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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崛起[系统]-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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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流光点点头。“夜护对我一路从代州追到安北,背后肯定是回鹘方面的意思。如今夜护死了,焉知会不会有第二个夜护。我既是要靠着郭凤虏自保,便不好让他稀里糊涂送死。把话说清楚,如何选择看他自己。”

    如果郭凤虏选择李流光,那李流光便会竭尽全力帮着郭凤虏占稳安北。“如果郭凤虏反悔呢?”沈倾墨这样问,针对的显然是郭凤虏之前说要投靠李流光的话。

    李流光笑了起来,温言道:“郭都护尚未选择,何来反悔一说。若是都护不信我,那我们便离开安北,朝着安西都护府去。”

    沈倾墨微微垂眸,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干脆道:“好!”

    两人商议好,李流光吩咐人收拾好碗筷,练了会字便沉沉睡去。沈倾墨存着心事,怎么都睡不着。借着屋外的月色,他眼神专注地看了李流光半晌,翻身起床轻轻出了门。

    负责守夜的两名护卫悄无声息地跟在他的身后,沈倾墨沉默半晌,突兀地问:“事关七郎的消息,长安知不知道?”

    两名护卫对视一眼,低声道:“不知。”

    沈倾墨凝神似想到什么,吩咐说:“你重新将半月前于护军送来的消息说一遍。”

    其中一名护卫立刻道:“消息很短,只几个字。速回,长安欲同回鹘和谈。”沈倾墨的注意力在和谈上面转了圈,眼睛微微眯起。依着他对那个人的了解,根本不可能做出和谈的决定。事实上,自晋阳到洛阳一路沦陷,已经够让他吃惊了。若之前,他只是以为大唐军力衰退的话,那和谈的消息却是让他警醒,怀疑背后有着什么他不知道的隐情。

    可惜,于怀恩什么都不肯说。

    沈倾墨面无表情地想着长安的异常,不知这个时候该不该带李流光回去。留在安北固然危险,但回了长安呢?他想到水中凭空出现的银色安全舱,根本不认为那是什么老蚌。还有七郎身上经常拿出的奇奇怪怪的东西,这些七郎都未瞒着他。

    留在安北天高皇帝远,一旦回了长安……沈倾墨嘴角露出一丝讥诮的笑,依着那个人恨不得把什么都掌握在手心的性子,他不觉得那个人会忽略七郎的存在。想到李流光,沈倾墨便想起爆炸的刹那,李流光抓着他的样子,嘴角的讥诮褪去,浮现一抹温柔的微笑。不过转念,他便下了决定,留在安北,他要同郭凤虏谈一谈。

    ……

    从云中城到霍林河,快马日夜不休也需要三日的时间,来回往返便是六日。

    杜谦希望李流光能留在云中城修养,顺便等郭凤虏回来。然李流光在休整一日后,便决定依着计划返回仆骨部落。

    “小郎君?”杜谦有些为难,希望李流光能改变主意。

    李流光只是笑笑,却不肯松口。他当然知道杜谦担心什么,他当然也担心,但想到一旦同郭凤虏谈崩,他未必还会在安北留多久,却是要早些回到仆骨,将义郎等人安顿好。杜谦在无法说服李流光的情况下只能黯然地离开,准备安排安北军护送李流光前往仆骨。李流光站在窗边,歉意地目送杜谦离开的背影,眉头轻轻皱了皱。

    “七郎担心什么?”沈倾墨站在他的身侧,顺着李流光的视线,远远看着杜谦的身影问。

    李流光没有转头,只轻笑着说:“夜护已经死了,回鹘人便是要来第二波也需要一段时间,暂时并没什么可担心的。只不过觉得拂了杜长史一番好意,有些过意不去。”

    沈倾墨恣意惯了,不以为意道:“我们要去哪,难道还要都护府答应不成?”

    “话不能这么说!”李流光转头看向他,“杜长史也是担心回鹘人再度出现,终归是为了我们好。”

    他虽然是反驳沈倾墨的话,但一句一个“我们”很好的取悦了沈倾墨。沈倾墨很快便将杜谦丢在脑后,提到两人的准备,“东西都收拾好了,明早我们便动身。”

    “好。”

    两人说走便走,第二日一早便离开了云中城。杜谦担心李流光出事,特意派了五百轻骑护送李流光。何览想跟着来,却因伤而不得不留在云中城,一个人郁闷半天。好在杜谦承诺等何览伤好,便让他去仆骨找李流光。

    一行五百人的动静颇大,尚未到仆骨,部落便有人迎了出来。

    “什么人……小郎君!”

    巴库惊喜的声音响起,打马跑到了最前面,冲着李流光憨憨一笑。笑完他看向沈倾墨,下意识便觉得膝盖一疼,脸上的笑容便克制了许多。“小郎君这次回来还走吗?”巴库眼巴巴地问。

    李流光笑道:“暂时先不走。”

    巴库虽然憨,却不傻,一听便知李流光大概还是要离开的,立刻便道:“小郎君再走,巴库跟着一起走,我们仆骨部落的好男儿多的很,也可以去霍林河挖炭,比都护带去的人都强。”他说着鼓起胳膊让李流光看他的肌肉。李流光心情很好地笑了起来。

    相应的,沈倾墨的心情便不爽起来。

    李流光没走几步,收到消息的义郎已经狂奔出来。“师父、师父、师父……”他前面跑,后面跟着五团毛球,连滚带爬地追在义郎的背后。稚嫩的嗓子“嗷嗷嗷……吼”的叫着,时不时还在地上翻滚一圈。

    “义郎!”李流光跳下马,义郎风一般扑到了李流光的怀里,抱着他的腰委屈地说:“师父你说只走几天的。”

    李流光心中一软,正想解释,紧跟着义郎过来的五团毛球已经跑到跟前,睁着湿漉漉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嗷嗷嗷……吼!”叫了起来。

第75章 生活() 
“阿大、阿二、阿三、阿四、阿五。”义郎指着地上的五团毛球,一本正经地给李流光介绍。

    这五团毛球正是李流光初来仆骨部落第一晚,同义郎一起接生的五个小狼崽。他上次离开部落时,小狼崽们还窝在大灰身边闭着眼睛吃奶。这才走了几天,小狼崽已经长成小毛团,能跟在义郎身后滚来滚去了。许是一直亲近人的缘故,这几个小狼崽颇有灵性,对于义郎的介绍好似听懂一般,挤挤挨挨地往李流光的身上蹭。

    李流光心情很好地弯腰捞起一个看着最胖的小毛团。突然的凌空,让小毛团身上的毛瞬间炸开,对着李流光张开嘴便咬了上来。李流光好笑地戳了戳它,小狼崽顺势咬住李流光的手指,糊了满满一手的口水。

    李流光忍着笑抽出手指,上面浅浅落下几个牙印。他心血来潮转身将小狼崽塞到沈倾墨的怀中,沈倾墨一愣,差一点没接住。

    “嗷嗷嗷嗷……吼!”

    小狼崽被吓坏了,四爪并用紧紧扒着沈倾墨不放,将沈倾墨身上的绯色锦袍抓的皱巴巴的。李流光忍不住笑了起来,便看着沈倾墨揪着小狼崽脖子上的软肉,面带嫌弃地将它抱在怀里。许是感觉到了安全,小狼崽小心翼翼地踩着沈倾墨的胳膊,探头在他脸上舔了一口。黏糊糊的口水流下,一众人都忍着笑扭开了头。

    沈倾墨:“……”

    若是以前,李流光必然会担心沈倾墨一怒之下拗断小狼崽的脖子,但现在他却有把握沈倾墨不会这么做。他嘴角带笑,从沈倾墨怀中接过小毛团,将它同其他几个小狼崽放到了一处。几个小毛团立刻滚到一起,你咬我一口,我踢你一脚,夹杂着乱七八糟的叫声。

    “嗷嗷嗷嗷……吼!”

    “怎么这么叫?”李流光奇怪地问。他还以为自个听错了,不由看向义郎。

    义郎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小声解释起来。原来李流光不在的这段时间,他每日都会去李流光住的毡帐打扫。几个小狼崽自然也是跟着一起去。义郎由着它们到处跑,一个不注意几个小狼崽就凑到了惊风的跟前。见得惊风多了,也不知道它们怎么就学着惊风叫起来。

    “这样也好,遇到危险还能吓吓人。”李流光笑道。他有些庆幸部落没有养狗,万一这几个毛团跟着狗学着“汪汪”,那可就给狼群丢脸了。想着李流光便笑了起来,问:“对了,惊风呢?”

    “惊风去捕猎了。”义郎说起惊风一时眉飞色舞,“惊风很厉害,每次都能猎到好多猎物,它还会分给我和阿娘吃。”

    “是吗?”李流光顺着义郎夸奖道,“惊风干得不错,义郎也很好,这样我就放心了。”

    “嗯嗯!”义郎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李流光,用力地点点头。

    这么耽搁一会,毗迦陆也收到消息迎了出来。看到李流光,立刻笑的满脸褶子挤成一朵花。几人簇拥着李流光同沈倾墨进了毡帐,跟来的安北军自有乌勒前去招呼。顾虑到众人走了一天,毗迦陆只寒暄了几句,便识趣地表示让李流光同沈倾墨先休息,晚上部落宰杀牛羊,为两人接风洗尘。李流光拦住毗迦陆,“不用这般大张旗鼓,随便吃点便好。”

    若只是他同沈倾墨,两人也吃不了多少,可还有五百安北军,真像毗迦陆说的宰杀牛羊,对部落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毗迦陆转念便猜到了李流光的顾虑,心中熨帖之余笑着解释,“马上就要冬天了,部落习惯每年这时节宰杀一部分牛羊。免得过冬草料不足,还是要饿死冻死。”

    他说的只是一部分原因,更多是仆骨今年跟着李流光造纸赚钱了,日子比之前好过很多。虽然李流光一走,造纸便停了下来,但之前造的纸已经替仆骨小赚了一笔。毗迦陆年纪虽大却看的长远,只要紧跟着李流光,不愁部落过不上好日子,不过宰杀几头牛羊,实在算不得什么。

    “这样……”李流光对于草原风俗不怎么了解,闻言饶有兴趣地问:“宰杀的牛羊全部都要吃掉吗?”

    “吃掉一部分,还有一部分风干起来,慢慢吃。”

    毗迦陆提到的风干是草原的一种传统。每年差不多十月底、十一月份左右,草原的气温就降至零度以下。这时节正是风大天冷的时候,牧民便开始宰杀一部分老弱牲畜,将肉割成条,挂在阴凉处让其自然风干。既去了水分,又保持了鲜味,到了次年二、三月便可拿下烤食或者生食。这样风干后的肉,肉质松脆,吃起来颇有嚼劲,是草原常见的一种特色食品。

    听毗迦陆这么一说,李流光立刻想起前世吃过的风干牛肉。当然,还有西南常见的风干腊肠。他心中一动,便问毗迦陆什么时候弄这个,他也去凑个热闹。

    毗迦陆惊讶半晌,意识到李流光大概是从未见过,不免有些好奇,顿时一叠声地表示:“明天,明天就弄。”

    他急匆匆离开,义郎也拖着几个小毛团依依不舍地出了毡帐。李流光笑着目送他们离开,简单梳洗一番,换了身衣服,绕着毡帐看了一圈。“我曾听过一句俗语,金窝银窝不如自个的狗窝。出去久了,最怀念的居然是这里。”他冲沈倾墨笑道,看周围的眼神充满温柔。仆骨部落是他在草原待得最久,也是最安稳的地方。之前还不觉得,待他霍林河、云中城绕一圈,对比之后还是仆骨的生活最舒坦,最符合他享受生活的念头。

    听他这么说,沈倾墨直接道:“七郎喜欢,我们就留在这里。”

    李流光轻笑:“哪有这么简单,看看再说吧。”

    沈倾墨似听了进去,微微垂眸什么都没说。

    ……

    时间一点点过去,夜晚很快降临。众人运气不错,今晚月朗星稀,却是罕见的没有风。

    一处处篝火在部落的空地燃起,二十多头羊被剥皮洗净架在火上,有心细的妇女拿着毛刷蘸着油汁、盐水,一点点刷着羊肉表面,很快便有浓郁的香气传出,惹得离得近的孩童们一个个看着烤羊流着口水。

    “夫子、夫子。”最喜欢闹腾的小胖子拉着李流光的袖子,眼巴巴地问:“我们什么时候能吃肉。”

    李流光摸摸他的脑袋,笑着说:“快了,马上就考好了。”

    小胖子听到马上,下意识咽了口口水,继而吭吭哧哧地问:“夫子还有辣椒粉吗?”

    “嗯?”李流光反应过来笑道:“不怕辣?”

    小胖子重重点头,说:“不怕,我最喜欢吃辣了。”他提到辣椒,周围的小屁孩全都高高竖起耳朵,一个个凑到了李流光身边。草原苦寒,无论大人小孩都喜欢辛辣之物。原先没有辣椒时,众人多吃茱萸,可自跟着李流光尝过了辣椒的味道后,部落众人便再也忘不掉这种鲜辣的味道,再吃茱萸便觉得怎么都不是滋味。

    李流光在时还好,李流光一走,部落留存的辣椒吃完,众人虽然不好意思承认,却都心里盼着李流光回来,好能再尝尝辣椒的滋味。

    小胖子眼神火热,李流光心中哂然,笑着问:“想吃辣椒也好,我走之前布置的三字经你背会没?”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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