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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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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之中不乏有年轻时候名动天下的绝世美人,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用手遮挡着自己溃烂的躯体。

    说不清为什么,这个动作打动了我。我俯下身喂她喝完一口干净的水,她甚至还能轻轻唱一曲小调作为回报。那沙哑的嗓子里依然是数不尽的缠绵,断断续续的,曾迷倒过王公贵族的容颜却已经不再。

    她腐烂的**上,几乎有一种令人寒毛直竖的魅力。

    我看着闻花,那张年轻的面孔执拗地望着我,生机勃勃,拥有无限的未来。

    我忽然问她:“你会唱歌吗?”

    闻花一怔。

    “唱首歌我听听。”我说,“作为……那件事的报答。”

    她犹豫着看了看四周,慢慢张口,哼了一首温柔的情歌。她的嗓子不适合唱这种歌,她是脆嗓子,不是甜嗓子,悱恻的歌她唱得太清脆了,像是一曲童谣。

    但我笑了一下,摸摸她的头:“唱得好。”

    唱得好。

    那年那个女人死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情绪。我也见过不少气势强盛的女人,可她们无一不是金山玉池、锦衣玉食里养出来的,好像生来就没流过泪,也不知何为委屈;我也见过不少女修,气质高华,白衣飘飘。

    然而我知道他们掉进泥泞之后会有多狼狈,扒去她们的锦衣华服、废去她们的一身修为,这些人面目狰狞的样子,和常人并无区别。

    然而这女人即使朽烂了也这样美,像是死去的树,还能从漫延伸展的根系中看出依稀的峥嵘,让人不禁想象她容颜最盛的时候。当她在高台上唱歌,叫那些纨绔子弟、高官贵族争风吃醋……我想象男人们摘下贴身的饰品仍向她的景象,那时候她会有多美呢?会不会有蝴蝶飞过来,绕着她的指尖起舞?

    我看不见了。

    她死了,我错过了那段时光。

    这世上唯一一个我不敢轻易对抗的只有时间,我也只拿时间束手无策。它残酷且丝毫不留人情面,但在生命终结之际它又对世间万物都一视同仁。

    闻花疑惑地望着我,我说:“其实我有想过,万一……”

    但万一什么呢?不论往后我为女人地位的提高做出多少贡献,我为此大肆杀人,有一阵子首都的空气里都是血液的腥气,家养的小动物们蠢蠢欲动……不论未来发生了什么,女人能否掌权,时间都不会回溯。

    “我走了。”我说,“听话,不要再来找我。”

    猫轻轻叫了一声,又软又甜,或许有挽留之意。

    可我没有停留。

    有时候你会觉得世界对你很残酷,这其实是错的。

    不是世界对你很残酷,是世界很残酷。

    太残酷了。

第106章() 
有许多人都说我心硬如铁,其实并不是这样。

    这世界上哪怕是仙,又真的有几个心硬如铁呢?哪怕是我还未渡劫之前,在修真界遇到的那一群奇葩,也并非没有丁点感情。他们只是人为地将自己的情绪掩盖住了,而这种行为就好比强行堵住一座活火山,必须在爆发后才能沉寂。

    心魔由此而来。

    告别闻花之后我没有走,而是隐去身形,躺倒在人工河畔。天色将暗未暗,别墅区之内比闹市安静许多,我把心神放在身周,不去听远处的声音,而在近处,只有缓慢的流水,和水中随着柔波飘荡的鱼鳍。

    按理说这时候我应该想一大堆事情,但实际上我躺下之后什么也没想,连“明天早上吃什么”都没想。我只是有些感怀,还有些愉快,最后我渐渐在草地上睡着了,梦境中有动人的女声在歌唱,歌声犹如铃音般清脆。

    醒来时一个暖烘烘的小身体卧在我的胸口。

    是猫,它把毛茸茸的脑袋贴在我的脖子上,我一醒它就觉察到了,慢悠悠顺着我的手臂落到地面,然后低下头舔我的脸。

    我一时失笑:“……谢谢了,不过我还是更喜欢用清水洗脸一点……”

    它被我轻轻地推开,安静在旁边呆了没两秒,等我坐直了,又不依不饶地贴过来,试图往我腿上跳。但这短短的几厘米高却好像天与地的距离,它试了两次都完美跨越我的腿,就是没能跳上来。

    猫不再跳了,它盯着我,长长地“喵——”了一声,像是在谴责我似的。

    我摸了摸它的头,把它直立的耳朵摁下去。它不满地抖了抖,重新把它竖起来,然后又被我摁了下去。

    天空微微亮,大约是早上七八点的样子。我因为睡眠变得有些迟钝的脑袋重新活络起来,决定今天的早餐就是豆浆馒头,再加上一根油条,茶叶蛋就不要了。

    猫蹲坐在地上仰头看着我,默默拍打着尾巴。这姿态里透露出小生灵的占有。欲,好像无时无刻都要盯住我才放心……但这么多年了,无论我养过什么,先离开的都不是我。

    “我不养猫。”我对它解释,也不在乎它是否能听懂,“我现在连仙人掌都不养,所以你还是回家吧,我不会带你回去的。”

    说完这句话我就走了。

    我还要吃早饭,吃完了去上班。

    工作走上正轨之后我几乎有种自己已经是正式员工的错觉,而且无论是法务部的老员工,还是其他部门过来串门的同事,话里话外都是我一定会被留下的笃定。

    但我的实习期其实只有一个月,眼看着这一个月渐渐完了,有人打听我什么时候转成正式员工,提议说到时候聚一聚,而面对类似的热情邀约,我表现得十动然拒:“这个寒假过完我上大三,大三的课还不少,要正式加入也得等我毕业吧?”

    “不是吧?你这大二的寒假呐?”有人喷了。

    “大二就这么厉害,啧啧,感觉我大二天天就是上网打游戏。”

    “你不组建了一个工作室做代练吗?”立刻有人反驳,“我记得你上次喝多了报了日收益,好像是……”

    话题马上就被转移了,一堆人围过去起哄:“多少?说!说出来饶你不死!”

    被群起而攻之的家伙一边连连讨饶,一边不动声色地往门口挤,没一会儿功夫就从包围圈里挣脱出来,带着嚣张的笑声远离了战场。众人正闹腾得起劲,怎么能让他怎么轻易就离开,一拥而上着追去了。

    法务部里恢复了平静。

    我算了算,一个月的实习期就剩下最后三天,这三天一过去,我就又是自由自在的无业游民了。

    不过继续住在附近也没事,毕竟房子我很满意,一口气付了一年的租金。

    再过不久就要过年了,爸妈也快回来了吧?我想起来他们,心里竟有些惆怅,好像隔着毛玻璃去辨认一个熟悉的人,一切特征都似是而非。

    回来之后我一直避免思念他们,因为在穿越之后我其实也没怎么想起他们过。这并不是因为我不爱我的爸妈,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我早就习惯了没有他们陪伴的日子,也缺乏在困难时刻寻找他们的思想。

    有时候想想,像我这么一个活得顺风顺水的人居然不习惯依赖任何人,也挺有意思的。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交接了手上的工作,又向来电关心的老师汇报了工作情况,答应下次放假还过来实习之后,我一身轻松地回到租的房子里,准备出门吃过饭之后再作打算。

    在我实施计划之前,接到了诸肖禹的电话——我还以为她准备对我在她家公司实习这件事就这么装聋作哑下去,结果她大概是扛不住父亲和妹妹的催促,还是来找我了。

    电话对面的声音倒也没什么不情不愿:“听说你来我们公司实习了?”

    “好像是你批准的,经理。”

    “……既然你加入我们公司了,”她无视我“喂我只是过来实习了一个月”的发言,“看在你帮了我们家大忙的份上,我请你吃饭。”

    “吃什么?”我问。

    “你爱吃什么吃什么行了吧!”她隐隐有些磨牙,“吃白食还这么挑剔?”

    我沉吟:“你这态度很有问题啊,怎么说我也是你爸的救命恩人,怎么头一回见面起你就对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跟我妹妹来神神鬼鬼那一套就算了,我爸好了那是医生尽心尽力,不过你勉强算是给小尧吃了定心丸……关键你倒是头一回见面不要动刀子啊!”

    我觉得有必要维护我的形象:“我也没真的做什么。”

    “我谢谢你了,看过你瞪谁谁暴毙的视频之后我觉得你这人是真邪门儿,我谢谢你饶我和我朋友一命!”

    “哦,你是说那天在楼上看见我动刀的人?”我搜索着记忆,在脑中找到了两个长得一般的男人的脸,“没事,他们没证据的。”

    他们有证据其实我也不会做什么,最多警告一下。

    我和诸肖禹进行了一番愉快的交谈,最后我拒绝了她的邀请。

    因为我是打算带楚博雅去吃饭的,距离上次的不欢而散过去了好几天了,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上一顿没带他吃好。而且我也有一点点好奇他原本计划带我去哪里,还有他准备带我去吃什么。

    诸肖禹死活要从我这里要一个原因,好回去跟父亲和妹妹解释为什么没有请到我。对此我一猜就知道理由了,谁叫她不在我实习期间来刷好感的?虽然也刷不了多少好感,而且按常规我是不会拒绝别人请客的。

    谁叫我现在是有男朋友的人呢。

    我据实告知,诸肖禹在对面简直要叫出声来:“谁啊这么大胆子?”

    “不关你的事。”我说。

    我把电话挂了,立刻又打给楚博雅约他出来,特地告诉他要去上次因为堵车错过的地方。

    这次我们出去吃午饭。

    为了表示重视,在他来之前,我在衣柜里挑选了一件桃红色的裙子,配白色低跟小皮靴,看上去倒是少女心了不少,也有了点约会的样子。

    ……虽然在镜子前打扮自己的事情我真的很多年没有做了。

    居然有一点怀念,别的不说,我混梨园混了好几百年呢,在我那位朋友的熏陶下,我对音乐也有不小的兴趣,混梨园也混得认认真真。先从最底层做起,后来才慢慢换了长相年龄性别进去,慢慢学习唱腔、身段、妆容打扮,慢慢走到高处。

    可惜没有红过,亮了嗓子之后就是被最顶尖的压制,怎么也上不去。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听出来的灵气匠气这回事儿,我都这么多年了,还是听不出来有多少区别。

    这么想着,楚博雅还没来的时间里,我顺手就给自己描了眉涂了口红,稍微盘了发。

    他见到我之后显然一愣,眼神微闪。

    “走吧。”我一点儿也不把他这点惊艳放在眼底,坐上车就指挥他,“时间还早,先去吃饭,下午再陪我去海洋馆。”

    “家具不买了吗?”他说,“或者我请人去量尺寸,然后给你送过来?”

    “你离进我家那天还早着呢。而且过年了我要回老家,不会留在这儿,家具再说吧。”

    楚博雅一如既往地应了,不反驳我的任何话。原先觉得他这么乖有点烦,可是相处着也挺舒心的,我觉得这样也不错,既然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也就没必要做出改变。

    而且他真对我强硬起来的话,肯定得掰。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在路上,楚博雅专心开车,我玩一会儿手机盯着他的脸发一会儿呆,丝毫不掩饰对他外表的喜爱。今天的楚博雅还是一身西装,不过不是严肃的黑色三件套,而是休闲西装,驼色显得他冰冷的脸也柔和了很多。

    我突然想看他穿古装是什么样的。

    就那种青色的古装,普通布料,剪裁也不一定要多合体,关键是青色要纯净。我思考了一会儿,忽然问他:“我记得楚氏名下有影视基地?”

    “严格来说,是我们和别人合办的。”楚博雅说,“你想去参观?”

    “这时候你说‘我带你去参观’好像更带感一点……”我说,看着楚博雅僵硬的肩膀笑了,“算了,你要是那么和我说话,我会揍你的。”

    车子向前驶去,迎面一辆蓝色的商务车开过来,又和我们擦肩而过,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那辆车后座低头看书的人有些熟悉。我回身看了一眼,只看见黑色贴膜背后被卷曲长发遮住的脸。

    我猜我会和她很快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_(:зゝ∠)_躺平。

第107章() 
楚博雅带我吃了饭,相当高雅的西餐厅,我用着不习惯的刀叉吃我不习惯的撒了胡椒的牛排,当然了,真正让我觉得不快的是后者。

    你还记得我讲过我不爱吃西餐吗?不记得也没关系,我再重复一遍。

    我不喜欢西餐。

    餐具是其次,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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