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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地关注着这些悲欢离合,在书架前走过,看那些书背上我不明白的语言,抽一本书来翻看。每一本我拿出的书上都有着繁体小楷的笔记,有时寥寥数语有时洋洋洒洒,我看不懂书的内容,就看这些笔记,也能一知半解地猜一些出来。
里面有不少书是我看过的,只不过我没有看过原文和原版。我读着书页上的笔记,看着写下它们的人嬉笑怒骂,想象这是个书生意气的男人或者神采飞扬的女人。
我喜欢想象,我也喜欢旁观别人的生活。这大概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病症,和现代的许多人沉迷直播一个道理,或许是因为我的人生太复杂,所以习惯了保持安全的距离,尤为偏好旁观。
但我不喜欢看得太久,也从来都小心不让自己在一个地方看得太多。说是害怕对某个地点产生感情未免显得我过于脆弱,而且诚实地讲,流浪的生活真的会让人上瘾,我从未因为流浪不快过。我离开也向来不是因为爱上某一处的风景,不过是再美的地方也会藏污纳垢。
我总是在真正发现它们之前离开。
这样其实不太好,要了解一个国家和一个城市,就要了解到方方面面,而辉煌和落寞是一体的。然而我没有足够的心情去体会那些,我希望我的生活是非常简单便捷不用思考的,我付出了太多心思在别的地方,所以懒得再用心去了解什么。
反正我总会了解的。
一整夜的时间都在书房度过,去看那些书和写笔记的人留下的故事。时间的跨度在笔记的遣词中表露无遗,有时候上一本书里的笔记还欢快活泼,下一本书里就字字句句都是愤懑和沉郁。
唯独那一手字,每一本都是无可挑剔毫无性格的小楷,让人不禁觉得这些话都是某个秘密。
第二天早晨,我为自己煮了一碗五谷粥,配上白水煮蛋和蘸盐的白水土豆。房子非常好,厨房里各种工具一应俱全,我做完早餐却只用到一口铁锅,一把铁勺,端出门了还觉得有点对不起上至偌大的烤箱下至娇小的烤面包机。
我打电话约楚博雅出来。
这是第三次,我把地点定在全市最大的图书馆。
我们说好在图书馆里碰面,具体流程是我说,他投赞同票。
图书馆其实不算是非常适合情侣约会的地方,除非双方都是爱看书的闷葫芦,或者是查资料的学生。我把地点定在图书馆也是一时兴起,正好读了这么多房东的书,感觉对某些名著又有了新的看法,需要再仔细研究一下。
他来得很快,这次的衣着非常年轻,上身是白色卫衣,下。身是蓝色的牛仔裤,这么走过来的就跟模特走台步没什么两样,还要更好看些。奇怪的是,他这么好看,居然没有吸引到年轻女孩子的视线。
他在媒体的曝光率好像也相当低,流传出来的照片不多,也很少被提及名称,多是以他的头衔带过。以我的经验来看这有些不正常,不过我没细想,楚博雅都和我搅合在一起了,单看他的脸,我就在一开始剔除了他是个普通人的想法。
我拿着要买的书迎上去,发现他手里也正拿着一本书。
“你要买书?”我有点吃惊,“有时间看吗?”
“有。”他说,还开了个玩笑,“忙到看一本书的时间都不够的地步,那我一定快破产了。”
我说:“你不是老马上就要破产吗?”
“那是记者乱说,公司一直都好好的,稍有点挫折他们就开始造谣生事。”楚博雅很镇定地回答,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我以为你最喜欢卡夫卡。”
“那时我年少无知,觉得喜欢这个作者很有格调。”
“现在你不觉得喜欢他很有格调了?”
“现在我觉得假装喜欢他很没格调。”
换我问他:“你居然买儿童漫画?说真的,你买回去会看吗?”
“嗯——”他说,“总会有用的。”
作者有话要说: 给你们讲个鬼故事,看进度条。
第110章()
我和楚博雅并排坐在阅览室的座位上各自翻看选中的书,一个下午的时间悄然流逝,这期间我们居然没有一句话的交谈。
但气氛并不尴尬,或许是我们两人看书的时候都很认真的缘故。我们都对自己选择的书籍十分满意,并且完全摒弃了周围的干扰,全身心地沉浸在阅读之中,虽然并不高谈阔论,却时刻注意着另一个人的感受。
这感觉很奇妙,我读书的时候专注极了,但就坐在我身边的人依然有着强有力的存在感。
任何时刻当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的情绪而起伏,我都会下意识地去关注楚博雅的感受,而每当我向他投以关注,都能感受到他恰巧也在此刻关注我——即使我们没有交换视线,却仿佛早已经心灵相通。
像是那句烂大街的话,气氛称得上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曾经说过我有很多情人,这不是假话,爱情让我心情愉快。我还是能够想起每一任情人的音容笑貌,我鲜少去想,然而这一刻我不可控制地回忆起了……回忆起了许多。
拿现任和前任比较在我看来是一件愚不可及的事情,理由有千千万万,诸如不一样的时间段会有不一样的心情,诸如过去的早就过去把握当下才是要务。我从来不比较他们,上一段感情结束后我就清空和他相关的记忆,除非是特殊情况,否则绝不会再提及。
也没什么可回想的,我绝大多数情人都是凡人,要说类型那是五花八门百花齐放,有才华横溢却偏安一隅的读书人,有生来高人一等的权宦子弟,甚至路遇的一位歇在破庙的浪子,甚至在我看他时摘一颗红果给我的农家少年。
总是甜蜜的童话式的开场,总是沉默的现实会有的结局。
在海明之后我其实已经很难去难过,一段恋情开始的时候我的心都绷紧了,等待我们最后的分离。
诡异的是我平等地爱他们每一个,绝无厚此薄彼。我猜测我可能就是天生多情的那种人,可能骨子里清楚自己绝不可能得到某样东西,所以愈发去追寻。
然而这一刻我坐在这里,回忆我所有的情人,在我心中最先浮现出的不是他们的长相,也不是他们带给我的快乐,而是和他们相处时,在某一刹那间我切实触摸到的平静。
这样空空如也的平静。
我承认在所有的案例中我是最无可救药的那一个,我固执、暴躁,漫长的时间没有让我变得灵活和耐心,本质上说,我认为我没有做出任何像样的改变。时间越久我越认可现在的自己,我深切地认同自己所做的一切,杀人、灭族,我也深切地认同我罪无可赦。
因为习以为常我简直要忘记内心的煎熬。我陷入了无可挽回的恶性循环,越是杀人,越是感到痛苦;越是痛苦,越是想要杀人,而此后又有崭新的痛苦。我说服自己的死亡论无可挑剔,事实的确如此,死亡并非生命的结束。
但依然的,从来没有减少的——我因我制造的死亡而痛苦。
这么多年我好像从来没能卸下心理包袱,它太沉重了,有时候我安慰自己说我的行为其实和枪杀死刑犯的行刑者没有区别,毕竟世界的腐朽无可逆转,多一点灵气就多一点苟延残喘的时间,可关键是我哪里来的权力行刑?我又有什么资格杀一人去救别的人?
生命不能用数字衡量,它有千钧之重。
我们坐在和窗户有一段距离的位置上,这时光中太阳正在西沉,一切都在渲染薄红。
沉默中我合上了书,仿佛正等待着我的动作一般,楚博雅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他抬起头,将瞳孔投进我的眼睛。
无端中我怔了片刻,然后我说:“走吧。”
我们都买下了下午读的书,楚博雅把我的那一本一起抱在怀里,就这么抱了一路。
这次楚博雅安排的晚餐是海鲜,个大肉足的海洋生物还看得出原貌,被摆在脸盆大的盘子里端上来,还有看不出原貌的鱼生——很好,我就那么几样不爱吃的东西,西餐、海鲜并列榜首,他居然都踩中了。
分手事项可以提上日程。
但我到底还是没有说什么,从各种壳中掏出肉来,沾上酱汁,嚼一嚼吞了。
虾蟹我一口都没有动,楚博雅没说什么,默默给我剥好了放到碗里。
“谢谢。”我说。
“不客气。”他说。
在这古怪的氛围中我们居然把桌上的碟子吃得半空,我和楚博雅吃下的东西难分伯仲,大抵是两人平分了。吃到最后我手上没有半点油光,楚博雅的手却腻乎乎的,像是白玉上了一层蜡。
我笑起来,拆了一包湿巾给他擦手指。
因为做了一点手脚的缘故,难以清洁的油腻一擦就干净了,被我握在手心的手指瘦长而有力,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指腹没有一点茧子。我擦了他的手,一时间有些不舍得放开,索性将他的手捏在手心,从稍微多肉的手掌往上揉,一直揉到他的指尖。
他的手在我的手中放松地自然弯曲,我又揉又捏,玩儿了一会儿,将他的手捧起来,亲了一下手心。
那只手在我用双手捧到脸上时反射性地抖了一下,张开了,罩住了我的面孔。
他的食指指尖轻轻落在我的眼睫毛上,仿佛无所适从一般抻了抻,半晌,又落回来,颤抖着,顺着眼睫毛的尖端,若即若离地滑到我的眼角。
我放下他的手,他凝视着我,眼里暗潮涌动。
对视了几秒后我说:“还不走?”
他愣了。
“嗯好。”他说。
这一刻他的神态居然让我觉得有点可怜。
我真的有点相信他一见钟情的说法了,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狂热的、毫无自我的盲从。我相信这时候我就算要他马上把所有的财富都转让给我,他也会要不迟疑地照做;就算我要他死,他也会去死。
他很清醒,且为我所有。
这并不会让我感到有多愉快,诚实地说,在我的理解中,不平等的爱情是没有前途的。他对我予取予求,千依百顺,这都不会提高他在我心里的地位。
但有一瞬间,只有那么一瞬间,我被他打动了。
在他有所行动之前我率先坐到椅子的扶手上,随即俯下头吻住他。
我谙熟进攻的技巧,也懂得怎样与人唇齿纠缠,造成你来我往势均力敌的假象。但楚博雅实在是太顺从了,顺从到没有一丁点试图征服我、和我争夺主动权的举动。我粗暴地噬咬时他毫无反抗,我温柔地舔。舐时他配合着敞开。
他尝起来像是是鱼生,不是我不爱吃的那种,就是我想要的——嫩滑,柔韧,咀嚼时有力地在口中弹动,带着柠檬的微酸。
“嘿,”我问他,“你妈妈有没有规定晚归时间?”
“没有。”他喘着气,从背后揽着我,“没有。”
“现在你有两种选择,马上买机票和我飞回我家,或者开车去你家。”我说,“当然这只是个建议……”
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拦腰抱起,大步走到门外。
他柔软外衣下的肩膀坚实宽阔,肌肉在我的手掌下收缩起伏。
“他们在看我们呢。”我说。
“让他们看。”他说。
他越走越快,我在他的怀里却感觉稳妥极了,没有半点颠簸。
太阳和月亮同时挂在天上,时间尚早,楚博雅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带着我回了他家。他住的是酒店式公寓,大概不能被称作“家”,里面的陈设有种未经使用的崭新感。
一切都井井有条,我猜要么就是保洁人员是个无可救药的强迫症患者,要么就是他们有严格的物品摆设规定,房间内的每一样物品都根据大小排列,间隔等距,对角线整齐得和阅兵礼有得一拼。
他揽着我的腰开门进房,又是干脆利落地把我抱起来,进了卧室。
卧室里里面倒是有些人气了,被子有点歪,桌上放着没有喝完的半杯水,窗边摆着一个仿真度很高的真皮娃娃。
他一只腿跪在床边,将我放到床上。这过程里我们靠得极近,但我比他矮挺多的,所以目光平视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不断滚动的喉结。
我陷进柔软的床垫中,在这之前,探头轻轻吻了一下。
然后就是打着哈欠看他脱衣服。
这心机男没有开灯,屋内昏暗,但除非我刻意追求若隐若现的朦胧美,否则都不会限制自己的视力——
他随手把外套扔到地上,装饰性的纽扣磕到地面,发出一声轻响。
与此同时他已经扯下了穿在里面的白色保暖衫,上半身□□着,露出流畅的肌肉,急不可耐地撕开裤子的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