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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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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拆枕套的时候,我从枕头下面翻到一个礼物盒。

    白底黑格的外包装,没有系彩带,而是直接把包装的一角内折固定。看得出来做这个的人手艺很好,彩纸精确地贴合在方盒上,末端的黑色线条和下方的线条重合,不细看根本看不出痕迹,八个角都做了内凹的处理,圆滑不尖锐,同时有效避免了硬纸重叠处的坚硬扎手。

    没打开之前我就知道我会喜欢这个礼物。我拆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串手链,和一对耳坠。

    银白色流苏手链上挂着一条蓝色的小海豚,耳坠则是不对称的镶钻音符。它们躺在黑色的丝绒垫上,像是曲线纤长到鬼魅的美女,朝我招摇着姿态。

    我真的很喜欢它们。

    但我不清楚是谁送的。

    ……好吧好吧,是徐晶晶送的我知道。只有她会送这样华而不实的礼物,水杏要送我礼物只可能是请我吃东西,李衿要送我礼物肯定是专挑贵的或者直接打给我现金,只有许晶晶是个富家乖乖女,会送女孩子之间送的东西,例如精致的小饰品、口红或者裙子。

    我不太习惯戴首饰,当年做皇帝的时候头上顶着不知道叫什么的一种头饰,不是影视剧里的冕旒,而是更类似西方皇冠一样的帽子状的玩意儿,重就不说了,我还受得了,关键是那东西还特别不牢靠,全凭仪态(走路的时候头顶几本书不掉的功夫)撑着。还有我假扮成孀居的有钱寡妇的时候,头上五花八门的发簪,哪怕是走路生风垂下的部分都不能晃一下,晃了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不是名门,不是名门就会有地痞流氓打主意。

    而且回来的这几个月我没有戴耳钉,耳洞都长好了。

    但这应该是徐晶晶的临别礼物,我猜是那天我们分开之后她又回来收拾东西时给我放在枕头下的。

    我戴上手链,在原先有耳洞的地方用耳坠针穿孔戴上耳坠,又翻柜子找出我的镜子。从我回来的那一天起这面镜子就被打入了冷宫,因为在那三千年里除非必要我一直不怎么去看镜子,而我需要看镜子的时机少之又少,久而久之,我便失去了对镜子的敏感度,常人看见一面镜子怎么也要扫一眼,我却通常就是无视。

    好像我真的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不管是在哪个世界。

    我拉开窗帘,在阳光下打量镜子里的自己。

    单从长相来说,这张脸是偏向可爱而非美艳的,但镜子里健康的象牙白皮肤、漆黑的长发和胭红的唇所形成的视觉冲击会让人的感官不由自主地荡漾起来,然后心神不定,下意识一遍一遍巡视这张脸上的缺点。

    这张脸……当然没有缺点。它不会有缺点,相由心生,**会忠实地反映出修士的本心。你只会越认真看它就越沉醉其中,因为它的搭配是如此融洽,又是如此令人心旷神怡。你长久地、长久地注视它,而后假如你足够敏锐,你注视这张脸,会渐渐瑟瑟发抖、冷汗津津。

    我原先看我的眼睛,像看一块棕黄色的琥珀;现在我看我的眼睛,觉得它像是纯黑的瞳孔上浮现了一层阳光。

    那张面孔依然很熟悉,黑头发和杏核眼,椭圆的脸型,长眉毛,不高不矮的鼻子和小巧的嘴唇。可是此刻我看着她,像是透过漫长的时光,去欣赏一个素昧平生的封面女郎。

    除此之外徐晶晶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这个有些夸张的耳坠非常配我的脸型,虽然就我个人感觉无论是什么耳坠都会很配我的脸型……最后我在包装纸的内侧找到了徐晶晶留下的她的新地址,和一句简讯。

    “你是对的。但这些不该由你来做。”

    早上折腾好了寝室,我就没事干了,直到报名之前都有空闲。赵漫沙恰到好处打来了电话,我站在阳台上听她絮絮叨叨讲着生活琐事,无非是价格高一些的日常罢了,其实烦恼都是老一套,自己脸上长了皱纹,谁谁的儿子结婚了自家的还没影子,谁谁和老公正在闹离婚弄得家里孩子很尴尬,杂七杂八说了一大通,她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邀请我到她家去。

    我答应了,约定她马上派人来接我。

    来我的还是那个沉默的司机,好像也是保镖。一路无话,我摸出手机玩数字游戏,半路上手指一个不慎点到了弹出的新闻,好像是什么高速路上车辆侧翻造成了交通堵塞,辛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我看了看时间,就是我接到赵漫沙的电话之后没几分钟。

    司机把我送到了楚家大宅。

    这里维持着一个老宅应有的肃穆和庄重,因此也显得有些沉闷。正是天气转凉的时候,院落里的树木郁郁青青,空气里水汽充盈,地面在尽力伸张四肢的树木遮挡下避免了长时间被阳光直晒,没有热力往上冒,踩上去反而还凉丝丝的。

    赵漫沙微笑着在门口等我。

    那种热诚,像一个母亲等待孩子归来。

    我……我在她慈爱的眼神下浑身不自在。如果我还有这种生理现象的话,我的鸡皮疙瘩会起一身。

    对我来说恶意和掺杂着恶意的所有感情都很好应对,但是我不太擅长应对善意。我不知道我能付出什么,能给出的我都给了,但是怀着善良的心走向我的人总是要求得太多。他们希望我变得更好,希望我停止杀戮,希望我放弃仇恨——我先前有可能发生的经历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常识——他们热情洋溢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回报他们想要的改变。

    这总是让我为难。我不愿意改变。

    我不明白赵漫沙想要我付出什么,但杀了人家一个儿子,迁就她一点也不碍事。

    “千盼万盼,可算是把你盼来了。”她笑吟吟地挽住我的一只手臂,把我往里带,“来来来,阿姨出去一趟给你带了好多礼物,快来看看,喜欢的不喜欢的都告诉阿姨,下次只带你喜欢的……”

    她把我拉进一个衣帽间,里面没拆封的衣服和鞋盒就像小山一样堆在一起,而另一边整齐得多的显然是穿过的。常规来讲这时候她就要一挥手指着地上的小山告诉我“这都是阿姨给你买的衣服鞋子首饰全是定制的哦”,然而她只是拉着我往前走,走,走,穿过了衣帽间,从里面的另一扇门进了赵漫沙的卧室。

    哦。

    只是走衣帽间要近一些啊。

    我觉得吧,这个女人我真是看不懂。

    当初评价她为人处世四平八稳是不是我说错了。

    虽然我不是期待她会送我昂贵的奢侈品,真要送我也都会拒绝,毕竟这个城市识货的人还是多,万一被认出来穿的都是啥啥啥而我压根儿不了解,那多欺骗广大群众的感情,也容易让人怀疑自己的眼光。可是这女人现在这么不按套路来,是不是有点不符合人设啊。

    她的卧室目测比我家客厅还大,外面有个落地玻璃隔开的小阳台,里面还有梳妆台和那种喝下午茶吃点心的欧式小桌椅。除了连通衣帽间之外还有两个门,我估计一个是洗漱间,另一个就估计不出来了,然后赵漫沙就在我面前打开了那扇我没估计出来的门。

    当然不会有什么金光闪瞎人眼的特效,不管里面是不是装了什么价值万金的东西,毕竟都是凡物,不会一打开里面的东西飞起来就是跑,或者你拿到手上之后死活驱使不了。她推开门,然后招手让我过去,给我展示她买来的东西。

    一个精致的皮质玩偶,一盒没有任何字体标签的糖果,几块丑丑的手工巧克力,一条漂亮的手编锁骨链,还有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

    赵漫沙笑盈盈地给我介绍:“这个玩偶是老店里做的,我们家两个儿子小时候的玩具都是在那家店里选,品种虽然不多,但是都是老手艺人,什么玩具都只做一个,讲究多得很;啊这个糖果是我最喜欢的小厂生产的,可惜经营不当破产了,厂子小,我就买下来只做家里的糖;今年过去看了一眼,顺手做的巧克力,我都说不好看不要了,他们还是给我包起来了……还有这个,我在街上看见一个画家自己染线自己编的项链,就买下来了,你戴一定合适,裙子是我看见了觉得和项链很配……”

    我微笑点头听着,觉得这个问题太严重了。

    作者有话要说:  hhh你们好哇大家开不开心啊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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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疯狂爱慕我的人一点儿也不少,这句话我说的可是一点儿也不亏心。

    不少人就是爱我这个调调,神经病、喜怒无常、杀人如麻但是又出乎意料的很好说话,多数时间里呈现给人们的形象都好像很温柔很耐心似的,作恶都是因为过去经历了太多的苦痛,所以疾世愤俗、仇视世界。

    一个人但凡强大和成功,那么不管他或者她是好是坏,总会有人不计较外表、不计较性格、不计较过去地喜欢那个人。说是肤浅也好,说是愚蠢也罢,这是人之常情,一切生灵的择偶倾向大体而言都是慕强心理作祟,所以其实也很好理解。

    但我们大可以把“爱情”这种感情掰开了说。有些人会因为外表而疯狂爱上另一个人,有些人迷恋财富就像向日葵迷恋太阳,还有些人追求精神层面的共鸣。爱情的表现形式大体就是这三点,别的也不过是依照这三个中心发散和深入地细分类别。如果稍微再深入一点点去看,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爱慕对方外表、爱慕对方财富还是渴盼与对方心灵交融,爱情的最终目的还是悦纳自己。

    这世界上哪里有“爱别人”这回事呢?从本质上说,人只会爱他自己。

    当他愿意为一个人生、愿意为一个人死,实际上就是这么做会让他感到发自内心的快乐。甚至有时候看起来艰辛不已的牺牲、激烈的思想斗争,也不过是为他最终得出的结果增添几分佐料。就好比玩个游戏,那种外挂开到天际就图一个一时爽的,氪金就能升级氪金就能牛逼的,都上不了台面。一个游戏总要有一点恰到好处的险阻难关,才能赢得口碑和长久吸金。

    当然要是宣传能取巧,可以一直吸引新人加入,辣鸡游戏还能把最经典的也挤下去。

    人们对痛苦的沉迷其实超乎他们的想象。

    人这种天地之间最为强大的生物好像生来就有贱格,即使是最老实巴交的胆小鬼,也会本能地迷恋心跳加速的感觉。我们根本不用算上那些重度享受受虐的人,哪怕是最普通的恐怖片爱好者,少见一点的探险发烧友、极限生存挑战者,扩大范围后更多的运动达人,乃至于去游乐园必坐过山车的年轻情侣,他们每一个在“自虐”上都孜孜不倦不亦乐乎,只不过能够接受的程度轻重有所不同而已。

    这世上有很多人爱我,但终归不过是在我身上看到了某种他们喜爱的特质,也有的看见了我,就觉得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但有人爱我,总是让我高兴的。

    我收下了赵漫沙打算送给我的所有东西,因为她挑选的确实都很合我的眼缘。不不不,更恰当地说,她所选择的每一样东西都正好戳在我感兴趣的地方,无论是娃娃、糖果、项链还是长裙,都是我会喜欢的样子。

    以我们的交情来说她好像太过了解我了一点,而且了解得不太恰当。以我在人生前十九年的表现,相比起过家家用的娃娃,我更喜欢乐高积木;糖果我只爱吃酸味的,不太吃甜,巧克力却只喜欢甜得发腻的白巧克力;我喜欢长一点的项链,不太喜欢有东西搁在锁骨之间的感觉,嫌弃不利落;我也不穿长裙,因为长裙穿着走路不方便大跨步。

    但我还是慢慢地开始喜欢肖似人形的人偶,慢慢开始喜欢吃旧时候市井里卖的除了甜就是甜的麦芽糖,慢慢习惯喝很苦的清茶,慢慢习惯了戴着很多很华美但并不让人舒服的首饰,慢慢习惯了近似古代的、长长的拖到地面的长裙。

    见我喜欢,赵漫沙心满意足地笑了,亲热地一个劲儿问我:“你是真的喜欢?可别哄着我啊,不然下次还是只能给你带你不喜欢的。不喜欢你可千万要说出来,都是小东西,不值当你撒谎。”

    我再三保证是真的很喜欢,她才放过我,又高高兴兴地带着我参观大宅。

    ……叫一个不是亲戚的人参观祖宅一样的地方……是不是不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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