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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鸩爱-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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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郑家那小子走得很近么?”

    “没……没有啊,我就在图书馆遇到他几次。陈婕跟他熟,经常跟我说起什么才子才子的,然后我就知道一些他和他家的事了。”林书涵忽然觉得此刻有个可以拿来搪塞的闺蜜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再说她也不觉得自己说的有什么不对,说起来自己跟腹黑男确实不熟,认识不过一个月,见面也是屈指可数。不过……林书涵想到了那架钢琴,还有那次蜻蜓点水的意外的吻。心下想好这次见面一定要把钱给腹黑男,自己不能莫名其妙收他这么份大礼。

    “你别跟他走得太近就好。”

    林书涵没有问为什么,因为一问就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第66章 探讨人生() 
很快车驶入了一条两车道的幽静的小路,看着路两旁结满了暗红色小果子的树,林书涵好奇起来:“嘿,这些都是樱桃树吗?好奇怪的樱桃品种啊。”她记得以前好像也有这条路,但是路边是没有栽树的。

    “这是樱花的果实。”

    “樱花会结果?”

    腾啸天用手指弹了下林书涵的额头,有些无语:“会开花当然会结果。”

    “樱花的果实还蛮可爱的啊,跟樱桃差不多,能吃吗?”林书涵只知道樱花开花很美,但是也没在实际生活中看过大片樱花的盛开,就更别提见过樱花结果了。

    “能吃,但不好吃。”腾啸天回答道,他的声音充满磁性,低沉浑厚。

    “你吃过啊?”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

    揉了揉林书涵的头发,腾啸天觉得眼前这个小丫头最近越来越有趣了,似乎自己之前十几年根本就没有真正了解过她,有时候觉得她很成熟,就像那两次意外的身体接触后她那出奇的冷静,有时候又觉得她简单得好笑,就像现在问的问题。

    “我又不是神农需要去尝过百草才能知道每种草药的作用,不然要那么多书干什么?要你们老师干什么?”

    “老师从来不会教这种东西。”

    “老师不教你不会自己看书啊。”

    “你会看书?”林书涵忽然不再纠结之前的问题。

    “你说的什么话,什么叫我会看书?”

    “我从来没见过你看书啊。”确实,相处的这一个月,林书涵从来没见过腾啸天拿起书来看,甚至她都不觉得这个男人跟书有什么关系。

    “你没看过我的地方多了。”

    上下打量了一番,林书涵忽然扬起一抹狡黠的微笑。

    发现林书涵诡异的眼神,腾啸天知道大约她是想到其他地方去了:“你的脑袋里想的是什么?”

    “我没想什么啊,只是觉得你刚才说的那句话有语病而已。”林书涵耸了耸肩膀。

    “就当我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好了。”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这时透过车窗已经能看到那片荷花池,跟林书涵印象中似乎没有多少差别,依然被打理得很好。

    “啸天,你说为什么能开漂亮花的树却结不出好吃的果子呢?而那些结出好吃果子的树又开不出漂亮的花。”

    腾啸天忽然认真看着林书涵:“你刚才叫我什么?”

    发现腾啸天异样的眼神,林书涵很无语:“腾啸天,你的关注点真的很奇怪耶,我发誓以后绝对都连名带姓叫你。”

    腾啸天眼底闪过一丝失落,不过很快又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你说的貌似有些道理,例如这樱花就是典型。不过开花漂亮结果也好吃的植物也很多啊,像石榴树开花,桃树开花,甚至梨树,樱桃树,它们开花都很好看啊,虽然不像樱花那么灿烂夺目,关键结的果实好吃。”

    “好像有点道理。”

    “什么叫‘好像’,明明就是事实。”

    “你怎么看‘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林书涵忽然问道。

    “我说你的思维转换也太快了吧。”腾啸天又敲了下林书涵的脑袋。

    “喂,你能不能别敲我脑袋,很痛的啊。是你自己跟不上节奏好不好。”

    “你知道什么是爱情?这么小就想结婚了?”

    林书涵确实还没体会过什么是爱情,倒是结婚,她这几年一直想的就是找个人结婚。正是因为有这句至理名言,林书涵才觉得即便没有爱情,结婚也是可以的,因为哪怕有爱情,结婚后也会没有了,反而让婚姻显得更为不幸。

    “你知道为什么大多数的诗歌、甚至流行歌曲,都是比较悲观的吗?不是失恋、仇恨就是对生活失望。”

    林书涵觉得腾啸天的思维她才有些赶不上,这跟自己问的问题有什么关系?想来确实大多数的文学作品都是批判性的,哪怕童话故事,也是有各种磨难,各种阻隔,最后也只敢写‘王子和公主结婚后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至于生活具体如何,怕是也写不下去了,因为等到王子当了国王,肯定有三宫六院啊,这个结发妻子怕是整天要面对女人间的勾心斗角了。

    见林书涵不说话,腾啸天便解释道:“那是因为幸福的人都躲着自个儿幸福呢,他们没那屁功夫去写什么幸福生**会去跟世人分享。况且你也该听过,所谓幸福的生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生活各有各的不幸。”

    “想不到你还有如此见解啊。”林书涵承认腾啸天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即便那些秀恩爱秀幸福的,往往都会有人半真半假的说什么“秀恩爱死得快”,好像人性就有一种“见不得别人好”的心态。所以真正幸福的人就自顾自幸福着了,而不幸的人通过各种叫嚣,既能发泄不满,又能赢得同情。

    “所以你完全可以将我当做偶像。”腾啸天又揉了揉林书涵的头。

    “别弄我头发,搞得我跟小孩子似的,再说待会儿把发型弄乱了。”

    “你不是小孩子难道还是大人啊?弄乱了再给你梳一个。”

    说话间车已经开到了一座高大的雕花铁门前。

    “这里是不是已经被郑皓宇家买下来了啊?包括那片池塘吗?”林书涵是听说过郑家曾经以两亿的价格买下了林锦荣的别院,那么大的面积,即便不算建筑成本,光土地在当时都远远不值这个价格。

    “买?哼,说抢还差不多吧。”腾啸天低声说道,语气里满是不屑。

    林书涵觉得应当避开这个话题,显然腾啸天对郑家没什么好感。

    “你说是不是男人有钱就真的容易变坏啊?”

    “你今天是要跟我探讨人生吗?这么多无聊的问题。”

    “我看你是一心想着去相亲吧。”林书涵白了腾啸天一眼,一副爱说不说的样子。

    “所谓男人有钱就变坏根本就是个伪命题。这是一种‘穷人思维’”

    “什么是‘穷人思维’?”

    “给你讲个故事。”车辆在那扇雕花铁门前停了约十来秒,铁门已经自动打开,但从这里到聚会的前花园大约还要开车约十分钟,腾啸天觉得这个小丫头今天难得话多,就跟她多聊聊吧。

    “你还会讲故事啊?”

    “你小的时候我都是讲故事哄你睡觉的,而且你喜欢裸睡。”说着,腾啸天一边说还一边上下打量着林书涵。

    “喂,你这么看我什么意思?我那时候小,你就不能给我穿上衣服啊?”

    “裸睡有益身体健康。”

    “你不是要讲故事吗?快讲。”林书涵忽然觉得自己脸上有些烫烫的,于是撇过了头。

    看着林书涵微红的脸,腾啸天也觉得这种话题适可而止就好。

    “说是有一个穷人穷了一辈子,最后饿死了,见到阎王,他希望下辈子可以投胎过一个好一点的人生。阎王就问他:‘下辈子你是想赚所有人的钱还是让所有人赚你的钱?’穷人心想,让所有人赚我的钱,我不是要累死吗?肯定是赚所有人的钱比较好啊。于是穷人选了前者。投胎后穷人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乞丐,很多经过他的人都给他钱。小鬼问阎王:‘那让所有人赚他钱的是什么人呢?’阎王说:‘那是一个企业的大老板。’后来这个穷人又饿死了,见到阎王,抱怨自己前两世的不公,阎王答应让他再次选择,下一辈子,他可以选择看守一片土地或者看守一座金山。穷人这回仔细思考后,觉得看守金山肯定比看守土地要好,毅然选择了后者。待到穷人高兴地跑去投胎后,阎王摇了摇头感叹道:‘怪不得他注定要穷三辈子。’小鬼不解,问为什么。阎王回答道:‘看守一片土地是做一个封疆大吏,而看守一座金山就是一只谷仓里的老鼠。”

    “这个故事说明什么?”

    “说明你刚才说的那句话是个伪命题。”

    “哪句话?”

    “男人有钱容易变坏这句。”腾啸天有些无语,这是该有多健忘啊。

    见林书涵一脸迷茫,他只好解释道:“穷人总是觉得自己的品德比较高尚,而富人就是取财不义,为富不仁,所以他们站在自身的角度看待那些突然有钱的人,觉得他们肯定变坏了。”

    “可是确实有很多男人有钱之后就抛弃糟糠之妻或者包养二奶之类的啊。”

    “所以说那些都是穷人突然有点钱之后的炫富行为,本质上就还是一个穷人。如果一个男的从一开始就有钱,那他的品行就比较稳定。”

    “那他就从小是花花公子,这种例子也很多啊。”

    腾啸天从来没想过林书涵居然有这些想法,她该是从小没有受过什么苦,也没经历过什么不好的事情啊,自己也一直以来都树立了一个很正面的好男人形象。真是信息社会害死人,什么杂七杂八的思想都到处传播。

    发现腾啸天异样的表情,林书涵突然想到刚才所谓的“穷人思维”,难不成自己这会儿也是以一个穷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哎,怨不得啊,三十多年的思维,不是一朝一夕能改的呢,以后一定注意。

第67章 郑家千金() 
“到了吗?”林书涵发现车停在了一片草坪前面。

    “嗯啊,下车吧。”

    林书涵本来觉得腾啸天穿得这么正儿八经肯定显得很突兀,可是到现场一看才知道,穿成自己这样的,几乎跟服务员差不多了。草坪很大,俨然一个足球场的规模,旁边还有个游泳池,再远一些,就是一幢四层的别墅。说是一幢其实不太合适,更像一个建筑群。草坪像婚礼般布置了遮阳棚,甜品台和酒水台,男的几乎清一色西装,女的大多珠光宝气,富态毕现。

    “今天来这里的都是些什么人啊?”林书涵忽然觉得有些寒意,除了这里远离市区又开阔,温度低很多之外,心理的落差甚至是自卑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腾啸天并没有马上回答她的问题,而是从后备箱里拎出一个袋子,将袋子里一件白色小披肩披到了林书涵的身上。

    林书涵低头一看,镂空的丝质米白色小披肩,边缘用金色丝线秀出一朵朵小花,花朵的中心都镶嵌着白色水钻,搭扣则是一颗黄色的约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水晶,周边也是一圈白色水钻。一看就价值不菲,估计得好几千。

    “这么多水钻啊。”她其实是想问这衣服该很贵吧,但又怕被鄙视,只好换一个说法。

    “是钻石。”腾啸天淡淡地说道。

    钻……钻石?衣服上镶钻石?林书涵本以为镶了这么多水钻就已经很奢侈了,没想到居然是钻石。

    “那,这颗……”指着搭扣,林书涵不敢想如果这颗黄色的也是钻石的话,该值多少钱,这么大,用来做衣服的搭扣,还是一件几乎没什么实用性的披肩,真是暴殄天物啊。

    “就这颗稍微有点贵。”

    看着腾啸天一副淡然的表情,林书涵决定以后再也不能一惊一乍跟个土包子似的,这么大的钻石本就价值不菲了,更何况还是黄色的,但显然对于有钱人来说,也就是个装饰品。

    “这些都是什么人啊?”林书涵再次提了刚才的问题。

    “前几年大约是没有这么多人的,这次居然连你玲珑阿姨也来了,看来郑老爷子是想要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这个女儿啊。”腾啸天对着林书涵说,但在她感觉更像是他在自言自语。

    本来见到这阵仗有些后悔的林书涵,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立刻跑了过去:“嘿,陈婕。”在这里有熟人真是很好的,只要有个人搭伴儿就不会无聊尴尬了。

    陈婕看到林书涵也是很高兴,她之前也是觉得挺无聊的,老爸只跟那些老板谈论生意,老妈则直接跟几个熟悉的麻友擦麻将去了,她只能一直跟表哥在一块儿。而这个表哥却是个闷葫芦,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真不知道舅舅堂堂一个副市长怎么教养出这么个性子软弱内向的表哥。

    看到林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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