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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万古神雀-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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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空中,林风兴奋得大叫。

    这次收获颇丰。

    十三具人类的尸体,那就等于有130000万点的进化值。

    哦,不对,两名福将的进化值也许更高。

    于是,他忍不住问着系统,”你刚才为什么说,这两名福将的进化值会更高,有什么理由?“

    ”因为感觉他们是强者,比普通人强大很多,所以,其身上所具的能量了要比普通人多很多。“

    ”哦,如此说来,我有点迫不及待了。得了,我开始饥饿了,得找个安静地方,将这些能量吞噬掉。“

    于是,林风施展流光飞影,朝市周边偏远地方飞去。

    大约飞出二十公里,来到一个不知名的小山谷,他才落在一片密密麻麻的无人经过的灌木丛里面,将空间储物盒召唤出来,放大,就开始一阵鲸吞龙吸。

    半小时后,在强大无比的吞噬副本作用下,林风将十三具尸体的能量彻底吞噬,成功获得了140000进化值。

    因为一名福将的体内能量的进化值竟然达到惊人的15000点,两具就有30000点,再加上十一具普通的尸体的110000,就一共获得了140000点进化值。

    “嘀,恭喜宿主一共获得140000点进化值,距离第四阶段的进化只需要227600点进化值,请再接再励,争取早日升级。

    ”我擦,只差227600点进化值,这么说来,再吞噬23个人的能量,就能进化到第四阶段。“林风喃喃念道,两只眼睛里闪动着妖异的神采。

    ”没错,如果你现在就去杀23个人,我保你今天就能突破到第四阶段的进化等阶,到时你就知道你是有多么的强大。一般的子弹根本就伤不了你的,更何况刀剑,不能伤你半分。“

    系统诱惑道。

    ”这么厉害,岂不成了金刚不坏身?“

    ”哼,金刚不破身在你面前,简直就是小儿戏。具体我不能透露太多,天机不可外泄,只有你自已去努力,就能触摸到那个境界的恐怖。“

    系统轻描淡写地说道,这话看似保守,实则很具诱惑力,一下子就勾起林风的强烈欲望。

    ”对了,不是今天明月大山去了一批要杀我的人吗,既然他们这么好心好意送上门来,那我岂能推却不受呢。”

    林风想到陈进派去明月大山的人马,就心情激动起来。

    为了早日升级到第四阶段,他也是拼了。

    自从变身为麻雀以来,他从来没象现在这样,极其渴望吞噬能量,进行升级。

104 杀无赦() 
十几分钟后,林风就施展流光飞影之术,来到了明月大山。

    此刻,他心里竟然产生一种极为强烈的吞噬愿望。

    一个人类体内所蕴含的能量可以转化为一万个点的进化值。

    本来,之前他还差四十几万的进化值,才能达到第四阶段的升级数值。

    当时一想,居然要这么多的进化值,那简直太难了,绝对不能在短时间才完成的任务。

    没想到这几天接二连三地发生了一些难以想象的事故,让他吞噬了二十几个人的能量,从而拥有二十几万点的进化值,让他一下子只需要二十几万点的进化值就可以顺利升级,这可是一件多么振奋人心的事情啊。

    他相信,现在只要他够狠一点,这二十几万的进化值还不是手到擒来。

    照以前的思维,他还有些顾忌,怕自已的所作所为,太过于反人类,而对家人们带来更大的迫害。

    可事实上,他越是妥协,对家人们的迫害就更大。

    现在,他该报的仇都报了,该杀的人也都杀了,与人类相处的最后脸皮,也都撕掉了。

    现在的他可是无所顾忌,可以为所欲为。

    反正,他对人类再好,也换不了人类对他的真心相待。

    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人类根本就将他视为一只扰乱社会安宁的异类,欲除之而后快。

    并且是不择手段的要除灭他。

    不然,他也不会走到人类的对立面。

    既然如此,他只有疯狂地进行吞噬,让自已快速变得强大,强大,更加强大。

    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有资格来保护家人的平安。

    虽然,他也想回归动物的兽性,但脑海深处对亲人们的依恋之情,始终如一根看不见也斩不断的丝线,不断地牵扯着他最脆弱的神经,让他始终不能忘却。

    这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他只是一只拥有人类灵魂的麻雀,不可能真正地融入这弱肉强食的动物当中。

    除非他再死一次。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提升自已的实力,让自已凌驾于所有动物之上,其中包括凌驾在人类之上,成为一名新兴的让有人生物都惧怕不已,却又要顶礼膜拜的世界霸主。

    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他这具既有人性又有兽性的躯体上。

    一阵低空飞翔,林风来到之前与鹰王约定的地方。

    但见这里居然一片狼籍,到处都是死鸟,那些羽翼如同秋天的浦公英一样,四处乱飞。

    并且,前面的密林中,还不断传来零星的枪声。

    看来,之前陈进吩咐来这里杀他的人马,早就在这里进行扫荡。

    这简直就如同当年鬼子进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八格,我要你们全都死。“

    林风暴跳如雷,睚眦欲裂。

    虽然他对于这些同类没有任何的感情,但这些鸟类总归是鹰王的子民,而鹰王又是他的小弟。

    那么这些鸟类也就是他的子民。

    现在这些人直接枪杀他的子民,这不仅仅是对他的王者权威的一种侮辱与挑战。

    而是一种赤果果的无视。

    世上对人最大的伤害,莫过于无视。

    尤其是地位崇高的人,那简直是无法容忍下去的。

    快速扑愣着翅膀,林风电光火石般飞进密林,纵目瞧去。

    一眼就看到有三个年轻人正举着猎枪,在树林中胡乱开枪。

    尽管鸟儿们早将吓跑了,他们还是那样肆无忌惮地开枪恫吓着。

    ”你们,都可以去死了。“

    林风一个俯冲,飞到三名年轻人面前,停在半空中,冷冷说道。

    三个看上去就是混混的家伙同时愣住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有鸟儿能发出人类的说话声。

    并且还是如此恶毒的话语。

    不知哪个家伙突然来一句,“不好,这是妖鸟。”

    于是,他们三个人齐操着猎枪,对林风开火。

    他们这次组织到明月大山狩猎,就是为了消灭掉妖鸟。

    一刚开始的时候,他们看到有群鸟在聚会,无数的鸟儿朝悬崖那边飞去,心想肯定妖鸟在那儿。

    于是偷偷摸摸地跟踪过去。

    哪知,没有看到妖鸟,只看到几只苍鹰,率领着无数鸟儿在那片空地上。

    一片嘈杂,纷乱不已,场面极为壮观。

    于是,他们就开枪打死几只苍鹰,而那只体型异常大的苍鹰则仓惶逃走。

    一时间,群鸟被枪声惊得四下乱飞。

    他们怕群鸟攻击自已,就对着空中一阵乱射,打死不少的鸟儿。

    其中一个人还说,可以将这鸟儿带回城内,卖给饭店,可以牟利。

    于是,利益的驱使下,让他们更加疯狂的猎杀鸟儿。

    在威力无比的来福枪口之下,许多鸟儿死于非命。

    正杀得起劲时,却让妖鸟给截住。

    于是,他们毫不客气地朝妖鸟开火。

    毕竟,现在,城里人谈之色变,他们不杀妖鸟,妖鸟就会杀他们。

    一声枪声大作,只是这是一些没有经过特殊训练的混混子,哪里真正会打枪呢,他们不是打歪了,就是打偏,反正没有一颗子弹打在林风身上。

    林风一阵暴怒,施展流光飞影,朝这三个混混头顶闪电般飞去。

    对付这种只打架斗殴的小混混,他可是手到擒来。

    他避过这三个混混子那笨拙的枪法,快速落在其中一名混混的右肩膀上,用金属钢爪朝他颈动脉轻轻一抓,那柔软的皮肉,就被轻易而举的划破,鲜血如同喷泉一样激射。

    甚至都听到咯嚓的一声轻响。

    显然,连颈椎都被林风所斩断。

    仿佛,他的双爪就是两柄锋利无双的宝刀,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这名混混子丢掉猎枪,用手死死地堵住伤口,眼中呈现出极其惊恐的神情。

    “救,救我!“

    他断断续续地说着,终于因中枢神经被破坏而站立不稳,颓然倒地,四肢不断的抽搐着,眼看就活不成。

    另两名混混子吓傻了,他们哪里见过这样的情景。

    虽然他们也经常放人家的血,但真正砍死人的场面,还是没有见过。

    他们稍稍愣了一会儿,就扛着枪,扭头狂奔,对同伴的遭遇不闻不问。

    那名被害者瞪大眼睛瞧着同伴弃他而去,眼中浮现出极其悲哀的神情,张大嘴巴,却发出不任何声音。

    之后,头一偏,四肢停止抽搐,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同伴离去的方向,只是瞳仁中的光泽渐渐消退。

105 我没说过不喝你的血() 
面对人类在自已的利爪中慢慢地痛苦死去,林风那双冰冷之极的黑眸中没有任何表情。

    甚至看不到任何的一丝波动。

    对于这样的杀戮,他早就习以为常,就如同呼吸清新空气一样平常之极。

    一双又黑又亮的眸子一瞬不瞬地盯着那小混混子的生命气息慢慢消失,他知道,从这一刻起,自已那一丝丝人性,就快要泯灭。

    脑中惟剩下的就是杀戮,杀戮,无穷无尽的杀戮。

    只有在杀戮当中,才会变得更加强大,也就能让自已凌驾于一切生物之上,包括人类。

    他召唤出空间储物盒,将这具刚断气的尸体装入,再放回意识当中,就振翅朝那两名混混逃跑的方向追去。

    数次呼吸之后,凭着早已升到三级的流光飞影之术,林风轻而易举地截住这两个倒霉蛋,冷声道:”说,你们其他人在哪里?“

    刚才他一进山,就只发现这三个人,却没有发现其他的狩猎手。

    他发过誓,一定要将所有进山猎杀者统统消灭。

    可是当他说出这话时,回应他的只有疯狂的子弹。

    那两名混混一边开枪射击一边嚣狂的大叫,”打死你,打死你。“

    可是林风的速度太快,面对对方那生疏的枪法,他从容如常,照样一个侧身,避过对方的子弹。

    因为步枪并不是连发的,在换子弹的间隙空档中,林风轻而易举地飞到那名叫声最大的家伙右肩膀上,用那尖硬得可以划破钢铁的黑喙,朝他的咽喉极其冷漠地划了过去。

    噗,一股滚烫的鲜血从那断裂处朝外狂飙。

    这个倒霉的家伙甚至连思考的余地都没有,就搭拉着脑袋,砰然倒地。

    甚至,断喉之处,都可以看见白森森的软骨。

    而他的脸庞仍旧保持着极度亢奋的表情,那是因为枪支在射击时带来强大震动及呛鼻的硝烟味,让他大脑中充满了剌激兴奋,从而忘记了害怕。

    ”啊……“另一名混混眼见了两名同伴惨死在眼前,吓得状如疯癫一般,嚎叫起来。

    他平端着来福步枪,不停地扣动着扳机,让子弹在枪口中不停地喷出,打得前面枝叶凌乱,簌簌乱响。

    ”说吧,他们在哪里,我就不杀你。“林风那如同妖魔的口吻在他的耳畔响起来。

    在对方一种神经质的射击当中,林风就如同一阵风一样,落在对方的肩膀上。

    没办法,他个小,声音不大,只能近距离跟人家说话。

    ”你,你真的不杀我?“最后一个混混惊魂未定的说道,同时瞥过眼光,小心翼翼地扫了一眼小麻雀,又很快收回目光。

    他没有看到别的东西,只看两只黑得让人害怕的小眼睛,正瞪着自已。

    仿那两只黑眼睛里随时能射出子弹,将自已的头颅给击碎。

    ”说吧,他们在哪里?“林风再次森冷地说道。

    ”他们在前面的老虎坡,正在围剿那几只山鹰的老巢……“

    混混嗫嚅着说道。

    但还没等他说完,林风的尖喙就已经啄入他的颈动脉,开始吞噬着他的鲜血。

    混混极其惊恐,嘶声大叫,”你不是说不杀我?“

    并用双手去抓颈上的小麻雀。

    ”我是说过不杀你,但我没说过我不喝你的血。“林风含糊不清地说道,同时开启吞噬副本,快速吸取对方的能量。

    他第一次感到这鲜活的血液是如此的甘甜爽口,入口感极佳,简直要爽爆了。

    仿佛他从来没有喝过如此好喝的东西。

    哪怕是做人的时候,也没有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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