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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食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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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的。”

    时麦麦说完又低下头将左手尾指装回到左手上,然后动了动刚装上去的手指,很灵活。

    “收拾的还挺干净整洁的。”孔思蒙环顾了一下四周,时麦麦将房子收拾的很是干净明亮,他打扫房间的技术明显比孔思蒙要高。“我不在家这两天有人来找过我吗?”

    时麦麦回答道:“没有,其实你只离开了二十多分钟而已。那边的一个小时只相当于我们这边的一分钟,所以你在荬荬那个时空过了快两天,但是对于这边来说你只是离开了一小会而已。”

    原来如此,孔思蒙之前还不知道两个时空之间时间的换算居然是这样的,他之前还以为是相等的时间。

    孔思蒙想了一下又提出了个疑问:“照你这么说,这两个时空的时间既然是不相等的话,那我如果一直在这两个时空当中来回走动,那我的生命是不是可以说比别人都长?”

    “可以这么算吧。”时麦麦嫣然一笑,“对了,我知道你今天很累了,但是你一会能陪我出去买菜回来做晚饭吗?反正你也换上衣服了,我想顺道认识一下这附近的路,这样以后我就可以自己出去买菜做饭给你吃了,顺便说一下,我自己是不用吃饭的。”

    孔思蒙惊喜地说道:“你还会做饭这么贤惠?我虽然也会做饭,但是如果你愿意买菜做饭的话那就更好了,不过你知道怎么做饭吗?你的设定里有做饭的程序?”

    孔思蒙原本还在想以后要怎么处理时麦麦,没想到时麦麦还是有用的,这样孔思蒙只赚不亏啊。因为时麦麦连饭都不用吃,万一以后孔思蒙没钱了还能将时麦麦送去给人当保姆,他相当于白捡了一个劳动力,孔思蒙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说时麦麦只是个伪娘令孔思蒙觉得很可惜,但是作为外星机器人,他肯定还有很多技能能用来帮助孔思蒙的。

    时麦麦伸出手边缕头发边说:“等回来之后你尝尝我做的菜不就知道了吗?”

    “那我们就一起出去吧,正好我肚子也很饿了,家里是需要购买一些食物储存起来了,我之前就是打算收拾好房子就出去买东西的,没想到打扫到了一半就发现你了,你又强行将我送入时空隧道当中。”孔思蒙刚说完肚子就饿的开始“咕咕”叫了好几声。

    “我们现在就走吧,早点逛完你就能早点吃上饭。对了,你要吃红烧排骨还是红烧排骨?”时麦麦说完走到门边打开了门。

    “虽然红烧排骨挺不错的,不过真的没有别的选择了吗?我还是想吃清淡一点的,比如清炒菜心之类的就可以了。”孔思蒙跟了上去,然后将大门锁上。

    时麦麦假装思考了一下:“或者是红烧排骨?”

    “那随便吧,只要不用我做,我吃什么都行。”孔思蒙加快脚步走到了时麦麦前面给他带路。

    孔思蒙和时麦麦两人出了门直奔商场和超市而去。

    孔思蒙还有很多家居用品还没有买,他想趁着有时麦麦一起出去的时候买一次性都买回来。因为他没有车,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出去的话那么多东西他拿不回来。

    买完东西回来之后孔思蒙正好遇到他的邻居王大婶出来。

    王大婶见到孔思蒙热情的上前问道:“小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怎么回来也不先跟王大婶打声招呼?”

    孔思蒙只好回答道:“我今天早上回来的,只是之前要收拾房子没抽出空过来看看你。”

    王大婶看了下孔思蒙和时麦麦手里的东西,全是家里用的生活用品和菜,问道:“你买这么多东西打算在家里住多久啊?你这次回来是放假还是?”

    “我辞职了,这次还没决定要住多久呢,反正先在家待两天吧,人总得休息休息。”

    孔思蒙原本只是准备在家休息几天就再出去重新找份工作,不过他有了穿越时空的经历之后又不这么想了。

第12章 别人家的孩子() 
“说的对,工作多的是,干的不高兴了随时换一份。”王大婶这时注意到孔思蒙身边的时麦麦,她有些惊讶的上下打量时麦麦,似乎是有些不敢相信时麦麦会跟孔思蒙站在一起,“小蒙,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是你女朋友?”

    孔思蒙怕王大婶误会,下意识地想解释:“这个……那个……”

    孔思蒙一时语塞,如果说他们只是普通朋友的话哪有普通朋友两个人傍晚还一起出去买生活用品买菜的,而且以后要是时麦麦长时间住到他家的话,孤男寡女共住一室什么的,说不是女朋友那就显得太奇怪了。

    但是如果说是吧,孔思蒙又怕等到他真的有了新的女朋友之后又会乱说,要知道王大婶这种人虽然看起来很热情,但是在心底巴不得看到别人家过的不好,这样她们一群人聚到一起的时候才有谈资。

    时麦麦看出来孔思蒙有些窘迫,便替孔思蒙回答道:“是的,王大婶,我叫时麦麦,我和小蒙在一起的时间比较短,所以他还没来得及将我介绍给大家认识,我想现在介绍也不迟,因为我搬过来和小蒙一起住了,以后我们估计能经常见到面。”

    “没想到小蒙你还真有能耐,这次找的女朋友比上次那个还漂亮。”王大婶一脸不小心说漏嘴的愧疚神情,“哎呦,你看大婶这嘴,怎么就管不住呢。这样吧,小蒙家里也没有亲人了,既然今天是带女朋友回家,那你们今晚到王大婶家里吃饭吧,正好我们家马筑远回来了,大家凑一起热闹热闹。”

    马筑远是王大婶的儿子,比孔思蒙大一岁,从小跟孔思蒙一起长大,从小学开始到高中两个人也都是一个学校,不过马筑远上学的时候因为刻苦学习所以他的成绩比孔思蒙好很多,一直都在尖子班里,有颜值还有才艺,就是属于别人家的孩子。

    因为马筑远在学校的表现太优秀了,又因为孔思蒙家和马筑远家住的比较近,年龄也相仿,大家都爱拿孔思蒙跟马筑远比较,就连孔思蒙的奶奶以前活着的时候也说过希望孔思蒙能和马筑远一样勤奋懂事。

    就因为这些原因,孔思蒙跟马筑远虽然从小就认识,但是孔思蒙在心底对马筑远只有敬佩,他从来不敢主动找马助远玩耍,生怕耽误了马筑远的学习被王大婶骂。

    这导致了他们的关系只停留在邻居和熟人,却并没有成为好朋友。

    至于他们长大之后联系就更加少了,马筑远成为了建筑行业的翘楚,但是孔思蒙只是在一家普通的小公司里面做个小职员。

    孔思蒙听说马筑远回来了连忙问道:“筑远哥怎么这么巧也回家了?”

    “其实也没啥事,就是回来说一下给他爸买车的事情,他自己现在在g市有了自己的房子和车子了,开始惦记给他爸也整个车了。我说他想要他爸高兴不用买什么车,直接带个媳妇回家他爸更开心,他偏不听,老大不小,不是我自卖自夸,筑远他哪都好,就是不肯好好的谈个女朋友,也不是没有好女孩子喜欢他,他就是不肯谈,他爸当年可是主动追求的我,他是别人追他他都不要,天天让我替他操心,都不知道哪来的臭毛病,这一点他比起你就差远了,你都已经带两了,你有机会就给我说说你筑远哥,你多开导开导他他可能就明白了。”

    王大婶说时一脸的春风得意,毫不掩饰她对她的儿子的满意。

    确实,自己儿子有出息又孝顺,这事搁到谁身上都是一种骄傲。

    不过王大婶对马筑远不肯谈婚论嫁这件事确实也是说真的,作为老妈都爱操心自己小孩的终身大事。

    “我哪里会开导人啊,我只是比较幸运正好遇到了合适的人而已,这都是靠缘分的,强求不了,说不定筑远哥的缘分也很快就能到了。”

    孔思蒙听到马筑远已经有车有房还有钱孝顺爸妈了,而自己别说车了,就连房子都是他奶奶留下来给他的一室两厅的老房子,相比较之下孔思蒙显得平庸又无能。

    “反正你们将东西拿回你家之后就到我家来吧,反正我今天晚上准备了不少好吃的,你们一起过来吃。”王大婶因为马筑远回来了所以特别高兴,对孔思蒙也格外的热情。

    孔思蒙却不想去,因为到了王大婶家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难道专门跑过去听他们说马筑远的辉煌事迹吗?而且孔思蒙和马筑远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孔思蒙只好婉拒:“可是王大婶,我们都已经买好菜了,这些菜得趁新鲜的时候吃才行,而且麦麦第一次到这里,坐了好久的车才到的,所以我希望她能在家先好好休息会,不然太累了。”

    王大婶邀请他们去本身也只是随口一说,她今天虽然是要做大餐,但是可没算外人的份,所以孔思蒙一说不去,王大婶立马顺坡下驴:“那你们回去好好休息,这两天看看什么时候有空闲就过来王大婶家里看看,你和你筑远哥两个人好好叙一叙。”

    “好啊,那我们两个就先回去了。”孔思蒙想要赶紧回家做饭去,他已经很饿了。

    王大婶满脸堆笑:“行行行,你们赶紧回去吧,我也得赶紧回去给马筑远他们爷俩做饭。”

    “王大婶再见。”时麦麦特意挽着孔思蒙的胳膊走。

    虽然时麦麦很漂亮,但是孔思蒙知道他其实是个男人,所以心底对于时麦麦这样跟他过于亲密的举动本能的有些抵触。

    到了王大婶看不到的地方孔思蒙第一时间就想要将手臂从时麦麦手中挣脱开来,不过时麦麦却比他先一步放开了他,然后若无其事的继续往前走。

    孔思蒙心想:时麦麦毕竟是个男人,虽然是个机器人,但是设定上肯定和正常男人是一样的,所以刚刚他肯定也感觉不舒服所以一旦没人看见便赶紧放开了他。

    孔思蒙和时麦麦回到了家之后时麦麦到厨房做饭,而孔思蒙则是回到他的房间里边等吃饭边想着以后的事情。

第13章 倒卖点东西吧() 
孔思蒙觉得他既然遇到了能让人穿越时空的时麦麦,这是几十亿人想求都求不到的机遇,这事老天爷让他给碰上了,那他要是不利用利用时麦麦这个技能他都对不起他自己。

    孔思蒙知道能自由的穿越时空就可以干很多能赚钱的事情,比如做个倒买倒卖的商人就很合适,不管怎么说都比在现代只会拼命干活要好的多。

    孔思蒙早就明白了,在现在这个社会,以他的能力,再怎么努力打拼最后也就是一个普通公司的总经理,倒不如趁着这次机会当个个体小老板也不错,说不定他就能靠着这个发家了呢?而且看起来可能性很大。

    但是卖什么合适呢?首先是目标人群的定位,在现代商家最喜欢的客户是年轻女人和小孩子,这些人有钱并且容易在冲动之下将钱花出去,但是在古代女人地位低下,可能根本没有消费能力,孔思蒙只好打消他原本想要将现代的女性内衣弄过去卖的想法。

    那剩下的只能定位高端消费人群了,王公大臣什么的,但是孔思蒙作为一个外人又没有渠道认识他们,不过这个孔思蒙以后可以再考虑,毕竟他以前从没想过会认识到何抚墨这种高层次的人。

    然后就是选择卖什么东西了,首先这个东西前期投资不能太大,因为孔思蒙没有多少钱。

    按照衣食住行算,卖衣服先否决了,住的话孔思蒙也不可能回去搞房地产,行的话孔思蒙同样不能搞出租车公司,这些麻烦又容易亏钱。

    只有食这方面可以再考虑考虑了,毕竟民以食为天,而且现代的食物对比古代是品种多又好吃,最主要的是便宜,现在孔思蒙就是拿包方便面过去都能卖到天价。

    孔思蒙心想:反正那些速食食品是比较合适带到古代去卖的,至少不会亏钱,一会就跟时麦麦说说,看她有没有意见,如果没有就这么定了,人这一辈子总得试着干点什么。

    孔思蒙正想到时麦麦时麦麦就叫他出去吃饭了。

    孔思蒙出去的时候饭桌上已经放了一盘令人垂涎三尺的红烧排骨了,而时麦麦正在给孔思蒙盛饭。

    孔思蒙闻到红烧排骨的香味食欲大开,连忙走到饭桌边上坐下,边接过时麦麦递过来的碗筷边问:“麦麦,如果我来回的借助你的力量穿越时空的话会不会对你的或者是对我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

    时麦麦也坐了下来,回答道:“我不知道,因为我只是首批被开发出来的试验品,我是为蒙星人开发的,你身为人类,我想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影响吧,至于什么影响这是个未知数。怎么?你有什么想法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弄点现代的东西卖到古代去,这样我可以将在古代赚的金银拿到到这边卖掉然后开个小公司什么的。”

    孔思蒙夹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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