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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知全能者-第4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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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找落脚地,这是行走通则。

    许同辉带着许广陵,在一家“三江客栈”前停住了脚步,然后进去,在柜台前办理了入住。

    在许广陵的指示下,他们要了一个大通铺,十人间的那种。

    也就是一个房间里,没有床,但是有十张“席子”,还有铺盖,而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一晚,多半也是十个人住进那个通铺。

    许广陵二人进入通铺的时候,只看到其它的一些行李,没有人。

    会在这里落脚的,要么是苦力,要么就是小商贩,甚至连小商贩也只是住这个客栈却不会住这种通铺,因为货财会有被偷盗的风险。而那种风险,简直是太大了。

    “少爷,我们为什么住这里?”许同辉问道。

    “没住过,就住住看喽。”许广陵道,“好了,行李放在这里,我们出去转转。”

    许同辉开始重新分配行李,那些毡篷铺盖毛巾木桶等东西,被他放在大行李包里,留在这里,而银两还有身份证明等之类,则被他重新弄了个小包裹,背在身上。

    出去,来到柜台的时候,许同辉手指敲了敲桌面,问店主:“你这里有没有其他的修者住?”

    “您是……修者大人?”

    店主虽然只是普通人,而且可以说是“小人物”,但开客栈的眼面肯定是很杂的。

    许同辉二人,别说气质了,就是光看长的样子,也和这条街面上的其他人不一样。

    这条街道上,很多人,头发是顾不上经常打理的,有时太长了,就随便一卷,在后头用绳子扎起来;指甲更是顾不上三天两头地打理,所以经常会有点长,而里面有着黑灰。

    但通常又不会太长,因为要干活。

    他们的鞋子,多半是老粗布鞋,底子比较厚,但又磨得比较薄。

    他们的肩上也经常会搭一条毛巾,用来擦汗。

    如此等等。

    店主刚才只是知道这两人肯定是外来的,肯定不是行商,肯定生活优裕,可能也小有点身份,虽然对他们选择他这家客栈同时更住进大通铺有点奇怪,但也没有想太多。

    而这时,听到许同辉这一说,又再一打量,店主立马就是一惊,然后带着十二分的热情以及恭敬,同时是恭敬式的小弯腰,走出柜台对两人主要是许同辉道:

    “大人,您是修士大人?”

    许同辉微微颔首,气势十足,他这时的人设根本就是高冷派,“我们的行李,你稍微照看一下?”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店主用手哐哐哐地拍着自己的胸膛,“我这就叫我家小三儿过去看着,一步都不离!大人您尽管放心,就算我这个店丢了,您的行李也绝不会丢!”

    “嗯。”许同辉微不可见地轻点了一下头,然后就走出了客栈。

    “少爷,我们现在去干什么?”走出店门后,他的位置立马就从在前变成了侧后。

    “我们去喝杯水。”

第29章 光阴() 
在这条大街道上转了转,半晌后,许广陵两人来到了一个最热闹的茶水铺。

    确实是“茶”水铺。

    别家的铺子里都是白水,最多配一点咸盐,而这家卖的,却是一种淡黄色的汤水,许广陵闻着,是一种类似于前世艾草的味道。

    现在的身体是普通的身体,神农诀自然是用不了。

    但前世,他既是一个大宗师,也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大医师、大药师,别说到最后,就是中期,他的医药两道,也早早地就超越了老师。

    ——没办法。

    大宗师层次对这两个领域的辐射和加成实在是太厉害了,让他轻而易举地就成为了这两道的大宗,而且是达到了大宗的某种极致。

    此时,不需要依靠神农诀,只是随便一闻这个味道,许广陵就对这种草木的药性,了解得七七八八。

    而如果让他再看上一眼这种草木的样子,那就不是七七八八了,而是十成十。

    万变不离其宗。

    大宗,就是掌握了那个“宗”。

    当他几乎是遍识地球上的药草之后,他做到的不是“识万草”,而是“知草性”。

    知所有草木的药性。

    不管是见过的,还是没见过的。

    就如一个人掌握了东西南北四个正位之后,或者再简单点,只是掌握了一个正位,然后就很容易正反相推,由东而得到西,由东西而得到南北。

    由东西南北而得到整个周天。

    这就是那个很有名的成语,“举一反三”。

    来自孔夫子,“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而若从这个角度来说,何为大宗?

    大宗就是“定四隅、识周天,彻知已知、遍知未知。”

    四隅是核心。

    周天是体系。

    对已知的,做到彻底了解。

    对未知的,虽然做不到彻底了解,但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或者说画一个框,将其大体,框于其中,只待进一步精确而已。

    说得再明白点,大宗对于一种未知的药草,只须看上一眼,闻上一下,其对于这种药草的了解,就会是“准大宗”的层次,要远超过一辈子接触、研究这种药草的非大宗级药师。

    不管他是大药师,还是小药师。

    只要不是大宗,就OUT。

    ——这就是大宗,也可以说是大宗级的“霸道”。

    “许叔,我们就到这家。他们煮的这是什么草?”许广陵当先走进茶铺,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茶棚。

    就一个简单的棚子。

    但比起其它的茶水铺,这家却已经是堪称豪华级的了,甚至都能称为至尊级。

    因为在棚子外面,它还用木头横着拦起了一个围栏,把很多簇拥着的人挡在围栏外。

    围栏的三面都挤满了人,唯独大门的这一面,空空荡荡。

    “两位贵客,里面请!”

    这家茶棚的不普通之处,在于门口还站了个迎客的。

    不管是前世还是此世,也不管是什么样的店铺,只要你看到门口有迎客的,甚至门内还有另一批迎客的,不用怀疑,这家店的利润多半相当可观。

    甚至是非常高。

    道理很简单,迎客的也要发工资的,而那,对利润不高的店铺,是一种“难以承受之重”。

    有好多店,老板连一个店员都不想雇!

    因为给人发工资固然很爽,但发之前、发的时候、发完后,自己的心都会痛。

    这就是低利润体系下的店铺生态。

    而此时,这家茶水铺虽然是开在这样的一条街道,虽然它的周边店铺包括同类的茶水铺全都毫无档次可言,但它,毫无疑问,是一群丑小鸭里的白天鹅,是一堆战五渣里的“神十”。

    “两位贵客,请上座!”里头果然也有迎客的,直接把许广陵两人迎到一个高座。

    这个茶水铺里头,居然是一个类似于阶梯教室或者说体育看台的布局。

    但不同的是,它的中间最高,从中间向周围,一层层降低,一直降到平地。

    许广陵两人被领到了第二级的小高台,这个小高台有四张桌席,其中两张上已经有人坐了。

    “告两位贵客知,此座需一百钱,另外,汤水十钱,多少任喝,随尽随添,共需一百一十钱,您二位看?”把两人引入座后,那伙计躬身赔笑说道。

    “好。”许同辉一摆手。

    微不可见的,他的眉头轻皱了一下。

    好贵!

    普通的水铺一碗才一个子儿,甚至一个子儿都可以任喝,而这家居然要十个!

    十个也罢了,座位居然还要一百个!

    如果不是跟在少爷身边,如果这里不是九曲城而是在青水城,许同辉早就一拍桌子了,“娘的,当老子是傻冒么?”

    许广陵扬扬眉,让他安静。

    这里的通用货币是银两,但银两属于“大宗货币”,等闲并不常用。

    一两银子大抵相当于他来时的五百到一千人民币。不过因为时代背景的关系,这种衡量并不是很准。

    就如很多东西在前世的那个时代,都因为太过普及而廉价,如珍珠银耳什么的,而这些在古代就会很贵,贵到天上。如果用珍珠银耳来作为价格衡量物,衡量古今的话,那显然会大为失衡。

    银币之下是铜钱。

    一个银币,一千铜钱。

    所以一个铜钱粗略算来,大概也就相当于五毛到一块人民币。

    那么他们这次的茶水费,基本也就是55到110块钱。

    这和前世去茶楼喝次茶都差不多了。

    也怪不得这个茶水铺外面虽然围了那么多的人,里面的桌位居然才坐了个七八成,特别是,最外围的坐满了,中间还空着。——显然,越靠中间越贵。

    中间不止是因为位置高而贵。

    因为它们也是最靠近“中心台”。

    中心台只有一个短桌,此时,一个五六十岁的老者正站在短桌后,两手按桌,用沉稳有力同时又不乏激情的声音说着:“好,两位贵客已经就座,各位听众,我们继续开讲!”

    “话说石破天大人离开了青木宗,一路继续西下……”

    这一幕,让许广陵感觉仿佛来到了百家讲坛现场,又仿佛正在听一场江湖侠少的故事。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离他阔别前世,差不多是十年,但隔着不同的时空,此间十年,不知道前世已经是多少年过去了。特别是转生之际,一个刹那,或许就是十万百万年。

    不管是弹指刹那,还是千年万年,都只对生灵才有意义。

    对天地本身来说,再短促再漫长的光阴,也都只不过是无尽大海上,来来去去的潮水和浪花而已。

    整个棚内,甚至包括拥挤着很多人的棚外,都基本上无人说话,所有人都静静听着那个高台上的声音。

    坐于此间,心中微微生起感慨。

    听着这故事,许广陵心里忽然有了点小小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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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消费() 
故事讲完,众人散场。

    许广陵二人从茶棚出来,已经是到了傍晚时分了。

    夕阳的余辉洒落在这条街道,人来人往,说说笑笑,仿佛在这街道上随便走着,就能逛进一个公园。

    这里,没有公园。

    “少爷,那个故事乏味的很,一点都不好听。”许同辉在许广陵身边说着,“还地阶强者,地阶强者就那个样子?我都能打他那样的一百个!”

    接下来,许同辉连续挑了那个故事的好多缺点。

    他说的都对,不过话里话外,大概是为花的钱所不值。

    好歹是曾经的七品世家,现在的五品世家,哪怕庄家再僻居一地,哪怕许同辉只是庄家的仆属,他的眼面也不至于如此之浅,为区区百十个铜钱而叫屈。

    实在是他们这次出来,家族给的银子并不多。

    一共才二百两!

    其实这已经是相当不少了,正常来说,供两人在外面花销几年都是绰绰有余。

    少则两三年,多则四五年,稍微省着点的话,还可以花用更久。

    不过许同辉有小心思。

    他不想那么快返回家族。

    他想跟在少爷身边。

    如果跟得时间长了,他可能就成了少爷的人,以后就算返回家族,他也可以和少爷说着,和族长说着,在少爷身边听用。

    而如果跟得时间不够长,那返回家族后,他可能还是给家族做事,而无法留在少爷身边。

    那就……

    完蛋啦!

    家族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总之过去的十几年里,许同辉从来就没听说过少爷的名字,也没见过少爷一面。

    他听说少爷的名字还是这次离开之前不久,因为少爷被大瑶山来的大人初步选中。

    如果返回家族后而他又不跟在少爷身边,那可能还是像以前一样,十年八年,都见不到少爷一面!

    那简直……

    总之,如果现在有两个机会摆在许同辉面前,一是去大瑶山,去传说中的灵境修行,一是像现在这样,跟在少爷身边。

    那他多半是想都不想,就选择后者。

    选择像现在这样。

    “一定要在返回家族之前,让少爷看中我,最好是能主动发话把我留在身边。”许同辉美美地想着,然后简直是又庆幸又后怕地问道:“少爷,你那天为什么选我?”

    族长叫了好几个人供少爷选的,他只是其中之一,而且修为上并不是很突出。

    记得当时少爷好像也只是很随便地指了下他。

    其实从内心里讲,当时许同辉甚至还有点不太想被选中,他相信其他几人大概也都是这样想的。留在家族多好,再说了,家族正新晋五品,留在家族说不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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