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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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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附身诸启尧她爸爸的不应该叫恶魔,因为按照大众化的叫法,这玩意儿一直叫心魔。

    对就是那个几十万年来日日夜夜勤劳勇敢、孜孜不倦为广大修士找麻烦,为修士的夭折率做出卓越贡献的心魔。

    实际上这种恶魔和心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最起码的一点就在于,前者是有实体的,而后者虚无缥缈,只是一段神念和某个想法,既没有独立的承载,又没有合适的人格倾向。最重要的一点是,恶魔只作用于凡人,而心魔只作用于修士。

    恶魔的威慑力远远不能和心魔比,但真正难缠的是恶魔。

    因为恶魔就是和人伴生的妖怪,一出生它就活在人的体内,就像是某种人天生携带的病变基因,如果你一辈子都洁身自好,生活规律,那么你有很大的可能会逃过一劫;而如果你没有,那么恶魔就要逐渐醒来,并且逐渐接管你的身体了。

    它对人的改造是缓慢和不断变换的,一旦它们被激活,就会展现出远超同类近亲的智慧。

    如果换一句话来理解,恶魔就是人类生来就有的阴暗面,只是在平常人们都把它们当做邪神,它们是每个人心底那个悄无声息的恶毒秘密,是人类一切负面的结合体。它们像影子一样寄宿在人类心里,无时无刻不在等待合适的时机——但谁也不知道这时机是什么,换句话说,除开特别强烈的负面情绪以外,还不知道具体有什么会让它们醒来。

    要杀死它们……有的人自己就可以把它们杀死,这个过程是谁也参与不进来的战役,充满了对自我的肯定和否定,遗憾的是这样的人不多;更多的人则会很快被恶魔占据身体,从此面目全非。

    友情提示,一旦被恶魔占据身体,就没有救回来的可能了。这时候恶魔的躯体和人的躯体融合,从本质上说,新诞生的是个妖怪——非常弱小的那种妖怪。

    附身诸启尧父亲的恶魔已经算得上强大,但也就那样。我一刀斩头后把恶魔的头粉碎,扔进了垃圾箱。希望今天的清洁工不要被这奇怪的消化道味道恶心到,也希望她别被垃圾桶奇怪的重量吓到。

    我下一站去了全国知名的旅游山区。

    因为钱铮已经虚弱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第一天晚上和我出来只说了几句话,可以理解,可能是见我现实里太忙了,不好意思打扰我,然而等我被那个一身风流的和尚召唤过去的时候,钱铮还是一句话没开口,连身影都淡上了好多,我才意识到她出了问题。

    没办法,我平常都是筑基期,对她身上高度复杂的灵气漩涡敏度很低。好在那间庙里的佛香让她恢复了一点灵气,她用那一口气直接告诉我去什么什么地方,然后就真的老老实实做了个挂件。

    这个啰里啰嗦的女人不说话的时候那么冷淡和婉约,眼睛里有一股冷淡的不谙世事。她的气质杂糅了很多东西,我觉得很熟悉,但是又并不很关心。

    我心里的谜题太多了,没必要再增加一个。

    火车还没停,钱铮已经撒欢般冲进了青山绿水。荡漾的灵气像水波一样拂拭我的面孔,花草低低放歌,白桦树枝叶渐舞,澄澈的湖水里鱼儿甩尾,这里的一切都让人为之精神一振。

    我脱离了游客的大部队,慢慢走进郁郁葱葱的树林。

    天上和大山都有我所见过的最精妙的阴影。这里重峦叠嶂,山势连绵不断,每一座都那么坦荡,又在另一座山峰的衬托下半遮半掩。深浅不一的绿色、黄色、棕色、白色像是出笼的小鸟一样在山峰上撒着欢,纵然秀丽俊美,可颜色再姝丽,也遮挡不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的放肆和活泼。

    风里传来游客的大笑,有人絮语,有人接吻,有人牵手,有人哭泣。不远处一对新婚的夫妇在拍婚纱照,男方对着镜头自信地微笑,女方靠在男方身旁,手上在抚弄一朵野花,眼神却飘到了男方的脸上。

    这里有很多人,但他们又和我毫不相干。

    我看了一会儿,在一株高大的被单独保护的古树上沉沉睡去。

    这株古老的树发出了浑厚的笑声,它轻轻垂下叶子,为我送来一阵木香和凉风。

    吸收一点灵气是不会出事的,我这么以为。

    但等我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钱铮哭丧着脸坐在树下。

    她又换了一具身体,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手臂纤长,一只搭在膝盖上的手半曲着,五个指甲盖儿粉嫩可爱。

    我从树上跳下来,她立刻抬头站起来,可怜巴巴地哭丧着脸,小心翼翼地喊:“英英……”

    这次这具身体我认识,是那个租我房子的校花。

    她可真是倒霉,出来旅个游都能受这无妄之灾。

    “你看起来好多了。”我说。

    “对啊……我觉得我已经吃饱了。”她陪着笑看我的脸色,可惜我的面上平板无波,她败下阵来,嘟嘟哝哝地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我吃饱了我就找你啊,结果一路过她就被吸进来了……唉,我也很烦恼啊。”

    我直觉她不会说什么好话。果然,她紧接着又唉声叹气说:“我以为这一次也是个男的呢,结果是女的。”

    “女的怎么了?”我真想知道她能多神经病。

    “倒也没什么,站着尿尿可以对靶心,还挺有意思的……”

    我说:“我觉得你就用现在这个身体就很好,不然你就回她家去吧。”

    “英英!”她投来哀怨的一瞥,这一眼里妩媚有如春柳。

    “……那你要怎么办,她家里人问起来怎么解释?”我只好说。

    她立刻神采飞扬地扬起另一只手上的手机:“放心!我用指纹解锁打开了她的手机!我查了她的支付宝账单和app,这姑娘是一个人出来玩的!一路上的车票旅馆都买好了!她还在智能卡片上记录了要去的景点和饭店!要我还查了她的通话记录!这姑娘打最多的就是一个国外的电话,名片上写的是姑姑,我猜她八成是父母双亡遗产丰厚没啥朋友,恩,标准女主装备。”

    “下一站是哪里?”

    “唔我看看……”她赶紧掏出手机翻,“下一站是一个什么镇……听都没听过……还要坐大巴去……”

    “多久出发?”

    “后天下午六点!”钱铮说,“这个时间好尴尬,午饭要少吃点才行了,我们提前吃晚饭。”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不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

    首先;作者想要存些稿;所以下载了一个码字精灵。

    作者并不知道windows10不能用码字精灵;等作者知道;已经丢了两千的字数;和被迫强制重启了两次电脑。

    然后作者的键盘就错乱了;字母粘连;按这个出那个。

    作者自己折腾了一会儿;更严重了。

    出去修;人店门关了。

    回来用别的电脑写;各种不习惯不顺手。

    一切都只是因为作者想存个稿。

    存个稿怎么就这么难呢。

    哭出声来。

    *

    修错字。

第41章() 
经历了长达四个小时的市内公交转乘和两个多小时气味丰富的大巴摇晃颠簸双重攻击后,钱铮已经对这场旅行从元气满满、心怀期待转变为冷漠脸。

    “人类为什么要发明旅游这样折腾自己的消遣方式?唉,平常被迫被人折腾得久了,所以不由自主地进行自我折腾吗?要我说这个思想要不得,休息时候就应该躺在原地好好休息,你说他们见天地跑出来看些穷乡僻里是个啥意思啊?不是我夸张,车开在路上就跟开海盗船似的,左边颠一下右边抖一下……敢不敢动得均匀一点?不知道平衡力不好的人不好调节重心吗?”钱铮长吁短叹,“这身体可真不好使唤,我觉得我浑身上下就没一块骨头在它该在的位置上……”

    我觉得我的整套听觉系统都不在它该在的位置上。

    可能是这一路上钱铮太无聊了,我们买的是前后座,她坐在后座,就这么一路趴在我的耳朵边上念叨了一整天,念得我都疑心是不是我产生了什么奇葩的幻觉,才能听到这么多不着调的稀奇古怪的话题,什么这路上一共经过了20个红灯和41个绿灯,压过13个人行道,路边有1098块盲道砖,其中27辆自行车挡住了盲道……我不会告诉她她数错了一个,路边有1095块盲道砖。

    我们到的是个看起来陈旧但细致的小镇。公路不宽,但很干净,路边的绿植叶片鲜亮,活像是每天都有人爬梯子上去擦净抛光;商店的招牌看上去也是一尘不染,不算是崭新,但最多也就使用了几个月的的样子;人们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普普通通地走来走去,但每个人都很精神,脸上洋溢着不自觉的笑容。

    “这地方,还真不错啊。”钱铮半晌憋出一句话。

    我不置可否。

    “可是一想起来花那么多时间忍那么久的路才进来就很不爽。”钱铮又说,“而且这地方也没什么好玩的,既不是旅游景点又不是人文城市,不知道她过来住一晚上宾馆又走是个什么意思。”

    我说:“不管是什么意思,你占了人家的身体,就好好按照她写的流程走完。”

    钱铮:qaq

    她垂头丧气地应了,恹恹地掏出手机进行定位,再在地图上搜索宾馆地址。奇怪的是这家被记在备忘里的宾馆在地图上并没有显示,她不信邪地搜索了好几遍,还是无果。

    换个地图软件重复搜索,显示没有查找到搜索的宾馆。

    ……这就尴尬了。我和钱铮面面相觑,我觉得今天找个宾馆恐怕会费点功夫,不过这么小的地方,说不定全镇的宾馆就只有一家,问个本地人一般人都知道;钱铮如丧考妣,神色坚定里排着恍惚,恍惚中带着迷茫,要是她有一对长耳朵的话,估计现在已经全部耷拉下去了。

    至于吗,我有点想笑。

    一个惊喜的声音插。进来,说:“赵秋!你怎么今天才来啊!”

    我和钱铮同时回过头,一个年轻小伙子走了过来,一只手拎了一袋子蔬菜和肉类,另一只手空着,冲钱铮露出灿烂的、献媚的笑容。一看就是被迷得七荤八素,连自己家祖坟在哪儿都忘了的那种脑残粉,或者说是胆子不够大的追求者。

    他完全忽视了我这么大一个杵这儿的人,只顾着殷勤地围着钱铮转悠,自告奋勇地接过了钱铮的后她需不需要用在最后一页上。忙前忙后地问她需不需要帮助,买不买零食饮料。我落后半步,看着钱铮死死地把自己想说的话憋回去,勉强做出腼腆和不爱交谈的样子,一边嘴角抽搐似的微笑,一边言不由衷地胡乱说着什么。

    她拼命冲我使眼色,我笑了好一会儿才施施然停下来,不紧不慢地过去给他解围。

    “你是谁?”我问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年轻男生,“你带我们去哪儿?”

    他满脸错愕:“我是小丁啊!赵秋每年来这儿都是住我们家的宾馆!你没有告诉她啊?”最后一句他问的钱铮。

    “……恩,那个啊……咳,我记得我是告诉了她的……”钱铮支支吾吾,“那什么,今天天气可真好啊,我看天气预报说可能下雨,出门还翻出来了我以前最喜欢的那把晴雨伞呢……”

    自称小丁的男生很捧场地大笑起来,以此显示不管女神瞎扯些啥对他来说都是金玉良言,就算扯得太厉害掰不回来,在他这儿至少也有个圣旨地位。

    我们被领到一栋小楼前,外面没挂标牌,但看起来确实是个宾馆。下楼正对的小院落里被人拾缀出一小块土地,上面种着一些葱和我不认识的植物,还有几株圆盘一样的向日葵。小土地旁边就是水龙头和洗手操,每次有人在这里停留,都能看到那些作物丰收一般的兴兴向荣。

    小丁依依不舍地停在外面,说:“到了,我还有别的事,就先不陪着你们了。”

    他口里说的是你们,不过我可不觉得这个“你们”里包含了我。

    钱铮死僵着一张脸,说:“谢谢谢谢。辛苦了啊,小丁。”

    我们进了房间,一直到夜里都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起床也是。

    这间宾馆提供早餐,我们吃了稀饭咸鸭蛋,一整夜过去了,居然还是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事。

    “她过来好像就真的是呆个一晚上就回去了,实在是太亏了。”钱铮愤愤地抱怨,“我真是太亏了!话又说回来,我为什么非要跟着她的计划走?又不是我自愿占领她身体的,人生自有变数好吗!说不准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的话音还没落下,墙上的挂钟时针和分针在慢慢停下,最终静止不动;一层薄薄的雾气漫上四周,人们的行为缓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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