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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第3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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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胡尚荣也终于有时间,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他自然不会如同剧情中的纨绔一样四六不懂只知道到处惹祸,但要做什么,在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实在是一件需要好好想想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写第一章的时候我自己都被吓到了,实在是晚上外头有人关门,声音还挺响亮,把沉浸在文中的我吓了一跳,果然不应该天黑后写这种,自己吓自己。

    这里说一下设定,稿费的设定并不是千字一分,第一章葛太太和珊珊那样说是嘲讽焦仁孟没本事,不赚钱的意思。

    希望大家喜欢!

    以上存稿!

第434章() 
此为防盗章

    对女人们来说;再没有什么比年前更忙的了。

    宫中更是如此;这一入冬,宫中就接连有人病倒;其实往常也有;但此次病倒的人却不一般,最得皇帝宠爱的淑妃娘娘病倒了,这可真是……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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