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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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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花儿,下车吧。”我说,微微带了点冷意。

    善良在一个年轻女孩子身上是种不值一提的美德,因为过于泛滥和时常被滥用,有时候会显得令人厌烦。我还不至于为这几句话对她生气,但是年轻人是很会得寸进尺的,陷入个人情绪后不顾及任何场合,他们经常会执意去要一个答案,而这个答案通常不会令他们满意。

    她把人贩子和被抓走的在这个村落已经生活了许久的女人们分成了两个阵营,一黑一白一善一恶。事实上这种划分根本就不合理,极端的对立是演给孩子和疾世愤俗的人看的,这两者都有相同的特点:不合时宜的天真、绝对自我的思想,以及过甚的敏感。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确实死去的人中也有不少完全无辜的,但更多的女人渐渐被村落同化,选择了为虎作伥,甚至于她们会为了融入一个有着崭新规则的集体做出更大的努力……这体现在后来者的受苦受难,而闻花的逻辑是那么简单和分明,解决不了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我也并不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这趟旅途就是给晶晶的“惊喜”。坦白来说,我在杀人的时候并没有想得太多,不过是一刀的事情,顺手而已。

    被车子停下而惊动的徐晶晶和仰令、王黎小跑过来,徐晶晶看见闻花要哭不哭的样子,一叠声地安慰她:“怎么了?花儿,又怎么了啊?不哭不哭,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开心啊。”

    我说:“让花儿坐到后面去吧,我这里还要开车,照顾不了。”

    闻花带着哭腔说:“我……我就是难过,那个、那个村子里死了好多人啊,这样不好。”

    “哎哟我说你哭啥呢,一群人贩子死了你都要哭一下,你咋不上天呢。”仰令说,“感情人救你白救了是吧?还不如救一条狗出来,狗看见人还会摇尾巴。”

    闻花抬起头,打着嗝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那些女人为什么也要死!她们又没、没、没有什么错!”

    王黎插嘴:“算了,死都死了还说什么啊。来换个位置,闻花坐后面来,我们赶紧先走。”

    “我不——”闻花话说到一半,被我一掌拍在后颈上,昏了过去。

    仰令惊呼:“你还会这招!帅!”

    我把她交给距离最近的王黎,王黎扶起她时手臂擦过我的手指,不动声色地僵了一下,飞快抱着闻花回了后车仓。

    接下来的路全是狂飙,远离收费站、避开摄像头,走的全是乡野小道。后面的车仓没有再传出任何声音,所有人都缄口不言,默默沉思着,也不知道思考的东西关乎什么国际专利关乎几个亿。

    五个人中有四个人来自同一个城市,到达时才下午三点,闻花还晕着,我把她们三个放到了一家快餐店门口,然后开车送徐晶晶回家。她要取的文件和一些首饰都在那个汉子的包里,我把所有她的东西都给她,然后拎着包准备离开。

    徐晶晶一直没有说话,等我都要走了才急忙出声:“英英?”

    “嗯?”

    “你……”她说,“我……”

    我停下来等她说完。

    “我下学期应该不会回寝室了。”她轻声说,“出了点变故,我要提前去读书,最近一直在加班加点处理临走的事情……原来我是想我们四个人一起聚一聚或者出去玩的,但是李衿的电话老是占线联系不上,水杏又没空来……”

    那种我熟悉的、柔软的眼神又回到了她的脸上。我没有说话,等她说完。

    “……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她说。

    我还是没说话。

    她仓促地扯了扯唇角,半笑不笑的样子。可能是她自己也觉得笑得很丑,干脆放弃了,只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表情,只好没什么表情地绷着脸:“再见。”

    我说:“再见。”

    这辆车被我随便扔在路上,可能几周后会被拖车拉走或者发生点儿别的什么。我自己瞬移回了家。钱铮不在,房间里空无一人,打开的电视上放着一部血肉横飞的电影,背景音是枪击扫射。这是我自己家,可是忽然间我就觉得有点不自在和拘谨,好像我学生时代闯入了一个陌生的教室,周围是我见过的摆设和见过的人,然而就是陌生。

    我打开奶奶给我的盒子,拿出一炷香点燃。茉莉味儿弥漫开了,我又在原地坐了一会儿,起身去厨房洗我的刀。他没有染上血,光洁而美丽,透出死亡的妖异。

    执念是个害人很深的玩意儿。

    修士们十个里有七个在心劫前功亏一篑,这七个里又有半数往上都栽在执念上。执念的本身是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东西曾伤你至深或者你苦求不到。

    我还没有和哪个修士交情深到他会和我坦诚他的执念,而我自己呢,对执念认识得太透彻。我太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东西困住了,就像是戴着锁链跳舞,到最后这锁链已经长进了血肉里,要剥离它未尝不可,只是没有必要。

    如果去除了这锁链,就是全盘否认了我自身。

    人生有几个三千年?正常情况下只有三十分之一个,有的人会多一点有的人会少一点,总归不会超出这个范畴。有时候回顾这漫长的一生,我未必不会觉得自己做了很多蠢事,犯了很多的错。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设想“假如我能重生”,回到过去后就是改变自己改变人生追求更高更好,既然穿越这事情都发生了,我也想过重生这回事。

    如果我重生我会做什么呢?我还会戴上这些锁链吗?我能不能逃开某些致使我成为今天的我的事情?我能不能躲避一些人和救一些人?我能不能提前结识一些人?我能不能就找个地方老实窝着一辈子筑基期到老死?

    这问题太难了,比任何我思考过的一个都要难,这个问题让我喘不过气来,让我感到晕眩和窒息。我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假如每想一次我就往无尽海扔一颗石子,那无尽海还能不能存在值得深思。我想着重生这回事儿,用上我这一生最审慎的心态,奇怪的是我想的时候总是大脑一片空白。我觉得我早已经有了答案,但是我一直不愿意去多想一步。

    重生对我来说没有必要。

    是的,我觉得没有必要。我不会逃避什么,我也不会改变什么,事情大可以按照原本发生过的那样再来一遍,我可以接受,我甚至乐于接受——

    这就是我的人生。它不太好,它绝对不太好,我用“不太好”这个词来形容实在是过分委婉了,就像形容太空时说太空比蚂蚁大上很多。但我也不愿意再用上别的词,因为这就是我的人生,我是说,我承认它,我接受它,我其实觉得,至少偶尔也会觉得它没有那么差。

    我甚至可以心平气和地怀念所有的疼痛。我仍然愿意遇见所有我遇见的人,受我受过的伤,一遍一遍去爱,一遍一遍绝望。

    我觉得这样真是傻透了,所以其实我有时候会羞于去想,但是,是的,但是我真的,真的爱我的人生。

    一切都糟透了,可是一切又都那么完美。

    真的,我不后悔。我不后悔而且我也不能后悔。

    我经常诅咒我的人生,我觉得我活得太艰难和残酷了,我总是很想马上去死。我那么渴求死亡带我离开,可是终归我活下来了,无论如何,我活下来之后,还活得很不错。

    我不可以否认它。这世界上只有我不可以否认它。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真的有点晚了不好意思qaq

    写的时候感觉略悲凉。改了很多遍,终于接近满意了。

    写不出来最满意的样子。但是这样也很接近,几乎就是了。

    这么写真是自讨苦吃啊。

    谢谢小天使的投喂。

    喵九九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8…12 04:53:23

    fanyg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8…12 18:24:57

    zlzcml扔了1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6…08…12 19:11:06

第37章() 
回来后我关注了一下那个村子周边的新闻,死了那么多人,意料之中的没有任何报道。

    钱铮依旧早出晚归,大概每二十四小时都会在我面前晃悠一圈;李衿又恢复了失联状态,连朋友圈都不更新了。水杏倒是隔几天来个骚扰电话,没事儿就撺掇我再去他们小区吃饭,再不然就是软磨硬泡要我去认识一些居委会元老,反正就是绞尽脑汁招数用尽地拉我入伙。

    我都快要答应了的时候,接到了一封信。

    这封信是快递寄来的,送到时是个辉光遍洒的早晨。就用普通的快件包装,外面用很丑的孩子笔迹歪歪扭扭地写着我的名字,我名字里的第二个字还写错了,女字旁写得像个变异的纟,害得我差点拒收。

    结果打开了,里面是画风华丽到爆的风骚信封,封口印泥上戳着一个花花绕绕的徽章。里面的内容是全英文写的,还是漂亮的花体字,每一笔的末尾都拉得很长,那架势恨不得画一圈蕾丝。这也就罢了,写的内容客套话又长又啰嗦,问一句好要用十几个委婉的手法暗示出来,我耐着性子翻到最后,才发现这是一封……用考究一点的说法,拜帖。

    简单来讲,这周六半夜十二点,上次遇见我的三个吸血鬼会来我家拜会。

    这拜帖也是有意思,也没问过主人意见,时间地点人物就定好了,怎么看怎么来势汹汹。他们这么看不起我,敷衍的态度要是能具现化的话恐怕会砸到我脸上,对此我的应对是……我收拾几件衣服和洗漱用品,背了个包带着挂件钱铮就走了。

    谁和他们扯谁傻逼。我才不做这傻逼。

    ——这就是我现在站在这间小庙前,和几个来拜佛的人大眼瞪小眼的原因。

    不,不对,这是我过来的原因,不是我们大眼瞪小眼的原因。

    那要从今天凌晨的时候说起。

    很多自驾游网站都会有热情的驴友贴出不少名声不显但是别有一番野趣的小地方,这些地方很多时候颜值与名满天下的名胜相差无几,或者旗鼓相当或者略逊一筹,只不过因为路途遥远、位置偏僻而明珠蒙尘。

    我来的这座山就是这么个地方。中国的山实在是太多了,雄奇险峻、秀丽如玉,一年四季三百六十五天美得毫无死角的大有其数,所以这座只在日出时拥有三分黛色的小山,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被人们忽视了。一个误入此处的驴友曾经贴出一幅照片,镜头里的山巅云牵雾盈,不壮观、不宏大,却自有宠辱不惊的雅致。

    不知为何那幅图片一直深刻地存在于我的记忆里,偏偏这次我随手一买就是附近城市的车票,天时地利人和它占了三样,仿佛冥冥中早有注定,所以我就来了。

    这座山确实挺美,小家碧玉,像个大眼睛圆脸的少女。妙就妙在山虽不陡峭,石板路却蜿蜒曲折,只有一线,蔓延、隐却于山巅的一座小庙。

    晨光应时而来,这山周云蒸霞蔚,古朴庄重的庙宇在其中若隐若现,不知云雾是人间炊烟,还是天上云烟。

    我当然就上去看看那间庙。

    没花上多少时间。我一步一个台阶慢慢往上走,听闻这座山蒙承太阳的召唤渐渐苏醒,像看见一尾冻在冰层中的金鱼随着水的融化活跃起来,鳞片上都是珍珠一般的色泽。

    等我走上去了,正正撞上这一行七八个人。

    撞上也就罢了,我又不碍着他们的路,但这七八个人就是呆呆地看着我,堵在路中间,既不让位子,又不说话,就那么直勾勾盯着我看。

    我为什么说这几个人是拜佛的呢,因为他们每一个人手上都提着香烛,每一个手上脖子上都戴着佛珠,连被拱卫在最中心的一个十岁上下的小萝莉也不例外。

    这条路要说小那是真的小,完全不够两个人并排走的那种,一个人走的时候也要谨慎小心,不然稍不注意就会有摔下去的危险。这七八个人都是脸红脖子粗,一头的汗汽,哪怕是个活在北极的人站在这儿,看一眼他们也能弄明白“热”的定义。

    这场景有点尴尬,显然我是刚爬上来的,他们已经来过有一阵子了,我神清气爽,他们却都累得恨不得伸出舌头散热。更尴尬的是,他们被拒绝入内,手上的香烛都没送出去,估计香油钱也没有可能,而我刚刚站定,就有一个小沙弥过来鞠躬施礼,邀我入内。

    我们大眼瞪小眼。

    小沙弥低着头在一边等着,双手合十,嘴唇蠕动。我和这几个堵着路的保镖和他们保护的小女孩僵持了一会儿,最后小女孩一言不发地让开了一人通过的空隙。我走过了好久,还能感受到她盯着我的炽热眼神。

    我跟着小沙弥往里走。

    路长得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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