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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球到底还是限制了太多,比起烧死邻居然后自己也被烧成重伤,多数人都会选择忍一忍,我就卸掉他家一块儿门板,还要找个借口,绝对不给他纵火的机会。
也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呢?
再次听到“完成”“脱离”之语的时候胡尚荣干脆地闭上了眼睛。
胡尚荣的系统除了送他穿越,给他剧情,就再也没有给过他任何的金手指,连过目不忘都是奢求,上一个世界还好,到底有些一脉相承的东西在,古文纵然难学,有着老师讲解,自己再下了苦功去死记硬背也不是一点儿成果没有的。
第312章()
取最艳的石;
磨最细腻的粉,
一句句佛经;
一笔笔虔诚,
用一辈子的时间;
勾勒心中的坛城。
红色的僧袍包裹着瘦小的身躯; 因为日晒而发黑的皮肤被暗红色的□□衬着; 酥油灯下; 满室弥漫着一股浸染神魂的香; 人的动作仿佛也缓慢了许多,一点点; 执着笔; 沾上些许矿石粉末研磨出的颜料慢慢地勾画着唐卡。
他的动作很慢,每一笔好像都要思考很长的时间,其实并非是思考; 而是每一次落笔都要默念一句佛经,熟读成诵的经文这时候默念起来,莫名有了一种头脑放空的感觉; 什么都没想; 什么都想不到。
闪烁的烛火即便在佛前也不会恒定; 香炉中的香一刻不停歇地冒出缕缕烟雾,缭绕着低垂的账幔,绿松石、孔雀石、蜜蜡、珊瑚、玛瑙、天珠… …所有能够看到的都随着光线暗沉; 仿佛一颗随意扔下的石子; 在佛像前低低俯首。
高大的佛像仰头不可见面; 帽子,账幔,总有些遮挡视线的存在让它的威严宛若云端。
外间的光线并不能够穿透一层层屋顶,阳光无法透过幽深的窗,狭窄的缝隙漏进来的点滴光线都如同荧惑,闪烁难明。
佛前长跪,铺在石砖上的布面经过了特殊药水的浸泡,散发着一种淡淡的草药味道,没有多少清香,却如同那酥油灯的味道一样,让人闻了就能够感受到一种特殊的,属于雪域高原的特色。
俯身作画的孩子不过十来岁的样子,瘦瘦小小,如同这里的人民特有的那样成长缓慢,让人一眼无法断定其准确的年龄,他的眼睛极为沉静,没有孩子特有的清澈,也不见孩子特有的通透,他的眼仁儿乌黑,仿佛深不见底的幽谭,有着一种异样的魅力。
从降生的那一刻,他的父母就认定他是属于佛的,因为他那不同于普通孩子的沉静,因为他的寡言,这般“端得住”的孩子,好像天生就应该是莲花宝座上的一员。
然后,他的父母就把他送到了寺庙,自此成为一个估肖喇(普通僧人),因他一出生就被放到佛前,成为寺中僧人,他的年龄虽小,却比很多人都“年长”,精通佛学经典,宛若天生佛子,被寺院中极为看重。
而经他手书写的佛教经典,甚至使得不少信徒千里迢迢来求取。
因为他,这座深藏在大山之中的寺庙也有了些名气,渐渐为外界所知了。
他的名字叫做桑吉丹巴,取“佛教法”之意,在周边的民众心中,他的存在相当于佛渡世人,之所以能有这般大的名气,自然不是那些人知道他懂得多少佛经,能够默写多少存世不存世的佛学典籍,而是因为某一次的雪崩,他恰好在场,恰好救了那本应该罹难的人。
――那是不属于世人的力量!
没有多少文化,甚至不认识一个字的民众们这样传说,依靠着口口相传,把显通寺传得愈发神秘,连同桑吉丹巴,都成了一位佛陀的转世。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哪怕迈入空门,都未必能够四大皆空。
当越来越多的民众将毕生的积蓄都捐献到寺庙当中,寺庙当中的僧人也有了变化,他们的心中也染上了更多的色彩。
执笔的手很稳,并不会有半丝的犹豫,他的表情更是平静,从容的笔触好像已经刻画了千百遍,那些佛祖的形状似乎早就已经眼见手触。
桑吉丹巴的眼一直不曾抬起,也就不曾注意到还有人在看他,那高大的佛像,还有这里特殊的地势,以及,说不上是什么东西的作用,让这里的磁场有些不一样,在寺庙之中,在佛像面前,他的精神力会被无限压制到一个普通人的程度,不能够肆意扫描周围的一切。
这种普通并非他所陌生的,每一个世界的开始他都是个普通人,每一丝特殊力量都是他一点点修炼起来的,这还需要世界规则允许,否则的话,他也只能是个普通人,而这些力量的强弱并不完全取决于他的修炼努力与否,还与世界规则有关,同时也跟他附身的这个人身体条件限制有关。
无论灵魂多么强大,
他所能够支配的也只是这样一具皮囊罢了,虽然皮囊也会成长,但最根本的东西,就好像修仙界所要求的灵根一样是天生无法改变的。
他还是人,并不是神,那些涉及到规则的东西,并不是他所能够更改的。
所以,即便修炼出了强大的力量,但他依然会去习惯这种普通人的状态,因为大多数时候,他也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而已。
那些力量,哪怕是自己修炼出来的,难道就不是外力了吗?
或许这里的空气格外澄净,他的心思都纯粹了不少,很多可以用强大精神力偷懒的事情都被他一丝不苟地完成,就好像面前的这幅唐卡,如果是在寺庙之外,在别的地方,他大可以用精神力勾勒,一样完美,甚至还会有些特殊的好像“开光”的加持作用,但他宁愿用最原始最古老的方法,一遍遍描绘,看着那些颜色点点着落,最终构成一整幅佛国。
挥洒金粉去描绘,
不为昂贵,
只为佛的光辉。
这世上真的有佛吗?当过高僧,超度过鬼物,见过妖物,也见过那些真正的修佛之人,了解过他们的修炼功法,多少次还曾凭借着那种玄之又玄的力量感受过一些不一样的地方,但,真的有佛吗?他从未见过。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未见”,他的唐卡始终差了一点儿什么,十几年过去,仍然还不能完成。
“桑吉丹巴,你过来。”寺庙的喇嘛叫他,对方负责管理着寺庙中的一些杂事,日常杂事。
闻言,放下笔,桑吉丹巴的眉头微蹙,起身,看过去,喇嘛身边站着的那位贵人一眼即知并不是那些满身牛味儿的普通牧民。
贵人袖着手,颇有几分傲慢的样子,在桑吉丹巴走到近前的时候瞥了一眼,说:“你们的佛子也不怎么样嘛!”
喇嘛躬着身赔笑,他本可以不用这样卑躬屈膝,但是总有些东西会让人动心,而一旦动心,腰杆就再也直不起来了。
桑吉丹巴的神色平静,他没有问任何问题,甚至除了点头之外不曾再做任何的礼貌动作,因为这个人不需要他的礼遇,看过剧情的他当然知道眼前这位好像贵人的人到底是怎样的身份,一个真正贵人身边的走狗而已。
而他的到来,则意味着灭佛运动的前奏。
贪婪的狗儿看到了寺庙的富有,那些珍贵的珠宝如同瓦砾随意放置在佛前,这些本应该光芒四射的东西怎么能够在这样昏暗的室中隐藏呢?总应该有人把它们拿出来,让太阳晒一晒嘛。
他的小眼睛只看到了那些珠宝意味着的富有,却全没有一丝一毫对佛祖的敬畏,这也是自然的,他原不是这里的人,不过因为战败成了俘虏,便被阉割了送到了贵人的身边,这种身份的存在,不贪图钱财还能贪图什么呢?
桑吉丹巴对他的话没有任何的反应,他的眼神甚至都没有多分给他一些,对着喇嘛行了一个礼,对方比他年长,应该尊重。
“桑吉丹巴,这是戈日尔汗身前的贵人,这次来是汗王听说了你的名字,召你见对。”喇嘛言简意赅,语速稍稍放慢,一边看着他的表情,一边说完了这一段话。
桑吉丹巴懂得的太多,这让所有比他辈分大的僧人都不好在他面前摆架子,因为不知道那是否是在愚蠢地卖弄,显通寺之前没什么名声,大家一众习俗都没有多大的变化,吃肉,婚娶,好像都是一样的。
但等到桑吉丹巴长大一些,一切就都不一样了,这个人,就好像是天生的佛子,一举一动都如那些传说中的佛陀转世,规矩严谨,从不食肉的他就好像是狼群中混入的绵羊,格格不入到有些碍眼的存在。
在这一点上,桑吉丹巴料错了,很多人看他不顺眼并不是因为财富,而单单就是因为他这个人的存在给他们带来了太大的压力。
身边有个范本时时刻刻比较着,谁也受不了这份儿累,相较之下,既然汗王要见他,把他送过去自然是最好的。
桑吉丹巴抬眼看了对方一眼,在对方莫名有几分心虚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他低头应诺,同意了这件事情,这件原剧情中根本没有的事情。
他知道那位戈日尔汗是谁,天空之下,最残暴的汗王,佛教史上,最愚昧的汗王,戈日尔汗,他是雪域高原最尊贵的汗王,他的疆域遍布一整个西南地区,连通了海洋,但他的暴行,足以让这片天空再见不到一点光明。
第3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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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太后的独女;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