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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财物她没敢都带进庵堂,而是寻个隐蔽之地,挖坑埋了,只留少许贴身存放。庵堂的老尼倒是很慈悲,被她编造的谎言打动,收留了她。
误打误撞,她所选的地方正好是龙啸云搜查的盲点,安安静静过了好几天。
这家庵堂不大,上下十几人,凡事都是自己动手,林舒雅到了这里,饭菜有人做,可衣裳什么都得自己动手洗。这天她拎着木盆衣裳来到庵堂后面的小河边,洗完了衣服又顺手洗了把脸,将脸上涂的伪装也一并洗掉了。她想着反正这里偏僻,没什么人,又恰逢阳光正好,野花野草很有趣味,便哼着小曲儿撩水玩。
这竟是她穿越以来最悠闲安心的时光。
殊不知远处一双眼睛盯了过来,在林舒雅清丽绝美的脸上流连再三,颇为贪婪。林舒雅似有所感,扭头一望,正好看见一个十五六的小公子骑着马过来,小公子人生的俊俏,眉眼嘴角带着微笑,又锦衣华服,倒不像个坏人。
“姑娘,打搅了,请问姑娘可知道绿柳山庄如何走?”小公子言语温和带笑,给人感官很好。
“绿柳山庄?好像听说过,离这儿有些距离。”林舒雅常和姑子们说话,对周围倒也了解一些,她便为这小公子指路。
小公子感激道谢,又问道:“这里偏僻,除却一座庵堂并无人家,姑娘难不成……”
“我暂住这里。”林舒雅到底还在担心被龙啸云找到,所以一听对方开始打听底细就不肯再说了,端了衣服就走。
小公子忙道:“姑娘留步。在下上官飞,不知姑娘芳名?”
上官飞?
林舒雅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但一时想不起来,见对方问,她便道:“林舒雅。”
“林舒雅……”上官飞嘴角弯起一笑,哪怕瞧着有些坏坏的,但若女人见了,指不定还会更喜欢他。
此时的林舒雅哪里会知道,意外遇到这么个少年,竟是出了狼窝掉虎窝。
转眼便是十年。
十年前,李寻欢借着查案远赴关外,有心避开表妹,好使得表妹能接受龙啸云,成就姻缘。也因此,他刻意没关注中原消息,更因行踪飘忽不定,李叔等人想传消息给他也难。十年时间,相思入骨,以往风流潇洒的李寻欢,已是酒不离口,飞刀不离手,每日里总在雕刻木头小像,雕刻那个仿佛刻在灵魂里的恋人。
此番因着一桩案子,他追寻着金丝甲回到中原,私心里,未尝没有再见一见表妹的想法。可他想见,又不敢见,心中十分矛盾。
在途中,李寻欢遇到一个奇怪的少年人,最多不过二十岁,手中一柄朴素到极点的铁剑,一个人顶着日头行走。要知道,这里最近的驿站也很远,日头又这样大,这年轻人不仅要耗费体力走路,更是不停失水,但脚步始终如一,可见毅力坚韧。
李寻欢十年来一直不怎么交朋友,行踪飘忽,现在却突然起了交朋友的心思。
他撩开窗帘,笑着与那年轻人说道:“你上车来,我载你一程。”
年轻人看他一眼,淡淡一笑,融化了眉宇间的锋锐:“不必。我不欠人恩惠,你的车我坐不起,再说,走路对我来说不算什么难事。”
李寻欢笑道:“车可以不坐,酒呢?我请你喝杯酒。”
年轻人亦是摇头:“我身上没钱,买不起酒。”
李寻欢觉得这人着实有趣,便说:“那你若以后有了钱,可否请我喝杯酒?”
“当然可以,等我有钱,一定请你喝酒。”
“好!”李寻欢一笑,便命车夫驾车先走。
入了城,李寻欢寻了家酒楼吃饭。
一上二楼,他便愣了一下,这楼里好安静。再一看,发觉不论是老板伙计,还是吃饭的客人们,全都有意无意看向窗边的那桌客人,李寻欢也顺着望过去,不由得诧异——好一对璧人!
那张桌子坐着两个人,男子一身白衣,容貌出尘,清辉皎皎,女子一身红衣,肤色白腻如瓷,堪称人间绝色。李寻欢自持见识过各样风流人物绝色佳人,在这二人面前,竟都黯然失色,也怨不得这么多的人都难以自控的窥视了。
忽见那红衣女子美目流转,视线落在李寻欢身上,竟发出邀请:“这位公子,喝不过来一坐。”
女子的声音是疏懒的,偏生勾人的很。且不说别人,便是李寻欢都觉得脑子一昏,随之大惊,再看红衣女子,已是满怀戒备不敢大意。
白衣男子瞥去一眼,女子立刻眉眼弯弯,却是收敛了些。
李寻欢不是那等怯弱之辈,坦然一笑,坐了过来:“在下李寻欢,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红衣女子指着白衣男子说:“你称呼他桃公子即可,称我‘王前辈’。”
李寻欢一愣,心里头隐隐有些古怪。
第91章 《小李飞刀》()
李寻欢正想多问两句,却听酒楼中有有人挑事。
原是江湖中的黑白蛇兄弟寻镖师的麻烦,那一桌镖师押送了货物,回程时替人带件东西,却被盯上了。李寻欢眼中精光一闪,觉得有趣,便自顾喝酒,观察起来。他是心知肚明的,那镖师所送之物正是他要追查之物——金丝甲!
黑蛇恼怒,正讥讽那镖头脑袋不值钱,却突然跳出个年轻人:“你说他的脑袋不值钱,的确,那你的脑袋值多少钱?”
这态度着实是嚣张狂妄。
但这年轻人有这份底气,动手之下,几乎没人能看清楚,年轻人的剑已刺入了黑蛇体内。众人大惊!
白蛇更是情绪癫狂:“你,你为什么要杀他?你当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你要银子,我给你,给你银子。”一边喊一边将钱袋中的银子都抖落出来,洒了一地,随之也不管黑蛇尸体,爬起来就跑出了酒楼。
李寻欢在一旁将白蛇的小动作看的清楚,并未立刻就去追。他见那年轻人朝外走,而一直没做声的镖师却暗中抽剑欲对其暗算,瞧不过,指尖一动,一枚飞刀飞出,正中镖师咽喉。
年轻人脚步一顿,望过来时非但没有感激,反倒笑意勉强,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落荒而逃。
李寻欢觉得奇怪,又觉有趣,直到他发现年轻人的目光略过他,落在同桌的另两人身上,方才恍然。他们定是认识的。
果然,年轻人走了过来,收敛神色,十分恭敬:“两位前辈也在。”
“剑倒是快,警惕心却差的很,你娘那些话是白交待了。”红衣女子毫不客气的讽刺。
年轻人唯有赔笑,为转移注意力,主动与李寻欢搭话:“我们又见面了。我现在有银子了,请你喝酒。”
年轻人手中的银子,正是从白蛇那里拿来的五十两,一文都没多拿。
“在下李寻欢,少侠如何称呼?不知你们三人……”李寻欢虽常常查案,却历经的江湖事多了,不该有的好奇心都压制,可因着之前红衣女子的态度,他总觉得有些蹊跷,反而想一探究竟。
“我是阿飞。这两位前辈与我父母是故交,此番也是巧遇。”阿飞唤来小二,叫上一桌好酒好菜,与李寻欢交谈甚是自在,对着另两位也是做足了小辈姿态。
一直没开口的桃朔白站起身:“走了。”
红衣美人颇为嗔怨的睨去一眼,随之望向李寻欢,道:“你我到了这里,还没个落脚地,小辈们都在跟前,正该让他们尽尽孝心才对。”
“这位王前辈……”李寻欢可以肯定,这人一定认识他,或许真与他家有渊源。奈何他想来想去,却想不到是谁。
女子忽而一叹,声音却是陡然变了,乃是男子清朗之音:“李贤侄,自你父亲故去,我们已有多年不曾见过了。怎么,我来了贤侄不招待么?”
李寻欢先是一惊,随之恍然:“您是、王怜花王前辈?”
“算你知道。”声音又变回了女子之声。
李寻欢又仔细观察两眼,不由得赞叹:“早闻王前辈精于易容,以往不曾有幸一观,今日一见,果然精妙至极。”
李寻欢坐的这样近,仔细观察了又观察,不单单是容貌伪装的毫无破绽,便是神态、声音、语气也都丝毫无异,可见厉害。如今江湖人称王怜花为怪侠,乃是说其性情,在早年间却因其易容精湛,有千面公子之美名。王怜花能易容各种人物,发出各种声音,模仿各种行事,岂不是个奇才!
最初王怜花借女子之口邀请他,那声音竟带魅惑,使得他猝不及防脑中昏沉,显见得是摄心术越发精深了。
他更知道,王怜花会的、擅长的,远不止这两样,便是剑术也十分高超。如今多年过去,只怕亦精进了不少。
想到这位王前辈多年前便淡出江湖不问外事,今日却到这里来,李寻欢心中一动:“王前辈此行可是有事要办?”
“另寻它处说话。”王怜花暗示此地人多嘴杂。
李寻欢见他慎重,也不敢大意,只能暂且按捺此事。
待几人用过酒饭,出了酒楼,车夫询问去处,李寻欢一时有些踌躇。哪怕他再不打听中原之事,多少也对江湖有些耳闻,特别此回追查金丝甲,特意关注江湖消息,多次听到“兴云庄”之名。兴云庄的由来不是秘密,昔日的李园已不复存在,只有一个已更名的兴云庄。他也曾听到江湖人说起兴云庄中美貌的夫人,聪敏天赋好的少主,哪怕这就是他当初希望的结果,仍是心中难过。
王怜花一向对人的感情十分敏锐,以前他是懒得管别人闲事,今天却是遇上了,看在与李父当年相交一场的份儿上,便冷声斥道:“都说小李飞刀风流潇洒,怎的一副为情所苦的婆妈样?你与林诗音自小指腹为婚,算来你们年纪都不小了,怎么迟迟不曾请喜酒?”
“我、这……”李寻欢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桃朔白制止了王怜花将要出口的话,只说:“如今早没了李园,李贤侄若无别处可招待,我二人便另寻它处去了。”
李寻欢一面奇怪对方称自己贤侄,一面叹息,却是引几人登车:“便是没了李园,小侄还是有处落脚地的,只是地方偏些。”
“无妨。”
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停了下来。
这里却是偏僻些,离坊市远,富贵人家也不多,远处都是民居,这一片却是囊括在一处,修出了一座小别院。别院白墙黑瓦,掩映在一片绿树丛中,倒是好幽静所在。
“你怕是喜欢这里。”王怜花笑道。
桃朔白轻一嗅,点点头:“这地方不错。”
李寻欢对这二人关系有些好奇,倒是曾听父亲提及王怜花有位挚友,但李寻欢每每追问,李父都是含糊其辞。李寻欢这短短功夫就发觉王怜花很迁就这位桃公子,又因王怜花扮着女子,瞧着、竟真是一对夫妻,没半点违和。
阿飞只静静跟在后面。
等入了别院,但见这内中建筑并不出奇,平平常常,倒是材质很好,算得上称道的唯有别院中的布局和草木。别院中各色树木花草繁多,格局也是古朴大气,内中除了几个看守打扫的仆人,并无什么人,鸟雀来却欢呼,越发显得此处清幽。
阿飞恍然:“这里倒的确合乎桃前辈的喜好。”
几人坐在园中的石桌前,李寻欢先说起酒楼中的那场争斗:“阿飞既是为金丝甲来的,为何金丝甲不见了却不着急?”
阿飞已知这李寻欢与王怜花的渊源,便没兜圈子:“听闻金丝甲刀剑不入,乃是一件至宝。我学剑时便发过誓,一定要用至阳之剑,斩尽天喜爱邪祟,扬名天下!所以我虽是为金丝甲而来,却也不为金丝甲。”
“原来如此。那王前辈此行……”
“你可真能躲,关外一躲就是十年,连江湖中的消息都不知道了。”王怜花仍旧是讽刺他一句,这才面色郑重:“我得到消息,江湖中出了一件宝物——《怜花宝鉴》,内有武功、下毒、易容、苗人放虫、摄心术等,且这《怜花宝鉴》就在兴云庄!”
李寻欢愣住:“《怜花宝鉴》?这,莫非是王前辈所著?”
王怜花嗤笑,眼神却暗沉:“怜花宝鉴……江湖人一听便会猜到我身上。我的确是在有心留下一本毕生心血合成的宝鉴,好寻一位传人,但这本书却还不曾问世。我倒想知道,是谁有这般的能耐,能替我做出这本《怜花宝鉴》。”
王怜花意外得知江湖中这个消息,吃惊不小。
他刚刚想留下这么一本书,还未开笔,江湖中就有了消息。他这作书的念头仅仅只和桃朔白提过,外人不得而知,自然不是泄密的缘故,定是有人想借他的名头施展什么阴谋。恰逢阿飞要出门历练,沈浪白飞飞却不喜江湖纷争,再加上家中还有个几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