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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开棺见喜-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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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秦旭走的时候我问他了。”桃子说。

    “问他什么?”

    “我问他是不是喜欢你,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我也不知道他那个笑笑是什么意思。”

    云七夕心一堵,望天长叹,“你也是操碎了心。”

    桃子抱住她,“那当然了,你现在是我最操心的人,比操心你比操心白白还多了。”

    白白是呆呆的母亲,她拿她跟一只猫比,云七夕继续望天。

    时间的巨轮不会为任何人停止转动,转眼间就到了天启三年。

    这三年里,单连城已从最初的颓废回归到平静。

    这一年,铃兰第一次执笔学写字,她爹教了她三个字,“云七夕”,她爹告诉她,这是她娘的名字。

    天启四年,铃兰四岁,她学骑马射箭,她爹说她娘是巾帼英雄。

    她爹总是说起她娘,可娘这个字在她的脑海里一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爹,后宫里的那些娘娘都说是我娘,人不是只能一个娘吗?到底谁才是我的娘呢?”

    铃兰开始问一些类似这样奇奇怪怪的问题,刚开始,单连城总会被问得不知所措,后来,也就慢慢地习惯了。

    “她们都不是你娘。”

    听他这样一说,铃兰就特别骄傲地抬着小下巴。

    “难怪呢,我就说她们长得都没我漂亮,怎么可能是我娘呢?爹,我娘一定长得特别美,是不是?”

    小家伙的问题总是一个接一个的,单连城摸着她的头,眼神慈爱。

    “是,你娘很美,是爹心中最美的女人。”

    “那我娘在哪里呢?为什么我没有娘,单珏没有爹,难道爹跟娘只能选择一个吗?可是阿铮有爹也有娘啊,虽然她娘不会说话,可她会抱着她睡觉呢。还有云朵,她也有爹有娘啊,为什么我没有?”

    铃兰说到最后声音小下来,低着脑袋,失落全写在脸上。

    果然,孩子就是那十万个为什么,问起来就没完没了。

    可是这些为什么,单连城无法给她答案。

    “铃兰,你是不是很羡慕她们?想跟她们一起玩吗?”

    铃兰天生聪明,从他这话里好似听出了点儿希望,抬起天真的眼眸望着他拼命点头。

    “铃兰想,铃兰不喜欢在宫里,宫里不好玩,宫外多好啊,云朵家的那艘船特别好玩,比宫里好玩多了。”

    单连城把她抱起来,让她坐在他腿上。

    “好,等有空,爹带你出宫去玩儿。”

    这一天,阳光明媚,由戈风和小路子驾车,单连城带着铃兰出了宫。

    铃兰一出宫就兴奋得不得了,一直掀着帘子,趴在车窗上往外瞧。

    四年来,大燕国泰民安,百姓们安居乐业,一派详和。

    若硬说有什么大事,那便是皇上四海之内遍寻皇后而不得。

    “爹,停,快停,我看到单珏了。”

    在铃兰的嚷嚷声里,马车很快停了下来,她一下子钻出马车。

    “单珏,单珏。”她边跑边喊。

    正牵着单珏的云揽月看到跑过来的铃兰,先是一愣,再一抬头,看到马车,一颗心不由提了起来。

    铃兰拉着单珏的手,抬头望着云揽月,“姨娘,爹要带我出去玩,我想让单珏一起去,可以吗?”

    “公主,这,不太好吧?”云揽月抓住单珏的那只手不由收紧。

    铃兰却很任性,不依不饶地。

    “姨娘,都没人陪我玩,你就让单珏去嘛,单珏,我们去江边玩儿,你想去吗?”

    单珏比铃兰小大半岁,生得漂亮,皮肤特别白,眼睛大大的,可性格却比较内向。

    但孩子贪玩儿是天性,听说要去江边,他也很心动,可是他不敢随便答应,小心翼翼地抬头去看云揽月的脸色。

    云揽月皱着眉头,朝他轻轻摇头,单珏的一张小脸儿上顿时难掩失望之色,低下头小声说。

    “铃兰,我不去了。”

    “让他去吧。”

    突然响起的声音让云揽月猛然抬头,却见单连城不知何时已经下了马车,正站在不远处。

    从内心来讲,她是不想让单珏去的,单珏是她的命根子,她不希望她有任何的闪失,所以单连城曾提出让单珏去宫里的尚书房读书她都拒绝了,而是请了私塾先生到家里来教。

    “天黑的时候,我把他送到国公府来。”单连城说。

    云揽月不敢说不,抓着单珏的手心都是汗。

    “是。”

    松手时,她又不放心地看着单珏,“珏儿,记住娘说过的话。”

    孩子毕竟是孩子,有机会玩儿他高兴着呢,自己娘的话也不知听进去没有。

    云揽月眼见着单珏被戈风抱上了马车,马车离她越来越远。她的心好似被揪了起来。

    单珏跟单子隐长得很像,那眉,那眼,都像极了,单珏是她的念想,是她的命根子,比她自己更重要。

    单珏在马车里不怎么说话,一双大眼睛一会儿看看单连城,一会儿看看铃兰。

    “你在想什么?”单连城突然看着他问。

    娘曾不止一次教过他,在皇上面前要小心说话,说得不好可能会丢命的。

    “我不敢说。”单珏小声道为。

    单连城皱眉,“小小年纪,有什么不敢的?说吧,恕你无罪。”

    单珏这才大着胆子说道,“我只是很羡慕铃兰有爹。”

    “我也很羡慕你有娘啊。”铃兰飞快地接了口。

    单连城心口突然一窒,好似在这一瞬间空气也稀薄了。

    马车到了南阳江边,戈风把两个孩子从马车上抱下来。

    “云朵,云朵”

    铃兰就好像是从金丝笼里放出来的鸟儿,欢快得不得了,边跑边喊。

    两个孩子很快跟云朵玩到了一块儿去。

    这三年来,单连城经常会来七夕号,可大家每次见到单连城还是难免紧张。

    东子和翠翠走过来,低声道,“皇上”

    单连城道,“铃兰想云朵了,所以我就带她出来玩玩。”

    三个孩子中,最调皮的不是唯一的男孩子单珏,而是铃兰。

    玩泥巴,爬树,性子野得不像个女孩子,经常玩得浑身脏兮兮的,可单连城看她的眼神只有宠溺,半点儿也不生气。

    他时常想,铃兰除了相貌遗传了他一点,其他性格各方面简直得了她娘的真传啊。

    七夕,铃兰都快四岁了,你在哪里呢?

    “皇上!”远处传来马蹄声,马背上的人急喊着奔过来。

    “何事?”

    “皇上,有皇后的消息了。”

第436章大哥哥,你笑起来真好看() 
皇后有消息了,这话来得太振奋人心。

    这是四年来单连城最盼望的一句话,也是所有人最想要听到的一句话。

    “她在哪儿?”单连城紧盯来人,其他人也都围了过来。

    那人迎上单连城期待的目光,突然有点不敢开口了,舔了舔嘴唇,才有些艰难地说道,“回皇上,昨天夜里,城郊一间房屋失火,烧死了住在里面的一个女子,据周围的百姓说,他们都叫她七夕,虽然人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但听他们的描述,身材和长相都跟皇后贴合。”

    这人声音越来越小,因为他看到单连城的脸色越来越青。

    在场的每一个人,听到这样的消息无不心痛,但谁都知道,最心痛的是单连城。

    东子小心翼翼地劝道,“皇上不必太过忧急,只是同名而已,不一定就是皇后,这天底下同名的人还是有的。”

    那送信的人又道,“因为怀疑极有可能是皇后,所以官兵已经把现场管制了起来,谁也不敢乱动,只等皇上指示。”

    “带路。”单连城沉声道。

    “糟了,公主不见了。”

    翠翠的惊喊声震惊了现场所有的人。

    大家回头一看,起先还在玩耍的三个孩子,这会儿只有云朵和单珏还有,而铃兰却不见了。

    刚才所有人的注意力全被皇后的消息吸引了去,根本没人注意到铃兰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沿江的环境开阔,一眼就可以望到很远,而他们视线能及的范围内完全不见铃兰的身影。二鬼去船上找了一圈儿,出来时也是摇了摇头。

    先是得来皇后的死讯,后是铃兰失踪,这样接连的打击谁能承受。

    单连城立在原地,望着先前铃兰玩耍的方向,像是完全定住了,虽然他面无表情,可他僵硬的身姿能让人体会到察觉他的心痛。

    戈风道,“皇上不必忧心,属下再多带一些人去找找。”

    正在这时,一个小乞丐突然跑到单连城面前,塞给他一封信就跑了。

    单连城拆开信,看了之后,沉默了一会儿,面无表情地收好。

    “不用找了。”

    说完他看向那个先前送信的人,“失火的地方在哪里,带路。”

    谁也不知道刚才小乞丐递那封信上的内容,但“不用找了”这句话还是让众人有点惊讶。皇上把皇后看重这都知道,可他疼爱公主也是有目共睹。公主失踪了他不可能可急,却说不用找了?

    单连城来到失火现场,远远看见门前地上躺着的那具烧焦的尸体,他心口一窒,原本匆忙的脚步突然没有了多迈一步的勇气,短短的距离像是走了几万年。

    废墟前立着不少官兵,看到单连城过去,个个屏着呼吸,大气也不敢出。

    这四年来皇上疯狂找寻皇后,整个天下都知道,死不见尸时,尚还有一丝希望,可若是死了,就只剩绝望了。

    单连城在几步远的距离停住,望着地上的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

    身长确实跟云七夕差不多,也和她一样瘦,她的手里还紧紧抱着一个包袱,应该是着火后准备逃离的,可惜没逃出来。

    “把她手里的包袱打开。”单连城说。

    “是。”其中一个官兵上前来,扯出那个烧黑的包袱,解开摊在地上。

    虽然包袱被烧黑了,可是装了些什么还是可以分辨的。

    单连城蹲下身,不嫌脏地伸手去扒包袱里的东西,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说,“她不是,但她跟七夕同名也是缘分,把她厚葬了吧。”

    众人不懂他是怎么看出来不是的,单连城就已经转身离去。

    戈风是不会问的,他跟了他这么多年,只知道服从,绝不会问为什么,可是小路子实在好奇。

    “皇上,您”

    “你想知道为什么朕说她不是?”单连城道。

    小路子连连点头。

    单连城的视线望着远处,唇角竟轻轻牵动出一丝柔和的弧度。

    “因为包袱里没银子。”

    小路子更是不懂了,只听单连城继续说道,“七夕若是要逃,她一定会装银子,不会装针线,所以她不是七夕。”

    在天下人的心目中,从前的晋王,如今的皇上,是个干大事的人,谁也不明白,他为何了解一个女子了解得如此深入。尽管那个女子已经离开了四年,可是他提及她时,言语和神色里带着的感情,就好像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

    确认了那具尸体不是云七夕后,他们回到七夕号等待铃兰的消息。当戈风再次提出要出去找铃兰时,单连城只有几个字。

    “不用找,等!”

    等什么呢?没人知道。

    话说铃兰去哪里了呢,当时她屁颠屁颠地跟在一个乞丐后头,一跟就跟了好远。

    一直吸引着她的,是乞丐肩头停着的那只彩色的鸽子,简直太漂亮了,至少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鸽子。

    已经越走越荒芜,铃兰却全然没有发现,前面那个乞丐却突然间停了下来回过头,抄着双手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小姑娘,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铃兰有些愣住了,老实说,她一直盯着这个乞丐的背影,以为他跟其他乞丐一样脏脏的,丑丑的,却不知道天底下竟然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乞丐。

    当然,小小年纪的她是不会知道,眼前的乞丐其实有着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美誉,正是西凉王子楚凌云。

    在她发呆的时候,楚凌云已经走回几步,站在她面前,轻轻点了点她的额头。

    “小姑娘,问你话呢?”

    跟踪人被发现了,铃兰还是很窘的,低着头小声说,“我看见大哥哥肩膀上那只鸽子太漂亮了,所以就跟了上来。”

    “你喜欢?”楚凌云盯着她粉嫩的小脸笑问。

    铃兰揪着两只小手,诚实地点了点头。

    “那我送给你?”

    铃兰眼睛一亮,“真的?”

    楚凌云点头,“当然是真的,不过灵儿是认主人的,你现在带不走它,你得跟它熟悉熟悉,它才会愿意跟你走。”

    “怎么熟悉呢?”

    “你陪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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