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神之光是如何炼成的-第5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女孩子欢心,也不会说笑话。

    那时,这位男友平凡至极,平凡的行走在路上,很容易被忽略掉。

    可这一刻,站在了舞台上,李清却是气质出众,风流才子,引得无数的女子欢呼惊叫。

    …………

    “书友太疯狂了!”

    站在舞台之上,李清看着一个个额书友,一个个粉丝的表情,却是微微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不喜。

    他是一个孤僻之人,喜欢独处,不喜欢凑热闹。

    他是寂寞之人,喜欢安安静静写作,不喜欢各种花哨抄作。

    他一点也不喜欢签售会,乱哄哄的场景,可是美女老板要求,他不得不来。

    李清一扭头,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正是许倩,正是曾经的女友,眼神一动,下意识的偏离开来,说道:“大家好,欢迎来参加,签售会现在开始!”

    “鱼神!”

    这时,已经排成队,一个二十三岁的男子,率先走上台子,递过去了书籍。

    “你叫什么?”李清问道

    “王道一!”

    “知行合一,方为大道!”李清说着,取出了毛笔,一笔一画,仔细的写了起来。

    在书页上写道,“希望王道一,永远快乐,幸福永远!”

    写完之后,李清只感到手心微微冒汗,还是有些紧张。

    “谢谢!”

    这个,书友下去了。

    接着,第二个书友上来了,这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我叫楚菲菲!”

    “祝愿菲菲同学,学习快乐!”

    接着一个又一个书友上来了,而李清慢条斯理的写着,一点也着急,一边写着,一边询问着一些问题。

    签售会,不仅仅是签个名,就是结束了;也不只是打广告,提升知名度;还是要与书友及时互动,及时的进行市场调查,对书友的年龄分成,职业结构,还有喜欢看书的原因等等,皆是有了一定的认识。

    而签售会场面之火爆,似乎有些出乎李清的预料。

    原本李清的估计中,参加签售会的,多是一些十七八岁到二十五之间,多是青少年为主,而一般上了年纪的很少前来。

    可是竟然出现了一位位大三十多岁,四十多岁的大叔。

    人群很多,可是李清依旧是慢悠悠的挥动着毛笔字写着,一点也不在乎,中间觉得渴了,喝点水,滋润一下喉咙。一边签名着,一边向读书友们询问着,直到下午四点,才宣告结束。

    很快到了结束环节,而此时还有大量的书友,未能签名。

    看着一个个书友,李清怪有些不好意思的。

    于是,原计划只是持续一天的签售会,接着延续到第二天。

    第二天,依旧是无聊,乏味的签售会。

    可无聊又如何,李清还的忍耐着,脸上还不能露出愁容,还得露出笑容,一副幸福的样子。

    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中间没有一丝停息,不能吃饭,肚子饿了,也是咬牙坚持着,最多就是喝一口水,滋润一下喉咙而已。

    连续三天,签售会才结束。

    而李清也是结束了煎熬。

    看着一个个书友,一个个粉丝,李清不得不说,东华人民太有钱了,东华人民闲时间太多了,东华人民太有激情了。

    签售会结束了,还有一个书友与作者互动的节目。

    “鱼神,请问你的笔名,为何叫多余的人?”

    一个书友问道。

    “笔名叫多余的人,只因为我曾经写了一本书叫《红楼梦》,可惜扑街至极,其中讲述了一个神话故事,女娲补天用了很多的五彩石,可唯独剩下一块,弃之无用,化为了的主角贾宝玉,而贾宝玉于家于国无用,算是一个多余的人。”

    李清淡淡回应道。

    可心底的真实理由,有两个,一个是他是穿越者,穿越者本身就是多余的人;

    另一个则是,他穿越而来,一直失业状态,与社会无用,算是多余的人。

    只是这两个理由,只会埋在心底,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鱼神,请问一下,你下一部,将要写什么?”

    “下一部,书名叫《侠客行》,取自于李白的长体诗歌《侠客行》!”李清回应道。

    “鱼神,请问一下你一年收入多少?”

    “人怕出名猪怕壮,收入多少这是秘密,我拒绝回答!”李清笑着回应道。

第66章当我的男朋友吧!() 
第66章当我男朋友吧!

    “鱼神,你的两部,皆是悲剧,是不是有着浓郁的悲剧情结!”一个书友,又是问道

    “悲剧情结!”李清摇摇头,说道:“你太高估作家了。当一个作家,塑造出大的时代环境,描述出主角性格时,主角的命运已经注定了,到了后来,作家只需要根据主角的性格推断故事情节发展,已经足够了!”

    “性格决定命运,很多角色之所以悲剧,只因为性格如此,大环境如此,主角的最后命运已经注定了,作者也是无能为力。作者强行以为自己是造物主,不顾时代的大背景,不顾主角的性格,强行的将悲剧变成喜剧,将喜剧变成悲剧,本身就是对自己的欺骗,对读者的欺骗。”

    一个又一个的书友提出了问题,李清一一回答。

    在这场交流会中,没有出现故意刁难,故意扰乱的事件,让李清微微松了一口气。

    在晚上七点多时,交流会总算是结束了。

    李清也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感觉怎么样?”丁思雨笑着问道。

    “感觉不怎么样,差点累死,真不是人类能干的伙计!”李清苦笑道。

    “受苦也就这几天!”

    这时,一个声音插了过来,丁香兴致勃勃说道:“仅仅是三天时间,销售量达到了十万册,预计至少能销售百万册!恭喜了,你又是取得一个成功!”

    “同喜!”李清笑道:“东华人民太有钱了!”

    “是你有文气,有才华,写得好!”丁思雨道。

    “不是,不是!”李清却是摇头道:“文学这东西,喜欢的人,价值千金,不喜欢的人,一文不值。只是我运气好,感到了好时期而已!”

    “那也是有才气,机会总是给又准备的人!”丁香道:“今天结束了,公司要开宴会,不醉不归,醉了也不归,一同去吧!”

    签售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自然要大肆庆祝一番了。

    “我不喜欢通宵,也不喜欢参加宴会!”李清淡淡道:“十二点前,必须要入睡,睡觉太迟了,影响身体健康!”

    “你还是这样死板,这样的不近人情,只是有些事情,不喜欢也得去!”丁香说道,“不去不行,不去不行!”

    “也对,不去不行,不看在你的面子上,看在华夏币的面子上,也得去一趟!”李清点点头,皱着眉头答应了。

    看在金钱的面子上,有了这次签售会;看在金钱的面子上,也不得不去参加这次宴会。

    “还是死要钱!”丁香笑道。

    …………

    坐着车子到了,只见一个高大数百米的大楼,一个个窗户透出来的点点灯光将大楼点缀得如梦如幻,就仿佛一颗真的巨型夜明珠屹立在这星空之下。

    看着被一串串彩色霓虹灯围绕的四个大字,看着那巨大的酒店大门,眼神穿过那透明得几近于无的玻璃,一片辉煌映入眼底。

    李清惊叹不已,这可是有钱人来的地方。

    这是大阪酒店,以东华第一大城市命名的酒店,从设备设置,从服务上都是上上之选。

    在酒店之内,摆下了一大桌子,十几号人在一起欢庆着,首先是丁香发言,其次是一个个公司领导发言,在祝酒词结束之后,开始了欢庆活动。

    整个场面热闹至极,可是李清却是感到了一阵阵寂寞,感到了格格不入之感。

    接着,开始上菜了,一个个菜肴端了上来,还有一个个美酒也是送上来了。

    惨烈的拼酒活动,剧烈的展开了,看着满桌子的菜肴,李清只是草草吃了几口,就是沦为了被灌酒的角色。

    一个个员工分别前来敬酒,而李清也只是喝了两杯酒,就不再喝了。

    再有人劝酒的时刻,李清就说头晕,喝不下去了。

    “他是文人,喝酒不行,还是我来替他吧!”

    丁香笑着,拦截下那一杯杯就酒,从容自若的喝下,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脸不红气不粗,从容自在。

    “好酒量,不愧是女中豪杰!”

    李清心中惊叹着,可惊叹之后,很快的继续装醉,最后飘飘乎的,靠着椅背上,迷糊起来。

    连续三天的签售活动,可谓是吃不好,睡不好,浑浑噩噩,精神状态一直不佳,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补眠。

    “醒一醒!”

    这时,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李清浑浑噩噩的睁开了眼睛,只见多数人已经离去了,只留下了残羹冷炙,红拂娱乐公司的一个个员工们,纷纷到了隔壁,开始激情的唱歌。

    而这个女子,正是丁思雨。

    “你不去唱歌吗?”丁思雨笑道。

    “我不喜欢唱歌!”李清说道。

    “《挪威的森林》,几个版本的歌曲都是你写的,写的如此美妙,而你竟然不喜欢唱歌!”丁思雨笑道。

    “我喜欢听歌,但是不喜欢唱歌,我的五音不全,声带上不适合唱歌,还是不要折磨他人!”李清笑着说道。

    说着,李清站起身来,看着近在咫尺的丁思雨道:“时间也不早了,快十一点半了,我要回家睡觉去了,明天再见!”

    “等一等!”

    丁思雨忽然叫道。

    “有什么事情吗?”

    李清说道,看先了丁思雨。

    却不料,丁思雨根本就不接腔,就定定地望着李清,眼中神色复杂,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李清被她这样看的有点不自然,咳嗽了一声道:“我又不是美女,有什么好看的!”

    说完之后,就要离去,回家睡觉,忽然他的右手忽然被丁思雨拉住了,愕然回头,丁思雨却一下扑进他怀里,两只冰凉的手,紧紧地抱住他身子,樱唇紧紧地吻在他的嘴上。

    被人强吻了……

    还是被一位美女强吻了,李清立刻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

    而丁思雨却是紧紧闭着双眼,很用力地吻着,嘴中满是酒气,似乎喝醉了,身子在颤抖着,似乎在紧张着。

    大约三秒之后,丁思雨率先离开了李清的怀抱,睁开了眼睛,张口说道:“我喜欢你,你当我男朋友吧!”

第67章闪婚,你混蛋!() 
被一位美女强吻了,美女又是说,我喜欢你。

    这可谓是桃花运了,应该幸福至极。只可惜,李清听在耳中,却是有股荒诞之感,好似《等待戈多》一般。

    李清笑了:“美女,你醉了,不要开玩笑了,我们才刚刚认识一个星期不到,速度太快了,不要玩闪恋!”

    美女嘴中满是酒气,酒醉之后说出的话,不能当真。

    况且,刚刚认识一个星期不到,就是说我爱你,也太不靠谱了。

    在如今的时代,闪恋闪婚,似乎是流行趋势,只是他是文人,文人骨子里是最保守的,他一点也不喜欢闪恋闪婚。

    “我长这么大了,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可能也是我最后一个喜欢的人!”丁思雨道:“我也不知怎么的,在过去我一直不想相信一见钟情,可是见到了你,我却是喜欢上了你!”

    “我们不般配!”李清笑道:“美女,我们不般配。你是学神,精通八国言语;而我只是学渣,只会华夏语,不会其他言语;你是学神,有八门专业的博士学位,而我只是一个三流大学的金融系。你是贵族,我是平民,我们真的不适合!”

    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有些人,哪怕是发迹了,可骨子里依旧是平民思想。就好似葛朗台到了后来,发迹之后,成为了大富翁,可依旧是省钱不断,甚至显得极度吝啬,只因为他是穷人出生,穷怕了,哪怕是富裕之后,依旧是改不了本性。

    而丁思雨出身贵族,即便自己没有爵位,可父亲一定有爵位,身边相处的皆是贵族,而平民与贵族有着巨大的隔膜,这种隔膜不只是经济上,地位上的隔膜,更是思想上的隔膜。

    好似两条地平线上不同的两人,注定无法走在一起。

    “酒壮英雄胆,喝酒多了,我才有胆量说……”丁思雨气呼呼的说着,脸色绯红,“可是你竟然……你混蛋!”

    说着,丁思雨气呼呼的,转身就走。

    砰!

    剧烈的撞门声,让李清身子微微发抖。

    “爱情的世界,我不懂!”李清淡淡说道,心中有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