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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谱-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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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这些肉串就赏给你吧!”

    马胜利抬起头,眼睛里顿时充满了感激,他对女孩说了声“谢谢”,伸手就去接女孩递过来的肉串。在他的手快要接触到那把肉串时,女孩突然把伸出的手又缩回去了。她的脸上露出犹疑的表情,略带歉意的笑着对马胜利说:“我看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成为别人的什么孙女。”说完这句话,她便转过身去,当着马胜利的面把手中的肉串扔进了广场中央的垃圾桶里。

    马胜利去接肉串的手停在了半空,眼睁睁地看着美味的佳肴转眼消失在自己的眼前,不由得是又羞又恼。对于食物的渴望,遭人戏弄的屈辱;无奈,愤恨,一起涌上他的心头,泪水无声地顺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从上午一直坐到晚上,坐到百货大楼打了烊,坐到门前冷落鞍马稀,马胜利的面前是一分钱都没有讨到。

    除了饥饿,还是饥饿。

    夜色凝重,寒气萌生,坐了一天的马胜利腿都盘得麻木了。他想站起来活动一下身体,可是用手撑了好几次,都没有能够如愿。饥饿使得他浑身无力,头重脚轻,神志恍惚,目光迷离。夜幕下的N市宛如一座巨大的坟场,远处,一盏盏路灯忽明忽暗,显得飘忽不定,荧荧如鬼火;偶尔路过的一两个行人,也似鬼一般的悄无声息的从他的身旁掠过,这些过客旁若无人,神情冷漠,各自怀着心思消失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马胜利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孤单,隐隐的觉得似乎有一种东西正在努力的剥离自己的身体,这个东西似气体而又不是气体,飘飘悠悠,飘飘悠悠,它带着自己的身子往天上升去,升到一定的高度又停下了。

    咦!地面上怎么躺着个人呢?这个人看上去已经是奄奄一息了,怎么就没人管没人问呢?哎呀,看这个人身上的衣服这么熟悉,似乎是在哪里见过的,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对了,这个人不是叫马胜利么?这么晚了他还一个人躺在地上做什么?他不会是要死了吧?马胜利,马胜利,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呢?唉!他叫马胜利,那么我叫什么名字?我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不对呀!我的名字不就是叫马胜利么?那么躺在地上的这个人就是我自己了。天哪!我该不会是死了吧?我有老娘,我有老婆,我还有一个天真活泼的女儿呐,我怎么能死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呢?不行,我一定要回去,H市才是我的家呀!

    马胜利醒了过来,他艰难地坐起身来,整个广场只剩下了自己,形单影只,如梦如幻。他搞不清自己现在处于一种什么境界,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潜意识在引领着他的思维,在混沌的状态中,是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是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必须要整明白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自己下一步何去何从的选择呢!要证明这个问题应该不是太难,好像听人说过鬼是没有影子的,往自己的身后看一眼不就知道了?马胜利扭过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身后,见路灯把自己的影子拉得老长,这么说自己目前还活着,还不是鬼。那么我现在是在哪里呢?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濒临死亡的恐惧使马胜利倏地回到了现实之中,他的身体立马变得亢奋起来。我不能死!我要吃东西!我要回家!他发了疯似的向前面的垃圾桶爬了过去,伸手就到桶里边掏东西,左一把,右一把,把垃圾桶掏得是干干净净。他藉着微弱的灯光,开始在垃圾堆中寻找一切可吃的食物,他找到了白天那个女孩丢弃的羊肉串,找到了行人扔在里边的未有啃尽的果核,还有几只不同的没有喝光的酸酸甜甜的饮料瓶。他已经顾不得食物的清洁与否,只是一股脑的拼命的往嘴里塞,有好几次都差点被噎得背过气去。吃完了一个垃圾桶,他又赶往下一个垃圾桶,连着吃了三个垃圾桶里可吃的食物,他才觉得肚子里好受多了,神志也恢复了许多。看着满地狼藉的垃圾,马胜利哭了,抱着垃圾桶“呜呜”地哭,撕心裂肺的哭。

    说来也奇怪,垃圾似乎也有着神奇的药效,第三天早上醒来,马胜利发现自己的脑袋居然不疼了。那天他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回家,赶快回家。宁可死在放高利贷人的手中,也不能孤苦伶仃的死在Z省,那样也就太不明不白了。可是回家需要一大笔路费,这钱从哪儿来呢?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马胜利有了第一次吃垃圾的先例,他认为吃喝问题暂时是不用发愁了,N市那么大,有的是垃圾桶,有垃圾桶的地方就会有吃的,且食物品种丰富,总让人有一种期待,使你搞不明白下一次伸手掏出来的会是什么美味佳肴。不仅吃喝不用发愁,马胜利连住的地方也有所改善,他在四处游荡的时候,捡到了一只大纸箱子,白天他把它折起来背在身上,有时还铺在地上当垫子做,到了晚上他就把它放开来,爬到里边当床睡,或是在公家的廊檐底下安身,或是在城市的桥洞里边过宿,风不打头,雨不打脸,一天一天的也就熬过来了。

    垃圾桶是城市文明的产物,它不仅承载着人类社会遗弃了的东西,还记载着每一个时代不断发展着的历史。在不同的年代,垃圾桶里的总是不同的。马胜利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平日里不屑一顾的垃圾桶,居然成自己生命当中的救星。在这里,他找到了吃的,还找到了一条致富之路。

    马胜利是个有心人。自从坚定了回家的目标之后,他一直在寻觅着自己的生财之道,在垃圾桶里,他自认为找到了自己的财源。他发现有些被称为垃圾的东西是可以用来卖钱的,譬如人们抛弃的饮料瓶,若是把它们聚集起来送到废品收购站,可以卖到一分钱一只,N市这么大,瓶子的数量能少得了么?只要自己坚持不懈,肯下功夫,路费一定是指日可待的。倘若自己运气好的话,多出来的钱还可以用来改善生活打打牙祭什么的。

    回家的路费需要五十几元钱,也就是说自己只要捡足了五千多个空瓶子,就可以换来一张返程的车票。五千多个瓶子,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看来有必要树立打持久战的信念。然而凭空的想象是容易的,具体的实施起来却远不是那么回事。马胜利并不是第一个发现垃圾桶里隐藏着秘密的人。在他自认为找到了自己的敛财之路之后,他才留意到在这座城市里瞄着垃圾桶的人原来不止他一个。这些人一直在以垃圾桶作为自己的谋生手段,不仅白天有人光顾,就是到了深夜,也还有人打着矿灯四处寻宝。那天晚上下着小雨,马胜利因为太冷而睡不着觉,他就坐在百货大楼的墙檐底下发呆。在他前方的不远处,就是他第一次吃到肉串的那个垃圾桶,他留心地数了一整个夜晚,发现共有三十五个人光临该桶。天哪!三十五个人,不到二十分钟就有一个人来掏桶,这是一个什么概念!看来自己必须要以一种时不我待的工作热情,争分夺秒的投入到这场财源争夺战中去才行。

    你快,总有人比你的速度更快。N市的垃圾桶都是分散着的,尽管马胜利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十多天过去了,他也仅仅攒了几元钱,离凑足回家的路费还远着呢!马胜利自己都觉得快要失去信心了。

    那是一个笼罩着雾霭的上午,马胜利像往常一样在大街上不紧不慢的游走,他的目光四处寻觅,在寻找着天上可能掉下来的馅饼。当他走到农业银行的门口时,他觉着有些个累了,便在银行门前的台阶上坐下来休息。银行早已开着门营业,男男女女,步履匆匆,进进出出的人真是很多。看到这些人,马胜利就想起自己那八千元钱的事来,少不得心里又是一阵的悔痛,想着这些进出银行的人该是多么的幸福呀!

    在银行门前的空地上,停了很多的车子,有自行车,也有摩托车。突然,他看见了一辆眼熟的车型,雅马哈牌的摩托车!这种车子他太熟悉了,自己起先的那辆车要是没卖,色泽可是要比它新了许多呢。他又仔细地看了看这辆车子,车主人看来同他一样是个马大哈,连车锁都忘记锁了。他隐约记得自己的口袋里还有一把摩托车的备用钥匙的,在当初卖车时忘了交给黑三了,于是伸手一摸上衣口袋,果真还在!一个大胆的计划迅速地在他的脑海里诞生了……(。)

第二十一章盗窃摩托() 
马胜利独自一人坐在农行门前的台阶上发呆,无意之中,他看见了一辆没有上锁的摩托车,这是一辆与自己当年所骑型一模一样的雅马哈摩托车,不同之处只是成色略微差了一些。看见这辆车子,马胜利的内心不由得浮想联翩起来。他想起了自己当年所骑的那辆摩托车,想到了口袋里时常留着备用的那把摩托车钥匙;想起了从水晶宫里出来之后自己所过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想到了靠捡废品来攒足路费的遥遥无期。难道自己真的打算在这个倒霉的地方长期地受这份穷罪么?想着想着,一个邪僻的念头突然地从他的脑海里蹦了出来:为什么不试着偷一辆摩托车卖卖呢?也许偷来的车子在仓促之间卖不出好的价钱,但是把它推到废品收购站,就算折算成废铜烂铁,换一张返程的车票还是绰绰有余的呀!

    对,就这么干!

    马胜利兴奋的站了起来,但是很快他就又坐下去了。假如,假如要是被人给逮着了呢?岂不是进了局子,那样的话,自己的脸可就丢大了。嗨!饭都吃不上了,每天就靠着垃圾桶过日子,落魄如此,脸面对于自己还有什么用呢?再说哪能总是这么晦气,第一次偷车就会被人给抓住?况且一把钥匙只能开一把锁,这也只是我的一个想法而已,自己手中的这把钥匙,能否发动眼前的这辆车子,还是个未知数。哎!要不这样吧,我现在就下去试试,若是手中的钥匙能发动这辆车子,则算我马胜利命大福大,该派今天偷车不会失手;若是钥匙插进去后毫无动静,我就把这个想法叠叠收起来,全当当初没有想过,自己的捡废生涯。就这么定了!想到这里,马胜利留意的往身后看了看,见银行里的柜台前排着数条长队,暂时还没见有人出来的迹象,他便迅速的站起身,一个健步冲下了台阶,他一边跑,一边掏出口袋里的那把钥匙,很快,他就来到了那辆摩托车前。

    第一次做偷车贼,他还很有些个紧张,心在胸腔里“扑通扑通”地撞得厉害,握钥匙的手也变得不听使唤。努力地插了好几次,才把钥匙插进了锁孔,他顺手用力一扭,“呜——呜呜——呜呜呜——”摩托车打破了原有的沉默,欢快地叫唤起来。尽管马胜利摸惯了摩托车,心里早有着思想准备,但还是被这声突然的响动吓了一跳。有门!马胜利压抑不住内心的狂喜,他飞快地一脚踹开了支撑着的车腿,一个鹞子翻身,稳稳地跨上了摩托车,就势一带油门,身下的坐骑便像脱缰的野马,“嗷嗷”的叫着冲向了银行门前的宽阔的马路。

    马胜利是一路狂奔,不敢逗留。他很害怕,总觉着背后有人在追他,因此是逢岔必转,见弯就拐,一连转了好几个道口,扭头见身后没有什么动静,狂跳的心才稍稍的平复下来。他开始想着如何地处理这辆到手的摩托车,有心想去二手车市场,到那里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可惜不识路径,又不敢问人;马路边倒有几家摩托车维修店,在H市,一般的修车店都会做一些收售二手车的买卖,不知道N市是否也是一样,只是自己的这身衣着打扮,过于邋遢,又不敢公然的上前兜售,担心嘴还没张,人家已然怀疑你是贼了。想来想去,还是卖到废品收购站妥当些,天底下凡是收废品的都是一路货色,不吃点浮头食,尽指望收废品过日子,恐怕十有**关门的多。

    废品收购站不难找,过了前面的道口,再开上三四分钟,往左边的巷子里一拐便是。来到N市十多天,尽在这几条路上转了,所以他对附近的街道比较熟悉。他到那家废品收购站卖过两次饮料瓶子,老板看上去还算慈眉善目,并没有因为他是一个外乡的乞丐而有意压他的价。脑瓜子这样盘算着,身下的摩托车也没有停下来,一路上是左避右让,飞速向前。就在马胜利快要开到前面的十字路口时,绿灯突然跳成了红灯,马胜利不敢造次,只得停下来耐心的。

    越是怕红灯,越是有红灯,马胜利表面镇静,心里急得就跟猫抓似的。其实他怕的并不是红灯,而是怕红灯下边站着的警察。好在两个交警此刻并没有注意到他,他们正站在对面的拐角上聊着天。发明了红绿灯就是好啊,不仅把警察同志从繁重的指挥当中解脱出来,还减少了站在马路中央的危险,最最的是他们不用全神贯注的注意马路上的情况了,马胜利的心里是暗自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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