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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羊皮书-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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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瞬间死亡三人,欧恩虽然如愿以偿,夺得了魔神血晶以及魔神之角,却也惹上了海登这个他眼中怎么撕,怎么甩,都撕不掉,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不过好在双方速度相差无几,海登也追不上他。

    欧恩还幻想着一会儿怎么摆脱海登,再将魔神血晶中所蕴含的魔神气血之力吸收,壮大肉身时,海登突然施展秘术,速度大增,追上他只是迟早的事。

    “你既然赶着上前早死,那就休怪我不顾往日情面,成全你了!”微微侧过头,斜眼看着那道即将追上来的海登,眼中冷光乍现,杀气腾腾的开口说道。

    话音落下,欧恩深吸口气,腮帮子一鼓,体内闷声如雷,待到海登距离他不足三百丈时,蓦然开口,汹涌气劲如同决堤的大坝,一泻千里,气势涛涛。

    海登见状,目光虽凝重,但脸上仍旧不屑的一笑道:“这般雕虫小技,还奈何不了我!”

    全身鳞甲闪烁着幽幽光华,光华四溢间,绕着他的身躯,编织成一个类似蚕茧状的护罩,顶着护罩,海登丝毫也不惧那一泻千里的汹涌气劲,逆流直上,除了速度受阻,满了几分外,并无半点不适。

    冷眼看着海登体外的蚕茧护罩,欧恩双眼微微阖下,眼中异色一闪,平时大家虽然相交甚好,也偶有切磋较量,不过大多只是出了七八分力,点到即止,不曾显露底牌以及真实实力。

    这还是欧恩首次见到海登施展这样强大的防御之术,刚才那一次攻击,虽然不强,但也绝对不弱,可是却被其轻易的挡了下来。

    海登打铁趁热的说道:“欧恩,现在想要知难而退还来得及,只要你将魔神血晶以及魔神之角这两样东西留下,我海登可以以我黑磷部落的先祖起誓,只要得到这两样东西,绝对会放你离开,绝不食言。”

    欧恩嘿然冷笑,脸上挂着毫不掩饰的讥嘲之色,冷声道:“想要叫我知难而退?嘿嘿,凭你海登,还有些不够格!”

    “够不够不是你说了算,而是凭手底下的功夫说了算,今天我就把话放在这儿,魔神血晶,我海登志在必得。”海登毫不示弱的出言反击道,末了还不忘加上一句。

    “对了,还要魔神之角,我同样也志在必得。”

    黑磷魔族之人对于肉身极为依赖,用肉身作战明显要多余用术法作战的时候,而魔神血晶蕴含魔神的气血精华,对于他们魔人的肉身而言,可是大补之物。

    海登有信心,只要吸纳吞噬尽魔神血晶中的魔神气血之力,他的肉身强度必将再次提升一个层次,仅凭肉身作战,便能碾压同级。

    至于魔神之角,这等先天魔神身上最坚固的事物,海登心中也另有打算,打算将其炼制成一柄战刀之类的武器。

    “志在必得?哼!今日便叫你有命进这魔神之冢,没命出去!”欧恩冷冷开口,正准备动手之际,远方传来一道声音。

    “本座对于二位口中的魔神血晶以及魔神之角这两样事物十分的感兴趣,两位是否能够忍痛割爱,将这两样事物,让与本座呢?”

    随着这道声音出现的同时,还有轰隆隆的闷响传来,面对这样的不速之客,欧恩与海登二人同时摆手,循声望去。

    只见地面尽头,一个数百丈大小的水巨人,迈着稳健的步伐,朝着此地奔来,在那水巨人的肩上,扛着一个十丈左右的骸骨王座,王座上盘膝坐着一道白发黑袍的人影。

    此刻,那道人影正目光灼灼的望着欧恩二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九十二章 杀人夺宝() 
面对眼前的不速之客,欧恩与海登两人面色一凛,显然是察觉到了厄墨魔皇级的实力,不由同时心生忌惮之意,刚刚还不共戴天,势不两立的两人,在对视一眼后,竟隐隐有了联合之势。

    厄墨淡淡一笑,眼前二人修为近皆达到了魔王巅峰的成都,在进入魔神之冢的这一撮人中,算不得顶尖,可无论怎么排,也算不上弱。

    可是在厄墨眼里,两名魔王级的强者对他而言,只不过是恶魔之书上两个品质不错的灵魂而已,算不得什么麻烦。

    欧恩眯了眯眼,嘴角一掀,蓦然冷笑道:“魔神血晶与魔神之角可是我们九死一生才拿到的宝物,阁下仅凭一句话,想要空手套白狼未免也想的太过容易了吧?”

    大敌当前,欧恩不得不将方才还刀兵相见,势同水火的海登,归入了“我们”一词,视为自己人,目的显而易见,面对一名半路杀出的魔皇级,仅凭他一人,万能胜过,可若有海登相助,则另当别论了。

    他们二人同是魔王巅峰的修为,半只脚跨入魔皇级的强者,若是倾尽全力之下,未必敌不过一名魔皇级强者,最不济,也比单独一人要来得好。

    欧恩话语中的言外之意,并不难以听出,海登自然也是明白,三足鼎立的局面,连弱抗强也是在常理之中的事,若是连强击弱,保不准对方会在大势已定之后,调转枪锋,把矛头对向自己。

    略作沉吟后,海登笑道:“是啊,我和欧恩兄弟好不容易得到的宝物,岂能平白无故的就交给你?”

    端坐在骸骨王座之上,厄墨淡淡的笑了笑,没有因为两人不善的语气,生出半分恼怒之意,语气一如既往,“既然两位不愿意忍痛割爱,我也不会强求,这样吧,我们不妨换个法子如何?”

    眼珠子溜溜一转,见对方没有一言不发就开打,欧恩心里也就微微的松了口气,声调较之太高不少,只见其遥遥问道:“你道说说看究竟是个什么法子?”

    “很简单的”

    厄墨悠悠说着,身影却是一转之间,消失不见,可待到下一刻出现的时候,厄墨已经站在了厄墨身前的位置,右手已经狠狠的贯穿了欧恩的前胸,握住了那颗跳动的心脏,向内挤压,捏爆!

    欧恩面如死灰,低头看着厄墨那只贯穿他胸口的手臂,瞪着一双大眼,喃喃失声道:“怎么怎么可能?是是什么时候?”

    欧恩的话也是海登心中的疑问,刚才根本没有半点征兆,半点魔气波动,厄墨直接就来到了欧恩的身前,这种情况,这种情况倒像是

    空间瞬移!

    事实也如海登所想象的那样,厄墨以空间跳跃,瞬间来到海登身前,然后以手为刀,施展劫刀之术,直接破开皮甲厚实的欧恩,贯穿前胸。

    此时此刻,欧恩感觉体**息好似找到了宣泄口一般,疯狂的从伤口处流出,欧恩如今心知必死,倒也鼓足了勇气,当头就是一圈朝着厄墨落下。

    这简朴无华,实则劲力内敛的一拳,竟在即将击中厄墨身体的刹那,被一层幽光流转的光幕挡了下来,寸步也前进不得,而这层幽光正是厄墨许久未曾用过的不动魔力。

    “实力倒是不错,不过还远远没有达到可以威胁我的程度。”厄墨淡淡的夸了一句,别看欧恩这一拳朴实简陋的紧,可若是落在一座高山上,哪怕是千丈巨山也要瞬间化为齑粉。

    “好了,不知名的魔王强者,本作此刻正是宣布的你的死刑,乖乖受死吧。”极阴鬼神力沿着臂膀,蔓延至欧恩的胸腔之内。

    还有数拳之力的欧恩动作一滞,紧接着,在欧恩体表,一层层黑色冰晶开始凝结,将其化作一只冰雕,而在其化作冰雕之前,厄墨也从其手上取得了魔神血晶,和一个兽皮皮囊。

    空间宝物在魔源大陆上极为罕见,几乎只有魔王级的实力才能独自拥有一个储物皮囊,这兽皮乃是以一个名为吞天的异兽身上取下来的,经过大祭司施加法咒,随后在祭炼一番,便可储存物体了。

    如今欧恩已死,他留在储物皮囊上的烙印已经散去,厄墨心念一扫,便在储物皮囊中,发现了另外一件魔神之物,魔神之角!

    击杀欧恩,夺得两件魔神之物后,厄墨转头望向此前海登所在的方向,只见原地空空如也,而其身影已经逃离了数万丈远。

    “既然你这么想逃,那么我便陪你玩一个游戏,一个名为猫捉老鼠的游戏,一会儿等我抓住你的时候,必定不会叫你死的太容易。”凝望着海登的身影,厄墨皱了皱眉,随之淡淡说道。

    下一刻,厄墨身影爆射而出,如脱弦利箭一般,朝着海登追去,海登见厄墨快速追来,再次施展刚才追击欧恩时所用的遁术,速度暴增倍余,彼此之间,渐渐拉近的距离又渐渐的拉开了。

    不过却是以生命精气换来的速度,不可长久,海登心知想要保命的话,唯有以最快的速度甩掉厄墨,如此还有活命的机会。

    “哼!”

    见海登速度大涨,厄墨眼底神色一冷,扬起手来,就要施展虚空凝固之术,可就这时,厄墨神色微变,突然扬起头来,望着天上,暴喝道:“给本座滚出来,你已经被本座发现了,还要藏头露尾到几时?”

    一声长笑从天上传来,接着一道漆黑剑光由上而下,从天降落,威势惶惶,仿佛要将天地贯穿一般,原本已经逃出一段距离的海登被这道剑光撕裂,身死道消。

    来人在虚空立定,其身上披着一层漆黑甲胄,手上持着一柄比之寻常利剑要宽上不少,长上不少的阔剑,一头墨黑长发随风乱舞,望着厄墨,朝其露出一个笑容,露出上下尖利犬牙。

    “嘿嘿,真是抱歉,暗中窥视是我不对,刚才那个被我杀掉的人,便权当是我给你欠礼了,还望勿怪。”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九十三章 交易() 
看也没去看那被剑光撕裂的海登,厄墨紧紧的注视着眼前这个披甲持剑的人,修为魔皇级,比之先前那两个窝囊废不知要强上多少,至少寻常魔皇级强者便无法随意一剑将一名魔王巅峰的强者击杀。

    而且,在眼前之人身上,厄墨还隐隐的感觉到了一丝威胁,这种感觉很微弱,但却很清晰,是先前那些被厄墨击杀的魔皇级炎魔族人所不能比拟的。

    沉默半响,厄墨淡淡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又为何隐藏到上面。”

    对面的魔人笑了笑,没有半点犹豫,瓮声瓮气的开口说道:“我叫班森,是白银级部落万兵部落的人,刚刚只是恰巧路过,没有别的意思。”

    “你说的,可都是真的?”厄墨狐疑的看着班森,沉声问道,他可不相信魔源大陆这样人吃人,将弱肉强食法则演绎的淋漓尽致的地方,会有如此诚实的人。

    至于他自称万兵族人,厄墨倒是信了大半,据他所知,万兵族人耳尖牙长,皮肤漆黑,如同皴裂的大地,看上去极为干燥,缺少水分,而这些描述,倒也符合对面那人的相貌特征。

    班森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语气带着几分恳求之意的说道:“其实我还是有一点别的意思的,刚才我路过时,正好看见你夺取那名魔人手中魔神血晶,我想我想”

    厄墨咧嘴一笑道:“该不会是想杀了本座吧?”

    班森闻言,连连摇头,似乎生怕迟疑片刻,就引来厄墨的误会一般。

    厄墨眼睛一眯,抛了抛手中的魔神血晶,问道:“那就是想要本座手中的魔神血晶了?怎么,是打算明抢还暗偷啊?”

    班森依旧摇头道:“我的确是要你手中的魔神血晶,不过你很强,我不一定能胜过你,因此我也不打算什么明抢暗偷,我会通过以物换物的方式,换取你手中的魔神血晶。”

    事实上,每个百兵族人出生之时,便会觉醒一样兵器天赋,刀枪剑戟,弓矛斧棒,应有尽有,根据自己觉醒的兵器天赋,选择与天赋匹配的兵器,不尽可以加快对兵器的掌握,还可以与兵器性命交修,增长自身修为,和提高兵器强度。

    班森出生之际觉醒的兵器天赋便是阔剑,如今这柄阔剑已经成为他的性命交修之剑,真真正正的成为了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百兵族人因为天赋原因,极其擅长**搏杀,因此,自身的肉身强度还是十分重要的,只要吸纳了魔神血晶中的魔神气血之力,他的实力一定可以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而听了班森的话后,厄墨沉吟片刻后,旋即皱眉问道:“你打算用什么与本座交换魔神血晶,太过垃圾的东西就不用摆上来了,省得碍了本座的眼。”

    抢夺魔神血晶只是厄墨临时起意的,厄墨身为魔相之体,看似与寻常肉身一样,实则有极大的不同,对于魔人来言,如同瑰宝的魔神血晶对于厄墨来说,可以称得上是鸡肋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反倒是魔神之角对于厄墨的作用还要大一些,厄墨打算将其炼入骸骨王座之中,增添实力。

    关于魔神血晶的处置,厄墨原本是想打算从魔神之冢回去后,赏给属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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