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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无主,七上八下的半天都莫回过神。
乡下的禁忌很多,譬如大年除夕和大年初一,高春(立春)等节日,千万不能惹小孩哭闹,不能打碎碗盏,如果不小心有小孩哭或失手打碎碗盏,是很犯忌讳的,是不好的喜彩。据说这预示着家里来年必有不顺之事发生,弄不好要带孝(有亲人去世)。杀年猪出现这种怪事,不令人心里犯疑那都是骗人的。
杀年猪主家得弄一桌饭菜招待屠户和前来分猪肉的乡邻。陈凤萍收拾心情,婆婆打下手,手脚麻利的煮了一桌的菜,有猪血米粉粥,小肠汆汤,炒猪肝,豆腐烧肉,红薯线粉拌白菜等,大大小小**碗摆满了一桌子。
这时候曾成功回来了,前面走着刘映国。进屋后招呼刘牛皮三人以及父亲和曾庆虎刘立民,几个人围桌而坐,不多不少,刚好一桌,嫌酒盅太小,改用饭碗喝酒,刘牛皮杀这一头猪耽误了不少时间,后面的任务很重,喝了半碗酒,胡乱扒了一碗饭,带着两位助手急匆匆的奔向下一家去了。桌上剩下五人,谁也莫提早上的怪事,气氛热烈的喝开了。
曾成功最近累却快乐着,他不停地斟酒让菜,桌上气氛热烈。刘映国权利下放,村里基本上他说了算。尤其是这一次的翻船事故处理,一直都是他在忙乎。他想办法东拼西凑,又在公社信用社贷了些款,解决了难题,公社和区上对他的工作都很满意,刘映国辞职,大队书记非他莫属。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曾成功半碗酒下喉,踌躇满志而意气风发,刘映国了解他的性格,倒也不太在意,喝了一碗酒就走了,留下四人喝得好不尽兴,“五魁首”、“六六顺”的拼了起来,划拳口令一个比一个喊得高,村口的人都听得见。
早饭一般很少有拼酒的。清早起来肚子空空,喝酒容易醉,尤其是斗气酒,更容易让人不经意间醉得认不清爷娘。
酒醉伤身的道理大家都懂,那只是事后,酒桌上谁也记不起。曾成功是主人,他兴致高,大家又都是好酒之人,三言两语稍稍一激,立时就呛上了。“东风吹,战鼓擂,这个世界究竟谁怕谁?”
四个人捉对厮杀,周立民和父亲,曾成功对曾庆虎。一时间吼声如雷,真正的声震瓦屋。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卷 春笋 第七十七章 难念的经(上)()
一场酒喝到半上午才散。
四个人都醉了,父亲空着手着,摇摇晃晃的回家,鞋子都莫脱,倒头就睡。周立民倒是莫忘记那片猪肉,直接搁背上背回来,到了院子里却不进屋,将肉往地上一丢,嘴里嘟哝了几句,倒在地上打起了呼噜。肖婶子气得大骂,将沾了泥沙的一脚猪肉捡回家清洗,让周扒皮兄妹拉他回屋里床上去“挺尸”。周立民却毫不理会,直嚷自已是躺在床上,斥喝周扒皮兄妹莫吵,说道等他起床后带他们俩去外婆家拜年,肖婶子没法,只好和周扒皮兄妹三人一起,费劲地将他抬回屋里。
最热闹的是相隔不足十丈的曾成功家。
曾成功和曾庆虎二人都醉了,先是吹牛比狠,谁也不服谁,嚷急了竟然动上了手。两个酒疯子脱光了衣服,裸露着上身在院子里“比武”,惹得男女老少的一大堆人围在院子里看西洋镜。
曾成功操着一根扁担,曾庆虎抓了坐着的板凳,两个人猴子样的在院坪里摇摇晃晃,跳来转去,乒乒乓乓的你来我往,吼声骂声却不绝于耳。
看热闹的人素来不嫌事大,像他们这样耍猴子把戏,那可是十年难见,当即“好把式”“好功夫”的嘻哈叫好声不断,半个村子都震动了。两个年近四十的醉酒大男人像一对人来疯的细伢子,越打越起劲。
曾庆虎和曾成功是共老爹爹的堂兄弟,杏花村曾氏因了亮水师爹爹(祖父)曾宪春的关系,大多在少年时学过一招半式的拳棍,他们两人曾经在一起练习过。事隔二十多年,当初学的那一点点东西其实都丢得差不多了,此刻在院子里基本就是乱七八糟的瞎舞弄,既莫轻重又莫准头,两人身上都带了伤,围观的人这才感觉不对。但这两人“兵器”在手,谁也不敢上去将他们隔开,被两个酒疯子打伤,那可是有理都莫地方去说。
陈凤萍和婆婆两人又急又气又心疼,两个酒疯子出手莫轻重,年边三十了,万一失手伤了哪一个都麻烦。婆婆几次欲上前阻止两人打斗,都差点被伤到,好才围观的眼快手快的拉开了她。
两个人越打火越大,围观的细伢子都被大人斥退躲到了远处,有几人上前好言相劝,想哄着两人住手分开,那哪会有用?两人理都不理,仇人似的越打越凶。
陈凤萍脸色苍白的小声啜泣,婆婆却大哭了起来。而他们两人由院坪转圈追逐转移到了大路上,大家不敢再看笑话,冒着被打的危险,几个人同时冲上去,合力将两人抱住,抢下扁担板凳,将他们拉回院子。
这时听到消息的曾庆虎老婆带着儿子座山雕曾三红赶了过来,见到浑身酒气光着身子的曾庆虎大骂:“你屙血巴子的一世莫喝过酒呀?酒和你有冤还是有仇?能喝多少心里莫得个底,出了你祖宗十八代的丑,还不赶快穿上你的狗皮子滚回家去?”
曾庆虎素来怕老婆,但在醉酒状态下胆气十足,大着舌头摆谱斥喝道:“你个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屙尿不过篱笆,老子堂堂男子汉,衣服想脱就脱想穿就穿,你要我穿就穿呀?老子偏不穿,气死你!”
院子里的人哈哈大笑。这样的乐子十年难撞一次,此时见两人不“比武”了,没了危险,岂能不逗一逗?有人笑道:“对!偏就不穿,男子汉大丈夫,躲在床底下,说不出来就不出来。”
曾庆虎嘿嘿笑道:“那当然呀,躲床底下她打不到,出来可是要跪床边的。”
众人更是大笑,有人接音说:“这样说来你肯定经常跪床边了?”
曾庆虎摇摇晃晃的打着踉跄,含糊不清的嘿嘿两声道:“不晓得了吧?男子汉大丈夫,要能伸能曲。老婆是个宝,夜里少不了。跪一下又莫少块肉,怕哪样哎哟,哎哟哟,君子动口不动手,干嘛打人”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他正说得起劲,他老婆李有秀被臊得满脸通红,捡了一棍柴杆抽打到在他屁股上,嘴里羞骂道:“你娘养你时怎么就莫横死你?留着你在这世上出丑弄怪。三红,提了肉回去,让他醉死在外面算了,省得丢人现眼。”
说完丢下棍子,低着转身就走。曾庆虎大叫道:“喂,喂!老婆,你怎么说走就走?衣服也不帮我穿,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看着他一路趔趄的追了过去,众人笑得打跌。
见曾庆虎走了,曾成功仍未甘休。依旧站在院场里大着舌头喋喋不休:“曾庆虎你个逃兵,怕老婆的裤包脑,有种你给我回来,我们再战三百回合”
老娘抱着衣衫要他穿上,他红眼盯着老娘,似乎清醒了一些,停止叫骂,默不作声的接过衣服,胡穿乱套,半天莫穿好一件,后来干脆斜披在身上,露着半边胳膊往台阶上走。
好戏散场,众人陆续离去,倚墙走着的曾成功酒劲上涌,站立不稳,被抽了骨头样的瘫坐在门口边。还未走的几个乡邻将他抬进屋里,放在床上,婆婆心疼的给他洗脸擦身盖被子,陈凤萍坐在灶膛边的长凳上,看着案板上的猪肉和猪杂碎,独自伤心流着眼泪。
在村人眼里,她和曾成功挺般配,男的英俊,女的漂亮。外人看来夫妻二人平时关系挺好的。更何况曾成功如今是大队长,村里有头有脸的二把手,据说书记刘映国已打了报告辞职,保举他当书记,好些个人都想巴结他哩。
可实际上呢?她可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她是十年前和曾成功结婚嫁入杏花村的。婚后一年多生了个女儿,四年前又生了个儿子。现今大的转年就是九岁,小的也是四岁了。一双儿集中了二人的优点,既清秀俊美又活泼可爱,十分的惹人喜欢。
结婚前几年夫妻俩关系融洽,恩恩爱爱。她自认是个能干的女人,家里户外,她拿得起放得下,田里土里,犁田耙地男人干的活她一样能干,是生产队的妇女队长。刘映国书记曾有想法培养她当大队妇女主任,因曾成功升了大队长,若再将她提为大队干部一则家里无人照看,二则恐惹人闲话,故而只好作罢。
夫妻关系的改变打自前年开始的。当了大队长的曾成功三天两头的开会参观,一个月总有十天半月未着家,回家后大多也是倒头就睡,“一餐三碗闲事莫管”,俨然成了吃国家粮的脱产干部,有时叫他帮帮手他还不高兴。甚至连夫妻间的亲热他都日渐敷衍,少有主动求欢的了。
起初她还未在意,在夫妻生活上她素来被动,甚至有些冷淡。这不怪她,自嫁来曾家,除了怀孕临盆前和坐月子那几个月,她几乎就莫在家里好好歇息过。挑水砍柴扯猪草,侍弄自留地的茄子辣椒什么的,还得出工挣工分。婆婆身体不好,除了在家烧火做饭带孩子,稍重一点的活干不了。她家里家外牛一样的累出累进,睡在床上就死猪样的不想动,哪有心思和精力陪他折腾?两人为此还曾经扯皮生过气。她乐得丈夫夜里清静不再烦她,时间一久她才回过味来,精力旺盛热衷房事的丈夫不对劲,没说的,肯定是在外面偷腥了。
此后她留了心,果然找到了蛛丝马迹。只是她有些吃惊,和丈夫有染的不止一人,竟有两个。一个是大队妇女主任陈玉芬,一个是大队会计的老婆谭小娟。
陈玉芬二十七八,高挑秀丽,她丈夫李清明是民办老师,在自已娘家柿子塘小学教书,一星期只一天在家,嫁来杏花村四五年了,去年冬天刚生了个女儿。谭小娟和自己年级差不多大,小巧玲珑,胆大风骚,会计陈新贵大他十来岁,素来就管不住他,据说在娘家就作风不正,已给会计戴了好几顶绿帽子了。
起初她还有些不相信,说实话无论容貌和能力她自信都不比她们俩人差多少。可曾成功的变化太大了,事实如此,村里早有传言,不由得她不信。她十分伤心,同他吵闹了几回,他收敛几天又故态复萌,吵急了他个莫良心的竟然提出离婚。
六七十年代的这一带乡下,离婚是一个很陌生的话题。哪怕再差劲的夫妻关系也少有离婚的,“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是个很朴素的家庭观。离婚后的女人不论有无过错都会被人戳脊梁骨,连累娘家也抬不起头。她没勇气承担后果,更舍不下一双可爱的儿女。如此一来,有苦只有自己吞,除了自艾自怨忍气吞声的暗自流泪,就只有期待丈夫曾成功某一天良心发现而幡然悔悟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卷 春笋 第七十八章 难念的经(下)()
在娘家青枝绿叶,到婆家面黄肌瘦。不提起倒还罢了,一提起泪水汪汪。
看着满山的翠竹,陈凤萍想起了曾经读过的这首谜语诗,本来这首诗说的是撑船的竹篙。此时忆起,却让她不由的一阵心伤。
这首诗说的恰似自己。谁说不是呢?想当年自己虽不说貌美如花,却也是村里数得着的美女,几多的后生围在自已身边打转,上门提亲的几乎踩破了门槛,那时候自己一个都看不上,鬼使神差,偏偏就上了这个冤家的“贼船”。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千选万选,最后选个漏灯盏。”
她娘家在公社所在地的柿子塘大队,认识曾成功时她才十九岁。当时的曾成功二十五岁,当兵六年,退伍后回乡在大队当民兵营长,他性格火爆,敢想敢干,很受公社革委会和武装干事的器重。
那时候“备战备荒保卫祖国”的标语随处可见,公社不时的会组织民兵集训,她家就在操场边,每当集训时,那些未婚的后生就苍蝇样的在她家门口转悠,涎着脸皮和她搭讪,她和曾成功也是那样认识的。
曾成功身上的军人气息和英俊的外貌很讨妹子喜欢,她对他也有好感。他托人到家里去说媒提亲,她有些犹豫,父母却一口拒绝了。父母嫌他家在农村,有一寡母,家里条件不好,而且还大她六岁。父母想为她找一个穿四个兜衣服、吃三两米的国家干部或工人,跳出农门享清福。当时有好几个符合条件的人家在托媒提亲,家里也正在比较和选择。
论家庭条件和自身条件,曾成功没法与那些吃国家粮的干部和工人比,可论相貌气质,那些人谁也比不他。她一时犹豫犯难,干脆借口年龄还小全都回绝了,婚姻是终身大事,她想再过一二年,多比较几个,找一个更好的。
曾成功脸皮厚,管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