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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方正清为了苗苗,而故意撞死林风,这件事情按理说苗苗是不知道的。
经过技术高手处理过的交通事故,很大程度,已比真相更加真实。
所以,除了几个他的死党之外,根本无人知道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防患未然,他至少要对林风身边亲近的人进行一些有必要的监控,这样才能找到蛛丝马迹,顺藤摸瓜找到背后的真凶。
想到这儿,方国良才长吁一口气,心里已有下一步的部署方案。
正这时候,一声敲门声响起。
方国良面容一整,严肃地说道:“请进。”
进来的是技术科的小田,拿着一台DV机进来,“方局长,这是我们技术科调出来的事发地点的摄像头所拍摄下的影像,请您过目。”
“好吧,你先放下,我仔细看一看。”方国良点头点。
小田立即放下DV机,知趣的出去了。
方国良打开DV机,将图片一帧帧的翻看着。
里面都是截图,无一不显示着一只小麻雀与一只大乌鸦作案的情景。
至此,他才看清这两只疑犯的真实面目,以及一些大概的飞行路径,只是不太明显,毕竟晚上路灯不太明亮。
这件几起案件必须尽快破案,要给人民一个交代,不然引得人心惶惶,上告到市府的老板们,那接下来的果子就不好吃了。
主意打定,方国良再次按下一个电话,交代道:“通知各侦查小组,去大办公室开会。”
黑暗中,一大一小的影中在半空中慢慢飞行着。
“大王,我们这下要去哪儿,天这么黑了。”乌鸦强子问着身前不紧不慢飞翔的林风。
不管林风飞得有多慢,他都不敢超过这个心狠手辣性格冷峻的大王前面,生怕大王一个不高兴,那只可怕的尖喙就在他身上一啄,可就完蛋了。
但是他今天真的有些累了,跟着这个新大王不停地飞这飞那,尽干些激动人心的抢劫大事,虽然很剌激,可也累,并且风险也挺大的。
平时他总认为自已不是一只好鸟,可相比这只刚刚上位的大王,自已那点恶行在他面前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所以打心眼里对林风又惧怕,又敬重。
“去我们今天下午去过的那个小区。”林风淡淡说完,加速朝前飞去。
不知怎么的,今晚他应该很高兴才是,因为报复了方正清那个大坏蛋,还收拾了三个跟方正清一样坏的家伙,救了三个姑娘,并且顺便解决了父母亲暂时的衣食住行。
但是他总觉得心里少了什么似的,总是觉得空空落落,怏怏不乐。
细想起来,原来是少了与苗苗相会的那种真情实感的交流。
所以他今晚要来这里呆上一晚上,静静地看着苗苗房间的窗户也行。
不一会儿,两只鸟儿飞到苗苗家门口的那片树林,就落在树荫里。
“今晚咱们就在这里栖息吧。”
034 重返山林()
第二日清晨,林风仍藏身在树荫里面,远远望着苗苗的情况。
从苗苗的起居状况可看出她是一个很严谨的人,虽然遭遇未婚夫林风的失踪之痛,仍不改每日井然有序的生活规律。
她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每日清晨的读经祷告是必做之事,缺一不可。
之后,吃完母亲王平平所做的可口早餐,然后下楼开车去公司上班。
在这一过程,林风心中不止一次涌出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冲出去见见未婚妻的面,只要能看着她在安静的吃早餐的样子,就心满意足。
不过,作为有人类思维的他,断不会像普通鸟那样,没有脑子。
昨天他与强子干了那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不引起警方的注意力才怪。
以之前高校毕业生的精明头脑就可以想出,警方肯定会在各方面进行侦查。
尤其是这个小区,不会放过。
因为昨天几件大事之中,只有方正清的伤害最为严重,也最能引起警察们的重视。
毕竟,麻雀伤人,且抢劫之事,是千古奇闻。
很快就会成为人们荼余饭后的谈资。
林风深知那些精明的警员绝不是一些吃干饭的脓包。
当然,面对权贵时,他们就是一群脓包。
而面对平头老百姓,他们就是虎狼,意思是有虎的凶狠,与狼的狡诈。
所以,林风拼命压抑着心中强烈要见苗苗的念头,藏在浓密树枝中一动不动。
强子一向是一个很活跃的家伙,可这次在林风的带领下,也变得安安静静,象一个小姑娘一样守着他身边。
当苗苗下楼朝自已汽车走去时,她忽然有意无意地抬头瞧了瞧那棵高大而浓密的榕树,一双清澈明丽的眸子里透着一丝迷惑与期待。
虽然只那么一瞬间,可让林风一颗小心脏差点儿要从口里蹦出来。
他以为苗苗看到了自已。
然而,苗苗只是一霎那的失神,就继续自已的甲壳车走去。
林风这才暗地里宽心。
当苗苗驾驶着爱车缓缓离开小区约莫三分钟后,一个贼头贼脑的年轻人出现在她们楼下,背着工具袋要,一副谨慎的样子。
林风一眼就看出这个人是个警察,正在悄悄地安装着摄像头。还有一些监听设备。
林风暗庆自已幸好没有露面,不然又会给苗苗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等这个警察走后,他才与强子一道离开了树荫,朝城郊北区飞去。
半个多小时后,他们两只鸟儿回到先前与大家预定的田野。
这时,一片绿茵茵的田野里,一大群乌鸦正在等着他们。
“大王,你们终于回来了啊。”老秃一见到林风从半空中落下地来,高兴地呱呱叫着。
其他乌鸦也兴奋地呱呱叫着。
“回来了,这几天你们过得怎么样?”林风也很高兴再次见到部下,虽然只是一群乌鸦,但也是一群忠心的粉丝。
假以时日,对他们训练得当,也将会成为一群具有战斗力的战鸦。
“还好,我们哪儿都没去,就一直等着你俩回来,然后去明月大山,占山为王,过好日子。这田里的农作物基本上都打了农药,有几个兄弟们吃了这里的虫子都开始拉肚子了。”老秃有些无奈地说道。
“行吧,那我们即刻出发,朝明月大山进发。”林风当即下令,准备出发,忽然他扫视一周,有些纳闷地问道:“我那六个斑鸠仆人呢。”
因为他一直没看到那六只斑鸠来迎接自已。
“他们都走了,他们说自已太笨了,又过不惯山林生活,怕连累大王,所以就走了。”老秃有些气愤地说道。
“哦,这样啊,算了,走就走吧,没什么大不了的。”林风不以为然地说道。
心想,六只斑鸠而已,体型不大,动作也不够灵敏,脑子也不好使,难当大任。
既然身在曹营心在汉,就成全他们吧。
自已以后还是要一些得力干将为自已冲锋陷阵。
于是,一群乌鸦在一只小麻雀的带领下朝明月大山飞去。
过了二个小时,他们来到一片葱葱郁郁的大山面前,里面鸟语花香,山林茂盛,生机盎然,正是明月大山。
“这是一个好地方,要不,我们就这地儿落脚?”林风问道,他一眼就喜欢这里的风景。
做人的时候,很少出去旅游,这做鸟就自由了,可以到处游山玩水,好不惬意。
只是他现在没有那份快乐的心境。
现在他只想如何强大自已,不断进化,争取早日变成人类。
“不好吧,大王,我们还是要找一个有水源的地方。这儿离田野太近了,时常有人进进去去的。不如我们朝里面去找找有没有适合我们居住的地方。”老秃建议道。
他一眼就看出这儿的不好,离田近,树木稀疏,也无水源,是个不太好的地方。
“好吧,先派几个进去找找,我们随后跟上。”林风道。
于是,先安排三只年轻力壮的乌鸦打头阵,先进去探路,观察地形。
毕竟,这儿他们也是第一次来,不熟悉这里的环境。
所以只在山脚下耐心等候着。
不料,一会儿,那三只乌鸦各自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回来了,浑身羽毛凌乱,眼神惊悸,魂不守舍。
其中一只乌鸦哭丧着脸对林风说道:“大王,大事不好,前面有一只好大的山鹰挡着我们,不让我们进去。你们看,他当都把我撕成这样子了,若不是我们跑得快,只怕早就落入他的肚子里面了。”
说着,亮出受伤的翅膀,还有背上也有羽毛脱落的地方,露出被撕裂开的伤口,鲜血汩汩,触目心惊。
“什么,山鹰,这里会有山鹰?”老秃双眼瞪大,一副不相信的样子。
他认为山鹰应该生活在悬崖险峻之上,哪会在这种毫无挑战的山脚平原之地生活呢。
其他乌鸦听了,都不由眼中露出害怕的神情。
山鹰对于他们这些平原中的公子哥们而言,无异于是强盗加土匪,而他们顶多算是公交车上的小偷。
“哼,不管他是什么鹰,咱们先去看看。”
一听到有鸟儿敢对自已的部下动手,林风就气打不一处来,决定要去会会这只在众乌鸦眼中是一个可怕的存在。
035 给你三个选择()
今天是林风他们第一次进明月大山,这是他们这个群体向往已久的愿望,眼看就要实现。
却有一只拦路虎的苍鹰挡在前面,不让他们过,还打伤他们的三只乌鸦前锋,这相当打击部属们的锐气。
所以,无任如何,为了提高士气,稳定军心,也为了巩固自已的王位,林风也要去会会这只霸道的苍鹰,给他来个下马威。
他现在将这群乌鸦视作自已的私人军队,或者就是臣民,他是他们的王,是他们的统帅。
在那三个羽翼凌乱受了点轻伤的乌鸦先锋的带领下,林风带着大部队人马,浩浩荡荡朝那只拦路虎苍鹰的领地行去。
刚飞还没有一里路时,忽然前方传来一声怒斥,“怎么回事,你们这三个不知死活的家伙,不但不滚回去,反而还带着一群乌鸦来,是不是想来报复我的?”
二十米之外,一只体型硕大无比的深褐色的大鸟正站在前面一块大石头上,冷冷地盯着他们。
这是一只非常漂亮的苍鹰,头部与尾部呈白色,两只金黄色的强壮有力的爪子稳稳地抓着石块的棱角,一双澄黄色的大眼睛正瞪着鸦群,眼神锐利如刀,浑身散发着一股迫人的气势。
见到这只比乌鸦还要大上二三倍的大家伙,所有乌鸦眼中顿时呈现出一种发自内心的惧怕。
苍鹰虽不能说是飞禽中的王,但一方霸主还是能称得上的。
曾经也有鸦类被苍鹰干死,并生生撕裂吃掉的例子。
所以乌鸦们的害怕是源于老辈们的传说,是发自骨子里面的恐惧。
这也是乌鸦们不愿栖居山林,而愿生活在平原的的重要原因。
当然,不单只是乌鸦,所有中小型鸟儿都惧怕苍鹰,在他们眼中,那是一个恐怖的存在,一双强有力的钩爪能轻而易举的撕碎他们的身体。而那只极具暴力色彩的钩状角喙更具一般鸟类所没有的强大力度,能不费吹灰之力的将他们小脑袋给凿破。
大部份的乌鸦都停下,或落在地上,或栖在树枝上,惊忧不定地瞧着苍鹰,又瞧着落在最前面的小麻雀林风身上。
他们在等待他们新王的命令——或进或退。
林风也有些惊讶,做人的时候,也见过老鹰,但似乎没有这样近距离的观看。
当然,在人类的思维中,并不怎么惧怕苍鹰,只是出乎好奇,或对苍鹰的暴力美存在一定的推崇。
可作为麻雀,苍鹰对于它们来说,简直是一场无法逃脱的恶梦,是它们的终极杀手。
每年死于苍鹰之手的麻雀也不在少数。
因为他们行动迟缓,个头小,反应也不是那么很机敏,每次遇上苍鹰这种狠角色,就万难逃出其魔掌。
但,现在,这只叫做林风的小麻雀,居然走在乌鸦群的最前面,一双滴溜溜的小黑眼睛里面非但没有惧怕,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嘲讽与不屑。
他很坚定,很沉稳,并且很轻松自如的站在地上,瞧着那只高高在上的不可一世的苍鹰。
这让苍鹰很奇怪,也很纳闷。
在他的意识当中,麻雀这种小于他身体几十倍的小家伙,见着他无一不退避三舍,望风而逃。
哪里来有胆量站在他面前摆谱啊。
就算站在他面前,也只有瑟瑟发抖的份,哪里还有如此的泰然自若,悠闲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