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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之梦中证道-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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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巴特直嚷着干脆再去哪找头利爪熊杀了卖钱,而班则动了心思用分到的钱去镇上的神殿租上一间最低级的神术练习室练习下圣光术,争取正式达到一阶的水准。如果钱还有剩余的话,干脆就在镇神殿注册成正式的圣骑士!

    “呵,连马都没有的圣骑士!别指望跟我借钱,我这钱可还要留着给我的艾西买火之叶魔法杖呢。要知道丹尼丝的那根就花了一百多个金币呢!所以千万别打我的钱的主意!”巴特抓着自己的钱袋紧张地说道。

    “你的目标不是娶了艾西回乡下种地当一个农民吗?还给她买这么贵的魔法杖干吗?难道你想着艾西每天拿着魔法杖跟你在地里种土豆?”原本还想着跟巴特借点钱的班打算落空,难得地出言挖苦道。

    “对啊,我是准备娶了艾西回乡下当财主的,干吗还要给她买魔法杖?可是如果我不给她买魔法杖的话,她一定是不会同意嫁给我的,这可怎么办?”巴特陷入了无边的苦恼。

    丹尼尔走了过来拍了拍班的肩膀,“钱不够的话我的钱也给你,反正丹尼丝的魔法杖也买到了,我暂时也不需要花什么钱。”

    “算了吧老大,多琳姐都等你这么久了,你还是把你那点钱存下早点娶了她吧。多琳姐那么漂亮,追她的人那么多,还是早娶到手放心——”班对队长说道。

    段明辉冷眼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想了想,趁着丹尼丝将自己的钱袋塞给班之际,也将自己的钱袋丢了过去,“拿着吧,等你学会了圣光术,我们再出任务也更安全了。而且我也暂时不需要花什么钱!”

    班很感动,想了下,也没有拒绝,转身拿着钱向镇上的神殿走去。

    “在神殿学习神术很花钱吗?”段明辉过了好一会儿,装作随意地问道。

    “光是最低级的一阶神术练习室一天的租金就得一个金币。注册一级圣骑士得十个金币。而巴特先前买那本圣光术则花了整整一百个金币!中央大陆有句俗语:神殿之中只有金币才是唯一的货币单位。就是说在神殿中不论干什么,最低的消费都是用金币来计算的!”丹尼丝在一旁答道。她大概十八九岁,长的还算甜美,身材高挑。许是长年在外东奔西走的缘故,并不显胖的身体很结实,手臂和小腿处也颇显肌肉,并没有印象中魔法师身体都是很孱弱的样子。

    “确实挺贵的。”段明辉心里算了下,点了点不再说话。

    队长丹尼尔去佣兵酒馆看任务榜了,班去了神殿,巴特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所以旅馆里现在就剩下了丹尼丝和段明辉。

    中年人心性的他很不习惯和丹尼丝这样年轻又不熟悉的女孩儿相处,有些局促地又呆了会儿,便找借口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说是自己的房间,其实却住着除丹尼丝和班之外的狂风团的其他三个人。不过现在丹尼尔和巴特都不在,他也正好趁机练习下从其他成员处学来的异界技能。

    先前自己用九阳功从其他佣兵团成员处学来的技能有三个,队长丹尼尔的二级战技狂风斧法,魔法师丹尼丝的一级小火球术以及班的一级圣光术。

    狂风斧法先不考虑,因为场地不允许。而且见惯了东方精妙武功招数的他对这种异界大开大阖的粗糙斧法也不怎么放在眼里,他真正感兴趣的是他以前从没接触过的魔法与神术!

    他先是闭上眼按丹尼丝教自己的那样,集中精神,想象天地间无所不在的游离魔法元素,很快便感觉到了那活跃游走的魔法元素,青色的风元素,红色的火元素,黄色的土元素,蓝色的水元素,紫色的雷元素。他意念一动,那些魔法元素便按照自己的意识排列组合起来,像是最听话服从命令的士兵。

    “怎么这么容易?丹尼丝不是说普通人没有经过魔法导师启魔的话,想要第一次感觉到魔法元素都是极难的吗?更不要说像我这样轻松地控制这些魔法元素了?”段明辉一分神,刚还控制自如的魔法元素忽地一下四散开来,如发现老师走出了课堂的调皮孩子们一样,四下的撒欢乱跑起来。

    “哦,这些魔法元素居然如此地活泼,倒是比其他世界的天地灵气更难控制!不过这才对吗,要不然我都要怀疑是不是我产生幻觉了呢。”段明辉心道,然后又轻松地收敛心神,排除杂念,掌控心猿,将全部的心神都集中到精神感觉中的这些活跃的魔法元素身上,再次轻易地将其控制住。然后按照丹尼丝教导的那样,将除火元素外其他的魔法元素都排除在外,只留下红色的火元素,按照特定的排列组合方式,慢慢地构建成了一个小火球的形状。

    扑——一个拇指大小的小火球从段明辉的手指打了出来,撞在了木质地板上,将其击透形成了一个指头大小的小洞。

    段明辉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这是他刻意控制火球大小的结果,毕竟这是在旅馆里,不好弄出太大的动静。不过照他估计,如果自己完全放开压制释放的话,威力肯定要大过拿着火之叶魔法杖的丹尼丝,至于大多少,却不好评估。

    这么轻易就学会了异界的魔法,莫非自己竟是魔法天才?

    以段明辉心静如水的心性都有些惊喜,他犹不敢相信地又试了下学自班的圣光术,居然一下子也成功了!

    第十二更

    (本章完)

第31章 小秦护士的梦境 穷者愈穷的现实() 
五个人挤在一辆老旧狭小的平板车上。这种异世界普通人出远门的唯一选择让段明辉很不适应。不过团里的其他成员则很满意,毕竟比起以前出任务全是步行来说,这种出行方式已经是很奢侈的了。

    “这段路离城镇不远,算是好的了。再往远走,路面就没这么平整了。”出门很有经验的队长丹尼尔对队里的新成员段明辉介绍道。

    “对了,辉,你说你来自遥远的东方大陆,你们那的路怎么样?”丹尼尔作随意状地问道。其他人也不露声色地竖起了耳朵。

    “比这儿好一点。”段明辉装作毫无察觉地简直回了一句,就不再多说了。

    巴特明显还想再多问些问题,丹尼尔却明智地转移开了话题,“我这次之所以选择去较远的大青山采摘紫叶花有以下考量:第一是我们团已经达到了五人,再接守护农田,清理小树林之类的任务报酬太低了。而且不论是实力强大的辉的加入,还是班正式学会了圣光术,都使我们狂风团的实力大增,我们完全可以接些更有挑战性,同时报酬也更好的任务。而这样的任务在红木镇这样的小镇里是很少的。除了药剂师协会出的这个采摘紫叶花的任务外,还有科迪南男爵出的清理其领地内疑似地精人营地的任务,和镇商人联盟出的清理其矿井内疑似黑暗生物的任务符合要求。不过清理地精人营地的任务危险性太高,下矿井的话,丹尼尔又怕黑,所以我只好选择了这个采摘紫叶花的任务。这个采摘任务虽然远了点,但危险性不高,报酬也挺不错,十个金币!而且来回的车费药剂师协会也给报销。”

    “那帮黑心的药贩子就是有钱!听说就是一个药剂师学徒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就有两个金币,赶上没有好任务时的我们了!”巴特愤愤不平地接话道。

    “谁让哪怕是最低级的药剂师学徒都得是识字的!你如果识字的话,当初也不会来当拿命换钱的佣兵了。”班不屑道。

    “你不识字?”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段明辉诧异地向巴特问道。

    “不识字怎么了?你在小镇上问问,十个平民中九个半都不识字!剩下那半个识字的还是个半文盲!”巴特丝毫没觉得有难为情。

    “哦,这样啊。”段明辉点点头,也不多问,反而转头很认真地看向丹尼丝和班,“你们也不识字吗?那你们是怎么学习魔法和神术的?”

    丹尼丝和班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和班都认字,我的父亲曾是一个小贵族,而班则来自一个大商人家庭,只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才加入到我们佣兵团的。”

    不认识字的趾高气扬,认识字的反倒扭扭捏捏,这怪异的现象一开始让段明辉有些不明所以,想了想,却了然了。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现在给自己的定义是平民佣兵团。这就跟大多数时候人们是以富为荣的,但在特殊的年代,特殊的情况下,人们却是却穷却骄傲。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他不再说话,而是将注意力放到路两旁这异界景色上。

    如果不看车下这条在杂草丛中时隐时现的土路的话,周围的景色会让第一次来到此处的外地人以为这儿根本就是没有人烟的原始荒野。

    到处都是杂生的大树和野草,时不时肥硕傻头傻脑的灰兔子就会从草丛里跑出来,窜到马车的附近,好奇地打量下这四腿双轮的怪物一眼,然后又蹦蹦跳跳地跳开了。兔子也罢了,偶尔还有饿昏了头的野狼从路边的林中、山坡上窜出,冲着马车嗷嗷嚎叫,有的甚至敢冲上来咬拉车的马一口。当然这些没脑子的狼都被车上凶残的人类轻易地给弄死了。并不都是佣兵们动的手,段明辉就亲眼看到那干巴精瘦的车夫只用手中赶车的长鞭就轻易地弄死了一头灰狼,并将狼尸用一只手轻松地提到了车上!

    这世界的人虽然看上去一幅营养不良的样子,但论实力应该比其他世界的普通人强上许多!把这一切都默默看在眼里的段明辉得出这样的结论。

    五人在马车上走了整整一天加半个晚上,才在当晚很晚的时候赶到了离大青山最近的一个村庄。因为靠近大青山,常有采药人进山前来这补给,村庄虽小,却也有着一个小小的旅馆。拍门叫开旅馆的门,众人在旅馆里住下。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众人就早早地起来了。送他们来的马夫套好了马车,揣着在旅馆买的黑面包和劣质麦酒鞭子一扬踏上了返回小镇的路,而准备搭乘他的车去小镇上的乘客已经早早坐到了马车上。村子里的村民也早早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农夫开始下田,妇人开始纺织或洗衣,只有年轻较小的孩子们还可以多睡一会,晚点再起来。

    狂人佣兵团的成员在旅馆里吃过了简单的早饭,蔬菜汤加黑面包,虽然在段明辉吃来,简直称得上是难以下咽了。但其他人则都吃的津津有味,巴特甚至夸张地将装汤的碗都舔了一遍!而店里其他人却完全没有异样的目光!

    这本来已经让段明辉对这个异世界的物质匮乏感叹不已了,却不想队长丹尼尔后来的话则让他觉得自己感叹的早了,因为丹尼尔说这就是他们的早饭加午饭了,下一顿饭如不出意外将会是下午时分!

    好在段明辉的食量并不大,感觉自己还能忍受。但这种想法只坚持了不到半天,因为从早上太阳刚露头众人出发,一直到太阳西移,他们就一直在山里面步行!

    “还有很远的路吗?”在又翻过一处山岗,见众人仍没有停下休息的样子时,段明辉终于忍不住问道。

    “怎么,你累了吗?”见过段明辉大发神威空手弄死过二阶野兽的其他人很诧异地问道。

    “不,只是有点饿了。”段明辉实话实说道。

    “可现在才刚过中午,而且我们早上已经吃过饭了,不是吗?”巴特奇怪地说道。

    见就连队伍里唯一的女孩儿丹尼丝都用怪异地眼神看着自己,即使以段明辉的心境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们家乡习惯一天吃三顿。”段明辉淡淡道。

    “那你们东方大陆可真是富有啊。”其他人都感叹道。段明辉无语。

    “那好吧,我们就停下休息下。嗯,就那块大石旁吧。巴特,你和班去捡些柴火,我和丹尼丝去看看能不能捉到只猎物。”队长丹尼尔安排道。

    “山里捕捉猎物很难吗?”虽然有些不礼貌,段明辉还是忍不住问道。

    “呃,以前小镇附近的树林里猎物太少,而这里猎物虽然较多,但又太危险了,而且山里大多数动物们的速度又比我们人类快的多。所以一般都很少有人专门以捕猎为生。不过我们有丹尼丝的魔法可以远程攻击,打猎还是相对容易的。”队长丹尼尔介绍道。

    “哦。”虽然仍有不少疑惑,但段明辉也没有多问,只是习惯性地点了点头,然后又道:“如果可以的话,请帮我采些野果,我习惯吃素食。”

    第十三更

    (本章完)

第32章 吃霸王餐的主角 完颜洪烈的堂弟() 
紫叶花的采摘很不容易,因为它们通常生活在悬崖峭壁上,得用长长的绳子将人拴住下到峭壁上采摘。但如果只是这样的话,药剂师协会也不会出如此高的价钱雇人来采摘。还是因为紫叶花是制作好几味精神药剂中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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