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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冤家()
这时第一批团员开始选拔了,学校给了我们班三个名额,其中两个人是板上钉钉的,第一个就是团支书戴大森,第二个是学习委员蔡思蜀,第三个有待公布。
这件事彻底惹怒了生活委员余小妮,她是我的好朋友!
说来也巧,缘份是那样的奇妙,她家原来竟然和我家是仅一墙之隔的邻居,只不过,她比我早一年出生,之后的第二年,即我出生之后,她家就搬走了。
“金唤弟,你来评评理,共青团员没有我,对吗?合理吗?作为生活委员的我,班级钥匙在我手里,每天早晨,我都要起大早的来开门,多么辛苦啊!尤其是大冬天的,我从家出来时,天还黑着呢!你说班主任牛家成老师是怎么想的?怎么能没有我?”
余小妮愤愤不平的对我说,她的过激反应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平时里看不出来她是这种争名夺利的人!
余小妮,脸蛋白净细腻,大眼睛,很宽的双眼皮,黄褐色的眼球,黄褐色的头发,一米六五的身高,匀称,是个大!要说她的外表有什么缼欠?有两点,但却不值一提,第一点:她是招风耳!但是她自称那叫娘娘耳、官太太耳!对此,我们只能一笑了之!第二点:两颗门牙之间有条细缝!总之来说,是一个大!很且很文静,说话很斯文,事实上却是脾气很暴!
她穿戴很讲究,经常穿新衣服,而且很干净,一尘不染的感觉!她有三个哥,而且大哥和二哥都已经结婚,两位嫂子经常给她买衣服,基本算是家里的小明星,众星捧月搬的活着!
下课了,女孩子都会在一起玩,你推我搡的是常事,但是与余小妮是好朋友,这么玩就免谈了!
我和余小妮、肖下雪、武子蔓四个人经常捆绑在一起,但是私下里其他三个人都对我抱怨过:“余小妮就是有洁癖,碰她衣服一下,她马上就说:别把我的衣服弄脏了!怪物,怪人!”
听完,我就呵呵一笑。
心里想的却是原来余小妮也那样说过她们。
尽管如此,什么也不能阻挡我们与余小妮是闺蜜!
“不行,我要找班主任牛家成老师谈一谈,如果这一批的团员没有我,我就上交班级钥匙,别让我开门了,我不管了!”说完,余小妮就往外走,她真的去找老师提要求了,这让我大出意料,我觉得她真勇敢,真敢说话,要是换成我,我只能听之、任之!
看来,一个人能否对命运发出主动的攻击与改变,在初中的时候就已经体现了出来!
等她回来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哄笑了起来!
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她去找老师要团员名额了!
是班长肇风雷出卖了她!
因为她要请假去找老师,所以她和肇风雷打了招呼,也坦陈了自己的想法,当时肇风雷还鼓励她:“去吧,是机会,就该争取一下!”
可是当她刚一走出教室,肇风雷就冷哼一声,大声的说:“这年头真有意思,明明老师没让她当团员,自己还去要了,脸皮可真厚!”
肇风雷为什么这么说话?
因为如果那个名额不是余小妮的,很可能就是肇风雷的,只不过老师还没有公布。是余小妮已经心里没底,非常害怕不是自己,但是具体的,老师到底想给谁?真的恐怕永远是个谜了!
因为看到余小妮过来找自己要团员名额,当时牛老师就说:“是你心太急了,老师只是没公布呢,本来就是你的!你的工作表现很好,你要再接再厉!”
可是,那会是老师的真实心意吗?
没准就是余小妮抢了肇风雷的奶酪!
余小妮看到全班同学的嘲讽反应,立刻就想到是肇风雷在耍她,回到座位,她就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哭着,哭着,她又起来,出了教室,向老师办公室走去。
“都上初中了,你怎么还象个小学生?动不动就哭,动不动就找老师,真丢人!”
肇风雷扯开了嗓子喊,恐怕余小妮听不到似的。
正是因为他这样一喊,余小妮放弃了去找老师告状,而是直接回了家,这一天也没有来上课,第二天才来。
大约能有半个月之后,这一天我值日,余小妮跟了出来,紧随着我,我很纳闷,但是本以为只是偶遇,没想到她尾随我到了校园墙外。因为学校的自来水管坏了,我们就到附近的牧场去打水,顺着那条冲出来的小河沟,很快就到了水源地。
四下无人,余小妮突然神秘的对我说:“咱们班上,你喜欢哪个男生?”
“啊?你有人了?不会吧?就你冷冰冰的,你懂得喜欢男生吗?你竟然也会情窦初开?”我惊讶的反问着,
“那怎么的,人之常情嘛!”余小妮不以为然的说,
这时,我的内心开始了争斗,之前我一入学时喜欢孙民遇,可是他似乎又与秋芍药藕断丝连,他俩虽然并没有谈恋爱,但是仿佛孙民遇的心里还是有她的,最近对孙民遇的观察发现他太笨了,学习太糟糕了,一连两次老师提问,他都没有回答上来,窘在那里,脸都红到了脖子,还穿了条紧身裤,使他的看起来总象蹶着的,这让我想起:伪满州国时,学校里的学生对着RB人都要蹶着腰……
唉,我好替他难受,替他发窘,于是渐渐的,我就不喜欢孙民遇了!
可是我喜欢谁呢?我想到了一个人,他个子挺高的,穿戴很时髦,长得虎头虎脑的,一笑还有两个酒涡,非常可爱,他是历史科代表常有劲!
“我喜欢常有劲!”我笑眯眯的说,
没想到余小妮竟然说:“啊,你竟然喜欢他,他有啥好的?他是我小学同学,没什么了不起的!唉,怎么会这样呢!”
余小妮的反应让我特别意外,这浇灭了我对常有劲刚刚燃烧起来的热情,真的就这样因为好朋友的一句话,我就不再喜欢常有劲了!他是我有生以来第三个男孩子!然而,时日太短了,当然他是不知道的,算是暗恋吗?那么我一直在暗恋,而且已经是第三个了!
“我喜欢肇风雷!”
“啊?不会吧?”我一脸的不屑,并且捂上了嘴巴。
肇风雷长得那么丑,而且一身的怪脾气!学习很一般,就是当个班长,再说我们班的班长好几个,他根本就什么都不管,一天天睁着小肿泡眼四处打量,仿佛算计着什么?这样的男生,我是一点也不感兴趣的!
“但是他和秋芍药谈上恋爱了!”
“不会吧?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快!秋芍药才回来复课多长时间呀?”我感到很意外,
“嗯,秋芍药住院期间,他打着班长代表全班同学心意的旗去看了她好多次,住院的时候,他俩就接吻了!”
“啊,连这你也知道?再说,你干嘛喜欢他,你忘记啦,你还说过你讨厌他呢!”我劝慰着余小妮,那时余小妮找老师要团员名额时,肇风雷就公开表示过对她的愤慨,而她也表示非常憎恨肇风雷!怎么到最后又变成了喜欢肇风雷了呢?
好奇怪!
“本来,我没觉得自己喜欢肇风雷,是因为秋芍药说肇风雷吻了她,还和她在拍拖,我才发现我很难过,那是因为我喜欢肇风雷呗!情感的事情真的很奇妙人力不从心呢!”
余小妮这个初一的女生竟然如此的感叹着!
“那怎么办?把他抢过来?”
我试探的问。
“不!肇风雷不知道我喜欢他!我只告诉了你,只要你、我知道就行了!”
“好吧!”
原来余小妮只是找我宣泄一下。
第十章 虐一虐()
放学回到了家中,除了写作业,还是写作业,经常要写到很晚。小学三四年级就开始做饭,可是自从上了初中,我平时就不做饭了,只在周末做。
不让我做饭了,除了写作业,还有一个原因,学校给补课,这时下课就更晚了,冬天的时候,天都黑了!
其实我挺喜欢学校补课的,并不是我有多么的热爱学习,而是我不愿意回家!
我的家从来都是争争吵吵的,爸爸、妈妈之间的战斗永无宁日!
为什么会这样?
我真的想不明白!
尽管妈妈明确的骂出:后悔嫁给爸爸!但是在我的内心还是有太多的纠葛!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如此相生相杀?
真实的原因?
我似乎怀疑一切,不再相信大人们说的话!
今天,说平常也平常,说不平常也不平常,因为今天我结束了对第三个男孩的喜欢!而这一点,爸爸妈妈根本就不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和他们说,因为在他们眼里喜欢一个男孩那叫不正经!那叫歪门心思!尤其是我妈,特别喜欢骂我大歪B!导致我不止一次的脱裤子给她看……
为什么会这样骂我?
她有病!她不正常!她恨我!
我的质疑太多,思考太多,她不喜欢我!
妈妈希望我象一个奴隶一样听她的话,成为她的听众,并且尊崇她!同时还要容忍她对我的谩骂与伤害!她也是如此对待爸爸的,所以这个家一直不得安生,都是因为妈妈不是一个好女人!
想到父母是这样的生存状态,是这样的精神面貌我感觉特别无助,不知道可以做什么能帮到他们?
到最后才发现,根本没有办法!
而我能做的,且是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可是为什么要好好学习,我似乎明白那关乎我长大之后可以干什么?可是我的理想是什么?记得小时候,我是有理想的,长大后要当科学家和作家,可是到了初中,突然就没想过长大后要怎么样?
唯一的信念竟然是:好好学习,只要不当农民就行!
可是学不进去是经常的事情,尤其是父母不和的时候,我又上来了莫名其妙的烦躁,我突然觉得自己活着都没有什么意思似的,苦海,苦海,一望无际的苦海!手不由自主的就开始了撕书,是英语书,撕完了,突然才缓过神,怎么了?
怎么会这样?然后又开始通宵的用透明胶粘书!
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让自己记住这件撕书的事,也是警醒自己往后不要撕书了,我决定在手腕上刻一个字:记!可是怎么刻呢?我想到了针,可是一针一针的扎,好慢,而且不爽!于是我就用削铅笔的小刀开始刻,疼!疼!很疼!但是我很享受疼,仿佛我已麻木,但是疼可以让我明白:自己还存在着,还活着!
刻到一半的时候,我想是否要停下来?因为真的很疼!因为想把这个字呈现出来,所以必须刻出血才行,我就是想让血结痂成一个“记”字!
那时市面上还没有流行纹身,所以我也不懂,更没有想到刻完的时候上色,比如可以用墨水倒入伤口,那样就会永久性的留下自己的杰作,但是我没有那样做。可想而知,字刻完了,肿着,最后消肿,结痂,然后留痕:记!但是这个痕记只挺了一两年的时间就完全消失了!
划开皮肤的时候,能看到薄薄的皮肤连着肥肉向外翻着,透着体液和血液,钻心的疼过渡到丝丝麻麻的疼,仿佛只有这种感觉才与当时自己的心境匹配!
所以就这样的去自残了!
自虐!
对自己动刀子,这一点或许是初中生与小学生的区别!
小学那么痛苦,但是无论如何,我没有想到动刀子伤害自己,即使想到了死,也从没有想到自杀!但是上了初中,终于有了自虐!
除了上学,我还能做什么呢?什么也不能做?
除了上学,父母还能让我做什么呢?
因为哥哥不上学,而且开始在家开了一个粉条的小作坊,虽然赚得不多,但是也赚着钱。而四妹在体校发展体育。所以我们这个家格外需要一个有文化的人,至少爸爸是欣赏有文化人的,虽然他自己很混蛋!
所以,我除了上学,别无选择!
又到了串座的时间,这一次同桌换成了孙民遇!我已经不喜欢他了,否则我会很欣喜的!每当下课的时候,他特别喜欢脸对着我,然后坐在椅子上,把腿放在我们椅子之间的缝里。两只手,一只手撑着自己的书桌,另一只手撑着后桌的书桌,开始使力,就那样开始悠晃着椅子……
我非常讨厌他这样,觉得没正形!
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他用那种痴绵的眼神盯着我,仿佛要盯到我的肉里,就象一个小流氓的眼神,这让我愤怒,于是我失控了!
我一个飞脚出去,把他连着椅子全部踹飞了……
踹完,我就后悔了,因为我觉得自己太冲动了,以为他一定会很生气,没想到他竟然笑嬉嬉的从地面上站起来,然后扶起椅子。不过,凑到我近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