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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变故突生,不知为何,这条蛇王突然发出刺耳的嘶嘶声,然后掉头就往回跑。
第三十四章:千年人参()
“名称:千年人参
等级:级
价格:9000奖励点
效果:可增加功力,可切成二十片,每片增加十年功力。第二片开始,效果减半。三片之后,只有延年益寿的效果。
而且,服用之后,自动免疫所有级毒药,并对级毒药,有较大抗性,对级毒药,有较小抗性。
在关键时刻,可以吊命。即使是阎王爷来了,也能在坚持个几分钟!
评价:在低武世界,竟然也能长出品相如此完美的千年人参,这真是一个奇迹!”
这就是刺客的成果之一,是的,只是之一而已。除了这株千年人参之外,还有整整四枚六十年朱果。
此时,这枚人参外表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当然是缩小版的。哦,对了,比起婴儿来说,还多了好多胡子!
刺客刚刚拿出来,就有一股沁人心脾的药香味传出,闻到之后,已经重伤的张凡,顿时就感到浑身一清。
这就是今晚的计划,张凡前去试探蛇王的战斗力,刺客则是趁机前往泉水之中,偷盗这些天材地宝。
事实证明,今晚的收获还是很大的。大的足够让众人的实力,实现三级跳了。
不过,看上去收获挺大,也挺轻松的,可实际上今天晚一直都在走钢丝,只不过运气好罢了。
就想张凡,现在身体表面,全部都是血迹!这就是刚才极限运转黄天大、法,留下的后遗症!
漫天的纯阳之气,不是这么好吸收的。无论是身体强度,亦或是经脉的承受能力,在刚才的那一战之中,都已经早早地到了极限。
此时,张凡感觉整个人都要不好了,浑身上下都在痛,不停地痛!同时还在持续不断的,向外流着鲜血!
整个人都成一个血人了,这都是刚才那一战的后遗症。而且,张凡发现,现在的自己,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如果使用显微镜观察的话,就可以发现,张凡整个人的皮肤表面,都已经出现了一道有一道的明显痕迹。
就像是破碎之后,又被修复的瓷器一样,密密麻麻的,感觉随时都会破裂一样。
不过还好,有千年人参在,有什么问题,吃上一片就是了。
看到张凡的惨状之后,荀兰小心翼翼的切下一片千年人参,亲手喂到张凡的嘴里。
“喂喂,我们还在这里啊,单身狗你不知道吗?秀恩爱,死得快啊!”胖子在一旁起哄到。
“去死”回答他的,是荀兰的一记白眼。
而一旁,服下人参的张凡,此时也大有改观。这一片千年人参,完全不愧它的天材地宝之称,入口即化,瞬间见效。
就比如张凡,服下人参之后,直接感到一片清凉。然后,这片清凉直接随着血液的运转,流变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
然后,体内还在恶化的伤势,就直接止住了势头,并且开始有了好转的趋势。
紧接着,张凡就感觉,那些伤口处开始发麻、变痒,这就是伤势转好的证明。
“我们先消化完手里的这些吧,距离这场考试结束,还有整整五个月的时间,足够我们消化这些了。到时候,说不定连小周天高手,都有了。”伤势稍稍恢复之后,张凡开口道。
“阿弥那个陀佛,老小啊,你说的实在是太有道理了。说实话,洒家到现在为止,即使加上自己在修炼室里修炼的时间,再加上上一次试炼里,在少林寺当和尚的时间,加在一起,也没有五个月。”
“说实话,时间就是洒家最大的短板。内力,也因此根本不咋地。十二正经,到现在才打通两三条。抡起实例的话,不过才后天一层、二层的样子。”
“就算是想拼命,也爆发不出什么太惊人的战斗力来。可是一旦有了这批天材地宝,在来五个月的时间,情况就会大变样了。”
“别的不说,至少金钟罩能够修炼到第三层,十二正经,也能打通个十来条的,那都不是事儿!”
“就连现在的内功短板,有了这批人参、朱果的支持,也至少能有个二三十年的。到时候,咱们四个联手,说不定就可以轻松地干掉这条蛇王了。”胖子一脸正经的说道。
“我的花间真气共有七重,现在刚刚第一重圆满。补天真气也有七重,也是第一重圆满。五个月后,双双修炼到第二重圆满,是不成问题的。”听了胖子的话,刺客开口道。
“我修炼的是荀家家传的内功心法,走的是法家一脉。后来又在试炼之中,幸运的得到了老祖宗荀子的指点,可谓是前途无量!”荀兰自豪的说道。
“但是,我们这一脉的特点就是越到后期越厉害,到时候,甚至可以一言可为天下法,甚至小范围内,言出法随都可以做到。”荀兰话锋一转道。
“但是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前期很弱、很弱。”说着说着,荀兰的声音,也随着越来越小。
不只是他们几人的问题,所有的新生,都面临着功力不足,修炼时间太短的问题。
除非不顾一切的修炼诸如吸星大、法之类的邪功,或者直接修炼那些后患很大的魔道功法,否则,都会面临这个问题。
就连张凡自己,也是一样。就像他修炼的黄天大、法,论前途,也勉强算得上是直至破碎的无上级功法了。
论战斗力,吸纳漫天纯阳之气,将无形无质的纯阳之气,化为有形有质的纯阳气兵,威力之强,可不是说说而已!
但是,还是那句话,修炼时间太短,内力积蓄太浅。短时间内,无法形成有效战力。
所以,短暂思考之后,张凡开口道:“在回去会和之前,我们先在这里修炼一段时间吧。反正这里也勉强算的上是洞天福地了,灵气充裕,一日修炼,顶的上外界十日之功了。”
一日顶外界十日之功,是真的。就连古墓里的寒玉床,都有着效果,没道理,作为一个小型的洞天福地的这里,却没有这些效果。
第三十五章:反清志士?()
一个月后,距离苗、范、田、胡四家约定的比武的日子已经不远了。所以众人早早地来到了约定的地点盛京城。
盛京,就是今辽宁省沈阳市。早在天命六年三月,努尔哈赤占沈阳。在野猪皮崛起的历史上,这一座城市的地位可不低。
早在天命十年的时候,老野猪皮努尔哈赤时期,便把都城从辽阳迁到沈阳,并在沈阳着手修建皇宫。
天聪八年时,也就是皇太极时期,尊沈阳为“盛京“。
而后,一直到了顺治元年,也就是野猪皮进京之后。清朝迁都北京后,沈阳为留都。到此时为止,地位才稍稍降低。
顺治十三年时,清朝以“奉天承运“之意在沈阳设奉天府,故沈阳又名“奉天“。
而现在,康熙小皇帝的老子,顺治皇帝已经假死脱身了多年了。按照鹿鼎记的剧情,应该在哪一所寺庙里当和尚呢。
在此期间,在他那个不简单的祖母孝庄皇太后的教育之下,小皇帝也逐渐成长起来了。这不,前几天,刚刚传来,小皇帝扳倒大权臣鳌拜的故事。
消息传来之时,满城的满人都振奋起来。好像小皇帝,干了什么乐不起的大事似得。
一下子,就把小皇帝个吹上天了,好像是什么明军在世似得。对此,张凡就只有呵呵了。
完全是人家鳌拜对皇帝忠心耿耿,一点都没有反抗的意思。跋扈或许有,但是造反的心思,是真的一点都没有的。
这完全就是,明朝万历皇帝和他的师父张居正的翻版嘛。只不过,小皇帝更狠一些,出手更直接一些而已。
如今,整座盛京城,在经过漫长的发展之后,现在汉人也有不少。算得上是,一座满汉杂居的城市。
城市的首领,是满清的正红旗的世袭王爷。附近还有整个正红旗的大军,算是专门用来看家的吧。
因此,在如此强大的武力守护之下,此地的江湖人士,比起中原来,要老实的多。
这里是一座山神庙,距离盛京城大概有三十里远吧。看上去已经有一些年头了,山神庙的大门,都是破的。
庙顶也积累了厚厚的一层积雪,也没有人清扫。庙内的山神雕像之上,也落上了层层灰尘,很久没有人擦拭过了。
今日,这个不大的山神庙里,却突然来了一批客人。第一批客人来得早,大概十几人的样子,人人拿着兵器,一看就不是好惹得。
而第二批客人,更是只来了一人。
这名大汉,虎背熊腰,强壮无比。满脸络腮胡子,整张脸的颜色和非洲黑叔叔差不多。
而且,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背上还背了一把刀。这把刀光看刀把,就知道是一把宝刀。
看了这幅长相之后,张凡暗道,怪不得后来的胡一刀也长得那么丑,原来是老胡家的遗传啊。
没错,这第一批客人,就是处心积虑的张凡一行人了,而这第二批客人,就是赫赫有名的辽东大侠胡牧了。
就在胡牧刚刚进入山神庙之时,刘昊站了起来,双手抱拳,行了一礼。对于这种忠义之人,刘昊这个有志于天子之位的人还是很有好感的。
“敢问是辽东大侠胡牧,胡大侠吗?”
“大侠不敢当,不过胡牧正是区区在下。”
“在下刘昊,自由研习剑法,勉强算得上是小有所成。听闻胡大侠刀法精湛,武功高强,有辽东第一高手之称,特来请教。”
听了刘昊的话,胡牧先是皱眉,而后好似想到了什么,开口道:“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声名鹊起的飞剑客刘昊?”
飞剑客,当然不是阿飞了。这里是鹿鼎记,又不是李寻欢的世界。
这正是这一个月来,刘昊自己打拼的结果。就想张凡出去接私活一样,刘昊这一个月,则是不停地寻找高手交手。
以战养战之下,把整个盛京城大小武馆给挑了个遍。出手迅捷如飞,灵敏无比,所以人送外号飞剑客。
想到刘昊的外号,在想一想一个月以来,刘昊的事迹。胡牧只有为这是那个大派的弟子,跑出来历练了。
所以,也没多说,胡牧就答应了。当即,两人就出了山神庙,来到了外边,开始比武。
很快,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对于刘昊的挑战,其实胡牧并未放在心上。在他想来,这不过是一个热血青年罢了。
看到刘昊,就想起了年轻时期的自己。总是那么热血,那么朝气蓬勃。
所以,一会儿就稍稍放点水,让这个年轻人,不至于输的那么难看好了。
一交手,刘昊就发现胡家刀法,果然名不虚传。
招式精奇,不在以力碰力。一招一式之间,亦蕴含着阴阳之道。虚实相间,刚猛中带着柔和。
当然,对付刘昊还不至于把所有本事都用出来。所以,刘昊只感觉胡牧的刀法,大开大合,刚猛凌厉,一招更胜一招。
不过,面对这般刀法,刘昊也只能紧守门户,不一会儿,就被打的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了。
这还是胡牧看刘昊年轻,将内力压制到和刘昊同一水平的结果。
如果胡牧火力全开的话,完全发挥出小周天高手的优势内气外方的话,恐怕现在,刘昊就已经躺地上了。
看到这一幕,众人表现也是各异。又惊讶的,有庆幸的,也有幸灾乐祸的。不过还好的是,张凡提前让医生下了毒药。
管他辽东大侠有多厉害,在医生精心研制的毒药面前,都会是不堪一击的,这也是众人此刻大大咧咧的站在这里的底气。
就在这时,刘昊忽的跳出战圈,然后脱掉帽子,当着胡牧的面,撕扯头上的辫子。
一下子,辫子就掉了。可是看看刘昊的头顶,却是一点血迹都没有。原来,竟然是假发。
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野猪皮对汉人的殖民统治,可不是说说而已!
这种情况下,还敢剃掉鞭子的人,那时妥妥的反贼。看样子,又是一名反清志士了!只是不知道,他是天地会的,还是什么人。
第三十六章:围杀()
“当今天下,神州陆沉,狗鞑子不把汉人当人看,老百姓的日子,也一日苦过一日,不知何时是个尽头。”酝酿了一下情绪,刘昊慷慨激昂的道。
“胡大侠,你交游广阔,相比知道如今汉人老百姓的生活是何等困苦,也知道我所言不虚吧。”
“不错,自从狗鞑子上位之后,汉人的利益,从来就没有被他们放在眼里。在他们眼中,软弱的汉人,不过是猪狗牛羊罢了,随时都是待宰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