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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救命啊-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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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太不要脸了!

    “你都不认识她家里人,怎么就跟她是朋友了?你们怎么认识的?”

    段迦仁嘴巴动了动,想说我们是疗养院里认识的。但又想起许尽欢那个神经病史不是此时此刻应该拿出来说道的话题,于是闭嘴。

    队长觉得自己是把美国华侨给问住了。心想你们这一堆男男女女的破事都没搞清楚,就瞎扯进案子里,也是醉人的很!

    老大一大小伙子,还是青年资本家,就跟着一个丫头片子瞎胡闹,被哄得团团转。这算不算色令智昏?

    这男人是真傻?还是打着见不得人的鬼主意,哄骗美少女?亦或是黄娜娜那话是真的,这美少女其实脑子确实不正常,所以说话才神神道道的。

    这要是真的,那这美国华侨可就太龌龊了!连个神经病也要骗啊!

    不行不行!保护妇女权益是警察应尽的责任。他可不能让美国佬把中国少女给糟蹋了!

    眼看着这位老警察看向自己的目光越来越不友善,段迦仁福至心灵,突然开悟了。

    “我,我见过她小叔!她小叔叫许渊!”

    *

    离开许尽欢四个小时之后,许渊在下班时间赶到了派出所。

    许尽欢和段迦仁都不知道他的联系方法,但梅永发知道。于是队长打了电话过去,把事情一说,他就拍着马的赶来了。

    一到警局是一脸傻眼,就这么一会功夫,许尽欢又整出

第十八章 另有内情() 
没想到许尽欢会舍了自己跟美国佬走,许渊气的火冒三丈,开着车绕着城飚了三圈才渐渐冷静下来。

    把车子停在护城河边,他闷闷的抽烟,回想着去疗养院的点点滴滴,又从疗养院想到警局。在警局里遇见黄娜娜之后,更是把他一直压在心底的陈年旧账都给翻了出来。

    黄娜娜不仅仅是他的大学同学,还是他曾经的未婚妻刘琳的闺蜜。许尽欢那事,她也算半个当事人,又因为跟刘琳的关系,知道的可能不比他这个当事人少。

    事到如今,他还是想不通当年为什么许尽欢会用那种方式当众表白她对自己的感情?说起来,少女情怀总是诗,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多少都有一点恋兄恋父情节。他虽不敢自夸貌比潘安才比子建,但心里也很清楚自己在女性的眼里多少算是个有魅力的男人。

    所以被小丫头爱慕,这并不奇怪。说真的,他也有点享受被一个美少女崇拜爱慕的虚荣。

    但这份略带禁忌的情感一直被他控制在“发乎情,止乎礼”的境地,当年出于保护许尽欢的考虑,他还特地低调处理了自己和刘琳的恋情。

    欢欢是个骄傲的孩子,又因为长得漂亮,处处受到追捧和宠爱。个性和脾气确实有那么一点任性,但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很清楚这孩子本质还是比较单纯善良的。

    并且她对他的感情,至少在他感觉而言,并没有像后来表现的那么夸张极端。她确实有点敌视刘琳,在得知两人正式订婚之后。但一般会面场合,还是比较克制的,至少从来没有给刘琳难堪过。虽然是看在他的面子上,但这就是关键所在。

    她一向还是愿意听他的话!

    可后来……想起那晚发生的事,他真是不堪回首。

    究竟是哪儿出了错?难道是他一直误会了她的行为?忽视了她的情感?所以才导致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步步沉沦,最终走向极端?

    可究竟是什么样的困境,会让一个天真善良的姑娘用“脱光衣服钻进自己小叔的被窝”这种极端的方式破釜沉舟的表达爱意?

    怎么看,都像是个疯子所为!

    而那天,偏偏刘琳提出要留在家里过夜。他心想着两人的婚事就在下半年,过几天就要去领证,一个女孩子主动提这样的要求,再拒绝就太不是男人。当然,这也是为了安抚刘琳。毕竟,他的低调处理从某种程度来说,确实有点伤害刘琳的自尊心。

    不然,她也不会总是有意无意的抱怨他对这份恋情缺乏热情。显然她很清楚的察觉到了他的克制,并敏锐的感觉到克制的原因是欢欢。

    女人的直觉总是正确的。他对欢欢确实抱有一种介乎于长辈和男人之间的复杂情感,而欢欢对他亦抱有同感。但他作为一个正常理性的成年人,很清楚那条红线是不能越过的。

    这不仅关系到他的前途和未来,同样也关系到欢欢的未来。虽然他和她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身份注定他们只能是家人,不可能成为爱人。

    况且欢欢才十七岁,这个年纪的孩子根本不懂什么叫**情,什么叫做责任。她们往往会把激情和崇拜错当成爱情,然后凭着年轻肆无忌惮的勇往直前,摔一个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可他舍不得她头破血流!他的小公主应该过公主的生活,平平安安的长大,平平安安的上学,平平安安的恋爱,平平安安的成家。

    家人是最牢不可破的纽带,他愿意当她一辈子的小叔,做一辈子的守护天使。

    可万万没想到,最后却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后悔吗?当然后悔!如果他知道欢欢心里对他的爱已经到了这样极端纠结的地步……他会考虑和她在一起的。哪怕最终一起两败俱伤,彻底不幸。但至少,她不会发疯!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他当时完全被震惊了,下意识的关闭了沟通的渠道,彻底拒绝了欢欢。结果导致她越发沉沦,最终再也无法摆脱困境,诱发了精神分裂。

    那段时间对他来说也是一种煎熬!他试图让刘琳明白,欢欢和自己是清白的。小姑娘只是一时糊涂,一时冲动,她并没有恶意。

    但刘琳却似乎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不仅不愿意接受他的任何解释,连面对面的交流也被截断。

    退婚也是通过黄娜娜来转达的,一并归还的还有他特地为她挑选的婚戒。

    刘琳是刘市长的千金,出了这样的事,他这个市长准姑爷自然也只能打包滚蛋。想要在机关里进一步上升,已经成了奢望。

    失去婚姻,失去工作,失去前途,他一下从云端坠落到谷底,心情格外沮丧。

    但命运还是不愿意放过他,等他回到家才发现,欢欢疯了!

    也许她早就疯了,如果不是疯子,又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

    但为爱疯狂和精神分裂是两码事!前者虽然疯狂,但多少还带着一点浪漫和悲情主义。而精神分裂,则非但没有半点浪漫,反而把一个人最丑陋的一面肆无忌惮的暴露在所有爱着她的人面前。

    他的小公主,他的小美人,他可爱的小侄女,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毫无美感的疯子!

    她甚至连他都认不出,穿着一身脏污的衣服,带着一股异味,蜷缩在同样脏污的床上,喋喋不休的叨念一些谁也听不懂的怪话。

    那床单,那衣服

第十九章 发狂() 
赶回到警局门口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只剩下天边一抹暗淡的残红,就如同女人脸上隔了夜的残妆。

    车子停在门口,段迦仁看许尽欢的意思,似乎是到了又不着急下车。

    “你不进去?”

    许尽欢皱着眉头摇了摇头。

    “现在还不急!”

    现在不急?那刚才怎么那么急?反正急也是她,不急也是她,他都听她的。

    不过一静下来他就开始犯困,说到底还是亏了觉,缺少睡眠。跟她在一起,他心里有了安全感,精神就慢慢放松下来。

    见她不着急进去,又不吭声的样,就偷偷闭着眼打瞌睡,怀里还抱着他那一匣子的朱砂。

    不下车,不进去,并不代表许尽欢就不担心梅永发了。相反,她很担心。

    倘若黄娜娜脑子够聪明,今晚就不会出什么大事。梅永发刚被抓进局子里,一时半会出不来,有的是他们动手的时候,根本不必急在一时。

    可她瞧着黄娜娜那个样子,似乎是受了很大的刺激,已经有点不大理智,怕是要急火攻心!

    此刻动手虽然凶险,但也有好处。那就是来一个措手不及,快刀斩乱麻!

    横竖梅永已经进了局子,出点什么事都赖不到他家人头上。趁着外人还没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就直接把人做了,一了百了。

    人面寄生胎的目的虽然是取而代之,但计划赶不上变化,黄娜娜他们未必不会来一个一步到位。

    队长虽然对黄娜娜他们有怀疑,但显然也不相信许尽欢和梅永发的说辞。毕竟是唯物主义队伍,哪能轻易相信这些“迷信思想”。

    梅永发关在警局里面,人身安全自然会有警察负责。可警察再厉害也只能防的住人,防不住鬼。

    一旦恶鬼来袭,就是十个警察也没用!何况,这警局里瞧着就是人手不足的样子。

    梅永发,险呐!

    许尽欢看着窗外,慢慢闭上眼,开启心眼。

    心眼一开,周围的风景就统统变成了虚像,一股股似有若无的气息盘旋当中。其中围绕着警局的是一股红黄间杂之气。红色是煞气,黄色是皇气,这两股气保护着这个地方,让它免受邪祟侵袭。

    此刻,这间警局的周围所围绕的红黄之气所形成的结界,仍是完好无损。

    她略微安心了些,但并不能完全放心。

    想了想,她也闭上眼休憩,准备来一个持久战。

    她着心这件事,不仅仅是因为她答应了梅永发,必须说到做到。更因为黄娜娜这人身上有大古怪,这古怪似乎还跟她的原身有关。原身虽然已经魂飞魄散,可她身上的因果如今都落在了自己身上,她就不能不管。

    当年的事,只听小叔一面之词,并不可信。当时她急着摆脱他,也就不往心里去。可如今突然冒出这个黄娜娜,信誓旦旦一副很知内情的老熟人样,言语闪烁,眼神躲闪,就由不得她开始怀疑当年的事另有蹊跷!

    原身这姑娘本来就死的惨,倘若之前还有冤情在身,那她这个后来者是一定要给讨一个公道。

    *

    心里想着当年的事,似乎有影影绰绰的勾起了原身的一些记忆,但那些记忆支零破碎,无法拼凑成一个整体。

    零碎的记忆里,一半是曾经美好的往事。少女灿烂的笑容,时不时间杂着小叔的身影,但这些影像都是一闪而过,就跟看幻灯片似得。

    显然这些是对原身来说最印象深刻,无法磨灭的回忆。

    然而对比之前的幸福,其后而来的黑暗和恐怖就显得格外突兀而且惊人。

    原身是因为精神分裂而被送进了疗养院里,但她的精神分裂很严重,严重到宛如鬼上身一般可怕,而且令人恐惧。

    接下来不断闪烁的片段全是原身脑子里残留的恐怖回忆,在她的眼里,除了小叔许渊之外,其他任何人都变成了僵尸怪物。

    她之所以挣扎,反抗,撕咬,踢打,都是因为从她的眼里看去,那些触碰她的人,都是怪物。

    怪物要吃她,要害她,要杀她,所以她不得不反抗。

    而她彻底的崩溃就是因为一次次反抗的结果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最终她放弃了抵抗,绝望的受死。

    看着这些支零破碎的回忆,她似乎仍能感受到原身残留着的恨意和绝望,以及悔恨。

    似乎,在她放弃抵抗,接受死亡的刹那,她深深的为自己的任性以及不被世俗所接纳的恋爱感到后悔。

    所谓情比金坚,所谓至死不渝,其实大多只发生在小说电视里罢了。

    搁在现实里,只有赤果果的唾弃和恶狠狠的打击。十七岁的少女豁出去了为爱疯狂,但疯狂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却压根不是她能承受的。

    所以她后悔了!

    她以为自己豁出去爱一次,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但到头来,不仅家人不支持,爱人也疏远她,甚至老天爷都惩罚她。

    她为自己疯狂的爱付出了惨烈的代价!最终是带着悔恨离开了人世!

    只有悔与恨,没有丝毫爱!

    爱,早就被残酷的现实粉碎的一塌糊涂,落花流水。

    感受到原身的痛苦,委屈,悔恨,绝望,许尽欢在梦里不安的扭动起来。这感觉好奇怪!做一个感同身受的梦并不奇怪,但在梦里被束缚手脚,就不正

第二十章 癔症() 
朱砂如同一团红雾,噗的就散了血色的面具一脸。那面具先前吸了潮气,就跟真染了血似得,湿哒哒往下淌红水。这把干朱砂粉撒上去,立刻把那团潮气吸了

    扣上皮带,队长二话不说就往旁边一闪,紧接着许尽欢一步上前,扬手将一把朱砂砸在那面具上。

    “队长你让开!”栅栏外又是一声喝。

    就捆扎的功夫,那面具已经快要竖起,眼看着就要露出底下盖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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