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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档黄金时代-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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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还想留着创业呢,我是期待你给我弄一辆特别划算的。这个先不说,我今天找你,其实是想问问你,能不能给我借一辆摩托车。”

    “哦……”尤可为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瞬间就了解了李赫的意思,说:“说什么借,我有。嗯,你想要什么档次的?”

    李赫开玩笑的说:“去年上映的《明日帝国》里邦德的那,有没有?”

    “我擦!”尤可为忍不住爆了一个粗口说:“这是要把什么样的妹啊你闹这么大的动静?那可是宝马R1200C,国内没有上市,你如果不着急呢我找人在省城给你问问,但是就算省城有,别人也不会借给你。就算借给你,目前也不适合你。我有辆93年的R1100R,平时都是放在车库里的,跟新的没区别,这个行吧?”

    “行,当然行,必须行啊!”李赫其实就是想尤可为随便找一辆看上去拉风一点的摩托车就行,在信仰市,他就没有看到过几辆宝马摩托车,这可是在九十年代,这样的小城市就是一辆宝马摩托都没看到过也不奇怪。他说《明日帝国》不过是开玩笑罢了,没想到尤可为竟然给了他这么一个惊喜。反倒是他觉得尤可为太过于慷慨大方他纠结了一下下。不过转念一想除非尤可为知道他李赫是重生的,否则就凭一次世界杯赌球,包括知道他老爸李杰就要当刑警队副队长,都不值得他这么大方。

    但是李赫也不想去琢磨尤可为又是为什么要这么大方,上辈子小心翼翼也没见活出什么名堂来,这辈子索性简单明了一些,人家爽快大方,自己以后更爽快大方就行。

    尤可为接着又补了一句:“借给你可以,蹭破点漆,我可是要刮你的皮的。”答应的时候未经考虑,这时候倒有些担心这个毛头小子稳不稳得住了。但和李赫一样,也是转念一想,答都答应了,纠结个什么鬼,索性就豪爽的大笑,说:“算了,只要不是报废,你就折腾吧!”

    周六的早上天气很好,深秋了,前一阵子总是在下雨,淅淅沥沥,零零落落的人瑟缩着提不起精神来。而周六的这一天,太阳很早就出来,明晃晃的照着这个小城,阳光很亮,照得那些行道树都闪闪发光,却又没有夏天的酷热,那阴雨后久违的阳光让人看得,满眼都是笑意。

    凌清冽照例保持着她早起的习惯,她住在一个租的公寓楼里,虽然他们家搬走以后,这边有亲戚家可以住,但她看中的是这套新的公寓楼顶层有一个健身房,而且交通比较便利。她六点钟起床,六点四十健身完毕,回家洗了个澡,正准备自己做一份早餐吃呢,她的响了。98年不算普及,但该有的人也早已经有了。

    “清冽姐,不要自己做早餐了,我们出去吃。”电话里传来李赫的声音,凌清冽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微微笑着,听着这个男孩在电话里说:“带你去最最好吃的一家羊肉粉,以后你回省城了就很难吃到了。”

    凌清冽笑着说:“好!最想念家乡的羊肉粉,我要吃全家福!”

    挂了电话,拿着电吹风把自己的头发吹干,没有像平时那样在脑袋后边把头发扎起来,而是任由它披散着,也没有穿警服,来信仰市实习的时候她就没带多少衣服,也就换了一身牛仔。结果她一走到楼下,眼睛就亮了。

    就看到公寓楼下停着一辆帅气的白色宝马R1100R摩托车,车很帅,车旁边站着的少年,也很帅。而最让凌清冽感到一种意外的惊喜的是,这个少年和她一样,也是穿着一身的牛仔,而且和她穿的还是同一个品牌,Levi’s,不是什么奢华品牌,却有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情怀。而当这个少年冲着她一脸得意的笑的时候,那一脸的笑容映照在明亮的阳光下,竟也有几分难以名状的动人。

    “臭小子!”凌清冽压住了一种无由的心跳,笑着走到李赫的身边,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说:“看来是精心准备的呢,可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摩托车,而且怎么知道我会穿牛仔衣出门?”

    那少年自然是李赫了,他得意的嘿嘿一笑,说:“这就是心有灵犀了。”这还真是心有灵犀了,因为前世里凌清冽离开的时候大家都还太小,后来再也没有见到过,李赫就是把记忆挖空了,也找不出凌清冽的这些喜好。

    虽然他脑子里的记忆乱得可以,就算有,也不一定挖得出来。

    “心有灵犀你个头!”凌清冽笑得眼睛一闪一闪的,伸手又拍了李赫的脑袋一下,然后把他拉到自己面前,和自己面对面站着,几乎就要笔尖顶着笔尖了,就在李赫有些窒息的以为有什么意外惊喜的时候,凌清冽伸手比了一下两个的身高,然后退后一步,问:“比我高了哎,你现在有多高?”

    李赫叹了口气,捶胸顿足的说:“吓死我了,清冽姐我还以为你要对我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行为来呢……”

    凌清冽眉毛一竖,瞪着李赫说:“想死是吧?姐姐都敢调戏了!”

    李赫吐了吐舌头老男人的心里又暴寒了一下,说:“哪儿啊,我就是可惜你什么都没做……好了好了,再也不敢说了!哎呀呀,别扭我的胳膊,知道你擒拿手厉害,清冽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哎,果然穿警服的不管外表看起来多么文静,下起手来都是不管你死活的啊,李赫敢保证,要不是这一阵子一直坚持去枯荣武道馆,这下给凌清冽这么一扭,回去得痛几天。现在嘛,他甩了甩胳膊,跨上摩托车,把上面挂着的头盔递给凌清冽,至于他现在有多高?不知道,他知道凌清冽有175,自己比她高这么说来这几个月自己又长了,果然少年就是生命力旺盛啊。

    然而凌清冽并没有接过李赫递给她的头盔,而是甩了一下头,看着李赫说:“你不知道长发飘飘的女孩坐在摩托车后面的时候是不适合戴头盔的吗?”

第111章、还是喜欢大女孩() 
那是一个阳光分外明亮的早晨,一辆帅得有些不讲道理的宝马摩托车载着一对身穿牛仔衣的男孩女孩在深秋的阳光下从人来人往的城市招摇而过,那个女孩的长发在风里飘扬着。

    许多年以后,这个画面定格在某个摄影爱好者发黄的老照片里,那天他只是偶然路过,当他下意识的举起相机时,他只是觉得那幅画面很美。然而就是这张照片他有了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有了自己的团队,有了自己的公司。

    许多年以后,他对一个传记说,总有人说人的命运是在一个瞬间改变的,然而这种瞬间的改变,来源于长久的执着。

    他说,成功绝非偶然。

    李赫故意多绕了一些路,不是炫耀,而是这样一来的话,搂着他的腰坐在摩托车后面的凌清冽就得再搂得久一点。

    他穿过市区,穿过小时候走过的巷道,到了城郊,穿过一条两旁种满枫树的半山道路。这是一条通往天河水库的老路,因为去年才通了一条新路,这条路现在几乎就没什么车经过,路上铺满了红色的枫叶,没有人打扫,然而正因为没有人打扫,这条铺满了红叶的道路在阳光下美得有些刺眼。

    李赫放满了车速,但这还不够,凌清冽直接拍着他的肩,示意他把车停下来步行。

    “小赫,”凌清冽一脸惋惜的样子,说:“我穿牛仔衣穿错了,你骑摩托车也骑错了。”

    李赫看了看满地的红叶,认真的点点头,说:“对,就该弄一身古装,背一把古剑,骑一匹老马。但是清冽姐你这个年龄还这么爱幻想真的好吗?”

    “想死是吧?”凌清冽瞬间就怒了,这还能好好说话吗?她伸手又去抓李赫,但是这一次李赫轻巧的避开了,凌清冽就哎呀了一声,抱着手看着李赫说:“李小赫,你确定你是要挑衅姐姐我吗?”

    李赫就只是笑,当凌清冽突然飞起一脚向他踢过来的时候,他看到了她出腿的时候支撑脚并没有扎得很稳,一方面她只是跟他逗着玩,另一方面,尽管她在警大里接受过搏击训练,但跟赵金珠那样有民间武术家学传承的高手比起来,根基毕竟还是要差一些,而这段时间里,李赫已经进步到每次赵金珠出脚出手的时候,都能看到她的运行轨迹了……尽管看到还是避不过。

    但是当凌清冽出脚的时候,李赫不但看到了她的支撑脚立足不稳,而且抢在她换脚进行第二次攻击以前,一边侧身挡住她的一脚,同时伸脚勾了她的支撑脚一下。认真的说,李赫就是故意的,因为这样一来,凌清冽就会失去重心,按照物理学上的万有引力,她失去重心后一定会倒在他怀里。

    然而凌清冽也是非常的机灵而且敏捷,她并不知道李赫的身手,但是她在李赫没有躲开的一瞬间就知道自己露出了破绽,所以当李赫一出脚勾她,她也闪电般的回收,踢出去的一脚没有扫在李赫的身上,而是变成支撑脚,原本的支撑脚蹬地起跳,一下踩在李赫的肩上,人也从他头上越了过去。

    李赫转过身来,凌清冽已经摆开一个标准的战斗姿态了。

    “厉害了我的姐!”李赫叹了一口气,为毛武侠电影里那种男主稍微一伸手,就能把女主搂紧怀中来的情节,就发生不到他身上呢?

    凌清冽噗嗤一声笑了,实在是李赫的语言让她觉得新鲜。她也不用摆什么战斗姿态了,只是招了招手,李赫就老老实实的低着头走到她面前被她踢了一脚,然后听到凌清冽问:“跟谁学的?”

    李赫抬头看了凌清冽一眼,说:“枯荣武道馆,那里有一位白头发的老师,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民间武术家。”

    凌清冽摆了摆手,说:“我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你刚才那种企图……哼,要不是我反应快,一准会倒在你怀里,说,用这个办法勾了多少小姑娘了?”

    “哎,真厉害了我的姐!”李赫这次是由衷的赞叹,凌清冽不但是反应极快,身手敏捷,而且观察力还不是一般的好,对于李赫的企图,她是看得一清二楚。不过他也很坦白的说:“小女孩没勾过,大女孩想勾这不是没勾到吗?清冽姐你又不是不知道从小你就是我的女神呀。”

    凌清冽撇嘴哼了一声,说:“小时候怎么没发现你还有这种坏心思,现在还变得油嘴滑舌了,这是长大了的意思吗?”说着,重重的在李赫的脑袋上拍了一下。

    这次李赫是想躲真没躲开,但是挨了打也还是很开心的,感觉跟凌清冽的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有一种……特别轻松特别愉快的感觉,而且他很委屈的想,其实我说的真的是实话。在上辈子,凌清冽就是他的女神,上辈子见得少,凌清冽就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了。这辈子哪怕只是目前为止,他见过的漂亮女孩子已经不少了,凌清冽依然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最的是,在凌清冽面前,他觉得自己很放松,很愉快。这种感觉在别的女孩面前是没有的——季寥是一个过于安静而且比较忧伤的女孩,而且李赫不知道她原本已经没有的人生究竟还会不会发生变化,所以每次看到季寥,他总是有些担心,而且季寥虽然表示了对他的好感,但很难说她究竟是出于一种喜欢还是感激,李赫倒是没那么矫情,只是暂时也没有想更多。刘麦莉嘛李赫更多是欣赏,而在她那里学琴的时候,李赫内心是紧张的,因为他不知道靠自己的努力,能不能使他“创作”的歌曲显得更加的合理,在刘麦莉面前总是害怕会露出破绽,而且以刘麦莉那种文艺女青年的个性,他也很担心如果自己的资质太差的话,她会理都不理他,后来他们虽然成了合作的伙伴,但李赫还是不敢对自己有所放松,就像一个本质上是学渣的人要努力做一个学霸,相信这是没办法轻松下来的。赵金珠还小,才十三岁呢,说喜欢那是不靠谱的,即使作为一个老男人内心再猥琐,李赫也从来没有动过要去啃一棵十三岁的幼苗的心思,倒是有一些敬佩,更多是一种心痛。至于张雨娜,就真的只是中学生的交往了,毕竟内心世界差距太大。

    而在凌清冽面前,就真的比较轻松、自如,一来从小就认识,二来她现在也是个大女孩了,就像刚才那样想使坏,心里也没有什么罪恶感,而且,从穿牛仔衣这件事情来看,他们还非常的默契。

    李赫不知道前世里如果凌清冽他们一家不搬走的话,他们之间会不会有那么一丁点的可能,认真去想的结论是让他沮丧的,因为不管他怎么想,以以前的自己来说,即使凌家不搬走,他们之间都没有的可能。

    但是重来的人生,一切都不一样了。

    而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李赫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凌清冽看他的眼神,就只是看一个小弟弟的眼神,而想对她使坏……那也是很不容易得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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