑了挑眉。

    “可以用,我也想看看她的能力。”良骁抬眸看他。

    余尘行别开目光,讪笑不语。

第014章() 
被黑夜笼罩的鲁公府,良氏二房一片静谧,仆妇们全都绷着一口气,轻手轻脚的走路,唯恐弄出什么动静惊扰了好不容易睡下的良二夫人。

    良二夫人歪在炕上并未睡去。

    “除了把表小姐气哭那一回,一直不声不响的缩在双槐巷,只在今日出来放了半天风筝。”董妈妈轻言细语的回话,又将庄良珍是如何气哭邬清月的过程详细描述了一遍。

    良二夫人叹口气:“这孩子,真不懂事。”

    也不知是说邬清月不懂事还是说庄良珍不懂事。

    董妈妈低首道:“孩子不懂事,所以才需要大人来管教。其实夫人您大可不必操心,就交给奴婢吧,小丫头嘴再硬也硬不过宫嬷嬷的兰花针,奴婢一定会把经书第三卷一个字也不少的从她嘴里抠出来。”

    “罢了,毕竟还是个孩子。”用了兰花针可就没有回旋余地。“二少爷又喜欢的紧,我何苦要去做那坏人。”如今老太爷喜欢良骁,做了坏人可就是得罪老太爷。

    “夫人,您就是心肠太绵软了,总是想着别人,苦了自己。”董妈妈叹了口气。

    “二少爷已经长大,有自己的心思,我们做大人的就该放手了。”良二夫人扶额闭目,年近四十的手保养的鲜嫩欲滴。

    董妈妈弓着腰上前为她掖了掖被角。

    “挑个合适的日子,我要见见。”

    “是。”

    在京都散播庄家与鲁公府的渊源,下一步是不是要拿出蓝嫣芝当年的婚书?良二夫人轻轻哼了声。

    她是绝不会给那丫头拿出来的机会。

    那可不是一份正统的婚书,更不是蓝嫣芝写的,而是老太君,婚书的内容也不只是针对良骁,而是大房与二房的适龄男子。

    良骏的年纪可比良骁适龄多了。

    这可不行,不管是良骏还是良骁,都是漂亮的好孩子,那丫头怎配与他们比肩。

    ……

    长公主府的品茗茶会结束,夜已深,丫鬟们小心翼翼侍候几位少爷下去休息。

    余尘行垂着眼皮,复又抬起。

    他快走几步,追上良骁:“表哥。我给你备了一份惊喜。”

    良骁笑道:“自己留着吧,双槐巷那个已经让我很吃力。”

    “那不是吃力,是舍不得吧,今晚这个,梨乐坊的头牌,可是一等一的美人。”

    良骁侧看他,笑道:“既然这么美,你还有心思胡思乱想不该想的?”

    这句话的意思可就深长了。

    余尘行脸上的笑意僵了僵。

    ……

    大齐的女孩子喜好穿胡服骑马出行,窄衣窄袖还束腰,看上去很精神。

    春露殷勤的伺候庄良珍戴上帷帽:“这几日风大,姑娘可要挡好了,免得吹糙了面皮。”

    庄良珍对她弯唇一笑。

    感应到女孩子要送它回记忆中的地方,白点绕着庄良珍兴奋的奔跑,若非有帷帽遮挡,不知得要扬多少灰尘在她脸上

    其实她大可坐马车,但有点舍不得白点,白点也高兴驮她,一人一马,以常人难以理解的方式愉快的交流,马蹄时快时慢,兴奋难抑之时,它还能蹦起来,像个男孩子。

    不过它是母的。

    起先,庄良珍一直以为这性格定是公的。

    牵回来那日,却被余尘行好一番嘲笑:“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居然连公母都分不清。”

    这个她还真不懂,从前见到的都是骟马。

    马不骟不可使役,这是规定,因为公马很危险。

    这一趟随行的护卫常年往返京都和江陵,路上一应琐事根本无须庄良珍操心,大家也都很默契的按照她要走的方向前行。

    可是马不会用人类的语言表达,只知沿曾经离开的路线原样返回,于是护卫们发现此行格外诡异,比如到前面的石板桥,明明直走就可以啦,庄姑娘却非要绕一圈榆树林。

    也可能是小姑娘贪玩,就爱骑着马儿四处溜达吧?

    日暮时分,他们离京都和江陵的边界越来越近,谁知牛百户忽然追上来,对庄良珍道:“庄姑娘,这条路不能走,得走右边,那才是官道,左边是荒山野岭。”

    可是白点执意要走左边,它就是从左面被人带进京都的,庄良珍无法对牛百户解释白点的心情,便问:“我们有指南针,足够的水和吃食,难道还怕走不出荒山野岭?”

    牛百户拱手道:“莫说有这些条件,就是没有我也能将姑娘好好的带出来,但现在不能走的原因是有狼群。”

    可是不走这条路,白点就找不到家了,马儿识途,只是识它走过的,不能像人那样有一个宏观的立体的逻辑。

    庄良珍问:“如果必须走这条路,牛百户可否想个万全的法子,比如多雇几个壮丁,准备一些火把,银钱不是问题。”

    大不了耽搁一天,返回刚才经过的小镇做些准备。

    牛百户想了想:“也行,但要耽误一日。”

    庄良珍颔首。

    牛百户包揽一切,立刻着手准备,春露则陪庄良珍回客栈休息。她一早儿就知道庄姑娘不寻常,马在她眼里就像温顺的小猫小狗,少爷则是隔壁的熊孩子,更不可思议的是似乎还与……鲁公府的良世孙有一些说不清的关系。

    但她只是一个小丫鬟,尽管时不时要经受匪夷所思的考验,然而做下人的最要紧的就是本分,主子想让你知道的事不用问也会透露,否则,最好埋头干活少说话。

    没错,多干活少说话。想通了的春露立刻打水伺候庄姑娘休息。

    其实牛百户比春露还纳闷,但余大人不准他问东问西,只命他护送庄姑娘,护送,就是保证庄姑娘安全,但是少发表意见。

    翌日,牛百户加上两个侍卫外带十二个壮丁,总共十五个男人,各个人高马大,狼群看到这样的队伍绝不会主动攻击。庄姑娘推算,一早出发翌日天亮之前便能赶回。

    时间不长,算不得苦差,价钱又公道,众人信心满满。

    他们本就是当地猎户,在狼群出现以前经常出入此地打猎,对路径再熟悉不过。

    看来这位牛百户倒是个细心人,短短半日,布置的妥妥当当。

    走到这一步,庄良珍不得不怀疑白点其实是一匹野马。

    野驹苑虽有野驹二字,里面关的却都是人工饲养长大的,只不过难以驯化,导致暂不能使役。没想到居然混进了一匹真的野马,想来捉它的人也废了不少功夫,也许是意外,也许是巧合。

    当日酉时,庄良珍感觉白点找到了家,它难以自抑的嘶鸣,驮着庄良珍恋恋不舍,见她跳下来,便伸着脖子去噌她额头。

    除了春露,十几个男人目瞪口呆,见过温顺的良驹,但真没见过比小狗还会讨好人的良驹。

    再往前便是一望无垠的峡谷与森林,不再适合人类涉足。

    要分手了吗?庄良珍看着它眼睛。

    白点眨了眨,居然有晶莹的泪光。

    庄良珍睁大眼:“真的吗?你见过我?”

    所以第一眼就对她格外好奇,恨不能咬断木栏冲出来。

    “你见到的那个我,比现在的我高,白头发……哈哈,你们马儿说的话听起来真奇怪。”她抱着它脖颈笑,“那一定是与我相像的人,但肯定不是我。”

    它闻了闻她身上的味道,确实不是她。

    但是它要走了,它属于带着露水的草芽和深谷。

    似乎要为这略带伤感的离别更添一抹愁绪,老天爷竟飘起细雨。

    白点哒哒哒的越走越远,还不时回头看她一眼,直到火红的身体被浓郁的灌木丛一层一层的遮挡,完全消失。

    “姑娘,快走吧,牛百户说下雨不是好兆头!”春露上前拉起她的手。

    庄良珍如释重负:“好,我们走!”

    牛百户中气十足的指挥大家掉头。

    天黑时在一处山壁下落脚,绵绵的细雨忽然变了脸,稀里哗啦越来越大,牛百户大惊失色。

    深更半夜,正是野兽出来觅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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