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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溜溜的走出办公室,看见了我大哥。
“干嘛去呀?”我拦住他。
他无精打采的看了我一眼“交检讨。”看来上午那节课被罚的不轻。
“你干什么来了?”他反问了我一句,但是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和他说。
“你先交,我等你一会儿,一会儿出去和你说。”
校门口的奶茶店里,我和周殿臣相对而坐。
“和你说个事儿大哥,我觉得唐俊熙有点儿问题,他和我不是一个高中的,但之前他非得说是,而且他每次出现都特别赶巧,一遇见他就会出现问题!”
大哥想了一会儿,做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唐俊熙的事情牵涉到太多机密了,我没法告诉你,反正尽量别多接触他就对了。”
纳尼?!我在心里画下了n个问号,难道唐俊熙也是那个组织的人?
“唐俊熙不会也是魔术团。。。。。。”我小声的问了问大哥,大哥用吸管捅了捅杯里的珍珠:“别问那么多了,反正李青木的事情已经告了一个段落,唐俊熙的事情我也不是很了解,你记住我说的话就行,别的别管!”说完吸了一口奶茶。
“大哥,我和你说个事儿呗。今天特别邪,我刚才在欧阳清华的办公室里感觉有双眼睛在门缝里看我,是红的!”
“别特么一天总自己吓自己,别喝了,回寝室吧。”大哥站起来付了帐,走出奶茶店。
这厮今天怎么了?难得的正经。
晚些的时候我把今天的经历和李青木说了一通,看他的神情感觉事态有些严重。
“怎么了?”
“你确定是红的眼睛?”他十分严肃的问我。
“对呀,我以为撞见鬼了呢。一整天我都特别害怕,你说欧阳清华平时阴阴的,不会是什么妖精变得吧。”我听到了李青木鼻子里哼出了十分不削的声音,便瞪了他一样。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无奈的说着:“姐姐,你不是不相信鬼神么,你不是无神论者么!你一个要上党课的积极分子怎么满脑袋的封建迷信!”
说起他叫我姐姐这件事,我就很来气,从他知道我比他大半个月,而且还有那么点儿“功夫”以后,他就常常叫我“姐姐”,还贱贱的让我罩着他。
我照着他的膀子就是一拳,“喊谁姐姐呢!你怎么那么招人烦呢!”
李青木自己揉揉肩,微微皱着眉头脸上挂着微笑说道:“没事儿,我最大的特点就是抗揍,小时候上树爬墙的,我奶奶总揍我,笤帚都打折了好几根,我也没咋地。不过小姑娘劲儿很大呀,打人还挺疼。”
我一副画个圈圈诅咒你的表情,撅着嘴,不说话。
“怎么了?真生气了?”
“那你以后能不能不叫我姐姐,我真的很难接受!早出生半个月根本就不算什么!”我认认真真的和他对话,这厮完全不在状态!
“那你大我一天不也是大么,一秒钟不也是大么,大了的话不就是姐姐么,我逻辑是不是没问题。”
“你脑子有问题!”说完我转身要走,却被他死死拽住,看到我真的很不开心了,他也稍微认真了起来。
他比我高很多,要正视的话他得稍微弯弯腰,看着他的脸凑得越来越近,我有些不好意思,眼睛看向别处,不去看他那张泛着桃花的帅脸。
“箫箫,你真的不喜欢我管你叫姐姐是么?”
这个时候的我还真的有些害羞,脸热热的,这个家伙要干什么?还没那么熟好么,这样的举动好尴尬的说。
“对呗,女孩子不都希望大哥哥来保护自己嘛,你管我叫姐姐,同学知道了得怎么笑话我呀。”
“相处了这么多天我发现你不是女孩子,你是女汉子。”
这厮是专业破坏气氛的么?我的愤怒值现在已经达到一定的点了,他再这样,我得爆发一下,从高考到现在一直压抑着自己,从没展示我真正女汉子的一面,一直装矜持,保持沉默,你跟我来劲啊是不是?!
“李!青!木!”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既然你不想我叫你姐姐,那我叫你大哥吧,我的扛把子,以后开堂口什么的一定得带着小弟哈,以后就跟着大哥混了。”他直起身掐着腰,欢脱的笑着。
我敢肯定他根本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已经躺在地上了。完美的过肩摔,虽然老子一年多来一直没练,一直装淑女,想变身成小女人,不过基本功很扎实,技术过硬,摔李青木这个“小坨”我还是行的。
躺地上咳了半天才站起来:“你还有这技能啊,太棒了,以后我看寝室那帮犊子谁还敢欺负我。好样的周玉绾,摔得好,我就是欠摔。”
“你越来越像周殿臣那个贱人了,你们男生是不是都挺贱的啊!”(男生宿舍里的周殿臣不停地打着喷嚏)
李青木摆出了一幅可怜兮兮的表情:“不是男生都贱,主要是你喜欢贱的。”
“李!青!木!”
我就这样追着他先是围着教学楼跑,再是满操场的追逐打闹,这一刻,我觉得真正的自己自由了。
第四十六章拾光()
刘铭老师又在上生物的时候给大家讲了一节课的英语,他这种上课方式让我真的很头痛期末考试该怎么办,忙了许久的课业,终于有喘息的机会了,下午的专业课是色彩构成,老师人很好,是一个胖乎乎的女生,主要在课上完成绘画作品,是一节很轻松的课。
“下午你也有课,先回去吧。”转过身,对着陪我来开教室门的青木说道。
他挑了挑眉毛,笑了笑:“时间还早,我待一会儿再回去。”
反正他愿意,那就呆着呗。我没再撵他,打开门,瞬间一股刺鼻的臭味扑面而来。
“什么味儿啊!这帮学生在教室里干嘛啦!”我捂着嘴抱怨道。
刚想走进去开窗户,结果被青木拦下。我满眼疑问的看和他,他的脸色凝重极了,低声说着:“在这儿站着别动。”
我看着他走进了教室,慢慢跟了上去。走到讲台的时候他停住了用手示意我离开。我后退了两步,他将讲台转过来的同时,一大坨尸块从讲台格子里掉了出来。
“呜啊——!”我尖叫了一声。之后被青木捂住了眼睛,三拉两扯的拽出了教室。
到走廊里的时候我的双腿已经抖得无法站立,瘫坐在地上。
青木蹲下,埋怨道:“早叫你站住不要动了,偏要进。拿你没办法!”
我恍然大悟似的看着他:“你早知道?你怎么会知道?”
青木的眼光偏向别处,淡淡的说道:“你刚进屋闻到的味道,就是尸体腐烂的气味。”
我听完他的话干呕了半天。
警察来的时候,教室门口聚集了一大堆学生,青木没有去上课而是留下来陪我,一大堆警察在现场取证,我们班陆续有同学来上课,吓得好几个人脸色发白不会说话。
死在教室里的是我们专业同届的一班的一个同学,平时行为就比较怪异,别人和他打招呼的时候也总是不会回答,上课总凝望窗外,寝室里也总不见他,时不时说一两句大家都听不懂的话,一班同学给他起了个外号——天人。以至于他真的叫什么我们都忘了。
上周四我们还在专业教室上过课,也就是说天人是死于在那之后,但是听一班同学说天人周日选修课还去上过,那就是周日之后,今天是周二,他的死亡时间应该在周日下午至周二上午这个时间段,凑在旁边仔细听了听警察叔叔的尸检,却听到“死了四天”的结论,心里“咯噔”一下,尼玛,那星期天去上课的是谁啊。
心里抱着疑问,四处环视着,看见林旭站在一旁没有和任何人说话,在那里直勾勾的盯着那个“东西”。
“林旭。”我拍了拍她。
她转过身来,瞪着我,恶狠狠地说了一句:“周玉绾,你知道你有多讨厌么。”甩下这句话,背着包离开,留我一个人凌乱。
青木过来拍拍我,我看了看他:“我怎么了?”
青木云淡风轻的说道:“本身就比较讨厌的人,看别人也都讨厌,不必在乎,累的话就回去歇一歇,课看来是上不成了。”
被林旭莫名其妙的骂了一句,一整天都没有精神,是因为我最近没有找她玩儿?还是怎么了,不懂。
欧阳清华坐在电脑前,转着手中的水性笔,一脸凝重。身后的门被打开了,那人站在门口观望了一会儿,并没有进来。
“怕我生气么,怎么不进来?”欧阳清华首先开嗓,身后的人冷笑了一下:“我什么时候害怕过你,只不过不想在你气头上惹你而已,你要是撒开矜持揍我一顿的话,我可受不了。”
“那今天是怎么回事儿!”伴随着欧阳清华的声音,刘铭已经被欧阳清华用手肘抵在墙上,死死的无法动弹。
刘铭虽然知道欧阳真的动怒会有多可怕,不过还是故作镇定的嘴角上扬道:“你还怪我了?别来劲啊,要不是你一直在这儿耗着,害的我也回不去我不会出此下策的,反正我也不是第一回杀学生了,又不是你们班的,你激动个什么劲儿啊。”
欧阳清华死死地盯着刘铭,伸脚将办公室的门慢慢关严。威胁的问道:“刘铭,你还记得我二十年前和你说过什么么?”
听到这句话,刘铭激动异常:“我怎么不记得!就是我一直记着我才会拿那个怪人试药的!二十年了,于筱即使当年不变成植物人现在也已经瘫痪了,你叫醒她根本就没有意义!我不尝试新药怎么让她活下去!活在她自己的梦里面么!”
“啪——”,桌子上的水杯掉到了地上,欧阳清华开始陷入回忆。时间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年前。
。。。。。。
“欧阳老师,这是我从草原带回来的一个女大学生,好像还有生命体征,你要不要拿它做一下实验。验一下常曦的新药。”宓说。
欧阳清华看着躺在手术台上的面容清秀的女学生,心存一丝不忍。终究是一条人命,即使和自己不是同一个时空同一个世界的人,但最起码,男人之于女人尤其是一个清秀可人的女人的时候还是会心生怜爱的。
“算了吧,不是还有几个么?”
“那这个。。。。。。”宓还是在征求着欧阳清华的意见,毕竟穿越时空来到六百年前进行试验的队长是欧阳清华。
“你看着她,给她吃一些缓解冻伤的药,等她彻底恢复了送她走。”
没有废话,没有异议,欧阳清华走出实验室,身后的门轻轻关上。
意想不到的是,常曦在没经过欧阳的同意的情况下将新研制的药物注射到了于筱的体内,那药是为了某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而研制的,是这次“十人”的终极目的,试药过的人最终为了保全秘密会被全部毁灭,是最可怜的小白鼠。
“我把药给那姑娘用了,其他人都死了,所以我不想放弃最后一个实验体。”常曦一如既往的冷血。
“常曦的名字叫久了,忘了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了吧,刘铭?”
“怎会。”语句谦卑可语气并不谦卑,刘铭一向这样。
“用了就用了吧,也不在乎这一个人,只不过刘老三,下次再视我的话为耳边风的话,十人就有可能变成九人。我们的时空最不缺的就是听话的还有能力的生物科学家,你记住了。”
“好的。”刘铭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万万没想到的结果还是发生了,于筱活了下来,尽管经历了发高烧,体温骤降,心律不齐等症状,最后还是只有于筱一个人活了下来,醒了的那一天,她所在的病房充满了早晨和煦的阳光,照在这个面无血色的女孩子的脸上面,透着一丝丝病容之美。
睁开眼的时候,说每一个字都是费力的,欧阳清华就站在她的床边,脸上挂着淡淡凝重的表情,眼神淡淡的盯着她。幻想过几种这个女孩子醒来之后的样子,惊恐的,悲伤地,抑或会因为药效而变得神经质。。。。。。
那个姑娘张开一双明亮的眼睛,脸上居然还挂着淡淡的微笑和浅浅的酒窝,声音虽然沙哑,但是却充满希望:“还活着呀,真好。”即使眼泪从脸上流了下来,但是她那张依然微笑被洒进病房的晨光照的金灿灿的脸庞是欧阳清华所见过最美的画像。
时光匆匆而过,距离那次初见已过了二十几年,于欧阳清华来说,好像是过了几个世纪一样,他永远忘不了的,是最初始的淡然的味道,那女孩就好像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初恋一样,刻在了他的心上。
第四十七章拾光(2)()
巧合这种东西最美妙的就是明明不可能再有交集的人却在最关键的时刻重新相遇。就好像在这节课堂上刚刚恢复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