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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用富江体质攻略的可能性-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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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你爱的人,可不是我爱的。

    半妖看向林夜弥,不由的皱起眉头。只要一想到杀掉这个人类,他的心头就会不自觉的涌起莫名其妙的情绪,那是难过与痛苦。

    由于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这让他觉得很愤怒。

    所以,他故意对这个人类说:“我可以放你走,怎么样?”

    当这句话问出来的时候,内心涌起一股惶恐不安,看来鬼蜘蛛开始慌张了。

    可他却没有再出声,而是选择闭口不言,等待着林夜弥的回答。

    鬼蜘蛛的内心充满着矛盾,不想让他离开,却又害怕说出口。

    半妖静静的看着林夜弥,笑了起来,眼里满是算计。

    “我说过,我喜欢你啊,怎么可能会走?”林夜弥看着他。“而且,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的。”

    喜欢?

    他只在鬼蜘蛛的记忆里看到过这个片段。

    内心涌起欢喜和释然,半妖甚至分不清楚那是鬼蜘蛛的,还是他的情绪。只要一想到这个人类嘴里说这种话,他就会被他所蛊惑一样。

    这种事情,绝不是什么好事。

    “我是个强盗,杀人无数。”

    林夜弥轻蹙着眉:“那你会杀我吗?”

    这句话,他真的无法回答。

    鬼蜘蛛想要保护他。

    半妖想要杀掉他。

    可这具身体,明明已经属于自己了,却这个意志,半妖无法对林夜弥下手。

    话到嘴边,还是变成了:“不会。”

    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让他的眼睛变弯,眼角的泪痣显得那双眸子生动无比:“嗯,你不会杀我,还一直保护我。所以我不会在乎你强盗的身份。”

    半妖的心脏忽然躁动起来,因为这个人类的几句话,他所吞噬的鬼蜘蛛的灵魂,竟然想要夺走这具身体的主导权。om

    半妖的心沉了下去,他的眼里充满着阴狠。

    “我不是鬼蜘蛛。”他残忍的笑了起来。

    他想知道,告诉林夜弥真相以后,他还会如何选择。

    林夜弥睁大了眼睛,表现出来的,是难以置信。

    其实他是明白鬼蜘蛛的变了的,可不是那是什么意思?

    林夜弥小动物似的察觉,这里大概是攻略的分支线。he,还是be,就在这一句回答之中。

    林夜弥问:“可你分明就是他啊。”

    半妖说:“我是妖怪。”

    林夜弥的手指蜷缩了一下,他狠狠的垂下头:“我不相信。”

    半妖阴冷的笑了起来:“不死心?那我变回妖怪的样子给你看看,鬼蜘蛛已经被我吞噬了。”

    ――这个人类,还真是执着。

    黑气充斥着整个房间,他开始恢复本体,那丑恶难看的本体。妖化途中,他却看到地板上有眼泪掉落。

    他哭了?

    就那么喜欢鬼蜘蛛吗?

    心里面忽然塞满了悲伤的情绪,他甚至想要走过去,擦干他的眼泪。半妖停止了妖化,保持着鬼蜘蛛原本的样子,有些笨拙的问他:“为什么哭?”

    林夜弥一怔,连忙擦干了眼泪。

    “我没哭。”

    别扭的口气,却让人觉得有些可爱。

    林夜弥抬头看着他,半妖注意到,那双眸子里闪烁着悲伤难过。

    半妖的眸光闪了闪,竟然觉得这个人类的这种情绪,让他觉得不知所措。

    他明明是以人类负面情绪为食的妖怪,悲伤、难过、甚至憎恶,都是他最好的养料。可为什么,会因为他的伤心,而多了几分莫名的情绪?

    半妖垂下眸子,终究是拿了一块白布,将手腕的伤口包裹起来。

    他忍不住跟他说:“别哭了,我刚刚说的都不是真的。”

    既然他那么喜欢鬼蜘蛛,就独独在他面前,当鬼蜘蛛好了。

    反正人类的寿命,也就短短几十年。

    林夜弥带着怀念的微笑着:“是吗?那真的太好了。”

    半妖忽然觉得很不自在。

    “这里太破旧了,我夺下了一座城。”

    林夜弥再次醒来,身上穿着华丽的和服,住在最好的阁楼上。

    鬼蜘蛛睡在他的身边,却真的是和以前不一样了。他穿着白色的里衣,一头海藻般的卷曲长发,搭在紫色的日式外袍上。过于惨白的皮肤,让他看上去有几分阴冷,却真的散发着贵公子的清隽之气。

    单薄的身体,俊美的外貌,和难以理解的性格。

    林夜弥一点都不怀疑,他对他所说的话。

    那鬼蜘蛛,是真的变成了妖怪了吗?

    还是说,变成妖怪之后,已经不再是鬼蜘蛛了吗?

    他必须弄清楚这两点,因为只有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有不同的攻略分支。

    林夜弥的眸子暗了暗,等侍女进来的时候,半妖才彻底醒了过来。他看到坐在一旁的林夜弥,那茫然的眼神,让他的心头一疼。他对他说:“安心住在这里,在这里不会有任何人能伤害得到你。”

    林夜弥听到侍女唤半妖少城主?

    “我们在这里没事吗?”林夜弥有些不确定的问。

    半妖的眸子带着红色,如同宝石一般。

    他凑近他:“在这里,我叫将人。”

    他吞噬了这座城里,那个弱小的少城主的身体。

    因为他突然而然的靠近,林夜弥的脸上有一丝错愕,然后渐渐染上红晕。

    侍女看得出神,然后立即低下头。

    少城主带回的这个人也太好看了,她是第一次见到那么漂亮的人。

    他长得真的太好了,侍女说不出什么形容词,他的眉眼如同前几日看到的山水画一样,泼墨的一笔,让他的风韵发挥出极致。他的眼神温柔之中又带着几分疏离,看似温柔,实则冷漠。

    而当他看向少城主的时候,那股温柔会被放大。

    会变成一股魔性。

    摄人心骨,会拔不出来的。

    所以侍女再也不敢看他,而是恭敬的低下了头。

    林夜弥的嘴角缀着一抹笑容:“那你就有两个名字了,你希望我叫你什么?”

    没想到林夜弥会这么回答,半妖一愣。

    他的确不想林夜弥再叫他鬼蜘蛛了,半妖垂着眸子,淡淡道出两个字:“奈落。”

    “奈落?”林夜弥柔柔的叫着他的名字。

    他就一点也不会怀疑吗?

    奈落的眸子更深了。

    这个人真的很危险,特别是对他来说。

    可他信任而笃定的眼神,让奈落的动作顿了顿,这样的温柔真的会是毒/药,对于极度自卑,又极度自负的奈落来说,这样的温柔,会是利器。

    这股温柔,迟早有一日,会刺穿他的喉咙。

    让他变得不再是他。

    奈落起身,吩咐侍女好好照顾他,然后步入深深的黑暗之中。

    林夜弥被独自留下,他看向漫长而寂静的黑夜,只剩下微微的叹息。

    ――他大约确定了答案,那个人不是鬼蜘蛛,而是叫做奈落的妖怪。

    之后,奈落似乎又外出了。

    林夜弥偶尔听到城中的流言,知道靠近这座城池的一座村庄,死掉了一个叫做桔梗的巫女。已经到深冬了,天气开始逐渐变冷,这些消息,也终究被淹没到厚厚的大雪里。

    这个冬天,死去的人是平日的一半。

    很多人没能熬过,而林夜弥却知道,这是对外界的说法,因为这座城主府的血腥味,越来越浓。

    而奈落在他的面前却什么也没说,只是依旧保持着鬼蜘蛛的样子。

    事情的转变,在一天晚上。

    那天,乌云把月光遮挡起来,整个都显得漆黑一片。林夜弥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借着微弱的灯光,林夜弥才看清了那个人。冰蓝色的眸子,和熟悉的五官。

    “你来这里干嘛?”

    夜斗看到林夜弥的时候,眸子一缩,并没有说话。

    林夜弥觉得,现在的夜斗,要比上次看到的,死气沉沉多了。

    “杀人。”

    林夜弥心头一跳:“杀谁?”

    “这里的少城主。”

    他是祸津神,只要有人祈求,他就会实现那个人的愿望。

    招致怨恨,就该付出代价。

    林夜弥皱眉:“可是你杀不了他的。快走吧不要白白送死。”

    夜斗微微一愣:“你在担心我?”

    林夜弥无奈的看着他:“上次的神社,收到了吗?”

    夜斗的心忽然一颤:“什么神社?”

    林夜弥微笑的看着他:“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我会给你一个神社,虽然做的时候花了些功夫。鬼蜘蛛把它埋在我们见面的地方了,不知道你看到了吗?”

    夜斗的眸子闪了闪:“我以为,你是骗我的。”

    林夜弥笑了起来:“怎么可能?”

    夜斗看着他,想在那上面找到几分撒谎的痕迹,却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温柔的笑容而已。

    他自从诞生,已经过了很长久的岁月了,却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林夜弥这样的人类。

    夜斗问他:“你想出去吗?”

    林夜弥微微一愣:“诶?”

39。第六章 奈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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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om

    第四条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另行规定。

    第七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另行规定。

    折叠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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