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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万古神雀-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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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难怪让流氓们惦记着。

    两个混混脸上都浮现出色迷迷的样子,一边拉扯着女生,一边罪恶地去摸女孩子的胸脯。

    “不要,求求你们放了我,我这儿有一千块钱,这是我这个月的生活费,都给你们。求求你们放过我吧。”女孩子欲哭无泪,掏出钱包,把所有钱都拿出来,希望能用钱来买回自已的清白身子。

    “呵呵,咱哥俩难道像是缺钱的人吗,这样吧,你的钱我们也不要,只你好好侍候咱们哥俩,这三千块就算给你的见红费。”一流氓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钞票,得意洋洋在手上轻轻打着。

    “哥啊,这三千少了一点,这么漂亮的妹子,哪只值三千,必须五千,我还加二千,怎么样,五千块钱,够你过上几个月的花销了。来来,美女,别嫌弃了,给我先亲一口。”

    他们都是富家公子,不在乎钱,只在乎美女。

    “不要,放开我,死流氓,臭流氓。来了啊,救命啊。”女孩子一边挣扎,一边愤怒地叫骂着。

    可惜周遭无一人经过,就算有人经过,见此情形,也不敢过了。

    “强子,我等会儿去叼这两个恶人的手,你就负责把钱叼到一边,听到没有?”树枝上,林风如此吩咐道。

    “遵命!”强子兴奋的说道。

    对于这种欺男霸女的流氓行为,强子虽是乌鸦,但也看不惯。

    林风呢,心中早已怒火冲天。

    他在做人的时候,就见不得这种恶事。

    这次机会难得,既惩罚了流氓,又抢到了钱,何乐不为呢。

    有些人手上有钱,反而成了犯罪的工具。

    于是,他稍稍振翅,施展流光飞影,朝两个流氓飞去。

    一个流氓眼看要得手,心里大喜,强行要撕扯女孩子的裙子。

    忽然他只觉背上一阵剧痛,象是被什么东西给剌了一下。

    回手一摸,竟然看见了血。

    可四周没有别人,只有他们三个人。

    他心中一惊,以为出了鬼。

    不等他反应过来,很快,另一只拿钱的手背上一阵剧痛,疼得他本能地一松手,三千块钱全部掉到地上了。

    他眼光瞥去,只见一只小鸟在那里用力啄着他的手背。

    “啊,该死,去死吧,可恶的小鸟。”这流氓用另一只好手握拳朝麻雀狠狠砸去。

    他没想到不是鬼,而是一只小麻雀在啄他,并啄得那样的疼痛,仿佛用刀尖扎一样,血流满手,令人难忍。

032 麻雀背后有人() 
当他的拳头还没到麻雀身上时,拳面上的手指又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抽回一看,只见中指骨都被啄出一个小血洞,露出里面的白骨,血流如注。

    人都说十指连心,这中指骨都被啄出一个如绿豆大小的血洞,怎么不能疼呢。

    这流氓惨叫一声,抱着双手,拼命向前逃。

    那副样子活象见了鬼一般。

    本来,这麻雀在人们常识中是非常胆小的,可是现在居然啄人,又在这黑夜中,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出了鬼。

    所以这个流氓边跑边大叫着,鬼来了,鬼来了。

    那声音在这幽静的树林里面,极是恐怖。

    另一个混混见同伴受伤,如得了魔症,心里害怕,双手乱舞,想要攻击那只诡异的麻雀。

    他的胆子要大些,根本就不怕什么鬼怪之类的。

    当然,林风也不会放过他,在他双手如法炮制了几个血洞,令他手中的二千块钱,撒落一地。

    这还不算,他还在这个流氓的脸上啄了一下,留下一个血洞。

    还算林风有点儿良心,没有去啄瞎该流氓的眼睛。

    直疼得这个流氓也认为是有鬼在操控着小麻雀,故意来惩罚他们,当看见浑身鲜血的林风及一身乌黑的强子出现在眼前时,素来不怕鬼怪的他,精神全部崩溃,眼睛一闭,竟然昏了过去。

    至于那个女生,早就吓得花容失色,拨脚就逃。

    遇见人对她非礼,她还能承受得了。但遇见如鬼魅一样的麻雀与乌鸦同时出现,再软弱如她也使出吃奶的劲儿,没命的逃跑。

    “快捡钱。”林风一声令下,与强子急忙将一地上的钱全部叼起。

    两只鸟儿手忙脚乱的叼着钱,开始逃离现场。

    如果要是有人当场看见,绝对会被吓倒,因为从没有见到有鸟儿抢钱的。

    除了有几张钞票被那个昏死的流氓给压住,大部分的钱全部被林风与强子给叼走了。

    强子虽然个子大嘴巴也大,但只能叼着十来张钞票,幸好爪子也有力,抓了十来张,只是在空中飞行时不是那么方便。

    而林风几乎嘴里爪上,都是钱,也幸他有流光飞影,要不然,凭他小小的身体,断不能完成这个艰巨的运载任务。

    他们好不容易飞到那间出租屋,透过窗户,把钱撒在屋里面。

    也不知道林母他们今晚为什么没有关上窗子。

    抢了四千多块钱,林风总算吁了一口气,短时间内,父母的生活不成问题。

    在接下来的时间内,他们两只鸟儿,又分别抢了两个人的钱,一个是开黑车的司机,将一个女乘客带到郊外,准备进行污辱,被林风及时救着,并在该司机脸上留下几个很醒目的血洞,吓得他拼命的逃跑。

    而车上身上的钱被林风伙同强子洗劫一空。

    至于那个吓昏了的女乘客就管不了。

    另一个则也是一个混混头子,在一家高档宾馆的房间里面,准备对一个下了迷魂药的小女生要干那种禽兽之事,被林风在无意中撞见,于是他愤然用金钢尖喙啄破玻璃窗子,象一颗子弹一样,射向那个光着身子的混混,将他浑身啄出好些洞,血流得象一个血人可怕。并且放在桌上的钱也被洗劫一空。

    这三件事件林风都是有选择性的。

    他并不去抢那些平头老百姓,只抢那些正做恶事的人。

    在每一件事得手之后,他心里都有一种莫名的满足感。

    觉得自已好象是古代那种杀富济贫的侠客,路见不平,拨刀相助。

    在做人的时候,这种侠义壮举没有实现,而在做鸟的时候,居然实现了。

    这让他好不得意。

    这一夜,他与强子配合,至少抢了上万块钱,统统撒在出租房里面的地板上。

    事后,林风用爪子配着不知从哪儿弄来的墨水在书桌上一张白纸上留着字样,意思是要他父母尽管用钱,不必担心钱的来源。他走了,过几天再回来看了他们,并且催促他们要尽快回老家。

    市警察局的报警中心,守值的女警不时接到有人报警,说是被不明生物袭击了,不但受害人浑身受伤,并且钱也被打劫了。

    这样的案件一共有三起,接二连三,三起案件发生的间隔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接到报警,警局马上派出三趟办案小组。

    然而,经过调查与了解,被派遣的三支小组成员无一不震惊。

    因为听被害人如出一辙的叙说,这三起案件很显然是同一伙疑凶所干的。

    他们一致将矛头指向一个小麻雀,加一只大乌鸦。

    因为据受害人说的口供,在案发当场,并没有什么人,只有一只麻雀与一只乌鸦对他们发起进攻,顺便将钱给劫走。

    瞧着几位受害者的伤口,让警察们一下子联想到公子哥方正清,也是同样被麻雀给啄瞎一只眼睛。

    这让他们不禁要沉思,这一只神秘莫测的小麻雀,到底是什么来头,究竟要干什么事情,为何要故意伤人,还要抢着这些钱去干嘛,难道鸟类还要用钱来买食物不成。

    尽管他们记录了很多口供,也在实地搜取了一些很明显的证据,但总是搞不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方国良背负着双手,默默地站在窗户前,远眺着窗外那些远远近近如花一般美丽妖娆的街区,紧皱的眉头一直没有展开。

    作为市警局一把手,现在这个时候,他还能站在这里赏夜景,足见其定力不是一般的强大。

    据医院方面传来消息,儿子方正清的左眼珠被尖物戮穿,已无任何复原的机会,算是彻底失明了。而身上大小血洞有十八处,所流失的鲜血差点儿让儿子就此丧命。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居然是一个小小的麻雀。

    这是一件多么震憾人心的事件。

    大家认为小麻雀不多都胆小怕事嘛,什么时候变得象疯狗一样咬人了。

    难道这背后有着什么预谋。

    背后办公桌上的几卷案宗,方国良也看了。

    今天下午他们领导斑子有一个重要的会议,所以一直开到晚上八点才散会。

    一出来,就有几个案件同时呈递了过来,请他过目。

    作为老刑警出身的他,仔细推敲一下,将所有矛头指向一个,那就是小麻雀。

    他认为这只小麻雀是经过人特殊的培训,才也作出这样出格的事情。

    可是这背后的人又是谁呢。

033 细致推理() 
可这背后有谁在指使着这只小麻雀不断地犯罪?

    是为报仇,还是图财,或许还有别的未知原因?

    通过几起案件报告的仔细对比,方国良更是纳闷,因为他发现除了伤害儿子方正清这一起案件之外,后面三起案件都有劫财的倾向,而且都是向三个不同地点的但正在行恶事的人进行伤害抢劫。

    除暴安良显然是一件好事,但因为钱财而去除暴安良,显然就不合法了。

    也许这是一个心怀正直具有侠义的人看不惯现实中的黑暗,自已又碍着身份,不方便出面,从而培训出专门来行侠仗义的麻雀与乌鸦。

    或许这个人还是一个穷人,缺钱花,所以指示麻雀与乌鸦专门打劫那些恶人,这样既惩罚了恶人,又得到了钱财,何乐不为呢。

    这人肯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警察找不到他,所以才一晚上作了三次案。

    据说被打劫的金钱达到万余元。

    这些道理好象都说得通。

    但是还有一个令方国良不解的地方。

    自已儿子为什么也这在这个人的打击范围之内呢。

    自已儿子身上有钱,但没有被抢劫,只被伤害,并且伤害得最严重,连眼睛都弄瞎一只,全身血洞有几十人,险些失血过多而死掉了。

    这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下得了如此狠毒的手。

    仇恨?

    儿子最近得罪了什么人?

    或者自已最近得罪了什么?

    自已得罪的人可就多了,能坐上这个市局第一把手的交椅,不踩几个政敌的头颅,又怎么能成就一番辉煌大业呢。

    就算对手要对付他,也只有找他这个本人下手,当然,也不能排除对儿子下手。

    毕竟,他天天呆在局里面,防备森严,对方无从下手。

    而自已的儿子天天在外面浪,是最好下手的机会。

    而最好下手的机会,就是趁儿子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偷袭。

    什么情况下儿子才没有防备呢,做老子的他当然知道了。

    知儿莫过父嘛。

    只有在方正清泡妞时精虫上脑的情况下,才没有防备。

    要知道当年,他也是在不断泡妞的生涯中渡过来的,这个儿子可就完全遗传了他的泡妞基因。

    要不然,平时总有那么几个跟班在儿子身后转着,保护着,哪还能容两只小鸟来攻击呢。

    就是因为泡妞,儿子才单独一个人嘛,这正好给人下毒手的机会。

    或许,这后面三起案件也跟儿子的案情有关,对方故意让鸟儿制造事端,打乱他们警方的部署,从而可以进行其他犯罪活动。

    “嗯,多半有这种可能。”

    方正国伸手抚摸了自已的下巴,很得意自已的推理。

    可是这究竟是哪个对手呢,按理说他们退的退居二线,下的下岗,降的降职,调的调离外省,又有哪个有这份实力来斗自已。

    为什么是儿子第一个受到伤害,其他人或许就是一个辅助,意在惑乱警方。

    难道有人想借用那件交通事故为由,要翻盘,扳倒自已。

    不可能,这件事情已做得天衣无缝,绝无翻盘的可能性。

    想扳倒自已,更无可能。

    咱上面有大靠山,下面有一帮子死党拥护,不如稳如泰山,也固若金汤吧。

    那么只有那个冤死鬼的家人。

    一对年老无力的老人家,一个尚在农村读书的妹妹,这三个人绝无可能。

    唯有可能的就是那人冤死鬼的未婚妻苗苗。

    儿子方正清为了苗苗,而故意撞死林风,这件事情按理说苗苗是不知道的。

    经过技术高手处理过的交通事故,很大程度,已比真相更加真实。

    所以,除了几个他的死党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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