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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挂的猪脚人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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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锦绣穿越有三宝空间舅舅厨艺好皇帝陛下冷冷清清地瞅了她一眼还有我这一宝PS这是一个女主以为皇上身中奇毒摩拳擦掌求表现哪知道陛下只是缺了个抱枕的故事这是一个女主以为自己是个炮灰悠哉游哉地过着小日子没想到小日子也可以过得风生水起的故事女主成长型美人肤白貌美腿长腰细男主一路甜宠文慢热前期铺垫后期苏爽走甜文路线没有穿越女的酷炫狂霸吊炸天酷炫的是皇上公告本文将于11月15日周二入V是倒V倒V章节从39到58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将有三更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后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新人入V不易作者菌一定会努力写好的么么哒专栏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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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惊闻() 
初夏时节,园子里树木葱茏,攀爬的藤叶上盛开着大片大片明艳的小花,粉白、杏黄、淡紫、绯红,浓厚而热烈。微风吹过,拂去空气中几丝燥意,偶尔传来一两声蝉鸣,稍纵即逝,循着声儿似乎是从外面几颗古树上传来的。

    院子里少有人经过,阁间窗台上挂着一层细密的珠帘,偶尔有几根碰在一起,声音清脆,闲适宜人。

    知秋拎着食盒匆匆忙忙赶回来,午间日头有些大,又走得急,鼻尖都渗出了细汗。一脚踏入院子,顿时觉得整个人都阴凉多了。进了里屋,才放下食盒,稍稍坐了下来。不到片刻,便走来一位杏色长裙的清秀女子,鹅蛋脸,两肩瘦削,梳妆打扮俱与知秋无差。

    知夏手里拿着润过水的帕子,见状递到知秋面前,“喏,赶紧擦擦吧,这一脸上的汗。”

    知秋接过,轻轻地在脸上摸了两把,将食盒推到知夏那边,道,“你瞧瞧,不过都是平常的菜色,却足足花了三两银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做的是龙肝凤胆。”

    说着打开了盒子,只见里面装着一碟素炒豆丝,一碟清炒白菇,一份雪菜豆腐,一小份鲜笋汤。知夏看着皱了皱眉,这也太少了,且清汤淡水的,找不到一点肉末星子。

    知秋不满道,“虽说东西少了点,但到底能吃了,先凑合着吧。说来说去都是那婆子捣的鬼,不过是个管厨房的老婆娘,在李氏面前得了脸,就敢欺负到府里主子的头上。”

    说着又想起厨房里几个丫鬟,冷笑着说,“那些个奴才也是见风使舵,给咱们送的都不能入口了,架势拿地到是足,见过得理不让人的,还没见过没理不让人的。若不是我拿了银子送过去,今儿这顿算是没得吃了,真是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见她说的越来越不像话了,知夏比了个手势,“慎言。”

    屋子里除了她们,还有李氏的人,这个节骨眼上,还是不要生是非才好。

    知秋叹了口气,才出了赵家的事,又被张妈妈那群小人拿捏住了,这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看了看知夏,纠结道,“赵家那件事,要不要和姑娘说?”

    知夏揉了揉额头,“说吧,事情闹得这么大,迟早是要知道的。”

    让知秋把饭菜摆好,知夏小步走到里间,一手掀开一扇素白的帘子。

    珠帘后边的锦榻上,正侧身躺着一个妙龄少女,身着一袭杏黄襦裙,略显宽大裙摆铺在被子上。乌发如云如瀑,轻轻拢在身后,只斜插着一支碧绿色的水玉钗子。手中执着一卷书,纸张有些泛黄,衬着十指愈发莹白。大概是看得倦了,杏眼中氤氲着一层雾气。见有人过来,抬起一张芙蓉面,端的是雪肤花貌,天真无暇,好一个玲珑剔透的佳人子。

    见姑娘衣裳有些乱,知夏走过去帮着整理一下。甫一近身,便一阵清香扑鼻,悠然若丹桂,怡人似芳兰。纵使不是第一次闻见,知夏还是会啧啧称奇。待见到锦绣手中的书卷,这份惊奇便淡了下去,因而笑着说到,“姑娘总爱看这些东西,和别人家的姑娘半点不一样。”

    锦绣下了榻,胡乱揉了揉眼睛,闻言反驳道,“哪里不一样,别人爱看书我也爱看书,没准我看得还比别人细致呢。”

    嗯,确实细致,瞧着书页都翻卷了。不过,“别人看的可不是《神异经》,《博物志》的。”

    锦绣哼了声,“你不懂,志怪才有意思呢。”

    知夏只好应了声,心里却对那些神仙鬼怪没什么认同感,姑娘家家的,看这些书容易移了心性,只是看这个样子,也知道劝是没有用了。“是,比起诗书确实有意思多了。姑娘,这时候不早了,赶快去用饭吧。”

    “也好,看得眼睛都有些疼了,待会儿去泡个花茶,我要来熏熏眼睛。”锦绣说道。

    “知道了,姑娘,定然忘不了的。”

    随知夏去了外间,知秋早已将碗筷布好,三菜一汤,放在小圆木桌上也不占多少地方。闺阁女子,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不过锦绣是个只爱自己定规矩的,加之身边的知秋也是嘴巴歇不下来,所以私下用饭时并没有什么约束。

    只是今日有些特殊,一时都没有了声音。知秋见姑娘吃的专心,似乎一点也没发现一般。将已经到喉咙的话又给咽了下去。

    饭毕,才终于忍不住,将厨房众人的恶行都痛斥了一遍,等说到银子的是,更是愤慨,“三两银子,一等丫鬟的月例也不过只有二两,她们怎么不去抢。”知秋怒极,也不知是痛恨小人多,还是心疼银子多。

    锦绣迷迷糊糊听了半天,只有这最后一句话听得最清楚,因而担忧地问道,“可是没银子用了?”

    知秋憋得脸红,只听知夏无奈道,“自然是够用的。”

    够用!够用就好,锦绣放宽了心,她还以为没钱了呢。

    “姑娘,关键是那些人太没大没小了,竟然敢这么对姑娘,今儿给我们送的饭已经不能吃了,保不齐以后连饭也没有了。若是,若是,”知秋若是了好半天,却也说不上话来。若是老夫人在,若是舅老爷在,姑娘当然不会像现在这样受罪,可是老夫人早就去世了,舅老爷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偌大的尚书府,竟找不到可以为姑娘撑腰的人,心中一时生出些悲凉之意。

    锦绣见两人脸色不好,想了想还是安慰道,“咱们既然回来了,以后还是低调点吧,现在没了小厨房,只能去她们那里弄吃的。府里有府里的规矩,那个张妈妈是想在李氏面前卖个好,也不敢做的太过分。再者,管厨房的又不是只有张妈妈一个,不是还有李妈妈么,李妈妈为人不错,又伺候过老夫人,下回多使些银子,让她帮着点。”

    锦绣不动声色地教两人如何有效地进行贿赂,心底却认为,能用银子解决的事都不算事,何必如此忧心。这顿吃完了,下顿,总会有的嘛。“还有别的事吗?”

    这个,还真有。知秋看了看知夏,狠狠心说道,“姑娘,还有一件事,是关于赵家大郎的。”

    “赵家大郎?”锦绣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忽而脑中闪过一个人影,脱口而出,“赵清泽?”

    “我的姑娘欸,这还用想这么长时间。”这可是您的未婚夫,什么时候能上点心,这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锦绣撇撇嘴,这也不能怪她,当初无意中救了赵家老夫人,赵清泽为了报恩,就将终身许配给她,报恩报到这个份上,差点没把赵家夫人吓死。不过话既然出了口,也没有收回的余地,且当时老夫人也是对此极力看好,锦绣纵使有再不愿也都忍了,后悔也没得后悔了。

    她是没有话语权的。叶家一力促成这段亲事,几分是真心,几分是为了利益,不消多想。

    事后,两家只私下里交换了信物,并没有放到明面上来,连正式的婚书都没有写,算是赵家夫人的手笔。

    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叶家和赵家素日有些来往,不过锦绣身在闺中,如何能出面,再说她性子惫懒,久而久之,连自己原来还有个未婚夫的事都忘了。也只有这两人,还一心一意地记着。便问道,“赵家大郎出了何事?”

    知夏道,“前些日子赵家公子一行人在城外救了坠马的永嘉郡主,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外面都在传,永嘉郡主心仪赵公子,听说两家都已经在等着太后娘娘赐婚呢。”

    锦绣听罢,一是震惊,而是惊讶,三则是疑惑,“太后不是还在清泉寺礼佛吗?”锦绣眨了眨眼睛,这一来一回得多长时间,这就赐婚了?

    见姑娘的关注点依然不再正常的范围内,知秋赶忙将话头拉了回来,“太后娘娘在哪儿都不是问题,只是那成王自小也养在太后身边,极为受宠,永嘉郡主又是成王唯一的掌上明珠,平时都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要什么都不是事。赵家大郎本就是个出众的,若是永嘉郡主铁了心要太后赐婚,成王肯定不会拒绝的。”

    知夏也在一边凉凉道,“先前姑娘救了赵老夫人,赵家公子便和姑娘订了亲,这回赵家公子救了永嘉郡主,人家又赶着要赐婚,这以身相许的戏码还不知道要演到什么时候。”

    这话说的有些重了,不过是知夏的愤懑之语。坦白来说,赵清泽是个极合适的夫婿人选,翩翩君子,年少有为,且出生长相皆上品,锦绣同他虽没有见过几面,也多少知道京中女子对他的推崇。况且,单看他对赵家老夫人的尊敬,便知道这是个性情中人。

    若是真要挑什么毛病,也只能说对方门第着实太高了,不适合她这种关起门来过日子的人。

    她和赵家的婚约从没有被外人所知,若是永嘉郡主真的心仪赵清泽,成王请旨赐婚,赵家,肯定会答应吧,与成王府结亲才不会辱没了赵家两朝太傅之声望。

    赐婚也好,反正她是不愿嫁进赵家的。门槛太高,她消受不起,如今这英雄救美发生地正好。不过她虽然这样想,还是得安抚一下这两人,因而违心到,“且不说赵清泽是什么样的人,事情还没那么遭呢,多想无益,有这个时间,不如多去睡一会儿。行了,听我的,都下去午休吧。”

第2章 旧事(修)() 
晚间,锦绣坐在澡盆子里玩花瓣。

    其实她哪里需要添花瓣,都是知秋,看别人也这么来,便跑去外面采了许多。看着水中的小脸,锦绣再一次陶醉了,这腰,这腿,这脸蛋,要是胸前的半拉桃子能长点就好了,现在虽说是桃子,看形状也只能勉强说成是猕猴桃,真是不够看。

    唉!

    锦绣悄悄从空间里渡来泉水,一股脑全部放在澡盆中,既然这泉水能治病,能美肌,说不准还能丰胸呢。也不想想,她一个葵水未至的小少女,要那么大的胸做什么?

    锦绣是众多穿越大军中较幸运的一个,有相貌,有空间,有舅舅,甚至还有所谓的一技之长,唯一不顺心的,大概就是投在了叶家。

    叶家祖上也是功勋起家,开国之初随着太/祖打过几次仗,然而后辈多碌碌无为,不过二十余年便耗尽了爵位。其后叶家子弟弃武从文,力图振兴家族,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叶家在京中一直不温不火,只能算是三流门第。直至近三代,叶家才开始崭露头角。

    锦绣生父叶启文,便是当朝三品户部尚书,听说年轻时也是品貌非凡的儒雅之士。相貌出众倒是真,且不说叶家两位少爷生得仪表堂堂,单看叶启文如今已年过不惑,依然长得人模狗样就知道这话不假。

    不过说到人品,虽然锦绣为人女,也万万不能苟同。在锦绣看来,叶启文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

    锦绣的生母文清,自幼与弟弟文易相依为命,为了供应文易读书科考,甚至卖身为婢,做了叶家老夫人身边三等丫鬟。文清做事谨慎低调,又吃得了苦,很得老夫人的青眼。叶启文日日拜见老夫人,虽说每次不过是说几句话的时间,但次数多了,也注意到老夫人身边新添了丫鬟。文清生的貌美,见之忘俗,叶启文便起了心思。

    此时李氏已为叶家妇,素来贤良淑德善解人意,怎能察觉不到丈夫的念头,遂做主去老夫人要来了文清,并抬为姨娘。

    文姨娘是个逆来顺受的,且忧心家中弟弟,糊里糊涂从丫鬟变成了姨娘。起初日子还算好过,叶启文自认为是个君子,然而食色性也,纳妾之事在他看来实在是正常不过,是以对文姨娘极为宠爱。

    李氏原本就是个以贤惠出名的,见此情况自然不会表现出半点不认同,只是在照顾丈夫饮食起居之事上更上心。叶启文一面享受着齐人之福,一面又对李氏心生愧疚,更加信任李氏,在后院之事也很少过问。

    后来,叶启文考绩不佳,落于人后,眼见着大好的升职机会就这么溜走了,李氏恰如其时地扮起了贤内助,不但细心开解丈夫,还亲自去母家长宁侯府求助,通了人脉,顺利地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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