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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着吧。
我忽然觉得有点好笑,跟楚博雅讲:“我以前还真想过嫁给霸道总裁呢,没想到居然成真了。”
楚博雅说:“霸道总裁的任务不就是谈恋爱?”
“你说的也对。我以前还吐槽过霸道总裁一天到晚什么事都没有不正常,结果你好像跟小说里没什么两样,随时都有空,就像你的时间全用来谈恋爱一样。”
“当然了。”楚博雅凝视着镜子里的我,“我的任务就是和你恋爱。”
我们站了一会儿,我说:“你邀请我的哪些朋友?”
不等他回答,我又说:“算了,统共就那么几个,来了就知道了。”
我拉起裙摆转头想要坐下,楚博雅却拉住了我:“现在还早,距离邀请函上的时间有一个多小时。”
“所以?”
“我们出去,开两个人的单身派对。”
我觉得这主意还不错。
第120章()
惊魂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和人恋爱,而且绝大多数时候都会选择和凡人在一起。
——你们忘了惊魂是谁?没关系,他是个不重要的人,虽然身份很牛(魔道头子),不过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们最大的交集就是他曾经匆匆赶过来救了沉在无尽海里的我,但这件事也只能说明他受到某股力量的驱使,换而言之,他是个小人物。
这个小人物出于某种不知名的原因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现在想来这件事所反映出来的本质和那些正道大佬想办法追杀我有着同一种联系,说不定这么漫长的时间里我能活下来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因为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我死掉的。
我对他的感想一般般吧,尽管他是个举世无双的美男子,而且非常难得的是他是中央空调系的暖男,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对一个从外表来看完美无缺的人保持警惕。
那家伙也是个疯子,我在他身边养伤的时候听他有意无意地说起过他的“入侵计划”,手段五花八门,中心思想和目的结合起来只有一个:在正道中安插间谍,务必保证从低层到高层无一幸免。
当时我还不知道是正道的大佬下令追杀我,但也猜到他肯定就是我能活下来的大功臣,否则没道理所有正道都追杀我我还活了那么多年。
他为了某个不知名的、我不清楚内容的计划屡屡把我从死亡的边缘弄出来,诚实地说我是有点不爽的。
我的想法很多年都没有变过,我真的觉得我已经活得够久了,久到有时候瘫倒在柔软的椅子里,都会觉得就这么一觉不醒是个不错的结局,从年龄上看绝对是高寿的典范,是一件白喜事。
不过救我一命,没准儿还是救了我很多命,这是个大恩情。
所以面对他的疑问,我当时没有回答,却花了不少时间认真地思考。
没穿越之前我对女人在社会上不平等的地位非常义愤填膺,看过一些书,听过一些演讲,勉强算是半个女权战士,认同女权即人权这句话,而且也没有像某些女权战士那么极端。
可能有一些崇尚女权的人会拼命抨击我,因为我不仅没有什么激进的想法,而且还认为,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说,绝大多数女性其实都不适合身处高位。自然法则给了女性生育的能力,在人类之中,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孕育和照顾后代是女人的责任。
但我也说了,“绝大多数”女性不适合身处高位,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这个定语就是我的态度,现状是社会无视绝大多数女性之外的“一小部分”女性,直接剥夺女性平等竞争的权利,要求所有女性都遵从生理的要求。
本质上说这种状态是反人类的,因为这是一种原始的“兽性”。它不以一个“人”的标准看待人,而是以一个“工具”、一种“动物”动物的标准在看待人。
穿越之后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感受,因为另一个世界的女人还算得上是一种通用货币——一个人,就因为性别,变成了通用货币。
老实说这让我恶心了很多年,前主人带我去人贩市场,走进去十几秒我就吐了。这也直接促进了我在他训练我的时候无比努力,我对他充满了感激,就算是在最恨他的时候这种感激也没有消退过,因为他训练了我勇气,给了我武力。
我为什么喜欢谈恋爱?或许作为一个女人我就是情感充沛,心思敏感。本质上说我并不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太容易得到也太容易失去的感情,尤其是在一个男人合法拥有许多女人,女人几乎是财富权势一种体现的地方,男人基本不把女人当成平等的人看待。
大概我就是喜欢,没什么别的缘由,说是打发时间也好,说是发泄精力也行。
我当过一次皇帝,权势并不能使我特别开心,打败他人之后我也没什么成就感,被他人嘲笑侮辱,我也无所谓。
何必在乎蠢货呢?为什么要为一些渣滓动怒?
更何况愤怒对我来说太激烈了,而我缺乏一切激烈的情感。
我喜欢爱,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可笑的事情。我就是喜欢爱,我就是喜欢别人爱我,我就是喜欢谈恋爱,我就是喜欢扮成凡人混在凡人里,或许心理学家、社会学家能够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喜欢。
惊魂得到了我的答案,我头一次看见他不再微笑,反而沉默。
他不笑就不放暖气,也不像是中央空调,有点魔道老大的样子,冷淡又平静,对将死之人心怀怜悯。
——魔道对他们杀的人心怀怜悯吗?是的,他们怜悯那些人,但并非怜悯死亡或者死去的人本身。
他们怜悯命运。
我被他救下的时候还年轻,其实也不算是年轻了,不过和现在比还是很年轻的。那时我还看不懂他在想什么,也懒得关心,就每天无所事事地养伤,支使他给我满天下去弄我吃过的小吃。
每一次我刚形容出那么一两句话,他就能立刻接上,知道我想要的东西在哪个国家的哪一条街,也知道我什么时候去吃的,又发生了什么事让我记住了这种食物,让我不得不怀疑他把绝大多数时间都放在关注我上面,而他也坦然承认这一点。
“想知道为什么吗?”他说,“我可以告诉你。”
但我拒绝了倾听。
说真的,我其实是特别反骨的那种人,我要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好,可能认识了绝对的力量差距之后还能安心做个棋子,但如果我知道了点什么,有办法挣脱棋局,我肯定会闹得天翻地覆。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再然后我养好伤,惊魂就失踪了。我知道他还在关注着我,保护我的生命,但他再也没有出现。
我东想西想,发着呆,终于对楚博雅说:“关了吧。”
“为什么?”他说,“挺应景的。”
车载音响播放着婚礼进行曲,乐声激昂。要说应景确实是应景,但就这么大张旗鼓地放音乐是不是也太张扬了?而且这首歌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接下来的婚礼——婚纱其实还好,比这别扭无数倍的服装我都穿过,还要头顶着一大坨发饰。
楚博雅不肯关,我就自己关上了。
音乐急刹车一般停下,车内猛地安静下来。
车内的新人并排坐在车上,没有一个人说话。
此情此景真是蜜汁尴尬,简直让人怀疑这婚姻里是不是有什么□□,然而实际情况是我们俩结婚确实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他是不明原因忽然求婚,我是不明原因答应下来,俩不明原因的人就这么莽莽撞撞地结了婚,像个不理智婚姻的反面教材。
还是最经典的那种。
这辆车的目的地不知道在哪里,楚博雅把车开得飞快,没有去领证的时候那么快,还在规定速度之内,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我们已经穿过了好几条无人的街区,正向着市中心驶去。
我还是问了:“我们去哪儿?”
那枚戒指箍着我的手指,我捏着它,觉得手心发烫。
“你朋友都在那边选礼物,不想去和他们开单身派对?”
“证都领了,算什么单身。”我莫名松了口气。
楚博雅没有回头,轻轻笑了一下。
我很快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了,他把车停在门口,立刻有人过来要把车开进停车场,但楚博雅只愿意自己开这辆车。我站在大楼外,穿着后摆长度夸张的白色婚纱等他回来,不过这里来往的人并不多,而泊车小哥也没有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李衿和水杏结伴在大楼里逛来逛去,这会儿正在为一条项链争论不休。
水杏认为我不会喜欢这种玩意儿,她给我准备的礼物是一把开刃的长刀,李衿骂她有病,说你怎么不干脆送个梨,居然打算在结婚典礼上送一把刀,水杏嘟哝说我是有病才结婚呢,不过声音很小,李衿没有听到。
然后我听到一阵风声,冒冒失失的声音响了起来:“英英!哎呀我总算是赶上啦!”
是钱铮,几个小时不见,她的眼睛依然灵动地转来转去,像什么警惕的小动物。她飞到我面前,献宝一样把合拢的手打开,大声说:“当当当!结婚礼物!”
她手心里躺着一个小小的葫芦,葫芦上面有既像是绘制又像是天生的山水纹路,顶部还有白色毛发的打成的络子。
我笑起来,接到手上,想要感谢她,然而一时竟然失语。
“你怎么啦?”她惊奇地围着我飞了几圈,惊叹道,“哎呀,你穿白色真好看!穿婚纱特别好看,好看到爆炸!你和谁结婚啊?”
我没有回答,只是笑着,轻轻打开葫芦,无视钱铮嚷嚷“这个葫芦还能打开!你怎么知道的!”的声音,凑到鼻尖一闻。
清幽的,梅酒的香气。
其实根本不用闻,我还能认错前主人给我的礼物不成?这件礼物一直被我贴身放置,后来我还用风七的一缕皮毛打了络子系在上面,多少年了,里面的梅酒取之不尽……直到我再也倒不出一滴酒,忽然心有所感,知道大劫将至。
而后雷劫降下,我苦熬一月,成仙,飞升,回到这里。
心如乱麻之际楚博雅回来了,钱铮叫起来:“英英你和小雅结婚啊!”
“怎么?”我说。
“这一阵子我跟着的帅哥就他啊。”她歪着头看我们俩,“我感觉他很熟诶。”
我看着她,她和我对视,又补充:“其实我感觉和你也很熟,不过你们俩是不一样的感觉。”
“……你还和谁熟?”楚博雅越走越近,我传音追问。
“陈玠。”钱铮说。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真的到结尾阶段了:)
正在收线。
作者是很愿意加更的讲真,然而结局卡卡卡卡卡……太卡了!!!本来码字速度就不快,再卡一下,啧啧啧,简直了!!
第121章()
如果什么都不想就能万事皆足,那我为什么要寻根究底呢?
好孩子不要学习我的这种人生态度,因为这是一个活了太久的老怪物才会有的感叹。虽然这么说有点奇怪,不过我确实已经经历了太多奇奇怪怪的阴谋诡计,在另一个世界时我混在凡人之间,时常能看到明争暗斗——在修真的大环境衬托下,他们围绕着家族和国家进行博弈,听上去好像有些小家子气了。
我无意去否定什么,局限在百年内的生命小家子气一点好像也可以理解,因为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们都修仙去了,所以伟大的意志甚至根本不需要传承,那些活得太久的修士自己就可以实现。
实际上正是由于我看得太多,反而觉得这种弯来绕去的博弈实在是太冷酷了。它并不残忍,一点儿也不,就好像你不能说饥饿的狮子吃掉刚出生的小鹿是一件残忍的事;只不过它是冷酷的,就好像你作为小鹿的母亲默默注视狮子吃掉你的孩子。
但凡是博弈,就一定会有牺牲。有人上去,就会有人下来,有些人得到利益,就会有人受到损害,这不仅仅是适用于人之间的道理,它适用于天下万物,适用于我所生活的两个世界。
我弄不清楚我在整个事件中所属的位置,我也不知道钱铮、陈玠、楚博雅究竟是谁。我只是知道这件事不能深究,一旦深究,我就可能会变成那只必须坐视小鹿被吃的母鹿。
就算被吃,也不要让我知道——既然狮子不吃就会死。
尽管到最后我还是会知道,但一个不抱有希望的人在面对她能够猜到的结局时,心里总会好受许多。
我对钱铮笑了笑作为回应,然后转头看向走来的楚博雅。他正穿过那条车辆通行的马路走向大楼,身后有几辆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跑车飞快接近。
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